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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回 ...

  •   这次倒是以隔天要赶路的理由,陶小六占了上风。折腾完已经是很深的夜,外面再也听不见一句人语,只剩下风声与不知哪里传出的悉索声,也许是耗子或狸猫。

      刚才比谁都轻佻不愿轻易歇息,这一沾到床上居然倒头就睡了。陶小六侧身看着赫连趴在床上,面前落下来的头发随着呼吸规律颤动,心道还是这时候规矩。

      窗户没栓紧,风灌进来丝丝凉意,陶小六起身要去合上,却见一队人马悄然入了城。他们衣着轻便,却各个横着刀鞘挂在身后,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他无意多管闲事,本想关上窗就去睡觉,身体却已经下意识躲在了墙后,自然得好像本该如此。

      与此同时,那队伍中领头的人似有所感地朝窗户望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也没作停留。

      陶小六再现身时,路上恢复了空无一人,他这才摸不着头脑地关窗,回去睡觉。他掀起被子的一瞬间灌进了冷风,加上在外面待了会儿身上也是冰凉,赫连有些不舒服地哼了声,皱着眉头往被窝里缩,远离了陶小六。

      真是现实得很啊,陶小六没办法地笑笑,放松了意识,很快就浸入梦乡。

      自白桃村醒来,他很久没做过梦了,今夜却例外,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是这个梦境却跟他目前所经历的事情毫无关联。

      他好像站在一片黄沙遍布的地界,喉咙里却发不出丁点声音,身体也像块石头似的杵在原地。一个婴儿——不,只是哭声像,这个孩子看起来要比婴儿大一些,但是又瘦又小,才会第一眼认成了婴儿。那孩子蜷缩在自己脚边哭,脸上脏兮兮的,浑身就裹着一块暗红的绢布,看起来像是破败的旌旗。

      梦中人不知道所在是梦境,时间真实地流逝,陶小六先是感慨这孩子太能哭了,都不带停的,再然后就是心焦,他无法动弹,甚至不能弯下腰抱起这孩子哄一哄,眼见着黄沙都快要将孩子埋起,哭啼渐弱,将将要断了气。

      此时,黄沙地里的风停了,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孩子手里抱着一大堆破铜烂铁,陶小六眯了眯眼,发现是一些折戟断剑。那孩子在沙尘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来,他的听力非常灵敏,远远地就听见了这个孩子几乎消失的声音,连忙加快了步子跑过来,看见是个小娃娃,那大些的孩子立刻将手中的东西全部扔下,像是看见了什么稀世珍宝般亮了眼睛。

      他有些生疏地抱起那团破布,望了望四周确认无人后,傻呵呵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与有些麦色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陶小六只见他一只手在身上抹了抹,确认干净后才摸上布团里孩子的脸。

      他有些费劲地把小孩儿脸上擦干净,陶小六此时也终于看见他的全貌——比一般孩子还要浓密的长睫毛扑簌着,似乎是感觉到了男孩儿手指的暖意,终于睁开了眼睛,一双有些灰扑扑的瞳孔直勾勾望着他,好像要把人印在灵魂里。

      这时已经不难看出孩子的长相不属于完完全全的汉人,兴许是个混血。
      男孩儿倒是不在意这些,只当捡了个稀奇玩意儿,高高兴兴地掉头就走——不对,他走了两步又回头了,他有些不舍地盯着地上那些残铁,他居然在一个孩子和那些废铁之间犹豫了!

      陶小六哭笑不得,好在最后两个孩子扬长而去,他松了口气,再低头,在一块断戟的反光中看见自己,居然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木。

      场景瞬变,一个像是临时堆起来的昏暗角落,里面垫了些干草和碎布,刚才那个男孩儿就把布团中的孩子安置在了那里,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合礼数,但陶小六觉得,那就是个狗窝。

      这一次他倒是能动弹了,但视角只能紧紧跟随那个男孩儿。不一会儿,一声呼喝将那男孩叫了出去,陶小六这才看见附近场景的全貌。刚才那“狗窝”就搭建在两间屋舍中间的缝隙中,不大不小,却勉强能塞得下两个孩子。

      这附近的屋舍都是随便搭建起来的,毫无秩序可言,就是四四方方的,空个口子就是窗,大点儿的就是门了。屋顶很少有瓦片,大多人家都是以草杆遮挡。陶小六重新把注意力放回男孩身上,只见他被一个赤膊的男人拎着耳朵走开,问他今天有没有从战场废墟中收来铁。

      男孩明明都疼得都龇牙咧嘴了,却还是赔着笑,磕磕绊绊地解释。

      “你是说为了捡个累赘,反而把那些重要的铁器给丢了?!”那男人反应大得很,揪着孩子的耳朵扔了出去,陶小六闭了下眼,仿佛痛在自己身上。

      男孩捂着耳朵从地上爬起来,踉跄两下。

      “老子告诉你,吃的多一口没有!要不是看在你比其他小杂碎力气更大的份儿上,老子压根不会收留你!你自己活都成问题,还捡个活口回来?”男人指着他破口大骂,转身就要走。

      陶小六想了想刚才那“狗窝”,说收留……也算不上吧。不过他算是明白为什么刚才男孩会在那堆东西面前犹豫了。
      废铁可以熔了再造武器,那男人应该就是做熔铁生计的,铁对他确实是重要的。

      男孩儿赶紧追上去抱住男人的腿:“石叔!我、我马上再去给你捡!”男人一脚踹开:“天黑下来前回不来,今天吃食就没了。”
      孩子立马爬起来,又挂上了笑,连连应声。

      “哟~老石,又在这儿欺负小娃娃啊?”一个婀娜多姿的女人勾着鬓边一缕头发扭过来,脸上是浓艳的妆容,穿一身桃红柳绿,神态张扬得很。那被叫做老石的男人收起了怒容,甚至有些怵地干笑两声:“小崽子不懂事,捡回来个拖油瓶……走了。”

      女人挥挥手,抱着手臂转身看向男孩:“今儿个还来得及跑信吗?”
      孩子连连点头:“能的!蓉姐。”他双手伸出去接蓉姐递过来的信件,扬起一个甜甜的笑:“我跑得可快了,绝不耽误!”

      女人捂着嘴作笑:“哎哟嘴真甜,叫蓉姨得了,老娘这把年纪都能生两个你了!”说完,揉了把这小毛头,“去吧。”

      男孩“嗯”了一声,一溜烟儿就跑了。

      陶小六跟着那孩子东跑西跑,不禁感慨他体力真好。他也因此差不多看清这地方的全貌,黄沙和土地相连,这附近的房子多数像是难民的临时居所,人数其实不少,越往边上,那里的人就越发不成人样,个个面黄肌瘦,有些瘫在地上,陶小六都不敢认那人还有没有气,再往边陲,白骨都不是稀罕物。

      往中间风沙少些的,建筑倒是牢固,甚至有“亭台楼阁”,不过与大地方的比起来还是差得远。那叫“蓉姨”的女子就住在中央最大的楼中,这里到了晚间居然还能灯火通明,与别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轻纱绸缎在八角上挂着,因颜色居多,所以看起来还是有点不着调。

      这里有来往的商队,携带刀剑等兵器的江湖人,偶尔还有着盔甲的人经过,应当就是使这里比外圈更热闹的经济来源,周边的铺子也连带着沾光,看起来更像样些。

      不过他也发现,这里的面孔多样,似乎是几个地域的人聚集起来的奇怪地带,汉人、鲜卑族甚至还有突厥契丹等,多是混血。

      他跟着男孩儿往楼里头瞧过一眼,很多混血貌美的少女在互相打扮着,梳着各式的发髻,扫红妆。而蓉姨似乎就是管理这儿的主人,每一个来到这儿的客人都被她哄去真金白银,更有甚者就剩条裤衩子被丢了出来。

      陶小六没看清这座青楼的名字,也许是因为这个男孩儿从没走过正门,一直在简陋的侧门帮蓉姨做事。这楼对门是个赌坊,门口就竖了块木板写了个大大的“赌”字,看着很低调的门头,里面却是五脏俱全。

      来往的人数与青楼不相上下,钱在青楼花完了,就带着不甘去赌,或是图穷匕见者为了最后一乐,将命都搭进去。
      这二者就像是一个死循环,抑或是一对同流合污的搭档。

      男孩儿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早上帮路过的商队搬运东西,能拿到一个素包子,遇到出手阔绰或者可怜他的,能拿到肉馅;中午开始帮石叔烧火,途经青楼侧门,帮蓉姨跑跑腿,能得到几文钱仓促买个午饭;接下来大多时间就是去未经打扫的战场上收集废铁,当然,这玩意儿也有竞争对手,得靠抢,交到石叔手里,就能得到今天的晚饭——一张饼或一个馍。

      原本这些东西对于这个孩子来讲将将饱,可现在多了一个更小的孩子,男孩就每天将自己的吃食先分给小娃娃,等他吃饱自己再吃剩下的。

      这小娃娃也不好养,太干了吃不进去,加上年纪又小会哭闹,男孩没地方能再多做一份工解决生计,就做了个错误又危险的决定:他去人家里偷羊奶来喂。

      因为每次只偷一点点,起初没人发现,蓉姨那里给了他一个碗,他就把羊奶盛在里面,再把馍撕碎泡在里面喂小娃娃。

      后来,因为那农户家里不知何时养了条狼犬,男孩一进去就狂吠,因此被抓了个正着。因为此地混乱,官府衙门都没有一个,那家人只好把男孩打一顿出气,丢出去并警告下一次就不是打骂这么简单了。

      他一瘸一拐走回去,被蓉姨逮了个正着,“小家伙你做甚去了,怎么一身伤?”

      男孩本只是摇头,但在蓉姨的追问下,还是道出了实情。“哎哟我那天听老石说你捡了个拖油瓶,还以为是什么阿猫阿狗呢,原来是个大活人啊!瞒得真狠,是个吃奶的娃娃吗?”她双眼放光,很好奇。

      男孩儿想到喂馍馍时被啃了一口手指,摇头道:“不是,长牙了,但爱喝。”

      蓉姨心生怜悯,却有些哭笑不得:“这里活下来的孩子到底少,像你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同龄的孩子要么饿死要么病死,似乎只有你格外适应这里的恶劣,不仅活下来了,还活得好好的,甚至捡了个回来养。”

      “嘿你就说稀奇不稀奇~老天似乎格外眷顾你。”说罢,蓉姨戳了戳他的小脑门。“罢了,最近生意好,估计是要打完仗了,也不差一碗羊奶,你得空就去老地方取,我会安排厨子拿给你。”

      男孩立刻跪下去冲着蓉姨磕了个头,激动道:“多谢姐姐!”

      那之后,虽然男孩饥一顿饱一顿,但还算是身体康健,每天也乐得跑来跑去,将捡回来的孩子养的白白胖胖,他还跟着来往的商队识了不少字,给孩子取了个名叫“凤凰”,理由很普通,梧桐树下捡的,商队说“凤栖梧桐”,听不懂,但是好听。

      不过这样只需要温饱的日子很快到了头,原因是这只小“凤凰”会走路了。

      小凤凰逐渐不满足于这一方阴暗的小小天地,在某一天男孩早早出门……啊、差点忘了没有门,在某一天男孩走出这条死胡同后,小娃娃蹒跚走出阴影,他顶着乌黑的头发,五官也开始逐渐立体,身着不是很贴身的旧衣。

      当清晨的第一缕微光倾斜过来,他像是一只欢快的蝴蝶,伸出两只小手扑棱着跳到光里,好像要让整个世界发现。这也是继陶小六在看见他灰扑扑的眼睛后,头一回看清楚他澄澈的眼睛——

      那是一双极为熟悉的、山野精怪似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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