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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刑 事 责 任 — 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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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节 刑事责任概述 —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的概念
【分析】刑事责任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关于刑事责任,在中外刑法理论中,有如下观点:法律责任说,即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犯罪行为以及其他能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事实,强制犯罪人负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说,该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否定评价说(责难说、谴责说),此说认为“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刑事义务说,即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向国家承担的、体现着国家最强烈的否定评价的惩罚义务"。刑事负担说,该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为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在清算触犯刑律的行为时,运用国家暴力,强迫行为人承受的刑事上的负担”。上述各说都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刑事责任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但从表述的科学性来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我们认为,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可能性。
刑事责任的特征
【分析】刑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非难性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性;第二,刑事责任具有社会性与法律性;第三,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第四,刑事责任具有严厉性与专属性。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
【分析】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刑事责任占有重要的地位。这首先表现在刑法条文中多次提到刑事责任。其次,刑法总则第2章还将犯罪和刑事责任作为其第1节的标题。最后应当指出的是,在《刑法》第5条中,刑事责任被提到与罪行(犯罪行为)和刑罚并列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的地位
【分析】对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具体地位,认识并不一致。概括而言,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
基础理论说。该说认为刑事责任在价值功能上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论不过是刑事责任理论的具体化。因此在体系上应赋予刑事责任以刑法学基本原理的地位并将其置于犯罪论之前。
罪、责平行说。此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与犯罪相对应并具有直接联系的概念。犯罪是刑事责任的前提,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罚虽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但不是唯一的实现方式,因此,不能将刑罚与犯罪和刑事责任这两个基本范畴相提并论,而应按照犯罪论一刑事 责任论的思路来建立刑法学体系,这样才能理顺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才能准确反映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应有地位。
罪、责、刑平行说。这一学说认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其中的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因此,应当按照犯罪论一 刑事责任论一刑罚论的框架来构建刑法学的体系。
从现行刑法的结构体例看,罪、责、刑平行说要比前两种观点更可取一些。另外,从理论上 讲,刑事责任与犯罪和刑罚也分别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罪重刑事责任就重,罪轻刑事责任则轻。而从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看,二者既有明显区别同时又具有密切的关系。区 别主要表现在:第一,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刑罚则是一种强制方法;第二,刑事责任以犯罪人应当承受刑事处罚、非刑罚方法的处理和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以实际剥夺犯罪 人一定的权益(权利和利益)为内容;第三,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的定罪判 刑决定宣告生效而出现。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表现在:其一,刑事责任的存在是适用刑罚的直接 前提,无刑事责任则不能适用刑罚;其二,刑事责任的大小直接决定刑罚的重轻,刑事责任大的,刑罚必然重,刑事责任小的,刑罚必然轻;其三,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来实现,非刑罚处理方法 等虽然也是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但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很少而只能被视为属于次要的实现 方式,刑罚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则是普遍的。
一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根据的概念
【分析】刑事责任的根据,指国家基于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犯罪人是根据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根据的理论
【分析】关于刑事责任的根据问题,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的学说,如犯罪构成唯一根据说、罪过说、犯罪(行为)说、社会危害性说等。
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分析】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所具有的相对的意志自由。
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分析】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是指从法律制度上行为人承担或者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决定因素。法律制度包括法律制定(立法)与法律适用(司法)两个步骤,刑事责任本身是质与量的统一,因此,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可以从立法上设定刑事责任的根据、确定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和确定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三个方面来讨论。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的学说
【分析】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又称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指的是刑事 责任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来实际承担。关于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理论上存在不同看法。其一,认为实现刑事责任是指为使犯罪行为人承担其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具体行动,因此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和其他强制措施三类。其二,认为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是国家强制犯罪人实际承担的法律处分措施,包括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两大类。其三,认为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指国家强制犯罪人实际承担的刑事制裁措施,有基本方式、辅助方式与特殊方式三类。基本方式即给予刑罚处罚的方式;辅助方式即采用非刑罚方法处理的方式;特殊方式即仅仅宣告行为是犯罪而既不给予刑罚处罚也不使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方式。其四,认为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只有刑罚一种,除此之外,不存在或者说法律并未规定其他实现刑事责任的方法。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分析】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有:(1)定罪判刑,即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作出定罪判决的同时宣告适用相应的刑罚。(2)定罪免刑,即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作出定罪判决而免除刑罚处罚。(3)消灭处理,即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法律规定的阻却刑事责任事由的存在,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这时国家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也不再负刑事责任。(4)转移处理,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而通过外交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