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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人,如同一座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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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博文到底是什么感情呢,我也琢磨不透。这么一个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怀抱悲观态度总是撑起一张苦瓜脸的我,面对这个人,我竟然很想打开话匣子,成了一个外放的人。
我喜欢和他一起做任何事,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从小一起长大的人,他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对我的眼神不是嘲弄就是怜悯,我看得出来,虽然我不喜欢说话,但是我的眼睛可是很准确,在他的眼神里我能看见他是真的把我当一个朋友的。他会和我开玩笑,也会骂我,他从来不会可怜我。
一包辣条,他会和我争抢,有他在,别人的目光和言语似乎就没那么可怕,他在我旁边,我似乎就化身为一个外向的人,我内心也会骄傲起来,有这么个朋友是我人生最大的喜事。
其实认真说来,他也并不是在意我吧。在不在意也没关系,我最怕他的一句话就是“我们绝交吧”,这句话简直太吓人了,我每每在梦里梦见,都会立马哭着醒来。
因此,他不在我身边,我就没力气,所有事情都不能开心起来。
无聊的走在大街上,早晨的大街没一个人。
要是博犊那个家伙在的话就好了,当然,我也不是在渴望他的存在。
脚下有一个罐子,踢开。
滚到垃圾桶旁,再踢开。我每天的日子就像这易拉罐一样,循环着被人踢开的过程。一直循环。
窒息,就像小时候被那个死老太婆锁在房子里的那种难受的感觉一样。
有点怀念他了,虽然他总是喜欢抢我辣条吃吧,但是此时此刻,我的眼前是那个总是走在我前面,把自己当成小大人的那个人。
“刘大庆!”
“滴滴滴”博文打着自行车的喇叭,那自行车不知道用了几个世纪了。
他总是喜欢骑那自行车,他骑着,我在后面追。
不知不觉,走到和博犊最喜欢来的奶茶店旁,虽然身上没钱。
叫“奶猫”的奶茶店,一股廉价的味道。
明显是仿照那些大品牌的店,看着以前博犊和自己一起在奶茶店的留言板上写的歌词,和樊博文是这样常常站在一起的,如今只剩下我了。
他倒是好,每天打电话来说什么新学校多烂食堂饭难吃什么的,既然这样那他还去读干嘛?
现在我才发现,我除了博文,什么都没有。
“嗯……小朋友,你站在这老半天了,想要什么吗?”服务员小姐姐拍了拍桌子,刘大庆回过神来。
“呃……我看看呢…”
“这个很好喝哦,最新品。”
这个问我话的服务员小姐姐好像也是个重度社恐,平时跟那些顾客都是细如蚊子的声音还带点口吃,但面对小朋友,尤其是我,立马就转变到温柔的大的声音了。我其实很瞧不起这个人,对待任何人都是柔柔弱弱和和善善的样子,面对我这么一个比他还不行的下位者,就突然显得自己高大一点似的,转变成另一种姿态——对待弱者那种毫不留情的姿态。
“…算了!”我吼了一句。
樊博文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说:“你看,这个姐姐好漂亮啊,这么漂亮的人,肯定有很多男朋友吧。”
那姐姐听了博犊的话,脸立马红起来。想想都觉得好好笑。男朋友用“很多”来形容,难免会觉得很怪。
虽然这么说她,但我跟她是一类人就是了。
“嗯?那个经常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小孩子没来呢,你们是吵架了吗?”她不在意我的怒吼,又问我。
“啊?什么?不,不是,他已经回老家上初中了。”
“哦。”一个字,结束了对话。
好尴尬的气氛,看来连这个人也只是不耐烦的样子,和那些恶心的同学一样。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小公园里。
“嗯,你轻点。”
“哈,我的手法还行吧?”
两个黄毛躲在电箱后面你侬我侬,我看着害怕,放弃了那个方向,赶紧跑向花园角落,脸红着,惊惶着,大家好恐怖,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好恐怖,为了欲望仿佛可以不顾任何事情。就像那个人一样,他只顾着自己的欲望,而抛弃良知,也把我推入了深渊,让我一去不反。
无力的坐在公园的花坛边,看着天上的流云,想着时间快点过去。第一次这么讨厌放假,虽然这么说,但要我去上学的话更讨厌。
旁边三个女生休闲地走过,她们仿佛什么烦恼都没有,悠悠闲闲地享受着自己的生活。
“喂,等下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看呗!那个《你的名字》,老他妈好看了,新海城的!”
不就是个电影吗,故意大声叫出来干什么?还骂“他妈的”,一看就是一群附庸风雅的人。
花园边上的凸透镜,映着自己那装着冷淡的脸。
要不,我去给博文买个礼物吧?买什么呢…
有时候,我会经常把自己当做樊博文,学着他的样子,学着他说话的语气。
真的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要是能幻想也好,能把博文永远想象在身边。
想起小时候,幼儿园里的小孩都喜欢欺负我。每次被欺负了,就只能躲在角落哭泣。一切似乎没变,被欺负的人,长大以后也还是被欺负,欺负别人的人永远无所顾虑的欺负别人,没有什么逆袭,也没有什么救赎,唯有的,只有那颗永远永远被伤透了的心。
想到这里,我用力的甩了甩头拍了拍脸,告诉自己不能再想了。
作业,完全不想动。因为回不想回家,到那个家,就会感到难受和耻辱。我恨不得永远离开那个地方。
走下天桥,看着巷子里那空洞洞的黑。有点想睡觉了,回家吧。
我突然一惊,远处的那个麻将馆里那个瘦猴一样的邋里邋遢的男人,“那个死东西又在打麻将了。明明已经输了那么多钱了,还不知足吗?”
这个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人,说是爸爸,在我这里他连陌生人都不如。
给人提供安全感,而他什么也没给我,给我的只有有这么个爸爸而感到的自卑。
走进那所由破居民楼改造成的麻将馆,里面都是一群老头子,都是一群将死之人。一股烟味和脚臭味,融合成了一种特别奇怪的味道。
感觉这里的人都快被熏入味了。
我扯了扯他的衣服,爸爸一脸懵逼的看向他,“你……你怎么来啦?妈妈叫你来的?”
你怎么样不关我事,反正……那个老太婆又不会训我。
刘大庆撇了撇嘴,只说了一个字,“钱。”
爸爸露出他那张大黄牙笑着说,“哦,钱嘛……爸爸赢了这把在给你行吗?”
他是在想,原来只是来要钱啊,随便给个几块就打发走吧是吗。
“不行,不然…我告诉妈妈了。”
爸爸吓的赶紧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凶巴巴的说:“钱给你了,听爸爸的话,懂点事,去别的地方玩去。”
刘大庆把钱抢过来,恨不得一巴掌甩在他脸上。什么懂点事?想用这个词来拴住我。
“对了,等下。”爸爸叫住刘大庆,“妈妈呢?去哪了?”
“去死了。”刘大庆本想说这句话,但看身边人太多,便没有这样说。
从小到大,这个男人都没认真跟自己说过几句话过。似乎每天不是睡觉就是去赌博,全然没有别的什么事。
走啊,能走去哪。仿佛整个世界都和我没关系。我就这样无所目的地走下去。
走进小卖铺,买了一包最喜欢吃的辣鱼仔,边吃边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他家了。
出租房的木门紧关着,应该是没有人。
这样一扇门,博文经常被他爸爸关着打的地方。那么一个令人讨厌的地方,我每天在旁边小心翼翼等博文下楼去学校的地方,那么一个嫌弃的地方,没有博文,就什么都没有了。
突然,出租房的大门被打开,蹲在那刘大庆缓过神来,吓得差点摔到那臭水沟里去。
开门的是他哥,一上来就说:“去去去,樊博文不在家,别待在这。”完全就像在驱狗。
摆什么臭脸呢?真是。刘大庆边走边在心里骂娘道。
“刘大庆,我跟你说,我们今天学校的伙食你知道有多离谱吗?油焖黄瓜!我和我同学都惊呆了,还有这样的黑暗料理。对了,上回我推荐给你的漫画看了吗……”电话里日常传来樊博文喋喋不休的聊天声。
刘大庆则在一旁应道:“这样啊……还能这样……哦……太那样了吧……这样的话……”好久没跟人说话了,连基本的聊天都不会了。
但他肯定不会在意。
“对了大庆,听你妈说,过几个月你就毕业了吧。到时候记得回老家哦,你不来我都无聊死。”
“对了大庆,我听你妈说,你马上就毕业了啊。要不你说服下你妈,来我这个学校呗。”
“那样的话,吃油焖黄瓜就有伴了是吧?”刘大庆说完这话,两人就互相在大笑起来,尽管搁着电话,还是能看到樊博文的那一张阳光的笑脸。
但转念一想,不是他需要陪伴,而是自己需要啊。但这有什么关系,刘大庆想着,只要我跟他在一起就够了。
压抑的乌云被阳光卷席吹走的那天,我回到了老家。并不是多盼望老家的田园风光,而是因为可以和博文在一起,只要和他在一起,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带着愉快的心情这么想着。一转眼,我已经坐在去往家乡的大巴上,妈妈在我旁边呕个不停,我忍受着小孩的哭闹和呕吐物的臭味。心想着,新的生活就要来临。
好吧,我撤回那句话,这里没有我期望中的那么美好,相比于之前待的温州,这里什么都没有,但这也是好事,这里没有那群恶心同学的叫骂声和邻居对我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老家的东西都很无聊。无论是只知道聊柴米油盐的老太婆还是脸上总是挂着怒火骂着脏话的乡下大汉。我在这嗅不到任何轻松自由的味道。
只有那个地方,只有他,才能让我短暂的离开这里,去往任何人都找不到的乌托邦。
博文看见我就立马叫道:“哟!你终于来了!其实你不来也行啦!”
他还是二十年如一日的喜欢扫兴。
“不来我能去哪?你说话怎么这么让人生气呢?”
“那怎么了?你第一天认识我?”
算了,不和他计较。
我和他在田埂上走着,他领着我来到一个地方。
那是一片很多薄荷,满是清香的地方。
“哇!博文,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你个蠢子每天待在家里当然不知道了!”
我哪里每天待家里了。
“我送你个东西!”说着,他就从裤兜里掏出一串珠链。
“这…这是什么?”
“用这个果子做的,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我看他硬硬的,很适合拿来搞艺术。所以我就叫它艺术果吧!”
“还挺合适…”我憨笑着说,“这种破烂东西,我才不需要…”
话是这么说,但还是死死的把它撰在手心里。
合适啊…我不知道接下来怎么说了,好像我怕说错话,这个项链就会从我的指缝溜去。
正是因为拥有的太少,才会对失去担忧。
这句话,完完全全就是对我的写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