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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百里梅 ...

  •   桥西镇北边的陈府,此时正传出杀猪般的尖叫。

      一堆乡民凑在门墙偷听,屏息凝声,相互咕咚眼珠。几个毛头小孩则踩着同伴的肩膀,垒成一叠地趴上墙檐。最上面的孩子死死扒住墙头,以防摔倒。

      “你看到没,还我上去。”底下的小孩问,上面的男孩没空搭理他们,使劲往里埋了埋,嘴里叨叨:“差一点。被挡住了。你们用点力。”他的视线恰巧被墙内的一盆树阻截,只听得陈宿憬扯破嗓子的喊声。

      不是在喊疼,而是在咒骂亲爱的好弟弟:“陈延安!你够意思!我不要你这个弟弟了!”然后便又是一声惨叫,陈夫人的声音铿锵传来:“让你去书斋念书,你带些什么书!还怪延安,躲什么!”

      一阵叽哩哐当的杂闹,许是桌子被推翻了,是瓷器碎地的脆响。

      那男孩慌张地叫道:“出来了,出来了。”众人也不知谁出来了,急忙收回贴在墙上的耳朵,草草整衣。小孩们垒的高塔顷刻崩散,他们像麻雀一样逃走,扎进巷子的角落和缝隙。

      以至当陈宿憬夺门而出时,只有匆匆别脸路过的乡人。他握着唯一的折扇朝后喊话:“我陈宿憬也是有尊严和脸面的,你们这样待我……”

      门被一手轰开,差点撞到他鼻子。陈夫人凶煞地盯着他。

      “我走了。”他尊严地没用逃,端庄退后几步,刹脚,转身,一溜抹油地跑出残影。几个偷偷看热闹的汉子假装摇摇头,哀叹着笑声,被陈夫人结实地瞪了一眼,悻悻离开。

      陈夫人,百里氏也,名梅。曾是百里氏直系弟子,所制暗器皆镌刻银色梅花。自百里氏出山后,各弟子流入民间,分散四野,部分人在江湖闯出了名号。

      百里梅在退隐江湖前,便有个响亮的侠号——暗梅。

      取人性命于无声之际,识梅印而后溅血。

      百里梅冷哼一声,细长的拇指和食指圈住,放到唇边,吹出短促的尖哨音。一只铁灰色的千机鸟拔飞出高墙,稳稳落到肩头。“跟着大少爷。”

      千机鸟冰冷地发出金属般的叫啸,消失在碧天中。

      陆长文刚爬上墙,看到这幕,暗道不妙:“陈夫人又使这招了,宿憬哥有难。”他待百里梅走回门内,快速翻身跳下,拍拍手,沿着石板路跑远。

      “要赶紧了。”

      陈宿憬一口气“走”到集市,方才松了胆,觉得刚刚应该再表现得从容些。“全顾着躲打了,陆长文不会还留在家中吧,叫他和延安好好相处,哼。”他挥开折扇,开始四处闲逛。

      既是晌午,食肆店口的短桌矮椅便塞满了各样的乡人,陈宿憬不免随意地左瞧右看,香酥鸡,藕馅饼,灌浆馒头,猪头……!

      在一派祥和的景象中,他看到一个撸袖的黝黑男人光着粗壮的臂膀,砧板上是一个血淋淋的猪头肉。他用扇子捂嘴,走近观察,轻啧了声。“这样摆出来,会有人卖吗?”他疑惑而好奇地思考。

      猪肉老板瞧见这十三四岁少年装模作样地靠过来,一刀剁下去,抬眼瞥他,粗声粗气地说:“不好意思啊,溅血了。”

      “嗯?”陈宿憬翻过折扇,其上的墨画并未弄脏,他的目光又溜向胸前的衣料,在腹部处发现星星点点的血迹。他抬头正对屠夫盯着他的虎眼,那人从案边拿起一条浸着血的破布,挑衅地递过去,“你擦擦。”

      “不是你这人…”陈宿憬看出他是故意找事,觉得真是幼稚,“算了,不和长者计较。”他学老沉的口气,摇摇扇走开,却没逛集市的心情了。

      “那家是不能回的,不如,”他想起某个绿色的家伙,“找贺阿柳和他的小友玩去。”扇端直指自兀岭。

      换了干的竹白布衣,林漫漫躺在贺阿柳床上,数着斗八的木头缺口。贺戎在锅边处理早晨猎得的野兔,他专给贺阿柳他们逮了只小红雀,此时,正在屋外被贺阿柳和泽费力追捕。“你别跑啦,别跑啦。”声音清晰地溜进屋内。

      “我哥呢?”林漫漫懒懒地问,手拽拽床边的竹筐。那几本湿透的书被整齐地摆在鸡棚顶晒太阳。

      “这儿当,集市吧,我瞧他大清早的担了竹筐下山。哟,最近都在赚钱嘛,我就说,剩钱哪够花。”贺戎一副老生常谈的样子,给野兔开膛破肚,手伸进皮腹掏内脏,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开。

      林漫漫捂鼻闷闷地“哦”道,坐起身,“大叔,你平常不都在屋外搞嘛,现在这样,屋里一股血味,也不怕夜里招狼。”

      贺戎抓着内脏扔到早已准备好的破布上,道:“阿柳在外面玩呢,我娘子先前说了,不能在孩子面前解剖尸体。”

      “那我在里面呢。”

      “我不是叫你出去了吗?你自己要呆屋里的。”

      林漫漫无话可说,他只好推开床边的窗子,让味道散些。

      贺戎则津津有味道:“把这玩意儿往树上一挂,做个大坑陷阱,保准诱来几匹狼啊大虫啊,最次是野猪。把他们剥皮割肉的,能在市面上卖好几个银币。”贺戎心里早已盘算好如何讲价,越说越喜滋滋地笑,“到时候,一箭三银币,一刀五银币。哈哈哈哈。”

      “你要挂哪颗啊,屋前那颗?”

      “屁话,谁把狼往家引,我已经挑好了,离这半盏茶的路,大坑都挖好铺了草垫。”贺戎用草绳把野兔捆紧,留了两只,准备晚上炖兔肉吃。装内脏的破布也扎好扔在角落。“喂,把床头的抹布拿过来。” 他对林慢慢叫道。

      林漫漫简单瞟了一眼,用脚轻松勾过,揉成球,看都不看地潇洒一扔。白布完美飘入贺戎怀中,带出他满意的挑眉。

      贺戎擦干净手上的血迹,把布随手一挂,屁股“吱呀”抬离木凳。他晃晃手里的野兔,“我往集市一趟,别乱跑啊。”

      “知道了,不把你儿子弄丢。”林漫漫看他走到门边说,贺戎白他一眼,道:“你小子说话再怎么老气横秋的,我是说你俩。”

      “是吗?”林漫漫有些惊讶地眨眼,“多谢大叔了,那给我捎把小刀吧。”

      “你要小刀干嘛?”贺戎说,脸上光明正大地写着“别得寸进尺”。

      林漫漫的双腿晃来晃去,平淡地说:“用啊,不然呢?”

      瞧他理所当然的模样,贺戎吧唧嘴:“不,当我没问,你且想着吧。”门无情掩上,也不知会不会买。

      “至于嘛,小刀要多少钱。”林漫漫如释重负地倒下去,翻了个身。扭伤的脚腕隐隐作痛,懒慢地挂在床沿。

      午后,日头不知不觉地爬满窗子,把一切烤得暖烘烘。草丛下肆意的游侠,灌木里喝醉的飞贼,都默默地歆享着独属夏日的静谧与生机。蝉鸣连同贺阿柳的笑声逐渐融化,林漫漫的眼皮挣扎了会儿,总算抵不过绵延的睡意。他合上眼,呼吸声匀称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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