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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4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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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贫了一会儿嘴,人也就到的差不多了。他们的互动孟知时都尽收眼底,有意将他们安排在一桌。
孟知时在心里暗叹简书瑾找程颐当月老牵线搭桥真的是不明智的选择,程颐是典型的混吃等死派公子哥,走.肾不走心且讲话白目。孟知时觉得可能过不了多少天简书瑾对林菲的单箭头就会传遍整个香港。
而偏偏林菲最不喜欢的就是被关注,但是她实在太具有话题性,传媒总是不肯放过她。一个由北京移民来香港的大陆人,能在亚洲取得这样的成就,将两岸三地的民众们套在同一个音乐外壳下,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林菲是个不刻意的人,有超强的感悟能力,而且平时是不显示的。有些人平时思想光辉,言谈话语都透着与众不同,结果做事情没看出什么。林菲恰恰相反,大多数时候像个普通人,朋友哥们儿,从来不正经谈什么艺术的创造性话题,但她的直觉是精准的,在她唱歌的那一刻,或者在她听音乐的那一刻,她是非常精准的。
有的人做摇滚,做着做着把自己否定了。事实上一个在艺术上有创造性的人,不能太过欣赏别人,老看到自己的不足,会忽略自己的东西。林菲就很专注于自我感受,发现自己。
孟知时觉得这两个人实在不搭,林菲最忌讳做作,喜欢自然的事物,祈求在兵荒马乱中找到和平。简书瑾却是商人,免不了做戏上通告,如果这样的人跟林菲在一起,林菲会崩溃的,她很少背叛自己。
她有钱,也有她自己最不在乎的名利,纯粹到只想做好音乐,感情中也只想要真诚的爱。
林菲总是固执,却又有自己的底线,很多人说她冷,其实孟知时觉得林菲就是个爱玩的小孩子。唉,有那么一把好嗓子,有这么一个好时代,但是林菲作为一个时代的标志,做什么都是迷人的。
记得自己当年刚打开香港市场的时候,那时林菲在香港已经是“天后”,只要她想上的节目,必定是以她为中心。林菲那个时候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带她露脸,怕她像当初的自己一样被排挤,上节目时总是老远就操着京片儿喊:
“老孟!来我屋里头!跟我一块走!上我车!”
那么善良的一个人,一个典型的北京大妞,不卑不亢的,怎么情路就这么坎坷呢?
但愿吧,但愿林菲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简书瑾本想借麻将搭话,然而林菲对于麻将太过认真,那模样像在研究科研技术,找她说话也都是心不在焉,恨不得要将每张牌看穿。只不过结果差强人意。或许打麻将这件事也是要看天赋。
简书瑾前两局有意让她,被同桌的人看穿制止,林菲也狠狠瞪他一眼,坚决杜绝这种行为。然后便又专心致志地看牌了。
那几年圈里的人总是说,在牌桌上输得简书瑾的钱,总是能在林菲这赢回来。
牌打完几圈,好多人嚷嚷着饿了,几个会做饭的人到厨房做了个简易火锅。
林菲看着厨房里来来往往忙碌的人,说:「要是在冬天就好了,我最喜欢冬天的时候在北京吃涮锅。」
林菲这声低语仿佛有什么定力似的,令整个房间柔和起来,于是他们的交谈也就变成了相互的低语。
简书瑾将头偏向林菲那边说:「我在英国的时候天天做饭。明年冬天我学着做涮锅给你吃?」
林菲一愣,侧过身直视他的眼睛。
她这几天也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作为生意人运筹帷幄、侃侃而谈的场面。
他在经商方面有天赋,情商高,社交能力强。唯独眼神除了狼子野心,黯然无波。
但是这个时候的他,眼睛不见浑浊,不见阴霾,眸里似有繁星点点,仿佛能看到他的内心世界。他的眼底也会有期盼,甚至小心翼翼。
爱寄生在哪里呢?在那个真实的人和完美的人之间的差距上。爱就寄生在瑕疵之上。
那十秒,灵魂大概已卖掉,宇宙在他们的眼眸中流动。
林菲鬼使神差的说了句好。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戳破。
简书瑾一开始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林菲对北京总是有这么浓的感情色彩?他自己半辈子“颠沛流离”,光是护照就有两个,八岁之后见到母亲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家是什么样的呢?林菲儿时在北京过得怎么样呢?
或许这个问题,在很多年后,林菲躺在他的膝上看晚餐时的TV SHOW,所有浮生里万千的脸孔因她而隆重时,他才有答案。
其实他更想说,他也想在北京生活。在与整体性时间对抗的无数个具有微小意义的时间碎片里,在与历史时间对抗的个人精神的朦胧光晕里,我还是想对你说,我想留下来陪你生活。
林菲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谁先爱上彼此的呢?或许就是在这样一个瞬间,这样好看的一个男人将你映在他的眼眸,说着温柔迷人的话语。
「英国天气是不是很不好?」林菲问。
「非常不好。经常下雨,中餐非常难吃。不自己做饭根本吃不下去。」
林菲嘴角弯了弯:「我妈妈他们想移民。妈妈非常讨厌香港,她觉得香港的菲佣做饭不好吃,新加坡呢又太热……」
「还是北京好。北京永远是家。」
「我妈妈在新加坡。」简书瑾冷不丁来一句。
童年时期对北京模糊的记忆,之后辗转香港和英国两地,他像一粒尘埃随风飘飘荡荡,却不能肯定自己家在何方。
林菲没再接话,这是他个人私事,她不好过问。
麻将一直来到凌晨才结束。林菲向孟知时等人告别,便长腿一迈准备回家。简书瑾忙跟过去,像怕她从北京飞走了:
「我跟你一起。」
林菲不作声默许。她的房子和孟知时家离得近,走路不需要多长时间。树冠密密地融在黑暗里,街灯将两人笼罩上一抹黄色,晦暗难明。
两个人此时默契地竟都不惧怕暗处的媒体,只想在影子互相交叠时,呼吸这一秒的空气。
简书瑾想起,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春风沉醉的夜晚,他们漫步在香港的霓虹灯下,她那时二十二岁,还是会因为外界而流泪的小姑娘,灯光将她脸上的泪痕变得清晰可见。
华灯初上间,如梦如幻。是否有人会爱到动魄惊心?
泪水、雨水,让一些种子在不同的人心里发芽。
林菲并不排斥开启下一段感情,只是她也会犹豫。她刚刚结束六年的感情,又有什么勇气,去面对七年前一段本该无影无踪的悸动?
她自信又自卑,矛盾得要命。
她实在看不懂简书瑾,非要说的话,她觉得他是童真和世故结合的人。
能跟生意场上的老狐狸游刃有余,也能像愣头青似的飞来北京和她打麻将。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凭感觉的人,感觉对就对,相信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爱的时候全身心去爱,不爱的时候体面的抽身离开。
确实,爱情本就是盲目的不是吗?
信佛之后让她改变很多。她觉得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剧本,简书瑾和她都是角色,她跟着心走就好。反正爱永远比恨快乐。
她用余光偷瞄他,却只看到他盯着自己的鞋尖。
他生得很好看,眉骨高,线条干净利落,薄唇,睫毛在桃花眼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真切,他好像有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可这不重要。
算命的会说这是天生的薄情相,可是她在这里却感受到了纯情。
有时林菲会莫名的觉得他们相像。
两个人不知走了多久,终归是简书瑾打破了这沉默,说:「上次吃饭,都没留你电话号码。」
林菲忍不住笑,直接将他手机从大衣口袋拿出来,输上自己电话号码,不忘备注,单一个菲字。输完还把手机拿到他面前晃悠:「呶,输好喽。别认不出来我~」
简书瑾难得露出那么少年气的笑容,忙道不会不会。
「上次吃饭我看你吃的不多。你是吃素吗?」
林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无奈道:「我是信佛又不是出家,我就是单纯胃口小啊!」
而且她觉得香港的菜味道都差不多。
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林菲问他怎么回去,简书瑾竟一时凝噎。
凌晨,出租车早就收摊儿了,简书瑾来的时候是打的车,也没带车钥匙。
林菲在心里暗笑他傻,同时不吝啬地将车钥匙递给他,让他开自己车,反正自己在北京不怎么出门。
简书瑾受宠若惊,甚至都忘了客套地推辞一下。宝贝一样地装进口袋里,问她车钥匙怎么给她,下次什么时候回香港。
「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再给吧。过几天就回去了。」
「下次我再来北京,你给我当导游啊。」
林菲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你还要我当导游?你当初可说你是北京人,四五岁才来的香港呢!」
简书瑾不好意思的扶额笑笑,跟她道别。
目送着林菲进屋,他不舍得走,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盯着那个“菲”字看得入迷。
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嘴角就没下来过,他们总是笑,发自内心的快乐。
心里好像燃起了一些火花,他心里一阵泛酸,又一阵抓痒。北京,似乎确实更比香港有人情味一点。
至少有他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