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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酒吧 ...


  •   西门的城墙根下,有一家小小的酒吧。

      开了也不知道多少年月。

      在这繁华的地带,这么一家规模极其小,明显入不敷出的店能开这么久,显然老板这么多年一直在赔钱赚吆喝。

      虽然和小孙是在这里相遇相识的,但是我们在一起后再没有来过这里。

      和小孙结婚四年,四年中我似乎总是下意识的会忘掉这里。

      之前小孙也说过,有空和我来这里再喝一杯。

      但是结婚四年,一直都没有机会。

      打车来到这里,走进酒吧,木门还是那斑驳的绿色,里面的装修也一点没变,不过吧台里的人已经换了不知道多少茬。

      要了一瓶啤酒,我坐在角落。

      整个酒吧的景色被我尽收眼底。

      到底是一几年,具体记不清了。

      当时的我还是一只初入社会的雏鸟,因为不愿意再赶鸭子上架式的在学校忍受折磨。

      我和老刘经过严肃的讨论后,他让我暑假在他朋友的店里打工试一试。

      他的朋友叫王海,名字和人一样没什么特色。

      我只记得他天天戴着一顶鸭舌帽,见人只是微微一笑,似乎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

      这家天天赔钱赚吆喝的酒吧就是他开的。

      当时店里只有一个员工,叫杨奔。

      王海带着我来的时候,杨奔正在吧台里面抽烟。

      看到老板进来,他连忙把手里的烟头掐灭。

      王海把我放在杨奔面前:“多带带他。”

      说完就走了,初出社会的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和一个陌生的人成为朋友。

      只是店里的活总抢着干。

      杨奔喜欢摇滚,总幻想有一天他能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下面是无数为他而挥舞起的荧光棒。

      他的指尖上全是弹吉他留下的老茧。

      “你知道那谁吗?我感觉他唱的歌实在一般,我最近写了一首新歌,你听一下。”

      杨奔总喜欢让我听他所写的口水歌,每次唱歌前,他会吸一大口烟,然后在嗓子里闷一会再全部吐出。

      好像这样就可以让他的嗓子听起来沧桑一点。

      他拨动吉他开始唱。

      “我喜欢一个姑娘”

      “她身上带着淡淡的芳香”

      “每当她走向我的时候,我就不由得心慌慌”

      “也正是这个姑娘”

      “让我心变得荒凉”

      “如果能再次见到她,我一定要对她说,要不要和我远走他乡。”

      “啊远走他乡”

      唱完后他就看着我。

      我总是装出一副斟酌片刻的模样,然后语气尽量认真。

      “其实你的歌词有点不符合逻辑,姑娘让你的心变得荒凉,应该就是离你而去,伤害了你,那你再见到她的时候,怎么能是问她愿不愿意和你远走他乡呢?”

      “不用想也知道她肯定不愿意,可能她当初就是不愿意和你远走他乡而离开你的,你再见到她,又问这个问题,她当然还是不愿意,可能还会觉得你这么久一点没变,有点失望。”

      杨奔听我说完,抓了抓头发,似乎又想不出怎么反驳我。

      只能极其厌烦的挥一挥手:“你懂个屁,民谣都是这样的。”

      当时的我看了许多极其青春极其疼痛的文学,自认为在感情方面有着独到的一针见血的见解。

      于是我对他建议:“要不要我帮你填词?”

      杨奔上下打量我,极其不屑:“小屁孩懂个屁,这是我写给我前女友的歌,等我将来站在舞台上,当着成千上万的人唱出这首歌,她一定知道我这是唱给她的。”

      我打断他:“你想,你的词逻辑都不通,当着成千上万的人唱出来不让人笑话?还是让我来帮你填词吧。”

      然后我拿起纸笔。

      “我喜欢一个姑娘”

      “她头发长长眼睛乌亮”

      杨奔挥手:“她是短发,短发。”

      我只得提起笔改了改。

      “她头发乌黑眼睛细长”

      杨奔又挥手:“不对不对,她是大眼睛。”

      我只得又改。

      “她头发乌黑眼睛水汪汪”

      “每当她经过我的身旁,我距离幸福就没那么漫长”

      “也正是这个姑娘”

      “让我的心如此荒凉”

      “如果再次见到这个姑娘,我一定要牵起她的手,对她说让你老公先别慌”

      “啊先别慌”

      杨奔大怒:“她还没结婚!”

      我就又改了改。

      “让你男朋友先别慌”

      “啊先别慌”

      这次杨奔竟然没有反驳,而是低声哼唧唧。

      “她男朋友对她并不好,等我将来赚钱,出专辑,我保证让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苦。”

      杨奔应了那句话——我们都在为自己心爱的人吃苦,其实都是在自讨苦吃。

      在酒吧工作半个月后我就熟悉了一切,包括杨奔这个人。

      在他的心中,他前女友是这世上最最完美且不可侵犯的人。

      他可以为了那个女人去做一切事,当时还没有PUA这个词,我只是觉得他是被那个女人洗脑了。

      当月发薪水的时候,那个短发大眼睛的女人出现在了店门口。

      杨奔将他微薄的薪水交给那个大眼睛短发女人,还会认真的问一遍。

      “够吗?”

      女人愁容满面:“还差得远,他说了,钱还清就和我分手让我走。”

      杨奔恨恨的咬了咬牙:“别担心,我最近在写一首新歌,我感觉应该会火,等我出专辑了,就可以一次性还清债务。”

      女人点了点头。

      杨奔:“我这首歌就是为你写的,你等会,我现在唱给你听。”

      女人脸上行色匆匆。

      “不用了,我相信你的才华,你有一天一定会火的,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杨奔的脸上有点遗憾:“那好吧,下次我一定唱给你听。”

      女人都上了出租车,杨奔还扒着车窗户嘱咐:“钱不够了给我说,我会想办法的,他欺负你你要学会反抗。”

      等出租车走远了,他才斗志满满的走进店里,在吧台里拨弄着自己的吉他。

      我感觉杨奔好似古代的穷苦书生,一不小心喜欢上了青楼的花魁,现在就铆足了劲等着金榜题名为花魁赎身。

      当时的我也并不理解,爱情难道就是这样卑微这样的可怜。

      姚姨曾经说过,人一辈子的福气是注定的,只有八分的话就不要去硬争那剩下的两分。

      不然那多出来的两分就不是福,而是你要吃的苦。

      我想这句话,同样的适用于爱情。

      老天爷注定你们只能在一起四年,四年之后你们该分开了,你强留的每一秒,都是你要吃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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