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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   01

      成兆七年,七月初六

      肖重玄正在磨刀。

      他是个刀客,养护武器磨刀防锈本来就该是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不少见,少见的是一个好端端的人在青天白日的山道上磨刀,如果此时恰巧有人路过,大概会以为他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山匪。

      但肖重玄一身黑色绫罗,双目清澈,怎么看都不像疯子,也不像山匪。

      正午毒辣的日头透过山路交错的树叶,落在他的刀刃上,温暖的日光突然被刃口的寒光浸冷,肖重玄眯着眼睛把自己的佩刀仔细看过三遍,确定万无一失才收起掌心大小的磨刀石。他确实不是疯子,也不是山匪,肖重玄是个杀手。

      作为杀手,他和别的同行有个最大的区别,拿人钱财取人性命原本是最危险的行当,肖重玄却不是个险中求胜的人。相反,他一向求稳,力求万无一失才出手,这种性子让他丢了许多生意,因为他从来不直接和别人抢生意,可也正是这种性子让他出手从不落空。

      就像此时此刻他在山道上等他的目标,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夤夜去不远处的县城客栈里蹲守,更不像更早的人一样一路追杀。

      肖重玄收刀回鞘,闭着眼睛调理内息,这次的任务他有九成把握一步到位,因此呼吸平稳,不慌不忙,他积蓄着力量,等待着合适的时机出手。

      ……

      杀手先嗅到了非常淡的铁锈味,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告诉他那是血腥气,随即听见了混乱的呼吸,最后是踉跄的脚步,肖重玄屏息凝神,更注重隐藏自己的存在。

      但他还是忍不住心头浮现出一丝得意,对他这样求稳的人来说,处境不超出他的预期就是最好的局面。

      脚步声在他不远处停下,肖重玄也终于睁开眼睛。

      他打量着面前的男人,心中那股得意更甚,面前的人穿着一身普蓝麻布短衣,头发也被同色的布条扎着,一手护着左肩,看穿着就是个平常山野农夫。一张脸不知在哪滚了满脸的泥,也看不清面貌,唯独一双眼澄澈明亮,只是此时因主人力竭而显露出深重的疲惫。

      两人打了个照面,还是对方先开的口:“动手吧。”

      肖重玄颔首,他不是废话的人,卡在对方话音落下时抽出了他放在腿上的弯刀,直取对方的左肩。此处离心脏最近,果然不出他所料,之前动手的人也大都奔着要害来,这才能伤到目标的左肩。

      只是甫一出手,肖重玄心中的得意就顷刻烟消云散,他之前猜测目标一路遭受围追堵截,又失血过多疲于奔命,内力本该无以为继,谁知对方拔剑时仍有剑吟铮铮,看得出内力并未耗尽。

      刀剑相接,震得肖重玄虎口发麻,他暗自吃惊,不由好奇对方的内功心法,他确实有所耳闻,只是当时他年龄还小,其实对这父兄一辈吹捧的神乎其神的绝技没怎么放在心上,但如今看来,这套内功确有奇效。

      确定对方没那么不堪一击,肖重玄目光认真,出手也更干净利落,招招皆是致人死命的杀招。他不在万人册上,因为杀手和人分高下实际上是很愚蠢的事情,只有让人猜不透功夫高低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可真要论起来,他应该也能排进如今的前十,毕竟他上个月刚杀了第十位的武当高手。

      他的目标也久不在万人册上了,听闻当年也是做过第一的,但是再怎么高的功夫终究是肉体凡胎,三天三夜不吃饭没休息好肯定是强弩之末,何况看他出招时偶有滞涩,应该是早就受了伤。

      只是这种境况,仍能与他对峙数十招,杀手心中也有些戚戚,还好他此时出手,不然想必也是失败的结果。

      好在近百招时,目标终于渐渐落了下风,想来确实力竭,加上他身上有几处正渗出血色,在麻衣上留下一团团深色,应该是打斗时刚刚愈合的伤口又被扯开。男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眼神也有些迷茫,不过是勉强支撑。

      肖重玄看准时机一刀劈下,目标提剑格挡,虽勉强挡住了这次攻势,人也倒退了几步,后背撞在山道边的树上,生生吐出一口鲜血。

      他身形晃了晃,终于气血耗尽向地面跌去,只能勉强用长剑支撑身体,单膝跪在地面上,目标咬着牙试图爬起来再战,身体却再无力配合。

      肖重玄松了口气,面上也浮现出笑意,杀手不该多话,他却忍不住道:“驸马爷,你我也算有几分拐弯交情,我下手一定干脆,让你少受些苦。”

      被他称作驸马的男人面无表情,只盯着他手中闪着光的刀,恍惚了一瞬,随即不甘地闭上眼睛。肖重玄高举弯刀,冲着目标脖颈砍去——

      刀身还没落下,肖重玄听见破空之声,只是攻势已起,擅自收回去挡这次攻击也来不及了,杀手只能顺势劈下去。

      “哐啷”一声,刀已脱手,肖重玄手腕先是一麻,随后是彻骨的痛,奇怪的是他手上并没有伤口,杀手仔细看去,是截不长的枯枝将他手中的刀击落,虽没在他手上留下伤口,但击落他弯刀的内力已经震得他手腕脱臼。

      杀手咬牙捂着手腕子,迅速退开几步,向着枯枝飞来的方向看去,肖重玄心下一沉,他目力算好的,目光所及阳光正好一览无余,这么远的距离他连人都没看见,对方随手丢来的枯枝却能精准打掉他手上的刀,可见内力深不可测。

      肖重玄扫视四周,已生了退意,他既然是求稳的性格,就不可能一手脱臼还耗在这里不走,此时丝毫不动,无非是习武之人的那一点不甘心:就算技不如人,也要看清是不如什么人。

      这也算是他近几年做得最险的一件事了,杀手的心跳得更快了。

      几息之后,山道不远处才遥遥有个灰色的影子走来,肖重玄一愣,隔着大老远他只能看出来人是个瘦高的男人,穿着身灰扑扑的袍子,看着像个寻常的赶路书生,杀手愣神,不过是因为来人一头白发,远远看去还以为是什么仙风道骨的老者。

      等他走近肖重玄看得分明,这明明是张而立年岁的脸。

      就这么一眼,肖重玄提气便要施展轻功逃命,武林中白发青春的高手没有几个,无论是谁都是他惹不起的,思及目标的身份,想必是他最惹不起的那个。

      肖重玄一边施展轻功,一边恨长乐楼的情报不靠谱,不都说这二人早已决裂,多年不曾有过交集,却忘记自己也是躲在暗处窥伺几天,确定目标无人相助这才出的手。

      杀手一心逃命,哪有心思注意灰袍人根本没追他,甚至注意力也全不在他身上。

      灰袍人打一看到拄剑跪在地上的人就疾步走近,却在离对方有一些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张了张嘴,又一时失语,只好蹲下去看对方的伤势。

      最后一刻才捡了条命的男人甩了甩头,咬着舌尖直到尝到血的味道才勉强清醒一点,他努力抬起头,眼前却因为失血而阵阵发黑。

      但他还是看清了来人的面目,毕竟就算五官模糊,那头半挽的白发实在醒目。

      他松了口气,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低声呢喃了一句:“李莲花……”

      话未说完,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预料中沉痛的坠地感并未出现。

      他被一阵淡淡的皂角气味包裹,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恍惚间他听见有人喊了几声方多病,又抓着他的手腕摸他脉搏,倏然觉得有点讽刺,他拼尽气力开口肯定不只是为了呼唤故人一声名姓,原本是有更长的话要说的——

      方多病伤成这个样子,还是想阴阳怪气一句,李莲花,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见人了呢。

      在晕倒前最后的一点思绪里,方多病又纠正自己,也不能说不见人,这么多年他不愿见的好像只有自己。

      ……

      方多病在一片桨声中醒来,耳畔是阵阵水声和木船摇晃的吱呀,还有泥炉火焰烧得旺盛,以及炉上什么东西滚沸的声音,不大的船舱盈满了清苦的药香,揭示了前面的问题。

      他没急着睁开眼睛,而是默默将内息运转了一个小周天,他之前伤到了经脉,但刚才探查下来愈合了不少,应该是李莲花已经用扬州慢给他疗过伤了。方多病摸了摸自己身上,一路被人追杀留下的创口也被重新包扎,这才慢慢睁开眼睛,努力撑起身子。

      他想得不错,自己正在船上,船舱不大不小,放得下他身下的仅供一人平躺的床榻,还有方小小的几案,以及一些锅碗瓢盆生活杂物。这艘船的样式他倒很熟悉,毕竟当年也是天机山庄造的一批:不需人时时摇桨,只要控好方向就能自动。

      雍城也在汴河支流上,靠水吃水的人虽然不多,但也有穷苦人家以船为家,这艘小船看上去有些生活痕迹,应该也不是新船。

      方多病一眼就看见在船头泥炉边忙活的影子,李莲花那头白发实在很显眼,想不注意到都不行。

      他身上还有伤,起身时动作不小,对方肯定听见了,但见他一脸认真地盯着泥炉上的药壶,方多病合眼仰头靠在船舱上。

      李莲花不想和他直接交流,正好,方多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药总有熬好的时候,方多病闭着眼睛,耳朵却能听见李莲花把药水冲进瓷碗的声音,他眼睛睁开一只去看,发现盛药的碗是一只干净的白瓷碗,和船上那些黑褐的陶碗不大一样。

      李莲花背着他忙活,方多病听见他深深吐纳一次,才把药碗递过来。

      “先把药喝了吧。”

      “谢谢。”

      扑面而来苦涩的热气让方多病皱了皱眉,他低着头,看不见李莲花的嘴唇短暂扬起,白发人转身去拿小桌上的布袋,从里面掏出一块蜡纸裹着的糖豆,转身再看时,方多病已经面无表情地把只剩药渣的瓷碗递了回来。

      李莲花失语,接过空碗,在方多病的手上放了块糖。

      方多病轻声道了谢,但顺手就把糖豆收了起来,并没有吃。

      李莲花突然有点尴尬,食指摸了摸鼻子,不知该说什么。

      他漂泊江湖那十年修成的插科打诨胡言乱语的功夫好像没丢,但他也在云隐山过了另一个十年近乎隐士的日子,更别提他和方多病在一起时,好像本来也是少年说话更多一点。

      十年仿佛是他和方多病之间一个玄妙的诅咒,他们每次分别好像都需要十年才能相聚。但其实如果让方多病来说,现在的他会很冷静地评价这不是什么诅咒,而是李莲花自己的选择。十年能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十年能让李相夷变成李莲花,十年当然也足够让两个原本无话不谈的人生疏,更何况他们本也不是无话不谈的关系。

      李相夷是天之骄子,有他的骄傲,李莲花也差不多,他们有同样的毛病,都不大想承认自己有不行的事情,当年碧茶发作气若游丝的时候还要扶着少年的手臂说一句吓着你了吧,这种人其实不太喜欢有事情脱离自己的控制,偏偏方多病一直都是那个脱离他们控制的人。

      脱离天之骄子控制的方多病先开口了:“我睡了多久?”

      “也就半日。”

      “你哪来的船?”

      “在码头十两银子盘下来的。”

      “这船去哪?”

      “汴京。”

      “水路还是太慢了,我要在马上赶回京城,明天早上我会泅水上岸,找个地方买马进京,”方多病若有所思,看向李莲花“你有别的衣服借我吗?”

      “我给你拿。”

      李莲花去翻自己的包袱,微微眯起眼睛,方多病短短几句话直接地安排了他们两人接下来的去处,还泾渭分明地在二人之间划了条鲜明的界限,多年不见,方多病变化很大。

      人都是会变的,李莲花有些烦闷,因为一般人都会变,但方多病这样的人不该变,这其实是很不公平的想法,且不说人都会长大,何况方多病做了八九年的驸马,久在天家,伴君如伴虎,有所改变再正常不过。

      但李莲花当年帮他盘算的这条做驸马的路,是为了让他的方小宝不必改变,所以当他意识到方多病真的变了,他很不开心。

      所以他故意挑了件贴身瘦削的递给方多病,嘴上还不忘开玩笑:“方小宝,你确定我的衣服你会合身?”

      其实方多病身形变化不大,只是当年就比他养得好,虽然不如李莲花线条坚实硬朗,但比他这个只剩一身支离病骨的垂死之人还是要饱满一些的。他嘴上这么说,便促狭着要去捏捏青年的臂膀。

      方多病不着痕迹地避开了,接过他的衣服,不咸不淡地说了句谢谢,然后背过身换衣服。

      这下李莲花心头那点不快更灼热了。

      方多病慢慢换好衣服,小心翼翼地避免再次扯到创口,李莲花默默看着他更衣,雪白的肌肤在他眼前一览无余,他刚才替对方包扎时其实已经看完了,除了这些新添的创口,方多病身上并无太多疤痕,想来这些年确实生活得很好,至少比漂泊江湖的浪子强。

      方小宝换上他那身白纱红底的衣服,确实有点局促,衣襟歪歪扭扭的,李莲花看不下去。

      方多病少爷脾气,之前刚入江湖独自一人在莲花楼的时候,虽然很讲究但难免有些时候没有经验,会犯把衣摆挂在腰带上这种错误。李莲花刚开始有点无奈,后来却觉得有趣,会故意带着孩子出门转一圈再提醒他衣服没穿好,但又不说是哪,在对方恼羞成怒时帮他把衣服整好。

      现在方多病不是十八岁,所以李莲花直接上手帮他理顺了衣领。

      方多病愣住,却任对方帮自己抚平衣领,目光灼灼地盯着李莲花,他之前以为自己已经放下的问题又浮出水面,他又想问那个问题了——

      你为什么不见我?

      但这个问题方多病十年里问过许多次,写信问,托人问,上门问,最开始每个月都要问许多次,后来每逢年节拐弯抹角地问,最近几年再也不问。

      李莲花从不回答,所以方多病早就不问了,他转而问了另一个问题:“今天的事多谢你了,你怎么会正好救下我的?”

      李莲花原本神色还有点愉悦,听到这话严肃了些,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方多病,也终于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话:“有人给我传了信,我还想问,你好端端的,怎么会遭人追杀?”

      方多病把纸条打开,上面只写了一句话——雍州有异,方多病危。

      字体很工整,但并非写上的,而是活字印上的,看得出写信人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他是谁,这下方多病的面色更难看了,他拿着纸条,脸上阴晴不定,斟酌一会犹豫该不该开口,当然不是他不相信李莲花,实在是他不想让这个人卷进这件事。

      可李莲花的眼神像能洞穿他的心思,方多病一连几日疲于奔命,此时最不想虚与委蛇的对象正是李莲花,他叹了口气才缓缓道:“昭翎和月娘失踪了。”

      自先帝亡故后,昭翎受封章惠长公主,四年前同丈夫子女一起前往封地雍州,他口中的月娘李莲花也知道,他曾数次在方多病寄给他的信中见过这个名字,是昭翎公主和他的长女——方月升。

      先帝并无其他子女,昭翎作为他唯一的血脉无故失踪本该是朝中大事,如今方多病却只身上京,还一路受到无数刀光剑影的追杀,可见事情的严重性,李莲花心头也浮现出不安,一阵疾风吹过,将小船吹得平移了几分,李莲花赶紧去扶桨。

      只见刚刚还平静的水面被风吹得波澜乍起,很有山雨欲来的势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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