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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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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风光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作为一座常年占据‘最适合养老’城市榜首的古城,应城无疑是生活节奏最舒适,风景宜人又十分包容的城市了。
叶自臣和阿念就是在月余前被调任过来的。
叶自臣是一名法医,还是百炼中楼挂牌的正职法医。
据说他在前朝时曾担任过仵作。新时代以来,随着改革深入,仵作需研习的技艺日益繁杂,各类新式器械相继引入,尸检勘验也融入了更多人类科技的成果,且须通过严格考核。
叶自臣无奈之下,只得参加晨兴国考,最终成为中楼登记在册的正职法医。
他如今已是一只“魙”——鬼死之后所化之物。与无形无质的鬼魂不同,魙拥有实体,能饮食安寝,与活人几无差异。
这世间目前唯有叶自臣一位魙,而万妖谱上并无此类记载。所以在参加国考前,他带着阿念前往南部云归去,办理了南部身份牌,自此正式成为夏国公民。
他的搭档阿念,情况与他略有相似,亦非活人,却也算不得完整鬼魂,而是一种凝实的灵体。他俩最早相遇的时候,为了查清阿念的来历,他还带着阿念走了一趟轮回,去轮回查她的身份,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有些奇怪,地母所留的生死簿显示,她应当阳寿未尽,至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只能劳烦您帮忙招呼着了。”现任的判官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头埋得低低的,翻了半天生死簿之后给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叶自臣别无他法,只能带着阿念在人间生活。
阿念没有实体,也算不得鬼魂,叶自臣早些时候也会给她做木偶身体用,鬼魂可以附着在死物上,这也是叶自臣木雕手艺突飞猛进的关键节点。
不过自从他们共同进入新时代,叶自臣就很少为阿念雕刻新的身体了,原因无他,新时代带来的不仅是和平,还有更多的新玩意儿——比如人类发明的一种叫BJD仿真娃娃。
他搭档看那些漂亮的小东西心痒痒,跟叶自臣说想要换新身体,叶自臣大手一挥,换。
然后给他搭档整了一个ob22。
“预算不够,先凑合一下呗。”彼时的叶自臣还没有考上中楼的官家公务员,还只是一个外头摆摊算命的半仙儿,自然手上也没有足够的钱。前朝的货币与现在不流通,叶自臣又是个不肯亏待自己的主,手上自然也留不下多余的钱。
阿念也知道叶自臣的德行,勉强接受了这具身体。
他俩搭档多年,连招安也是一起招的,登记局为了省事儿,把他俩登记到了一个本本上。
登记局总在这种事情上省没必要的事儿,明明不给她登记就行了。
“那不行,你们俩要一起干活,就得有身份凭证。”登记局的工作人员如是道,“而且如果这位小美女不登记的话,被中楼发现你们共用一个身份,没有身份凭证的那个就要被抓去蹲局子。”
叶自臣一听,“还有这好事儿?”
然后被他手上的ob22一顿揍。
叶自臣的搭档单名一个念字儿,姓啥不知道,叶自臣觉得这娃子可怜巴巴的,问她要不跟他姓。
然后被人家打了。
哪个好人家问人家“以后跟我姓,我就是你爹怎么样?”,叶自臣也是欠,这顿打挨得不冤。
但起名字的事儿在当时就这么耽搁下来了,叶自臣干脆就喊人家阿念,喊了百年之后,阿念就被登记局强行改了名字。
给阿念起名儿的是个贼漂亮的美女姐姐,在这姐姐的美颜暴击和甜言蜜语下,阿念的名字就被登记为了叶念一。
叶自臣又在阿念跟前儿嘚瑟,然后不出意外地挨打。
这个世界没有神仙,但听说很早很早以前是有神仙的,因为那些神仙都是突然消失的,所以转生轮回这些事当时乱了好多年。
叶自臣死的早,他知道这个事儿还是某天回道观的时候,从他住过的那个院子里翻出来的小破本上写的。
看字迹倒是他自己写的,就是他死了这么些年,记忆不是多清晰,对这些事情也就记不太清了。
不过今年叶自臣就被派到了以求仙问道出名的东部应城,这类相关的小道消息难免多了起来。
尤其是因为他和他搭档都不是人,一下子勾起了中楼应城分楼上下全体应城人的好奇心。
“鬼需要吃饭吗?”前台接待的妹子问道,问题还算正常。
“鬼需要解手吗?”清洁大姨的发问,带了点味道。
“鬼的消化系统是怎样的?”法医组头领的疑问,透着几分不怀好意的探究。
“念一是鬼,你是魙,那你就是所谓的‘死鬼’吧?”楼里那群博览群书的同僚们得出这个结论后,托着下巴仔细打量叶自臣,最终中肯评价:“上等菜。”
阿念对这个评价嗤之以鼻。
他们头一次在精致漂亮的ob22脸上见到如此生动的表情,一时间阿念的人气更胜一筹。
阿念还在这里有了那么几个小迷妹,当然都是被她这个精致漂亮的形象迷住了。
几个迷妹集资给她定了不少新衣服,有那么一段时间,阿念每天的衣服都不重样。
“我真搞不懂女孩子的想法,你一个娃娃搞这么多衣服干嘛!”叶自臣对这种事情很抗拒,但他又什么都做不了,除了发发牢骚以外什么都改变不了。
“那你有本事你别收啊。”彼时的阿念坐在叶自臣肩膀上,有些无语地看他一边洗这些小衣服,一边碎碎念。
叶自臣无语的白了阿念一眼,没理她,他跟这种会拒绝女孩子的娃娃没得聊。
也不怪叶自臣抗议,阿念的身体小小的,还只是个娃娃,没什么重量,轻飘飘的一吹就能飞。
所以那些衣服什么的只能叶自臣来洗,而且那些衣服都小小一个,叶自臣怕扔洗衣机给洗坏了,也就每次都是手洗。
没办法,家里就算可以没有下厨房的,也总得有个能下洗衣房的。
虽然叶自臣的家庭地位并没有因为他能洗衣服而提高,但总之,他们如今是在应城的中楼分楼暂时安定下来了。
上头管事儿的给他俩准备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公寓。叶自臣当时还吐槽说多此一举,阿念那么大点儿又不占地儿,哪儿想到他刚吐槽完,他们局里的美女富婆就给阿念整了一个超大的公主城堡。
啊,就是那种大小姐的玩具罢了的那种城堡。
叶自臣一点都不酸,一点都不。
应城的日子相对来说还是很轻松的,东部气候好,应城又离南部近,环境适宜,很是养人。
叶自臣也知道,自己能被调到这里,是上头的特殊照顾,说来也奇怪,上头那位,叶自臣做魙以来的记忆里是没有这个人的,但那位一副和叶自臣很熟的样子,或许是生前有什么联系?又或许是他还是鬼的那段时间里,有什么交情吧。
他不知道这些事情,也疲于去寻找答案,总归现在生活很舒心就是了。
但日子不可能一直这么舒坦的,于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应城中楼得到了一桩案子,是直接交到了他们手上的。
一般他们这种吃公家饭的干的也是比较棘手的活,但棘手的活肯定不能天天干,那要天天干的话,夏国都得乱成啥样。
但是这次的案子不一样,这次的案子他是越过了当地衙门,直接交给了中楼的警务部。
这就有点不太正常了,叶自臣觉得这次的事儿会很麻烦,阿念也是这么觉得。
“感觉好麻烦,不会遇到什么奇形怪状的疯子吧。”
“是不是奇形怪状不知道,但是叶自臣你再不走就要迟到然后被扣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