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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四章 ...

  •   周六下午,我在商业城门口等孙曼菲,门洞里贯穿着凛凛的寒风,尽管我把双手掏在羽绒服的兜里,但依然被冻得冰冷僵硬。我的双脚几乎没了知觉,而我一看表仅仅站了不足十分钟。
      我身后这个占地面积庞大的商业城是九十年代这座城市里最为辉煌的服饰商业区。那个时候人们还没有强烈的品牌意识,这里每天都像农村的集会一样,门店外大小路段都被临时摊位占满,没有叫卖的喇叭,但光是讨价还价的声响就灌满了人们的耳朵。从小孩子五颜六色的衣装到成年人的廉价正装,从外套到内衣,这里应有尽有。人们鼓足腮帮,攒好唾液,围绕着十块八块的优惠无休止地讨价还价,而到了白热化时,已经不再单纯是钱的问题,更多的是关乎尊严。
      若是费了好半天的口舌也不能砍到心仪的价钱,那么买者大都会佯装放弃,丢下一句“我再去别处看看”后转身离去,而这往往是一种虚张声势的策略。
      卖家在这时就会唠唠叨叨没完,“别急着走啊,咱商量呢不是,你给的价格确实不能出手,要不你在添五块钱?”
      有些性急的卖家甚至会伸手拉住买者,而买者也大都会心里暗自窃喜,继续驻足讨价,这时双方显然就不再公平了,明显买者占了心理上的优势。
      “我给的价可不是信口胡说,我们村有人在你这拿的,就这个价。”
      卖家当然不惧怕这样子虚乌有的言论,“你再给添点儿,我也是做生意的,至少你得把来回的路费给我赶出来吧?价格适合我就卖了,也算交你这么一熟人。”
      “最多再加两块钱。”
      卖家不屑地一笑,在他心里两块钱是不值一提的,而五块钱就大不同了。“再添一块,我晚上坐公交回家。”
      买者一听,像是受了奇耻大辱,扭头就走。卖家终于吐口妥协,“好好好,您可真会还价,我这东西质量好给您这个价呀,真是叫人心疼。”
      买者这时喜开言笑,可能是从袜子里,也可能是从裤腰的内兜里掏出一个小卷,展开后是面值各异的钞票,按照价格一分不多地抽出来,捻了又捻确定无误后,极其正式地交给卖家,仿佛是在签订什么重大合约。卖家看到对方这样磨磨唧唧,就不乐意了,泼上点儿冷水说:“我这价格你去打听打听,上哪找去。自己买了就得了,千万别到处说。咱这可就算认识了,以后常来给我捧捧场。”
      买者付了钱,听到了这话心里也不畅快,临走时碎碎叨叨地说:“你们做生意的哪个会赔钱?我们这买东西的什么时候也别想占到便宜。”
      两人聊了将近半小时,最终生意达成,但人走茶凉,各自回到原本的轨道上,就算再相交也难有相识的交情。
      我转过身子朝这及其萧条的商业城望去,现在成排的店面紧闭,招不到租。唯一还维持开业的商厦还保留着十多年前的装饰,里面销售的也尽是些样式过时的流行服饰,除了那些经济困难和手里没钱又想装时髦的年轻人,已经少有人光顾。甚至一提到这里,人们都会啧啧吐舌,好似十多年前,自己青春年少时对这里的那份欣喜从未有过。当年将我馋得口水肆流的那些炒米皮摊、芝麻糖茶叶蛋摊也早就消失不见,毕竟没有客流,哪来生意。
      刚刚进入二十一世纪的那几年,这里的招待所遍地开花,并非是流动人口增加所致。而是以□□易闻名,那些欲望无处发泄的人来到这里简称“一招”、“二招”的招待所,花上几十块就能完成人类妙不可言的乐事。那时候,商业城也就成为了当地色情服务场所的代名词。随着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各种装潢豪华的洗浴中心、足疗店相继开业,色情服务行业转了阵地,商业城连这最后不光彩的繁荣也被剥夺了去。
      时至今日,这里占据着清河畔的大好位置,却淹没在耸立的高楼大厦中,显得破旧萧条。它早已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眼中钉,一座束手等待着被拆迁的商业区。取而代之的会是什么,又会在多少年以后遭受同样的命运,这都需要时间来给我们答案。
      当我双手双脚还幸存着些许知觉的时候,孙曼菲从那座经历了五十多年风雨,依然老骥伏枥的商业城大桥上缓缓走来。她戴着红色毛线帽毛线围巾,卡通造型的棉口罩,穿着黑色长款羽绒服,紧接着是驼色雪地棉,最显眼的还是头顶上鹿角造型的耳罩。如果再加上眼罩则全身上下没有一寸皮肤暴漏于冰冷的空气中,活生生把自己包成了一枚粽子。
      这个时候,若是我往前走几步,身体也许会产生些热量,但我不愿那样,就站在原地等着。轻盈但刺骨的冷风吹打着我的身体以及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她距离我大概只有五米之遥的地方,一辆小工具车载着满满的货物,鸣笛而来。但孙曼菲大概被堵住耳朵毫无反应,依旧迈着步子。我见形势危急,跨上前一步,把她拉到一边,小货车稍稍减速然后加大油门冲着商业城的门洞而去。
      我等待车辆带过的风减缓后,我拔掉孙曼菲的耳罩气呼呼地说:“戴上这个破玩意儿就当没耳朵了,走路也不带眼睛,你出了门就是个累赘。”
      孙曼菲先是为刚刚的危险露出一脸惊愕,渐渐化为委屈说:“我就算听不清楚,他也该减速的。”
      “你指着这些开上车就忘记自己姓什么的人为你的生命安全考虑,就相当于你期盼着哪天贝克汉姆那样的帅哥跪在你面前向你求婚一样,除去天真就是傻。”我的话语坚定,但由于空气的湿冷,冻得牙齿颤抖。为了分散这份阴冷,我点起一支烟。
      孙曼菲瞪了我一眼,一句话没说绕开我就往前走。虽然穿得厚实,但步子依然迈得迅速,全身上下透出女人特有的可人怜爱。我依然原地站着不动,等着她回头看,但她走出百米也没有任何回头的迹象。
      无奈我小跑跟上去,撞撞她的身子说:“气性这么大,耳罩都不要了,当心嫁不出去。”
      她止住步子,看着我说:“嫁不出去要你管,又没赖着你不放。”
      我讨好地一笑,把耳罩戴在自己头上,夸张地说:“真是沁人心脾地温暖,我就站在这儿,等着车子来毁我。”
      孙曼菲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把我往人行道上拉,“你可不能死……”她下面还有话却止住了。
      我再次站定问她,“我为啥就不能死了?”
      她皱着眉头,愠怒地说:“就你的嘴没个把门的,先呸出来。”说完她跟着呸了两声。
      我也呸完,等她的答案,她却没事儿人继续走路。在我再三追问下,她坏笑着说:“我不想随礼。”
      这话把我俩都逗笑了,站在青砖道上,从嘴里呼出白气。孙曼菲的五官中眼睛是最特别的,好似生就会笑,笑起来时更显得温柔可爱。我不自觉地将她拥入怀里,隔着双份厚实的衣物,当然传递不了半分的暖流。她踮着脚尖在我耳边呼着热气说:“我不喜欢贝克汉姆,我喜欢你。”
      我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不愿这么肉麻下去,故意用同样娇滴滴地语气说:“我恐怕不能让你如愿以偿。”
      她一把推开我说:“有种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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