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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他离开的时候,告诉我我们一定会再见。他会回来,回到这个老城区,这破败的散碎的砖城,盖到一半、不完成也不拆毁的烂尾楼,他说,我们会再见。

      我相信着,从孩童时候到青春期,后来我觉得他不会再回来了。许下的承诺不一定会兑现,人就像河流一样会流动、会流走,我们都是时间的造物,自然也追寻时间而去。后来我忘记了这一切,就像忘记童年时偶然抓住的一只蝴蝶,那个看似永恒的下午,也会被记忆抹除。更何况是他没遵守约定,那么我就不想再加深记忆、不想只有我一个人处在劣势。我要忘记他,以此安慰自己。

      高中结束后,我的人生就结束了。被赞颂的这几年、频繁出现在各式作品中的这几年于我而言,就和没有调味的食材一样寡淡无味。我没有朋友,也没考上大学。和同期的毕业生相比,我的人生当然已经结束了。我知道她们会去大学,会谈恋爱,学各种专业,加入社团。她们的人生是无法看到尽头的、而我,我只局限在这里。

      我知道我只能上民办三本,不然就是大专。学费贵、又没有好的发展,爸妈不会让我去的。我学成这样,也只能自作自受。暑假伊始,我知道这是属于我的最后一个未完的暑假。成绩一出,我就要进厂。

      这个小地方,大家都在往出逃。我的动态里,所有人都在旅游。我在这里,一边在几块钱一杯的、十几年前才流行的奶茶店里呆坐着,一边想着不会有奇迹发生。

      高中的朋友们一毕业就没再联系彼此,他们拼了命地往出跑,立马就把我遗忘了。我,就像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什么东西,只能维持原状,不能挪动一点。我在奶茶店里晃悠着,晃到老板都认识我,说要招我在这里打工,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奶茶店的客流量很小,再把我的工资算进去,老板怎么赚钱呢。

      我期待着生活有一点点变化,最好让我能够离开这里的变化。为了这点隐秘的愿望,我巴不得我的某个在城里的亲戚死掉。事实上,我没有城里的亲戚。我们全家都在这里,在这座砖城,出生、长大、死去。

      我想我就只能这样了吧。激情过早褪去人生中就只剩一片虚无的苍白的森林。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已经没有什么好做的了。回想起来,我人生中最精彩的日子竟然是和他一起的时候。

      百无聊赖地在奶茶店坐了一天,临走的时候跟老板道别,一天下来店里的顾客竟然就我一个人,老板也不觉得有什么,打着哈欠就把我送走了。我走的时候,他也跟着我出门,锁上了店门。

      “阿珍,明天我出去玩。奶茶店一周都不开门。”他说,挠挠头,想装作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每天的空调费都抵我的奶茶费了,我想,关门是理所当然的。

      他没不好意思,店是他的,他当然想开就开,想关就关。但他要装的不好意思一点,也许是为了挽留我这个唯一的顾客。我觉得没必要,怼了他一下,奶茶店的老板和我是同龄人,高中辍学之后,他爸妈出钱给他开了一家店,免得他闲过头。他跟我说,原话是:“本来想开网吧的,结果看到你,就改成了奶茶店。”其实我知道,街对面那家网吧也是他的。

      他明天要去旅游?我想,真是奢侈。我们都是一类人,为什么过程一样结果不一样呢?他朝我挥了挥手,对我说再见,装作和我很熟的样子。我没理他,觉得很郁闷,踢着路边的沙子走了。

      家门口停着一辆车,车牌是A开头的,从省会来的车吗?这么想着,我准备回家了。谁知道车门一下子一开再一关,从里走出一个人来,车门夹住我的裙子,把它的布料扯破了。

      “啊,不好意思。”最显眼的就是,那个人染了黄头发。一看就是漂过很多次才有的那么淡的颜色,长得很高、快190了,我们这个城市没有这类人。大家在这里都保守的要命,就算染了头发也没有这种城里来的感觉,他在这里当然格格不入,但是他装作跟我很熟的样子,揽住我的肩膀。

      “呀,姜维贞吗?”他真的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好像在离这几百公里远的城市,我是人尽皆知的大明星。我觉得很惊讶,又觉得很应该,他也许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在毕业后就变了个样子,让我认不出他。

      “嗯。刚回来?”我不认识他是谁,也能跟他聊下去。把他搭在我肩膀的手臂扯下去,我对他点点头,准备离开这里。

      他却拉住我的手,那么自来熟,以至于我无法招架。他笑眯眯的,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打了舌钉,手腕在拉我的时候,看到他袖子下藏着的彩色纹身。他被我一招呼,打开了话匣子,缠着我不放:“好久不见了!你家还在那个老楼里?我能去看看吗?”

      这时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不会是坏人吧?人贩子会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吗,他的指甲也很长,就差做美甲了。掐着我手腕的时候,指甲边缘陷进肉里,感觉有点轻微的刺痛。

      老楼?早就拆了。我家在零几年那时候就搬到了配发的新房子里。如今新房子也变成老房子了。他不是我的高中同学,而是我早就该忘记因此到现在还记得的一个,我的小时候的朋友。

      “早就拆了。”我轻轻说,生怕惊扰到这座钢筋组成的城市。零四年建成的新房子,如今墙皮也脱落、露出里面的深灰色水泥,钢筋就像这座城市的骨头,如今这座城将死,骨头也这么地暴露出来。

      “啊,猜到了。”他说:“那咱们以前玩的地方呢?也拆掉了?”

      我知道他是谁。我知道我们以前在哪里玩,就在家对面的公园里,那是一个很小的、一切东西都属于小孩子的公园,只有小孩子能进去的滑梯、秋千、蹦床,还有沙坑。红色的鲜艳的滑梯,在我记事时候就立在那里,一开始我觉得它是庞然大物,随着油漆的剥离,滑梯变得老旧破损,表面的塑料发脆,甚至有一次被我们蹬出一个大洞。那之后,这座城市的一切都在老去,在他离开的时候,时间停止了。

      被困在这里的,没逃出去的小孩子们,孤独地度过了这些年。没有新楼再建,也没有老房子被拆毁。就连正在施工的工地都大批次地搬走,留下一座座烂尾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似乎从创世的时候就停留了。一批批吞吐着永不改变的血液。——我们。我们的血管里流着的并非鲜血,而是石油。这个城市的石油被采光后,他们就采我们的血。

      我讨厌我的名字,那是上一辈留下来的名字而非我自己的名字。姜维贞,这是我太奶奶的名字。我总觉得我的名字有股死人味,但是别人都不在乎。只有我爸,在给我起了这个名字之后,再假意翻着族谱,故意给我看太奶奶的名字——“阿贞,怎么把你的名字跟你太奶奶起重了?”他其实是故意的,让我知道这件事,让我心里觉得痛苦,觉得我不是我自己是太奶奶。甚至我以为,他们会搞一些邪教仪式,让太奶奶在我的身体里复活。

      不管怎么说,我弄不明白他们的意图。在我看来,外国人才给新生的小孩起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对这孩子的爱——像爱父母一样爱孩子。中国没有这样的习俗,我们讲究避讳,避讳给孩子用和自己相同的名字。不过,这座城市生来就这么古怪,我身在其中,觉得自己不归属于这里,因此就能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很多东西。

      “姜维贞,你没事吧?”一只手在我面前晃了晃,他的手心刮过我的睫毛,我下意识闭上眼睛。他按着我的肩膀,我觉得自己清醒了。

      “走神了。”我说,并不看他,如果看他我就会被他识破,没人是一个黑洞,窥视别人的时候,自己也会被窥视,尤其是面对他,我总是无处可逃。“你是谁啊?忘记了。”我说。

      料想中的他会被我激怒,会不可置信,会觉得我在装模作样而毫不留情地揭露我,就像以前一样。他无数次揭露我阴私的、绝不会被任何人哪怕是他知道的秘密。他喜欢让我难堪,又很容易让我重新崇拜他。

      “忘记啦?”他轻描淡写地重复我的话。他不在乎,或者说,装作不在乎。事实总是我想的太多太杂,因为他本来就不在乎。他抓起我的手,他的手心很暖和。握了握,对我介绍他自己:“贵人多忘事哈?我许若啊!小时候一起玩过的。我可是一眼就认出你来了,姜维贞,你不会真把我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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