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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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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隐时现的太阳慢慢向下落,落到天空变成灰白色的时候,时针指向了五点。还剩一张数学卷子,我有点饿了,伸了个懒腰,看向沈君,他已经写好了,在自学数学的下一章。
“已经五点了,我就先回家了。”我看向他说道。
他点了点头,缓慢地带着期待地转头看向我,问“那你明天还来吗?”
“会来的,大概下午一点,吃完饭就来。”我略加思索,回应道。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想象到过,人的眼睛真的能突然一下子亮起来,闪闪的,很能感染情绪。
好纯粹的感情啊。我不自觉地软化了神情,眼睛弯弯的,难得真情实感地浮出一个柔柔的笑,轻轻捏了捏他傻乐的脸蛋,说了拜拜。
到了周日,太姥姥起的很早,出门买了菜,今天傅鸣在家,傅殊伶也要来吃饭,她一个人做饭来不及,让我和母亲下来搭把手,母亲并不会烧菜,被分配到择菜的岗位去了,而我和她一人一个炒锅,分别烧着肉和鱼,忙得不可开交。
“好香啊,奶奶,你烧的什么菜啊?”门口窜出一个身影,是傅殊伶到了。
“伶啊,你来了!快坐下歇歇。今天有你哥和你都爱吃的鲈鱼嘞。”太姥姥边说边熄了灶火,连忙给他倒了一杯冰饮。
“舅舅好。”我礼貌地向他打了声招呼。
他端着长辈的架子,像模像样地回了句,“梁安也会烧菜吗?挺能干的呀。”
“能干啥?这可不就是她该干的吗?学得好厨艺,以后才能嫁个好人家。”太姥姥也坐了下来,给傅殊伶擦了擦额头的汗,继续说“比不得我的乖孙儿哦,我们将来可是要当大官的。”
傅殊伶敷衍地笑了笑,然后向四周看了看,问“哥哥人呢?”
“喏,你没听到钢琴声啊。你哥在楼上弹琴录教学视频呢。”太姥姥用手指指了指二楼,然后继续说“这油烟也大,吃饭还有一会,你就先去客房玩玩电脑去吧。”
“那奶奶我去找趟哥哥,有什么事情的话,打电话叫我就行。”
太姥姥看着他上楼的背影,叹了口气,喃喃说道“两兄弟没一个让人省心的哟。”
我没什么感觉,这本来就不是我的家。手上给红烧肉收了汁,熄了火,透过窗户看见妈妈在前院的水池旁洗着乌塌菜,抬头看看天,今天太阳很好,穿着长袖是有点热了,就洗了个杯子给她倒了杯凉白开。
我静悄悄地绕到她的身后,调皮地把玻璃杯贴到她晒得有点红的脸上,说“妈妈,喝点水休息一下吧,饭也快做好了。”
她看起来心事重重的,被我吓了一跳,接过了水,定定地看向我,又垂下眼睛喝了口水,问“安安觉得傅鸣舅舅怎么样呢?”
“他帮了妈妈不是吗?”我牵起母亲的手,撒娇地摇了摇,继续说“反正我们下个月就要搬走了。”
她勉强地笑了笑,看起来精神很差,只说要和舅舅好好相处什么的,无非是知恩图报之类的话语,不像在教育我,倒像在说服她自己。
一直被宠着的母亲是不太受得了被人颐指气使的,她也不该受得了。于是我接过篮子里的菜,让她上楼休息一会,下午还要去补习班上课呢。
她任由我拿走,复杂地看着我,眼里有愧疚和…爱,然后用力抱住了我。
没关系的,妈妈,真的没关系的。
是在心里许下了要好好保护我的决心吗?靠在母亲怀里,听着她的心跳,我这样想着。妈妈是栀子花味的,我会永远爱妈妈。
在放开我之后,母亲情绪稳定了不少,虽然还有些失魂落魄。太姥姥在叫我的名字,我应了一声,转身向厨房走去,风带来母亲的呢喃自语,“妈妈也不想这样的,不要怪妈妈。”
我心里觉得奇怪,我为什么要怪她?现在的生活也许没那么如意,但以后会慢慢变好的。是妈妈带我逃出来的,我们该是彼此的全世界。
用乌塌菜煮了一锅鲜蔬汤之后,就开饭了,楼上的男人们终于被请了下来。饭桌上的话题无非就是炫耀傅鸣的工作、傅殊伶的学习和侃一侃别家的八卦。
这个别家不是别人,是钟乘怡。钟乘怡她弟昨天下午掉池塘里去了,幸亏就在浅浅的池塘口那,人没啥事,但他们家里把钟乘怡打的半死,说她没看好弟弟。
“就该打,不打不长记性,这可是他们家好不容易要到的一个大胖小子。”太姥姥放下碗筷,拍了下桌子,义愤填膺地说。但转而有叹了口气,说“钟家那丫头倒也命苦,抱子得子,抱养了她,倒真能生了,还生下来了个儿子,这没血缘的姑娘日子能好过到哪去,钟家那媳妇我看着也不是个亲厚人。”
“况且,这女娃娃也快到18岁了,也过不了多久的好日子了...”
说着,她担忧地看了看旁边在吃饭的傅殊伶,说道“伶啊,出国的事情你爸都安排好了,你明年就早点走吧。”
傅殊伶低低地应了,眼里也不当回事,漫不经心地吃着饭。
十八,十八岁是怎么了吗?怪奇怪的,难不成钟乘怡十八岁就得被迫辍学嫁人?那可当真是恶心至极。
母亲吃着饭,不时看一看手机打字,脸上没什么表情,有些冷冷的,好像在和辅导班家长聊小孩情况。傅鸣这场饭吃的也格外安静,并未看我,不知道在和什么人聊天,时不时露出玩味的笑。事出反常必有妖,不知道他在憋什么坏,要更加小心,只要能安安稳稳地度过这几个星期。
吃完饭,帮着太姥姥把碗洗好之后,差不多要到一点了。就和母亲说了下,然后背着书包去了沈君家。
到沈君家门口的时候,沈君正坐在前院的一棵白槐树下看书,细细碎碎的阳光冲破叶与花也要落在他身上。他还是穿着长袖,白色衬衫,黑色裤子,身上也落了不少槐花。
我跑到他身边,揶揄道“你坐在树下穿白色衬衫,沈阿姨不得训你啊”
他放下书,认真地说,“妈妈才不会呢,而且我坐在树干上的裤子是黑色的,灰拍拍就掉了,不容易脏。”
他这样认真解释,让人更想逗他了。 “嘻嘻”,我笑了笑,继续问“那沈阿姨人呢?”
他答,“因为卖蜂蜜的事情,要出去一趟,晚上会回来。”
“卖蜂蜜?”我有些疑惑,但仔细想想,这么一片槐树林,确实适合蜜蜂养殖,采摘槐蜜。
果不其然,沈君继续比划道“这片槐树林里还有一户人家,我们一起养殖蜜蜂,卖蜂蜜,从家这往前再走个二三十米就能看到蜂箱了。”
“是这样啊。”我穿着黑色长裙,蹲在树下,抬手遮住阳光,眯眼向上看了看,还是有点晒,便说“要不我们回房间去吧,我还有几道题要问你呢。”
他点了点头,合上了他手里的那本书,我由此看到封皮上的名字—《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奥斯汀苔丝?”我问道。
“是啊,《德伯家的苔丝》,月季苔丝的原型就是这本书里的苔丝。”他看向我,继续说道“她有着高尚的品质,善良、有自己的坚守、自尊自爱,她受了太多苦,那些苦这么重,又好像这么轻,轻到可以把一切归咎于‘神明的戏弄’,带着造化弄人的意味,带着高高在上的怜惜,多轻飘飘多虚伪!和天人相比,蝼蚁之命就不是命吗?”
他翻到书的结尾,指到某一行示意我看。
“The gods had finished playing with Tess.”我读了出来,众神终于停止了对苔丝的戏弄。
“神?有神吗?无论是虚无的神还是丑恶的人,他们想要我们走向怎样的命运呢?屈服,认命,是对强权最好的依附。对美丽的少女,他们要她堕落,要她当情妇,吃喝不愁,想不通这有什么为难的?但人有思想,有尊严,这是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反抗!反抗!这张美丽脸蛋赢得的所谓的天定之路,没人会走,一辈子受人觊觎又要被人光明正大唾弃的情妇没人会去当!”
“神明,或者说,上等人,就算真有天命法则,也不该由他们说了算,蝼蚁之命也同样重要,苔丝的结局不该是个死。非要等心死了,人也快死了才收手,才怜惜?救风尘吗?早干什么去了?天苍苍,好一片白茫茫,天命不佑我,”我站起来看了看碧蓝的天,对沈君笑着说,“我自是天命”。
向他伸手,将他拉了起来,他怔怔地看着我,我踮起脚将他头顶的槐花拂去,在他的耳边轻笑,“你见过神吗?有见过鬼吗?”
他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对我说“我见过鬼,也见过比鬼更恐怖的人。我不知道有没有神,但如果我是神,这天底下的好人都会有好报,坏人也会得到惩罚,国泰民安,大家期盼着太阳每天都升起。”
“太阳每天都升起。”我喃喃地重复他的话,想起之前有段时光,那时我恨太阳升起,太阳一升起就意味着新一天的折磨开始了,心里没有光亮,没有希望,活着不如死了。
我有些发冷,牵起了他的手,亲了亲他比着太阳含义的手指,暖暖的,有阳光的温度。
他反握住我的手,眼里有着柔柔的水波,含情脉脉,凑近我,像小动物一样嗅着我,在我眉心偏左的那颗浅痣处落下轻浅的呼吸,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我们现在是互相喜欢的关系吗?”他拉开距离,比着手语,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我。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偏了偏脑袋,老实和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我想主动亲吻你,这叫喜欢吗?”
他也陷入了思考,生怕给我的感情下错定义。
我忍不住笑了,他珍视的态度我很受用,自由随心动,就仰起头亲了亲他结痂的嘴角。他真不经逗,脸又红了,扭扭捏捏地回吻了我的眉心。
我喜欢他吗?是喜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