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6、篝火 系在门口的 ...
-
系在门口的铃声响起,我抬起头,对面的女人冲向摇滚区,我擦着收银台,室内只有几台风扇不停转着,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青梅的香气。
“哈喽,帅哥。”
我抬眼看向她。
“你好,请问能帮到你什么。”
女人红色的指甲油在收银台上打转,我看见她手中的黑胶唱片是B国有名重金属摇滚乐队最新发部的一张,她金发的发根展示出黑色的发根,她一手撑着脸,嘴里嚼着口香糖。
“黑胶唱片机旁边的那个美丽的男孩你认识吗?”
室内的纯音乐突然变成了爵士。
“我找他要电话,他说要我找你。”
我偏头看向黑胶唱片机旁的沈听,他朝我眨了眨眼,吹出了一个泡泡。
“他还向我要了口香糖。”
我向她点头微笑。
“不好意思,他可能不太方便。”
她用食指卷了卷头发。
“为什么。”
她突然捂嘴,睁开眼睛。
“不会他是你的男朋友吧。”
“当然不是。”
“好吧,麻烦帮我结帐。”
“好的,一共是……”
随着铃声响起,沈听走到了我面前。
“你什么时候下班啊,哥。”
黑胶唱片机里的音乐、青梅的香气、窗外水蓝色的天空、以及阵阵的风。
这次我和沈听来到了B国,在这里又租了一间房子,而我这次并没有急着去拍照,反而开始生活,我开始打工,虽然公司每个月的工资以及其他等等费用足够我无忧无愁的在B国生活。
但我很喜欢这里青梅的香气,我想试着不去看这有什么宏大的景色,只是拍些想拍的。
沈听拿起一张黑胶唱片,一首梦幻摇滚,沈听靠在一旁问我可以买下这张唱片吗,让我想到刚来这家碟片店里沈叹拿着黑胶,转头问我为什么要来这,我说因为我喜欢,他也像十分喜欢这里一样,在我在这工作的日子里,中午一点到七点从不离开,有时他冷漠的听着店内放着的音乐或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不回答别人除音乐之外的问题。
更多的时候是趴在收银台边与我搭话或是发呆,中午B国的阳光明媚,照进来时我好像可以看清他细小的绒毛以及所有的颜色。
而我和沈听也不是孤独的、相互依存的浮沉于B国。
沈听手上拿着手机回着消息,手指在屏幕上打着字。
“约翰叫我们一起参加晩上的篝火聚会,去吗。”
我拿着笔算着帐,铃铛在外面被风吹的激烈的响动,约翰是这家店对面咖啡店的老板,私下是一个热爱艺术与音乐的中年男人。
第一次遇见约翰是一个阴沉沉的阴天,昨晚沈听又一次严重的失眠,在我忍受不了他不停的转身以及他控制不住自己要走出门外时,我抱住他顺着他的头发时才安然睡去。
这个时间点他再次犯了困,趴在桌子上睡觉,而约翰在那时进了店,他走到了沈听旁边的摇滚区的架子,大声称赞的声音吵醒了沈听,然后他们就开始讨论是金属摇滚好还是朋克摇滚好,之后我被迫加入他们的这场角逐。
沈听也常去那家咖啡店喝咖啡提神,虽然对他没什么用,他依旧会困到挂在我身上就睡着,晚上又时时难以入眠,好像必须等到哪一刻才能安心入睡。
夜晚的时候天空像层薄薄的纸,沈叹回了一趟家,我在店门口等着他,天气明显转凉,我偏头看见沈叹不快不漫的走来,在走近时发现他手臂上挂着一件衬衫,他唇间叼着烟,没有点燃,我看着他被风吹的凌乱的头发,忍不住问他。
“怎么去那么久?”
他把衬衫披在我肩上,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
“给你拿外套去了。”
我伸手拿过他手中的烟,却不是薄荷味的,红酒味的。
他突然笑着凑近我,单手抱住我的腰,偏头贴在我的后颈,吐吸如此炽热。
“没抽烟,我吃了薄荷糖。”
他把口中的烟递给我,我含进嘴里。
“走吧。”
街边的景色穿透沈听,我们走过河岸,红酒味的烟飘散在空中,沈听被朦胧的覆盖着,我想戒不了他了,他的烟越抽越上瘾。
抽烟不是一个好习惯,我从高二那年开始接触它,那些无法排解的东西都被一口浓烟吐出,这种类似燃烧生命的东西令我上瘾,所以我痛苦到难以喘息时总是喜欢抽烟,有时候我觉得爱沈听与爱烟无差别,他们都让我陷入痛苦,从小的时候开始,又到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何时结束的终点,他们模糊又具体。
“喜欢这个味道吗。”
“还好。”
“其实我更喜欢薄荷味的,那样烟味会被薄荷味压下去一点,也能让我清醒。”
他今天又戴了耳钉,走在路边被昏黄的灯光照得反光,他身上穿着黑色牛仔外套,显得他与黑暗格格不入。
“后来我练歌要戒烟,我就靠薄荷糖。”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我一只手夹着烟,嘴里吐出一口烟,他低头一瞬放在我手中,显得那么听话、乖巧。
我放进嘴里,从鼻腔到嗓子都被薄荷侵略,我弯腰咳嗽,这简直比我第一次抽烟的烟还要呛人。
我转头看他。
“你真是天天睡不醒啊。”
他转头看着路灯往前走。
“因为我觉得睡觉没什么,所以以前总是熬夜写歌,妈……也总是在凌晨给我打电话。”
他的声音跟随烟飘远,我没再抽一口。
“一开始能睡着,但我开始什么梦都不做,后来就开始做一些能控制的梦,我可以控制梦里的一切,朋友说我这是精神分裂的前兆。”
他笑着牵起我的手。
“起码我在梦里是幸福的。”
我觉得我们这刻在接吻,只有我们才能看见,那些不实际的幸福,曾让我们感到多么真实又痛苦。
到了篝火旁,约翰打趣我们到得真晚,身旁都是他的朋友们,我看见摆在他身边的啤酒,我庆幸还好我还没有吃过药。
他给我了一杯啤酒,沈叹笑着打招呼,我坐在他们身边,我抿着啤酒,关于艺术我只偶尔说两句,沈听则和他们聊了起来。
约翰突然问沈听。
“话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沈听喝了一口酒,我侧头看着他,他笑嘻嘻的回答。
“比我年长、长得漂亮、艺术家。”
我突然一怔,沈听在忽明忽暗下勾了勾我的手指。
“这么具体,有恋人了?”
约翰的手指指着沈听。
“没有恋人,但有爱的人,我很爱他。”
“这算什么,为什么是爱人呢。”
“因为我不确定他爱我是否爱到想要爱我一辈子。”
篝火倒映在沈听的脸上,是那样澄亮、洁静,那么平静又充满不稳定,他是那么无孔不入。
“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你是帅气又酷的男孩,你这么年轻还“美丽”哈哈,哪个女人不会爱你到宁愿放弃生命”
他的身体向后仰,捂着胸口。
沈听笑得摇摇头。
“不会吧,你喜欢的难道不是美丽的女人?你看着也不像啊,你没有画浓妆,也不喜欢粉红色,也不喜欢有肌肉的男人”
“你也太刻板印象了老兄。”
“没办法,整条街谁不知道下午一点到七点的时候,和弦唱片店里一定会同时出现两个帅气的男孩。”
酒液的气味在空中弥漫,沈听笑着垂了头,抬头喝酒时垂眼看我。
“别羡慕,我现在还没正式在那家店打工,要是可以,你多加一倍的工资,我也让你的咖啡店里有一个帅哥给你工作。”
最后的结果就是约翰拿出好几瓶烈酒,沈听也不怎么搭话,只是和我贴得更近,所有人都醉的迷糊,嘟囔着要回家,我偏头问沈听醉了吗,沈听还保持着表面上的冷静,脸上已经染上了绯色,我怕他醉到回不去家,和众人打了招呼先行回家。
我们走在回家的河边,沈听脚步轻浮、不稳,我拉住他,他悄悄牵着我的手,像是中学时代第一次的恋爱,在不为人知的深夜里紧紧相依。
沈听的耳朵更红了,像是熟透了,有些滑稽的往前走,小心翼翼的回头看我,喝醉后的沈听像是个孩子,明明四年前我们接吻、拥抱都未曾如此心悸,明明曾经接过许多次吻,而这刻只是对视,我好像就已经深吻着他。
沈听放慢脚步,和我并肩走在一起,滑稽的靠在我的肩头,他轻声开口,每一个字都含着浓郁的酒气,他说这个场景好熟悉,撒娇般蹭了蹭,我像真把他当成小孩子,用和孩子聊天的语气和他说话。
沈听说他梦见过,他笑着如此灿烂,我问他怎么梦见的,他的声音从高亢突然低下来,他说他喝了两瓶威士忌、红酒,还有几种酒我已不记得,他说喝完之后很晕,晕完之后就看见我站在河边看着他,我握紧了他的手。
我们总是相似又不同,他也“爱”上了酒精,甚至比我更加浓烈,他用他已失焦的瞳孔看着我,他突然很委屈的问我会走吗。
“我会把你锁在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