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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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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说实话很难,说谎很简单。我对着他,说谎比说实话更难。但是我还是说:“不认识。”我想惩罚他,他之前说,他一定会回来,于是我就一直等下去。
“太过分了吧,我可是专门过来看你的!”许若说话声音很大,我有时候要把自己离得远一点才不觉得吵。他以前就这么咋咋呼呼,但是所有人都喜欢他。他长了张讨人喜欢的脸,更主要的是,他是个天才。小县城里的天才,能离谱到哪里去呢?很多时候我都祈求,就像所有无路可去的信徒一样祈求天上的神,许若总会摔下来,他根本不是天才,他只是早慧。在这一冀望还没得到证实的时候,他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本来,离开这里对他家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他们在这里只是因为这是许若妈妈的老家。
他不是专门来看我的。我知道,我对他从没有那么重要。在我们认识的时候,在我和他最亲密的时候,我对他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在这段关系中,我逼迫自己保持客观和理智,生怕感情把我淹没,让他觉得我不值得。在我们两个中,我要保持冷静,保持处事不惊。这样他才需要我。他是那个统率全局的人,也不需要一个只会听话的跟班。
“骗人。”我说:“更何况,你是谁啊?看起来是个小混混。”
“这么说我会伤心的。喏,要不要看我的耳洞,打在耳骨上了,很帅吧?”他把脸颊的短发拨开,露出他的耳垂,薄得像一张纸,上面打了许多耳钉。他适合去做偶像,而不是在这里炫耀。
我没理他,准备回家了。他现在出来干什么,看我的笑话吗?他却一直跟着我,就好像他家还在我家旁边。我受不了了,一跺脚,他停下来,站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去看,但是他的影子挡住了我头顶射来的光。他昭显着自己无处不在的存在感,并为此洋洋自得。许若,他有什么了不起啊?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我们还做朋友时候的事情。
第一次跟他说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见了很多次面了。在一个小区里,他爸妈、我爸妈总是推着婴儿车,带我们去家对面的儿童公园。尽管那时候我们还小,不能走路,他们却觉得我们看到滑梯、秋千,就心满意足了。我记得我跟他的,也许是第一次的会面。那是我最早的记忆,我能够记得的第一次会面。
再大一些,我知道旁边总被人围着的小孩叫许若。在我们这群孩子里,所有人都把他说的话奉为圣旨。走路的时候,就连我的朋友都会对我说:“许若昨天说了……”在他们告诉我之前,我就知道许若是谁。那个总是笑嘻嘻的小男孩,瘦小的身体里竟然有那么大的力量。好像所有人都认识他,都和他说过话。他会主动搜集不认识的人,就像搜集宝可梦卡牌。但是,我们中间仿佛隔着一道天然围墙,他不来找我,我不去找他,我们都觉得这理所当然。
但是,第一次说话又是那么自然。我知道许若很招人喜欢,但他也不是在哪里都有朋友。我们在一个县级钢琴比赛上相遇了,那个时候,我们这个地方只有我们两家学钢琴。大家都学点更便宜的东西,就像跳舞和画画。考场里,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许若。穿着一身西服,装的像那么回事,又很滑稽。我想放声大笑了。他却来找我了。
“哎,姜维贞。”他说,对老熟人打招呼一样,带着一丝匠气,把我放到和他同样的位置,我不禁一下子就被俘获了。“你也来啊?你要弹哪个曲子?”他那么亲密地跟我打招呼,我甚至觉得受宠若惊。
本来不说话的两个人隔阂被打破之后就拼命地、拼命地靠近彼此,借此来弥补错过的那些时间。我们也开始说上话了,而且许若把我拉近他领头的小圈子里,又甩手就走。留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们很快就变成两个人,许若把所有人都甩开,而我固执地跟上去,试图在他旁边扮演好朋友的角色。我不能表现的太笨,但我实在说不出什么有趣的话,这时候,只有一种办法——装。
装成本来就沉默寡言的样子,尽管我有很多话、太多话想说,装成我很难接近、不掺和所有事的样子,实际上我是个笨蛋。就连许若都被我欺骗过去,以为我本来就是这样。时间长了,我就真的变成设定好的样子,人格再也切换不来。
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我这么想着,也许我是他唯一的朋友,而我的朋友比他的多。他们认为当我——许若的朋友的朋友是一件很有面儿的事。
我们在一起,就算他不情愿,也干了许多事情。说了很多知心话。有些话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近乎精确地做了一个个预言,直到几年以后,我才恍然明白那些话语的力量。
他走的时候,也那么干脆利落,没告诉任何人只告诉了我。他说,带着点怜悯,连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怜悯意味着什么。他说我要走了,姜维贞,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我会回来的。他就是这样对我说了第一个,我一直以为是谎言的事实。在那之前,他说了无数谎而我相信了他。
现在他回来了,打了耳钉、舌钉,有一个我看不懂的彩色纹身,染了黄头发。像是你所知道的最酷的人。这些非主流元素结合在他身上竟然没有一丝违和地适应了。好像他生来就是这副模样。他炫耀般地给我展示他身上的纹身,告诉我这个图案代表着什么意思。我从他身上汲取一切,这些东西一开始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以后必然会在我浮现出来……纵使我不愿意这样。
“我不认识你。”我回过头对他说:“你是谁啊?外地来的?”
他低着头,那么高,就算笑嘻嘻的也很有压迫感。他整个人都亮晶晶的,却把我盖在他的影子里。他抬起手,好像要拍我一下,我觉得很恐惧,混混吗?但是他只是用手指蹭蹭我的脸颊,好像那里沾了灰尘。啊,香水的味道从袖口里面飘出来,这人真的骚包!
“我是许若啊?小时候跟你一起玩的,你忘记啦?”他重复道,“你爸妈肯定还记得我,我们小时候是最好的朋友。”
何止我爸妈,就连路边的流浪狗都听我讲了无数遍,我的不存在的朋友。在我嘴里,他好神秘,无所不能,长得和童星一样漂亮,他是头发有些炸的、脸蛋是很精致的,说抛弃谁就抛弃谁的无情的神。我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年少时候的记忆就像一粒尘埃做成的种子,只有在我想忘记的时候在我心里扎根,根系拼命地向下生长,想把它移除的时候,我知道我会先死掉。
我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许若,啊。”我掸掸我的肩膀,“想起来了。干嘛来了?”
“能干嘛,都说了找你来了。你是不是忘性特大啊?几年不见,生病了?”
“哦,也就十几年吧。四舍五入也就二十年,我多大脑子能把你那点事记住啊?”
“就十年,被你弄出二十年来,这么恨我啊?”
“难不成还能爱你?”
“别说了,老朋友。我可是一直在想着你。你家拆啦,这不是去你家的路啊?”他理所应当地跟着我走,甚至跑到我前面去,真能反客为主。“你的裙子,我赔你一件。”都忘记他的车把我的裙子扯破了。
“别赔。你最好离我远一点。”我说。
“怎么说?”他还不放弃,话不投机半句都多,他能说出一百个半句来。
“你早就不是那个许若了。”我上下打量他,觉得他穿的不像那么回事,“这里估计不欢迎你,你在外面都干嘛了?迟来的叛逆期?”
“这不刚高考完吗?”他满不在乎呢,觉得自己这身很正常,甚至还掏出一根电子烟,水蜜桃味的。吸了一口就扔到地上,“算了。我也第一次弄这个。”他不留余地地破坏自己,感觉明天就可以去死。
“你要自杀吗?死在你的素未谋面的老家?”我问他。
“哈哈,被你猜中了。不过我这次来还真不是这个,我表姐要结婚了,她非要在这举办婚礼,我来参加婚礼的。”
“听说了。”
“这你都能听说?”
“有没有可能所有人都知道?”
“不好说呢。”他耸耸肩,衣服上的挂饰叮当响,他太高,我必须抬头才能看到他的脸,他在我前面走,我也只能走远点才能看到他的后脑勺,他在我眼里没有头,只有脖子、脖子下面瘦的身体,也不是瘦到只剩骨头那样。主要是他太高了,我觉得他可以直接去当模特。
“婚礼是什么时候?”我为了不让我们间沉默,就找了个话题。其实谁在乎呢,在这破地方为了情怀举办一场婚礼,花大价钱,废土婚礼么?就算这里最大的酒店,都是十年前那种破烂装修。这里的时间停下了,他也许还不知道。
“嗯……过几天吧,你要不要跟我去?”他问我,只是客套地问问。我们都知道我会拒绝,但我说:“好吧。”他吓了一跳,用那种“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的眼神看了我半天,随后我感觉他总在绷着的那种对陌生人的装模作样突然松懈了。
“哎,你这样让我很想亲你。”
谁没早恋过,我初中谈过几次恋爱,到了高中也随便找了几个男朋友。最后什么事都没有我也提了分手,我觉得没意思,没劲,和所有人在一起都不如自己一个人玩。
我觑了他一眼,打量他说的是不是真话。和他分开的这几年,我好像也变成了一个混蛋。但到底是他混蛋还是我混蛋,我想还是他更混蛋一点。他是我接触的混蛋的根源,给了我很大影响。
算了,那就亲吧。我想,与其他在这里说半真半假的话,对话就像博弈,还不如跟他接吻。他长得实在是很帅,我没和这么帅的、还是大城市的人接过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