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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春才不要黯淡无光 又是雨天。 ...

  •   又是雨天。瓢泼大雨伴着呼啸的大风恣意飞舞,行人即使呆在伞里也不得安生。
      我走在泥泞的路上郁闷不已,全身上下除了头,都湿答答的,贼不舒服。
      手机响了,我一看,是王一间打来的。
      “Mavis”,她说,“雨好大,我们要去哪里?”
      “不知道啊……我身上超级凉,可是空气又很闷,好难受啊!”我吐槽。
      “那去我家吧!我泡奶茶给你喝。”王一间爽快地说。
      我们实在实在不想在拥挤的公交车上被踩来踩去,还得屏住呼吸躲避汗臭,于是奢侈地叫了专车,在铁皮壳里舒舒服服地吹了一小时凉丝丝的空调。
      到了,王一间说:“我还没收拾房间,你在外面坐会儿。”
      我在客厅坐下,她拿了一套睡衣裤出来:“被雨淋了实在不舒服,你可以去浴室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
      我正求之不得,急于脱离被又凉又黏的袜子裹住脚趾头的苦海,听到这个二话不说抓起衣服就跑。
      浴室的氤氲慢慢散去,我走出来,推开她房间的门。
      王一间穿着宽宽松松的家居服,扎着垮垮的丸子头,戴着眼镜盘腿坐在床沿上,看着活动小桌上的电脑。
      我走到她旁边坐下,闻到一股凡士林身体乳的巧克力气味,清清甜甜的,心情瞬间就好多了。
      我问她:“在看什么?”
      王一间说:“《法医秦明》,重口但是真好看。”我凑过去,猝不及防地看到一具无头尸,心都跳到嗓子眼了。
      她笑了,说:“我只敢在睡前几个小时看,不然睡觉的时候闭上眼就会有画面,绝对睡不着。”
      我奇怪地问:“你怕怎么还看啊?”
      她说:“哎,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的娱乐方式很单一,所以我想尽量多培养几个爱好,免得让我这个人太无趣。这个我可以接受啊,因为真正恐怖的地方它都打码啦。”
      我说:“你还培养了什么?”
      她笑笑:“我还想培养逛公园的爱好,但是现在太忙了没空去。还有慢跑,看京剧,追一档综艺,追一部连载的漫画。”
      我不置可否地挠挠头:“但是人非得要有很多爱好不可吗?我觉得你现在这样过着也不错。”
      她摇摇头:“当然不是非得有很多爱好,这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的自由。但是我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意,我有自己的追求。我不希望我过于依赖社交网络,着迷于在那上面证明存在感。我希望在手头的事情忙完以后我会充实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干的事情,并且真情实感地投入其中,而不是花一天的时间等别人的一条QQ、一条微信,仿佛失去了网络,灵魂就失去了寄生的住所。”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对时评提到的所谓信息时代的孤独不是特别敏感,因为我觉得它们为了强调数据的惊人往往夸大其词。可是当我和别人聊天,在某个时间段总得不到回音,惴惴不安得连做事情都心不在焉,不住地回想自己是不是哪个地方得罪了人家,十分钟内五六次拿起手机看信息,还莫名其妙地生出了‘怎么连朋友都交不好’这样自怨自艾的情绪,我就知道完蛋了,我被信息时代捆住了。””
      “当朋友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只是去做了一件重要的事。在他们的生活中,有很多很多件事情是比回复一条信息来得重要的,我正是缺少这样的事情,才会将这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看得过重,才总不自觉地患得患失。”
      我不由得“哦?”了一声。普普通通的看剧居然还有比它本身复杂得多的动机。
      她又说:“培养爱好这种事情得趁年纪小的时候做。到老的时候,一身的毛病都出来了,跳伞跳不了,有心脏病;冰淇淋吃不了,有糖尿病;恐怖片看不了,有高血压。那时候后悔才真的叫来不及呢。我宁愿现在不停地尝试,把错误选项逐一排除,剩下的都是精华,都是能够相伴到老的东西。”
      “其实我真的特别怕成为一个平平庸庸的人。我可以笨手笨脚,可以读不好书,可以脱离人群,但是我一定要有一样无比热爱的东西,这是我所确定的。这个东西我现在还没有找到,但是终究会有的。如果平凡到都不入自己的眼,我想我还不如生来就是一块石头,何必有这么多的感情和知识,何必整天struggle于温饱线上,何必有尊严这种奢侈的东西。”
      “我小的时候有一个特别错误的观点。那时候我书读不好,没有自信,因此出门都不敢穿入时的衣服,想着把自己打扮得要多朴素有多朴素,这样才跟我的水准相当,否则太过明艳就过犹不及。”
      “后来我发现这种想法简直愚蠢得可怕。书读不好是一件蛮失败的事,已经让我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一个闪光点,但是还不至于被称作笨人。如果连衣品都不好,最起码的审美都只是差强人意,那才叫真正的无一是处。我不要害怕打扮,害怕出风头,因为打扮本身不会让我受人唾弃,鄙视、厌弃打扮的同时却对打扮一窍不通,才是很逊的事。”
      她拿手机找了一张旧照给我看。我立马乐不可支地捂住了嘴。
      照片上的她,留着锅盖头,穿着花花绿绿的夹袄,肥大的直筒裤,还有一双黑头皮鞋。
      她自己也气笑了,说:“你看,我被我的初中荼毒得多深啊,它不允许我有眉毛以下的刘海,也不允许我有耳朵以下的短发。它叫我整天穿着校服,裤腿肥了都不让改。”
      “我不想要在以后忆苦思甜的时候只知道说自己为了学习都不懂得打扮,不知道说自己的青春年华充实而难忘。而且‘学习’它就是个借口,我所谓牺牲了打扮而换来的事情也并没有被我做得多好,可想而知从一开始就不是‘想不想’的事,而是‘能不能’的锅。”
      我点点头,学她盘起腿,说:“放首歌吧!”
      她眼睛亮了,用电脑放《If We Have Each Other》。我们东倒西歪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唉”,她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我现在觉得,能够一整天听一首最喜欢的歌却丝毫不觉得无聊,也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
      我说:“那得非常非常喜欢那首歌才行啊。”
      她认同:“嗯,就是得热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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