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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北京 ...

  •   在香港又陪了爸爸妈妈几天,林菲便又返回北京。她家境其实也不错,妈妈就有一副好嗓子,是文工团的女高音,经常到各个地方演出。爸爸一直在香港当工程师,童年时期两个人并不经常见面,只时常收到爸爸寄来的许多东西,明信片又或是香港新潮的衣服。十九岁时,爸爸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只迪奥的手表。
      年轻时她和妈妈总是无法太亲昵,妈妈对她管的很紧,连交什么朋友也要管。任何事都不讲道理,打完再算,她们又都是倔强的人,就是喜欢拗劲,一开声我就拗,由十五、六岁开始,由林菲懂得发表个人意见开始就跟她拗,大家的想法就无法一致。
      年纪轻时,总是不懂得为她设想,不知道她一个人挺一个家的辛苦,爸爸又总是扮演明理的“老好人”角色。年纪大了,才愈发理解妈妈,加上妈妈前些年患乳癌,需三天两头陪同往医院跑,她心里多一个放不下的事情,与妈妈也变得更亲密。
      妈妈在电视上看到了这件事,只握着她的手叹气道:
      “都是命,都是命……”

      然后她便订了最早回北京的航班,和连宇约好时间商量商量离婚。
      相爱七年的人有朝?一日也能落到这样无话可说的局面,林菲自己都觉得讽刺,她直截了当地和连宇说明来意,表示自己会在北京找律师着手办理离婚事宜。手续在北京办要简单得多,不出三个月,他们便能彻底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其实她也想问,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七年,没有一个交代吗?
      可终究两个人还是保持沉默,相对无言,林菲懒得和他浪费时间,起身就要走。
      “我们走到这个地步,你难道就一点错就没有吗?”连宇仿佛下定某种决心,来为自己开脱:“我们结婚以后,你有多少时间陪伴我?我给你打电话,你总是在打麻将、K歌,要么就是在香港工作……”
      林菲真的有些想笑,事到如今,她竟连讨厌的情绪都懒得分给他。
      这么清高淡泊名利,她给的房子车子不一分没少地收下了?那几年恰逢香港回归,她这样一个特殊的身份,两岸三地来回跑在各种晚会上献唱,没有捧着他给他做贤妻良母,就被他说是她忽视了家庭。自己出轨犯错,是强势的她活该的。
      她在国外给他写的信、成箱成箱寄的cd呢?在香港自己辗转多层关系给他办的演唱会呢?男人怎么总是有这么多借口开脱?甚至于一个女人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都要或多或少署上身边男士的名字。女人自己就不能做到最好?就不能赚钱养家?连宇的内心可能没有变过,只是她从前未看清过,他也是这样自卑又自尊的大男子主义。
      他对她的真心呢?早就在岁月中难辨真假了吧?
      身边人都觉得林菲放不下,只有她自己知道,死心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情,只当这几年买了个教训,明白对不爱的人再怎么努力,最后都是碰一鼻子灰。她只能祈祷自己在下一段感情中尽量学会沟通。
      她不想和连宇闹得难看,随便他在媒体前怎么控诉自己,林菲愈沉默,愈衬得他像跳梁小丑。她只坚定地说:
      “从我的房子里搬出去,离婚手续我会让律师办好,你签字就行了,不要想左右我,这是我下定决心的事。”

      这天之后,她和连宇再见面竟然是由一张轻飘飘的法律传票促成的法庭相会。
      这场轰动全国的婚变,历时三个月终于落下帷幕,Law开玩笑打电话给她说这场婚变已经带动全国GDP,使北京卖报的大爷收入都翻了几倍。她很久没买报纸,在传媒面前依旧保持缄默态度,别人怎么评论她是别人的事情,与她无关,她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可以了。
      纸媒时代,娱乐至上,谁又会真正在意事实?

      这天她一时兴起,在家中闲来无事,忽然想打开电视消遣消遣,随便切了几个频道,竟看到了简书瑾。好像是香港哪个楼盘开业,他代表他阿爸出席,也算是在媒体面前混个脸熟。
      林菲觉得他当明星的话,也能凭这张脸做到衣食无忧。在香港媒体刁钻的镜头下,他皮肤白得不像人类,几乎透明,能看到血管。五官硬朗又立体,嘴唇薄,给他整个人平添几分冷漠和压迫感,在一众大腹便便的中年男性中显得格格不入。
      简英贤一任一任的年轻女友并没有彰显出自己的年轻,反而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衰老。五十多岁的老头终于意识到该适时放手。
      好在简书瑾争气,一在名利场,便又披上了那层市侩的商人皮,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继承者”模版。有人瞧不起他们这种二代故意挑刺,简书瑾嘴角弧度都没变过,只平静注视着对方,不卑不亢地回答问题,却让对方心中无端冒冷汗。各种社交场所游刃有余,慈善晚会也样样都不落下。
      从小浸泡在钱权中的人,处理这些事已经成为肌肉记忆。
      人人都羡慕简英贤生了一个好儿子,聪明能干,简书瑾只道都是阿爸的功劳,他只学到了父亲的皮毛。
      违心话说多了,他自己都快要信。其实这么多年,一直是恨比爱持久。他极力想向外界证明自己要比阿爸优秀的多,甚至忽略了快乐并不需要靠成功与否来定义。
      林菲觉得他永远是这样,眸中淡淡,半是慵懒,半是压迫。好像什么事都无法激起他的情绪波动,即使他爹前一天死了,他第二天应该也能体面的主持葬礼。
      她无端想起上次在KTV,简书瑾那样真挚地望着她,语调却懒懒的,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她,能不能和你一起唱?
      他的低语令整个房间里柔和了起来,在房间上方令人眼花缭乱的水晶吊灯下,竟有一种暗香浮动的感觉。
      她又不禁想,这样一个人生像下棋、走一步看十步的人,又为什么会偏偏注意到当时在唱片公司楼底,名不见经传的自己?
      林菲不再想那么多,上天给她安排的剧本,她按部就班走下去就好了。她总是觉得自己对简书瑾有种没由来的信任,她相信简书瑾虽然会在镜头前说一些不符合本意甚至假惺惺、不近人情的话,但他本质还是善良的人。

      简书瑾是善良的人吗?
      简书瑾自己可能都会说,未必。
      生意做到这个程度的人,有几个又是清白的呢?他这一身,本就有太多身不由己。父亲总是让他考取功名,却忘了真诚永远是最大本领。
      那几年程颐总是说,他和林菲某些方面挺像的,骨子里都有好强的摇滚反叛精神,只不过林菲用音乐和行动表达出来,而他却仍是这样的一个傀儡。

      他更加羡慕林菲这种人。他每天回家打开电视都能看到她那窝囊老公给她泼脏水,而她却一个字都不说,将她老公衬成了跳梁小丑。
      她在北京过的好不好呢?离婚手续有没有办妥?她现在应该很忙,自己不应该打扰她。
      她真是很典型的信佛的人,内核稳定到根本不在乎外界的声音。
      这些东西简书瑾只敢在夜里想想,想完又痛斥自己多管闲事。
      他有意无意地接触一些内地来的明星,想要以他们为“枢纽”和林菲建立一丁点联系。同时又懊悔上次吃饭为什么忘记要私人号码。
      拍立得被他郑重地摆在床头柜上,祈求那不要是他们最后一次合照。
      他们三月有余没有联系,林菲在北京应该比在香港自在吧?她在北京会有很多事要忙吗?他真想订一张飞往北京的机票。即便没有爱情发生,和她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也是好的。

      程颐在大陆演艺圈人脉比他广得多,即使大多数是裙带关系。他乐意当简书瑾的月老,也好奇简书瑾这种明天是世界末日内心也毫无波澜的人在爱情中的样子。
      他有时觉得简书瑾像一桩枯木,遇到林菲方能逢春。
      「小三,林菲,听否?」
      简书瑾听到前两个字已经准备好按下挂断键,听到第四个字又恨不得将通话录音。「痴线。什么事?」
      「命令你速速订好飞往北京的机票。林菲明天晚上有组麻将局,我给你留了个位子。」
      「真的假的?」简书瑾甚至没来得及掩饰自己的欣喜。
      「爱信不信。地址我发给你,兄弟,勇敢追爱。你不可能站那不动什么都不做人家就会爱上你的。」
      两人互相揶揄几句,才挂断电话。简书瑾当即定了最快飞往北京的航班,也顾不上自己那蹩脚的普通话,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抓住,狂跳不停。他只知道自己想见到林菲,哪怕不说话,只看一眼就好。
      仿佛这一瞬间,爱才在他的脑海里具像化,人生因爱她开始。

      北京那几天正值雨季,这个麻将局是孟知时为了庆祝林菲恢复自由身举办的。她是典型的北方姑娘,爽朗嗓门大,有时还缺心眼儿,在香港宣传唱片的时候认识了程颐,程颐妈妈是大陆人,普通话说的几乎没有香港口音。两人也算是臭味相投、一见如故。
      她开玩笑问他来不来北京参加这局,顺便给林菲介绍一些新人。

      程颐说他不来,但是给他留个位子,有人会来。孟知时问是谁,他也毫不避讳的说出了简书瑾的名字。
      孟知时说他胡说八道。谁会专门从香港飞北京打麻将?
      程颐咬定他一定会来。
      有些事,不用明说,孟知时也懂。

      简书瑾进门的时候,林菲正在一边翘二郎腿一边散漫的吞云吐雾,看到他进来,微微一怔。一是没想到他会过来,二是惊讶于他大衣上被雨水打湿的深色痕迹。
      林菲忙起身迎他,在玄关处与他耳语,顺便将他衣服上一些水渍用纸擦拭:「你怎么来北京了?你能正常沟通吗?」
      林菲个子本就高,足有一米七三,简书瑾还要比她高一个头。两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他们并肩走向沙发,紧挨着坐下,林菲赶忙将他大衣脱下放在一边,拿去给佣人烘干。简书瑾觉得周围人的眼睛都在探究地打量着他们。他回国时间不久,在公众面前露面倒不少。再加上有一个在香港只手遮天的爸,不出名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但是林菲不在意,仍一边抽烟一边和他聊天。简书瑾便也尝试着不在意,只专心看她。
      其他人都知道林菲是不好与人相处的性格,对什么都客气又疏离。
      可是这两个人好像熟得太过分,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见到她这么热情地和简书瑾打招呼,心里都有些猜测,面上却不显露几分。
      只有孟知时敢出言调侃:
      「你们很熟啊?我记得简书瑾才回国不久呢。我都没他电话。」
      林菲没说话,好整以暇地看简书瑾怎么答。
      简书瑾只笑着道还行,顺便和孟知时互相存了电话号码。

      之后没人再打扰他们。林菲看他那落汤鸡的样子觉得好笑,说:
      「你出门不看天气预报?也不带伞?你不怕着凉?」
      简书瑾只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想着给自己找补,沉默半晌道:「我每次见你你都在吸烟,吸烟比着凉危害更大。」
      林菲反问:「你不抽?」
      「我没有瘾。」
      林菲失语,赌气似的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将话题一转:「你来北京干嘛?」
      「公事。」简书瑾打死都不可能承认是为了跟她打麻将来的。
      「你又不认识孟知时。谁介绍你来的?」林菲双手环抱在胸前懒散道。
      「人脉。懂不懂?」简书瑾极其得意地回。
      「你真是铁人。刚回国就盘算着把我签进你们唱片公司,然后就在媒体上露脸应酬。你不倒时差吗?」
      简书瑾极其轻微的在她头发上揉了揉,但林菲还是感受到了。心仿佛触电一般,漏跳半拍。
      简书瑾那时只觉得她真可爱。他觉得她就像不小心迷路来到人世间的小鹿斑比。
      她的线条轮廓凌厉,棱角分明,眼睛和鼻尖线条却圆润,眼睛总是亮晶晶的,笑起来总像在撒娇,中和了清冷,添了几分娇憨。
      「你不是说我没诚意吗?我要拿出诚意给你看啊。」
      林菲嗔他一眼:「我唱片公司合约就剩几个月了。看您诚意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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