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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情 “你给我好 ...
曲奇最近有点消极怠工。
自从存稿破万后,她就处在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是再接再厉写后文,还是尽善尽美修前章?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曲奇之所以会觉得矛盾,那是因为她犯懒了。
尤其借着生理期哼唧着给自己休息两天后。这种惰怠感越演愈烈。她已经深刻地怀疑自己开文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折磨,并以此为由给自己大方“放假”。其实曲奇没意识到,她只是发布了一则文案,无人问津,根本不会有人关心她是谁、写不写、写到什么程度。曲奇带着些许歉疚的心理,咸鱼般混了三四天,每次似乎已下定决心,结果打开文档没两秒又自暴自弃地点了右上角的“×”。可是,收藏的小说不敢看,怕影响自己的写文思路,喜欢的剧集不敢追,怕沉溺其中忘乎所以,曲奇做着一条极不痛快的咸鱼。
在熬过了自己工作上的恐怖星期四以后,曲奇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看着从的餐桌上飞奔到门边来迎接她的小猫咪,毛茸茸、暖呼呼,显得空旷的客厅不再那么清冷。
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咸鱼是如此的幸福,写文不应该成为一种负担。
现在,她只想抱着小猫呼呼睡。
不写了吗?那肯定不是。曲奇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只是她突然找到一种状态,那就是写文应该是释放心情、舒缓压力,把平时无法言表的理念述诸于文字,谈不上针砭时弊,但至少是自己所想表达的内容。
调整心态后的曲奇终于安心睡了一觉。还做了好几个美梦,其中一个是梦见自己行云流水日更八千字,被编辑看到以后洽谈签约……曲奇嘴角带着笑醒来,她觉得也就是做做梦才能这么离谱,日更八千字那是多少作者的天花板啊!不谈内容质量,小透明就想被签约?做梦果然比较快。但是这个梦让曲奇心情变得很好,毕竟美梦也是一种调节器嘛!
带着轻快的心情,曲奇在下班后存了两千字,算近期小小的突破,也不至于太累。曲奇决定以后就用自己最舒适的节奏存稿和更文,虽然这样的节奏极有可能会错过平台给新作者的限时福利,但是曲奇不想因为一篇文影响自己身心,尤其还有教学这样不容马虎的工作。
周五下午又开了一次冗长的大会,结束后曲奇和同事路晓出去吃了顿火锅,她俩是课搭子兼饭搭子,交流教学之余,还互相交换八卦以及共同吐槽组里某个好为人爹的同事……
路晓长得很漂亮,唇红齿白,弯眉杏眼,个子高挑。外表看是个不折不扣的甜妹,但只有认识了就知道她脾气一点就爆。从小就像个公主似的被家里保护着,导致她性子比较单纯,但也养成了她在人际上绝不内耗和委屈自己的性格。
她比曲奇还长一岁,早曲奇一年入职,但走在一起,倒像曲奇更成熟些。
曲奇一直以來对路晓有着报之以李之情。刚入职第一年,两人同组同年段,是组里最年轻的青年教师,各自有师傅带着,两人就结伴去听师傅们的课,备课一起琢磨,路晓还常去听曲奇的课,与师傅听完课有所保留不同,路晓因为年轻,所以没有那么多条框束缚、人情顾忌,通常给曲奇的评课都是直指缺陷,真实而有用。
两人也曾经因为某学术观点产生分歧,求教师傅们后又各自查阅资料验证,最终坦诚认可对方。有一次因曲奇正确而路晓钻了牛角尖,路晓质问曲奇的结论是书上的还是她自己的,曲奇把参考文献统统发过去,委屈地打过电话去问对方,难道在她路晓眼中,从曲奇这里出去的结论是不可信的吗?这真是对曲奇专业素养的莫大侮辱。半夜,曲奇的房门被敲响,路晓赶过来跟曲奇道歉,说她不应该不相信曲奇,是她的问题。曲奇也反思自己,太年轻而缺乏公信力,或许就是问题所在——可在曲奇来看,年龄不代表公信力,有些人仅是年纪上去而能力和储备并未增进,思维和见解也停滞在过去,未必能比得过知变且勇应变的年轻人——当然,不是让年轻人桀骜不驯、目空一切,毕竟年长者身上也总会有能学到的东西。
曲奇真切跟路晓交流了自己的想法,两个年轻的灵魂这一刻真正共鸣。俩人最终抱着哭了一顿,路晓为自己的武断伤了对方,曲奇为对方给自己的重视。
每一次公开课后,路晓的私人评课也是最真情实感的——在职业生涯中能遇到一个人跟你说真心话且并不是为了任何利益只是想着让你更好,是莫大的幸运。
算起来不知不觉都共事快五年了,回想当年两个稚气的职场新菜,多勇猛多意气风发!还真是令人羡慕!执拗的双方总会为很小的事争执起来,互相较真的那个劲儿,回过头来看好笑又可爱,这么多年她们从没让误会过夜,也是彼此的默契。
这家火锅店曲奇和路晓经常来,轻车熟路走进二楼包间,点好菜,服务员端了白色的大瓷碗进来,里面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曲奇和路晓把碗筷拆开烫好,服务员拎了一壶荞麦茶,撤走了烫碗水。包间只剩两人等餐,今天点的是酸菜鱼,要先吃鱼再放其他火锅菜。现在两人已经不在一个年段,高三的路晓忙得没影儿,高二的曲奇已经一周没能跟她在食堂吃饭,这顿饭昨晚路晓临时约的,曲奇有种强烈的直觉,路晓肯定有事要说。
到底还是先闲扯了各自近期的奇闻轶事,等酸菜鱼上来吃了一会儿,路晓终于憋不住,放下筷子,说有事要告诉曲奇。路晓就是这样,平时要说个什么事都会坐得端正,郑重其事。曲奇也一如既往地坐直,静候对方发言。
她跟曲奇说她谈恋爱了。曲奇没动,她在等待下文。
“跟李可。”路晓接着道。
曲奇瞳孔倏地放大。
李可,另一个学科的老师,女生。
曲奇花了五秒消化这个消息:她的好战友,曾经说坚决不在本校找对象,现在不仅吃了窝边草,还顺便跟她出了个柜。
“什么时候的事?”曲奇问。
路晓有点害羞,但还是告诉曲奇:“就……昨晚刚在一起,我想应该第一时间告诉你这件事,但是昨天太晚了,这种事还是当面告诉你比较好。”
曲奇深呼吸,平复了一下情绪,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稳住:“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把我作为第一知情人。首先我要祝福你,非常真心地希望你幸福,快乐。”路晓去年秋冬因为工作压力和家里某些变故,引发焦虑症和抑郁症,连休了两个月的病假,过得很不好,曲奇知道。今年年初路晓突然跟李可走得很近,确切的说是李可总约她吃饭、逛街,路晓肉眼可见的开心起来,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有一次路晓问曲奇李可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在献殷勤,曲奇还让路晓别多想,万一误会就尴尬了,也许只是李可的饭搭子离职了,她找个新的饭搭子……曲奇根本没有意识到,从前什么交集都没有的两个人,突然天天跟个人似的黏在一起,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但是你既然信任我,我也不跟你说虚的。先申明我对性取向是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所以你跟男生或女生谈在我看来都一样。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我这样的想法,你又处在这个特殊环境里,我拜托你给我好好捂住这个消息!低调的甜蜜就好!”曲奇更多的是对两人的担心。工作性质的特殊,加上路晓那副天真的做派,虽然被告知是第一知情人,但是她知道,路晓肯定控制不住会分享给其他朋友,“你的喜讯告诉你那几个校外的朋友就行,校内的越少知道越好。还有,你跟她才刚谈,别太早交底。”
路晓事无巨细地交代了被李可追求的过程,然后说;“你也知道我以前短暂地交过男朋友,我知道有句话很俗,但是我还是要说,我不是同性恋,只是遇到的她刚好是同性。”
曲奇喝了一口刚倒的椰汁,慢悠悠地开口:“别把自己框死,喜欢就在一起,在一起好好相处,多一点甜蜜,能走多远算多远,如果以后走不下去,也不让自己后悔有过这一段。”然后叹了一口气,惆怅地继续说道:“我竟然有一种自家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以前也没觉得李可怎么样,现在一想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呢?仿佛突然能从她身上看到好多问题。”
路晓忍不住笑了:“你这就是闺蜜心态,我无论找谁你都觉得配不上我。”
没错,是这个理。其实李可人挺好的,热情又大方,每天笑眯眯的,能对路晓好,就行。
两人的这顿饭是吃出了嫁女儿托付终身的既视感,曲奇发自内心为路晓高兴,能纯粹因爱情而陪伴,多幸福。但又一丝失落感,有了对象以后的路晓,以后的只怕更难约。幸好曲奇不是依恋型友人,她向来自己一个人也习惯了。
那晚过后,路晓便专心谈起了恋爱,曲奇则徘徊于上课与写书之间。
周二晚,曲奇临时代同事看晚修,她在晚修过程中完成了新课筹备和试卷批阅,时间过得很快,还剩二十分钟时她竟然还想多写几段小说,突如其来的动力十足。不过打开文档回顾了前文才写了几行字就听见铃响,就着欢快的下课铃曲奇合上电脑,内心有种莫名其妙的畅快感和小得意,这种心情准确点来说就是无耻——看吧我不是不努力也没不想不更新,但是到点下班了我不得不停下来。
回去后曲奇本想着还是再写多一点,结果刚坐下,多比就贴过来了。
多比是个贴贴怪,这让曲奇养猫很有获得感,呼名即应,招手即来,情绪价值给得很足。而且一般在曲奇忙工做的时候,她总会守着曲奇,有时候用自己的身躯占据书籍,脑袋不停地顶曲奇拿笔的手。这时候曲奇一般都会停下来陪她玩一会,然后抱怀里继续干活。
键盘被小猫一屁股坐住,屏幕被毛茸茸的身躯挡住,曲奇挼着猫头叹气,这老天爷真是见不得她辛苦啊!换个角度又想,成就鸿篇巨作的道路真是诱惑与阻碍齐飞,惰性共逃避一色。
跟小猫玩了一会儿,眼见也十一点半,曲奇又觉得很晚该休息了——过去那个熬夜到一两点看小说的曲奇可没觉得晚呢!在对待自己的熬夜这件事上,曲奇还真是不遗余力的双标。在曲奇看来,除非必要且重大的事项,否则休想让她在夜间开展任何脑力工作。静谧的夜就该拿来放松自己,刷点不过脑的视频或看点轻松的小说。
曲奇心安理得地躺下睡觉,做了一夜乱梦。
结果等她次日晚上再打开晋江时,她发现她不再是作者也找不到先前发布的文案了,原来是因为平台有规定,如果新注册作者在两周内未更新文章,其笔名就会被平台回收。按理说曲奇正应该顺驴下坡放弃写作才对,毕竟她想做一条咸鱼。
可是她还是重新注册回作者,并把前两章的内容贴了上去,发布日期勾选为两周期限的最后一天,提交,等待平台的审核。
说实话曲奇并没有想那么早发布新文内容,毕竟存稿也才那么一点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平台回收笔名这个举措,有点刺激到她的某根好胜神经,也令她士气为之一振。
在继续码字时,曲奇突然想到近期学校的绿化带开了一种白花,像雪花一片一片的,在一丛鹅黄嫩绿中显得格外可爱,迎着风微晃,很有品格。她白天那会儿原本只是路过,当时却不由自主停下来观察了好一阵子。还拍了照片,发给学植物的曲艺,问其名称。曲艺很快回复说这是木犀科的女贞,别名叫冬青。这个名字瞬间触动曲奇的某根神经,原本她给书中主角起名“冬青”,不过是一念之动,脑海中想到冬天里富有生命的一抹青,坚韧不畏风寒。而看到了现实中的冬青,她想,缘分妙不可言,她的女主角,应如此簇小花,在寥廓天地间中绽放属于自己的风采。
这个奇妙的联结让曲奇大脑很兴奋,她手指不停敲击,屏幕上宋体五号小字一串串蹦上来,整整齐齐地排列着,甚是可爱。她似乎有点体会到作者塑造人物时的快感了,很爽。
她写道:
冬青在这个小山村里饥一顿饱一顿地流浪了两个月,或睡在李大爷家牛圈的阁楼,或跟张三奶的小狗作伴,庆幸的是那次高烧并未让她脑子坏掉,虽然她总是被一些男孩子嘲笑,有些恶劣的熊孩子还往她身上扔小石头,但她并没有太狼狈,甚至连脸都是尽可能保持清爽干净。她会躲开、她会跑去小溪边把脸洗干净,会在傍晚的时候去溪流深处,把脏衣服脱下洗干净。洗衣粉是她找王婶要的。王婶其实很好,通常会在冬青上门时候给她拿块发糕或盛碗汤。王婶倒出洗衣粉,细心的给她用一只透明的玻璃药瓶装着,浅浅的一层。冬青用得很省,就只有洗头和洗衣服的时候才倒出一点点,反复搓洗,毕竟是小孩子,洗衣服能有多大力气,过个水差不多能把汗味和泥巴去掉一点而已。
聪明的她会躲在草丛里等衣服晾个半干后穿上——幸好还是夏天。她知道没有谁会喜欢脏小孩儿。之前有一位叔叔给她端来一碗饭,她伸手去接,结果叔叔把碗搁在了地上,冬青不得其解,低头才看到自己黑乎乎的衣袖和沾着泥的手,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结果发现头发已经结成块状,还有点黏。她很局促,没去端那碗饭,转身跑了,小小的身影逐渐远了,独留地上那碗米饭在阳光下,晶莹剔透。
……
天气逐渐转凉,小冬青那身单薄的衣服越发难以抵抗秋寒,夜风从墙洞里进来,一个劲地往冬青皮肤里渗,冬青小小的身躯蜷缩着,努力地想把自己埋进干枯的稻草里,底下是老牛睡着的粗長呼吸声,她在李大爷家的牛圈上,这阵子都在这里过夜,李大爷没赶,冬青就当是默许。在这样贫穷的村庄,平均每家有两三个孩子等着喂养,地少人多,自顾不暇。偶尔能给冬青一点恩惠,让其不至于饿死冻死就已是最大的善,可别道德绑架地问人为什么不领养这么一个可怜的娃。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多么朴素而真切的愿望。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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