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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三十七章 ...

  •   过完了元宵节人们算是死心了,安安稳稳地上班。不再以没过完年的理由为迟到早退开脱。
      还差十分钟下班,我跟桐伟打了个招呼就提前走了。中午我和孙曼菲在百货楼附近吃完午饭,由于吃得太撑想散散步,但没走几步我就到了单位,她在我的苦劝之下打了辆出租车赶去上班,最后透着车窗对我甩了个脸说:“买了车子还打车,真不知是有多烧得慌。”她一说完,车子扬长而去,我在扬起的灰尘中笑了。
      正值下班高峰期,为躲开主干道上的车流,我一出单位大门就抄进了一条只有五米来宽的小胡同。由于年久失修,墙壁上的淡黄色外墙漆成片地脱落下来,裸露出的红砖被雨水冲刷得没了棱角,头顶上各色破旧的电线缠结在一起,似乎有随时短路起火的危险。嵌在墙中的窗户材质各异,红漆木材、塑钢、铝型材等等,一层包裹着一层,可见年代久远。头顶上挂着不少空调室外机,还有嵌在墙壁中的老式窗机。铁架大都锈蚀不堪,摇摇欲坠,但大部分都还在轰轰隆隆地工作,加班的人恐怕没几个,都是些无需做饭的人在单位逗留消遣,以免回家被老婆数落。在这满眼简陋的胡同里,新安装的摄像头在昏暗的光线下亮着一圈红色的小灯,显得悠远神秘。
      在经过单位厕所后窗的时候,我掩住鼻子却有意露开一条缝,确定自己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后,皱了皱眉头。人总是习惯在不必付出过多代价的情况下,验证自己的推断。
      当我抬起头时,西边拐角走出来两个年轻人,高高瘦瘦。他们一直盯着我看,眼神中相互交流,似是在确定什么。我有些诧异,但他们并未对我冷峻的目光产生任何退缩,依然直冲冲地注视过来。我感到后背有些发麻,一种异样地危机感迅速占据了我的胸腔。我止住脚步,来不及考虑清楚这种感觉源自何处,转身快步向胡同的东边出口走去。身后的两位并未因此奔跑,而是以同样的节奏跟着。我越走越快小跑起来,眼看就要离开这个狭窄的胡同了,这时东边的出口也进来两个人,身材有些胖,直逼我来。我心一凉,完了,栽了。
      四个人中一前一后冲向我,他们果然经验丰富,若是四人同时跑来,我找个空隙逃掉就可溜之大吉,但这样的布阵显然成了四道防线将我牢牢困住。
      我在其中一个胖子的拳头达到预想地点前,给了他的肚子重重一脚,他一个踉跄。但我重心还未收稳,后腰就受了一击,我向前跌出两步。胖子的拳头砸了过来,我的头就有些发懵。但我心里喊着一定不可摔倒,否则就再没有还手之力了。于是我使出浑力向身体周围乱打一气。每一次下拳双手都向大脑里输入痛麻的感觉。但这样打下去,我根本支持不住。我开始用自己学生时代的挨打经验,冲着其中一个胖子,没了命地下狠手。我顾不得其他飞来的拳脚,专注一致左手抓住那个胖子散发着柠檬香味的头发,右手使劲夯打他的脸。而由于挨打频率太高,我的身上早没了疼痛的感觉。我一转身对着一个瘦高的青年踢脚一跺,他退后几米。但当我放下右腿时,顿感大腿撕裂般的疼痛,我知道自己拉伤了。另一个青年冲了上来,我还想用脚,可刚一提腿就疼痛得站不稳。而在他攻击我之前,身后的胖子已把我踹倒在地上,胡乱的拳脚压了上来。我几次要站起却都没能奏效,无力地坐躺在地上,承受着强加而来的疼痛。我脑子里闪过一个个镜头,这场面似曾相识。
      那是在我还未和黄昆、洪翔宇结成联盟的时候,初一晚自习下课,被一个同校开除的高年级学生劫住。由于他名声不好混得也惨,所以在之前多次向我勒索时不仅无果还被我辱骂。而这一次刚巧碰上他有八对一的绝对优势,于是他故意挑衅。然后八个人同时殴打我,那时候我还是乖学生,听同年级的混混说如果被好多人围着打,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吭不响地挨打。那次,我被打出了血,而一年之后我也把别人打出了血。
      我挨得没了知觉,他们也打得没了力气,原地喘着粗气,歇过劲儿后,瘦高青年问道:“黄昆在哪儿?”
      我并不知道黄昆的在哪儿,就算知道也不会说,毕竟已经挨过打,这帮人总不敢杀了我。于是,我忍着胸口的疼,使劲儿问:“你们是谁?”
      瘦高的青年甩着通红的手说:“你惹不起,别问了。”
      我垂着头,将嘴里的血浆吐出来,本想吐得远些却落在了毛衣上。嘴角挂着粘稠的唾液说道:“惹得起惹不起都惹了,让我明白点儿。”我虽然声音颤抖,但却是命令的口气。
      那个刚刚被我毒打了的胖子捂着右眼,走上来又在我身上加了一脚,说道:“成成。”我当然不介意在挨了上百拳脚之后,又受这么一下。
      我没有对胖子的答案做出任何回应,这时的我也无力表示。但“成成”这个名字在我脑子里飞速打转,我不知是头晕所致,还是想到了十年前的事。而显然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干的还只是前奏,我确定这次我真的害怕了。
      成成早已不再是当年在中学生里,耀武扬威的小混混。这些年我们在学校里以一种所谓的正统道路上成长,而他却凭着自己的胆魄和圆滑的处世风格成为了城西的大头目。先是凭着自己打手的本领替别人追讨赌债,一度张狂到令债主们闻风丧胆的地步。也因此被警察盯上销声匿迹,当人们都以为他会同其他混混一道慢慢被正常社会消化掉时,他却摇身一变以赌场老板的身份再次成为人们的谈资。而刚过半年他又凭着多年积攒下来的社会关系拿下尊皇舞厅,继而发展成全市最大的夜总会。接下来便迅速涉足餐饮、地产、投资等行业,成了普通人口中鼎鼎大名的角色,我们中学时代的所有混混中只有他走到了这一步。其余的大都在一些正常的生活中销声匿迹,只有在酒局上喝高时,才会聊起自己荒唐的青葱岁月。
      我在混混沌沌中思考着成成这些年的改变,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和他相比我算是个沧海一粟的小人物,但一股年轻男子的狠劲儿冲在我的胸口。夜色渐晚,视线开始模糊,我已经忘却了身上的疼痛,我发觉自己一点也不恨他,反倒对他充满了向往。对所谓的别人眼中的成功人生,我有过无数次的幻想,但从未像此刻一样渴望,一种强烈的追求在我的心里迅速扎根生花。我并非要报仇,而是要成为我的仇人。
      手机铃声打断我的思绪,我费力地从裤兜里掏出来。电话那头的声音尖利而急促,“你在哪呢?刚刚怎么也打不通。”是孙曼菲,许是等急了。
      我忍住脸部肌肉的剧痛,混混吞吞地说:“你就在学校等着,我马上就到。”刚刚对人生的思考,让我变得更加倔强。
      “我就在你们单位大院里,门卫说你办公室的灯早灭了。”她本能地以为我在骗她,女人的多疑简直无处不在。
      “你到我们单位边上的小胡同里来。”
      可能是我说话的语气暴漏了我的身体状况,她带着哭腔说:“你怎么了?别动,等着我。”
      我哪能按照她的话去做,我用双臂费力地撑起下肢,想要站起来。全身上下深深浅浅的疼痛无处不在,但我不能这样瘫坐着,等着孙曼菲来扶我,我该像成成那样强硬地活着。于是我用尽力气,咬着牙,像个双腿瘫痪的人一般扶着冰凉的墙壁站了起来。这时,孙曼菲在距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呆站着,目光像是火一般注视着我,然后失声痛哭。我翻起眼皮看着她被惊吓的模样,微微一笑说:“帮我把手机捡起来。”
      她的反应慢了半拍,忽然惊醒似的直了直身子,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探出身子把我的手机捡起来递给我。
      “你先揣着吧。”我擦了擦衣襟上的血水,接着说道,“这回不说自己胆儿大了?”
      她像是丢了魂一样搀着我的手臂,却不敢使劲儿,我苦笑着说:“你不使劲儿,咱可真走不了。”
      也许是我惨烈的笑容起了作用,她用力搀着我向胡同口走去。我将自己粘满污物的手搭在她的小臂上,算是给她些安慰。出了胡同就是闹市区,正是饭点儿最热闹的时候。我止住脚步说:“你去停车场开车,我就在这儿等着你。”
      看她还不放心,我又说道:“你不去开车,咱去不了医院。”她从我的裤兜里取出车钥匙,将我轻轻放靠在红砖墙壁上,缓缓转身。我叫住她说:“等一下,给我点上支烟成吗?”
      她依旧一声不作,从我的上衣兜里掏出香烟盒。由于是软装的烟盒,刚刚又受到了剧烈地挤压,香烟又皱又弯。她抽出一支,让我衔在嘴皮上,火机被调的太大,冲天的火焰将我的刘海燎去一片。她伸手去摸,我立即用右手抓住她的手,一只瘦长细腻的手。然后我咬着烟嘴对她笑,黑暗中她的表情茫然,不知所措。
      我放开她的手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她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害怕。”然后奔向灯火阑珊的商业区,长发随着身体的扭动四散开,提在手里的黑色包带也被甩得一来一去,笨重的风衣紧紧地包裹着她美丽的身体,雪地靴毫无声响地踩在水泥地面上。她渐渐远去,消失。
      这次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否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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