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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第五十四章 ...

  •   电光石火间,我已经明白被我遗忘的究竟是什么了:陆小凤找人叫我来,我来了,是因为我曾看过一本名叫《陆小凤传奇之银钩赌坊》的书,知道我“应该”出现在此地,帮他杀掉枯竹。可是陆小凤不知道,陆小凤请去找我的人也不知道——世人皆知要找我,需上万梅山庄,尤其是冬春两季,但若是,我那时恰巧不在万梅山庄呢?

      我惊讶,陆小凤表情更惊讶,显然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叫人去找我,结果来的却是他。

      孤松枯竹本来小有些得意的表情也一转为惊疑不定:“白云城主!”

      浓雾中,他们或者并没有看清楚来人面目,也或者根本从来也没有见过叶孤城,可是就在这一瞬间,他们一定能够知道来人是谁。也许,他们只听说过陆小凤是西门吹雪唯一的朋友,却不曾听说过叶孤城有朋友,更曾听说过白云城主向来足迹少涉中原,毋论北地,但他们也绝不会认错。

      是了,当初我便怀疑,谢刚怎么会错把叶孤城当成了我,江湖中着白衣者众,自叶孤鸿以下,更有一群“苍白的人”,但能够把一袭简单的白衣,穿出帝王吉服的威势,如此风华,如此气度,天上地下,就只有一个叶孤城。

      孤松枯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叶孤城身上,因此也就没有注意到陆小凤正跟他们一样惊疑不定。

      枯竹忽然开口道:“真想不到,白云城主也是你的朋友。”话是对陆小凤说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叶孤城。

      叶孤城却只是淡淡地看着他,并未开口。

      陆小凤本来想说什么,看了一眼叶孤城,话到嘴边居然又咽了回去,只摸了摸下巴。

      孤松问道:“你几时去找他来的?”

      陆小凤叹了口气,一手抱胸,一手扶着额,露出一个“这也正是我想问的”的表情。

      叶孤城看着他们,一点儿也没有开口解释的意思。

      枯竹冷冷道:“白云城主足迹从不踏西北,我们倒是早已想看看那招传说中的‘天外飞仙’。”

      “要看天外飞仙,你不配,”我淡淡地说着,不再收敛气息,缓缓地走了出去,“要靠双剑联手才能够破敌制胜,这种剑法只配去剪花裁布。”

      浓雾弥漫中,仍可看到一双璀璨如星子、冰寒如琉璃的眸子,在看到我的瞬间,有片刻的松溶,慢慢染上了暖意:“西门吹雪。”

      我正待答话,忽听“呛啷”一声,这二人的剑已出鞘。

      两柄剑而能作一声,配合可谓默契。只是,分取我和叶孤城二人,已非不智可以形容,纯粹找死。

      剑光破空,转眼已到眼前。

      枯竹的剑。

      “这一剑的气势虽不如‘天外飞仙’,可是孤峭奇拔,正如寒山顶上的一根万年枯竹。”

      当初看书时就觉得这是一种肯定,别的不说,就说能够与“天外飞仙”作比较,即使不如,单这种比较的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肯定,对天下学剑者而言,已经等于是变相的赞美。

      换成是我剑法大成之前,这一剑或者还能够对我造成些许威胁,但现在的我也许在情感上对这个时代、或曰这本书的世界还有些隔阂,单就剑法武功而言,则已融会贯通,完全胜任了“剑神”的角色。

      我与叶孤城相争间,毫厘可以致胜负,这个“毫厘”绝大多数都是剑招以外的东西了,如环境,如心境。

      但枯竹就还停留在剑招本身。

      我和叶孤城的快,不仅有本身的速度,更重要的还是节奏,亦即动作之间的步骤搭配。挥剑时整个身体如行云流水一般,是一个协调的整体。

      而枯竹挥剑时不仅有许多不必要的动作,兼且动作之间配合不够,露出好些破绽。

      以无厚入有间,足以让我后发先至,左手一指点在剑尖一侧,剑身发出“呛”的一声清吟,同时右手一指划过他腕脉,另一指点在剑柄,左手的那一指加上他自身的力道松懈,终于使他握不稳剑,剑光疾闪间,我左手轻轻一推——

      说来话长,事实上却不过一瞬。

      一瞬之后,我二人相对而立,枯竹的剑尖上,鲜血迅速汇滴成流……他自己的剑,他自己的血。

      剑已不在他手上,而是从他前心穿入,后背穿出。

      好一柄利剑,可惜名剑暗投。

      我不再看他凝固着不敢置信的表情,转身看向叶孤城那边。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不过穿心而过的人从枯竹换成了孤松。

      仿佛有某种默契,我们用了同样的手法——也都没有用自己的剑。

      我略垂下头,想孤松也已死,玉罗刹是不是还会出现呢?是继续在一旁窥伺,还是在看到大局已定时就飘然而去,安排银钩赌坊的搬家事宜?我需要跟他说让他把青衣领走,之前与她同行是为了行事方便,现下此事已算尘埃落定,这个太过实心的小姑娘还是交还家长的好。

      正自思量,忽听陆小凤问道:“叶城主,这冰天雪地的,你怎么会这么巧,正好路过?”

      什么?我抬头看了看那只话说得白痴,脸上笑得更白痴的家禽,再次不可抑制地产生了给他一剑的冲/动,想到他一次又一次在叶孤城面前丢我的脸,我就很想传言江湖我根本就不认识此家禽,所谓“陆小凤是西门吹雪唯一的朋友”这样的话纯属谣言。

      幸好叶孤城对这些并未在意,只默然片刻,然后对我道:“你不在万梅山庄,他要交给你的胡子,司空摘星错交给了我。”

      胡子?不及细思他话中之意,我看向某只家禽标志性的“四条眉毛”,家禽干笑着摸了摸嘴边,见我视线扫过,忽然手一抖,四条眉毛就只剩下了三条。

      他犹自不觉,微有些风,那撇明显是粘上去的假胡子很快就被吹得不见了踪影。

      同一时间,我已明白了叶孤城的意思。

      虽然同是白衣剑客,但我与叶孤城气质完全不同,即使没见过,只要听说过的人,也鲜少有认错的,除非……在南海飞仙岛上看到我,或者——在万梅山庄看到叶孤城。那么,没见过的人,十成十是会认错的,包括听来是被陆小凤差去送信的司空摘星——要从北地送信去远在西北的万梅山庄,这位轻功独步天下的“大贼”自然是最佳人选。

      虽然想不出叶孤城怎么会在万梅山庄,因而叫司空摘星错认,但是想想司空摘星素日的行径,详细过程我就算猜不出,结果却必是陆小凤让他送去的信物——胡子,想到这里我又瞪了一眼顶着“三条眉毛”滑稽形象的某家禽——没了。

      回想叶孤城第一次上万梅山庄,正好碰上陆小凤为金鹏王朝案来请我下山帮忙,我便当着他的面对陆小凤说过“只要你把胡子刮干净,我是很愿意帮你走这一趟的”,现在看来,不管是陆小凤还是叶孤城,好象都因这句话产生了某种误解。

      所以陆小凤要找我帮忙,信物居然是他的胡子;所以叶孤城“收下”了他的胡子,恰好我又不在万梅山庄,他就觉得有义务帮我走这一趟。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再次狠狠地盯了那只家禽一眼,又让他打了个寒战才作罢。

      想明白事情原委,再看向一脸认真的叶孤城,我不由心下一暖,道:“北地冬早,霜重风寒,不如——一起喝一杯。”

      一方面我需要留出场地给不知道是否还留在一旁窥探的玉罗刹,让他可以自和陆小凤结成非敌非友的战略同盟,另一方面——

      我自然不会如某只白痴家禽一样认为叶孤城是“正好路过”万梅山庄,想想几月之前在长江边,我曾与他约定事了之后前往白云城拜访,几月过去,年关又近,过得春节,就到了我与他约定一起踏雪赏梅的时节,赏完梅,便到约战之期了。这般算算,白云城之行我很可能要失约,而他视我为平生知己,甚至可以为我于隆冬之时远涉北地……

      他微微颔首。

      旁边陆小凤一脸雀跃地正要开口,我已道:“自我剑法大成,已深觉这世间值我拔剑者稀,不过如果是你,倒是值得一试。”

      家禽立刻变身寒蝉。

      我满意地点点头,看了一眼叶孤城,相携飘然而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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