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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   天朝大成宫皇帝御书房秦彰殿,男人伟岸的身影伏在桌前,因一阵突来的咳嗽不停震颤,良久咳嗽略止方才恢复平静。
      沉重的喘息响在静默已极的大殿,回荡,过了许久才渐渐平复。
      男人接过随侍黄门递来的碧螺春,浅浅呷一口,几不可闻地叹口气。
      他老了。
      这次是真的老了。
      曾经的年少飞扬光辉卓越都要随着□□的衰老慢慢步向终结。
      这个王朝在他凌厉的掌中延续了开国以来的蒸蒸日上、繁荣昌盛,又30年。
      30年前他眼中带泪看着那个从来威严的男人慈爱地打量自己良久后终于还是缓缓合上双眼,长跪塌前,立誓为帝必殚精竭虑举贤任能永续帝国宏图霸业,不负父皇重托厚爱。
      他说到做到,这三十年来的每一天,他夙兴夜寐、广开天下言路,修水利,筑工程,整顿吏治,修法用兵,轻刑薄赋,重农重商,沟通天下往来。
      天朝的海船广载丝绸瓷器,东行可达兴业海,西行通往金发碧眼的异族人掌控的吉斯大陆。
      他像个枕戈待旦的战士,随时待命,用雄才大略做武器,把天下做战场,国富民强当战果,
      随时和宏大的命运、天灾、人祸搏杀,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只是为了证明,把最好的交给他永远是个不会让人后悔的决定。
      他打赢了这一仗,整整30年。
      然后,他老了。

      他只有两个儿子,一个远隔千里,一个近在眼前。一个从来不像是他的儿子,一个从娘胎里出来就被教导怎样才能接下他肩上的无上荣誉,还有重任。
      黄门打唱,二皇子觐见陛下。
      “儿臣参见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紫衫少年伏地,背影秀颀,长发蜿蜒,声音因变声略显沙哑。
      抬头,露出一张飞鸿皎洁的脸,柔和的轮廓独属于少年的男性。
      他看着眼前的儿子,记起自己的年少,恍惚觉得面前这人就是从前的自己。
      宏裕比见渊小七岁,这时刚过十三,身材原本单薄,下颌尖削更显瘦弱,一双眼睛倒活泼轻快,目光恬然温柔,像一个人。
      像谁呢?皇后美艳兼性情冷硬,决不会有这样的神情,生的儿子反而不像她,这倒奇怪。
      招呼宏裕走近些,细细考校了一番功课,他都从善如流一一解答,倒还算合自己心意,口中嘉许两句,少年人羞赧一笑。
      电光石火,他想起来了。
      那个像从世外桃源出走的少女,哭时梨花带雨,笑时粉面含春,羞怯美丽的脸,一见惊鸿,让年轻的他忍不住倾身狠狠吻住,甘愿只醉在她的温柔笑靥里,将她据为己有,忽略其他种种。
      他从没告诉过她,当然也没告诉过他,他早知道他的由来,那双源自同宗的眼睛,秉承了先祖征战杀伐历经洗练砥砺出的坚韧血脉,被梁王府内艰难的挣扎求生锻造,发出的光,让他看一眼就知道,他们是亲人。
      他是漏网之鱼,而她看他的目光不论怎样遮掩,总会有几个瞬间透露出过于激烈的爱恨,被自己察觉。
      他原本早该杀掉他,但是三十年前的那个早晨,少年恭谨地伏拜在自己面前,谦卑的目光总让他想到一匹狼。
      一匹狼崽,远离部族,在漫天大雪的荒原独自面对寒冷、饥饿、焦渴,面对鹰、狮、虎的利爪,随时都会死,却出于漫长时间里幸运的巧合,活了下来,经历战斗,饥馑,伤痛,恐惧,然后坚韧地等待下一个黎明。
      他终于成长成一匹真正的狼,有着狼的骄傲和英勇,机敏和野性。
      命运带领他重回部落,面对强大的狼王。
      他没有挑战。
      他选择了恭顺和效忠,隐藏骄傲,用最谦卑的姿态,献上追随他的母狼,为狼王巩固部族的安宁和繁荣。然后戴着英雄的光环名正言顺地在这个部落里繁衍生息。
      这诚然是一匹聪明得让人敬佩的狼,或许还值得怜惜。
      他怜惜这匹狼,从过去到现在。
      然而那毕竟是一匹狼。
      狼王已老,新的狼王还如此稚嫩。
      宏裕鲜嫩的脸这一刻竟显得奇异的温柔,像是重合了他和她的影子,像是曾经夭折的那个孩子借着他的身体,又回来了。
      一个重大的决定就在这一刻诞生。
      狼王会选择和那匹美丽母狼的结晶作为下一任的狼王,并会按照部落的传统,在生命的最后为新的狼王扫清一切可能威胁他在部落中至尊地位的障碍。
      这匹狼的故事就是这样了。

      可是狼的生命总是生生不息的。
      少年辞别了年迈的皇帝,走出秦彰殿,一路微微笑着走回自己的宫殿,笑着练剑,笑着读书,笑着沐浴,笑着摸了摸一个漂亮宫娥的小手,害她羞怯兴奋了大半夜。
      然后到了独自安寝的簧夜,四下静寂无人,他终于卸下了那自始至终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桃花面上一双形状美丽的眼睛射出的光阴寒冷厉。
      又是一双狼的眼睛。

      草长莺飞的季节,我跟祝见渊一前一后走在去小霜家的路上。旁边经过的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子,几乎没有一个不在走过之后偷偷回头看他。我不由发出惆怅的感叹:“我朝女子果然都是花痴!”
      被花痴的人立即冷冷看我一眼,没有言语。

      到了小霜家,我冲祝见渊吩咐“站在这里等我回来”,就兴冲冲推开半掩的柴门跑进去了。
      小霜看到了我,高兴地叫了一声,迎上来抓住我的手,边问:“你怎么好久没有来了?我可想你了,可是又不知道你住哪里,也不能去看看你。”又高兴地指指小飞,“我哥今天也回来了,他带了好多鱼回来,咱们今天煮鲜鱼汤喝!”
      我被她拉着,心里立即就高兴起来,她的手还是暖暖的软软的,拖着我的手臂,我就不想松开。
      许久不见,她不及原来白皙,五官却更精致,整张脸孔竟透出股艳丽的味道,尤其是两道长长窄窄的眉毛恰到好处却又很惊险地蜿蜒,几乎入鬓,衬得一张脸分外明媚,微笑起来,更浅浅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小霜是长成真正的大美人了。
      她却盯着我,微微笑道,“这么久不见,你又张漂亮了。”忽然又盯着我鼻子惊疑,“你这里怎么有道凹痕,摔的吗?还好不是很明显,不凑近了看不到,不然真要破相了。”
      我想了想,觉得告诉她我是因为跟一个男的打架才断了鼻子很不妥,就唯唯诺诺地应了声。
      “你走路怎么不小心?你这个野孩子,不会又是从树上掉下来摔得吧?”她爽朗一笑,又嘱咐我上楼去看她给未来大嫂绣的长裙,自己却穿上围裙抱起鱼篓去厨房了。

      小飞带我上楼,我看着颜色鲜艳的样式清爽的裙子爱不释手。
      小飞一笑:“你可以穿上试试的。”
      我忙把他推出去关好门换衣服,等换好衣服出来,一眼就看见我让他在外面等的人。
      祝见渊此刻正四平八稳地坐在小霜家唯一的一张高脚桃木椅上和小飞说话,看到我,眼神一暗,隐隐像嘲笑。
      我瞪着他下楼,小飞扭回头,由衷赞道:“你穿这衣服真好看。”又说,“秋水,你怎么不告诉我们祝先生是你师父,还让他站在大门外面?”
      我很不高兴,冲祝见渊冷冷发问:“不是让你站在外面等我回去的吗?”
      他看看我,没有任何表示。
      “是我让祝先生进来的,”小霜走进来,“我真是被你打败了,天下竟有学生叫师傅站门外等,自己去别人家做客的。你到底是哪家的女儿,这么古怪?!”
      我为难。
      “我和她家人有些交情,她一向不拘小节惯了,我们都见怪不怪。”祝见渊看住小霜,神情柔和。
      小霜眼睛眨都不眨,招呼过了,又去厨房忙活。
      好姑娘,真给我张脸,不愧是我喜欢的人。早忘了刚刚难得识大体一回的人为我解了围,也忘了自己身上正穿着小霜给未来大嫂做的衣裳,她却问都不问。

      祝见渊淡淡扫我一眼,又继续和小飞说话。小飞恨自己晚生了三十年,不曾赶上当年和匈奴的对仗,如今天下太平,家道寻常,他对念书又没多大兴趣,做不来凿壁偷光悬梁刺股的读书人,整日打渔,实在没什么意思。
      祝见渊听了,只是微微一笑。
      小飞又说当年的镇国公多么神勇威武,十八岁上战场,不过是寻常小将一名,孟谷关一役以少胜多声名大噪,又只一年便升任三军主帅,二十三岁得胜还朝,已被封了镇国公。这是何等丰功伟绩,热血男儿都应以此人为表率,建功立业,封王拜相。
      祝见渊听了,又是微微一笑。
      我想小飞真是疯了,打仗要死多少人,他却对战火纷飞的时代渴望不已,功名真是把杀死这些不明真相的少年的绝好利器。至于因朝堂倾轧而起的战争就更是愚蠢。
      可惜小飞还不能跳出自身局限性。
      我忍不住对他循循善诱:“比起做将军难道你不想做身怀绝技的大侠吗,仗剑江湖,快意恩仇,锄强扶弱,四海为家,天地之大,任凭我来,浮云悠悠,任由我往。悲伤欢喜,都有明月青松做伴,多么洒脱自在。”
      “如果能有一挚交好友相伴,共看斜阳溪水就更美妙了。”
      我说的无比神往,等回神才发现一向不用正眼看我的人,正牢牢盯住我。
      我说的有错吗?

      小飞一愣,摸摸脑袋笑:“你说的我倒还不曾想过。不过你是不是评书先生的故事听多了,世上哪有什么能飞檐走壁、片叶杀人的大侠?我从小在江边长大,往来见了多少行人过客,从来就没见过什么有了不得身手的奇人异士,倒是偶尔碰上提刀挟棒的路人,拳脚也只平常,生死对搏的时候,我未必会输给他们。
      敢情这还是前江湖时代,不仅江湖本身未成气候,更没有像后世的武侠小说写的那样高手遍地泛滥且神乎其技。
      我看着对面的祝见渊,忽然想起他的身手,说是高手一点也不过分,不由一个激动,正要说话。“展飞小兄弟说的不错,她确实是演义小说看多了,把故事里的桥段都当了真。”祝见渊忽然插话,又冷冷瞥我一眼。
      对了,当初我向他再三保证不会将练功的事说出去,他才同意教我的。
      我只好闭上嘴。

      小霜端上热气腾腾的鱼汤,房间里立刻香气四溢。
      我本身就饿,闻着香味,连吃了三碗鱼汤泡饭。
      祝见渊却浅尝辄止就放下汤匙。嘴里还说,这汤好鲜,只是我从小就不爱吃鱼,可惜了姑娘的好手艺。
      小霜只是一笑:“招待不周,怠慢先生了。”
      我只顾着埋头吃饭,懒得理睬这个虚伪的男人。反正他不吃,我就可以多吃一份。
      小霜下午还要把多出的鱼送到乡下舅舅家。
      我只好和她约好今年端午还去划船,又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在小霜面前我真像个小孩子,几乎我跟她说的所有事情她都只是淡淡地应一声,并不热衷,但是我们是好朋友,我就是喜欢她。
      我只顾着从这个救了我一命的女孩身上继续寻找友情的温暖,把偷偷从家里出来找她聊天帮她干活当做生活里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一项意义重大的消遣。我没有想过当我在家跟着师傅上课练功的时候,小霜已经在织布卖鱼,洗衣做饭,为生计终日忙碌。她对我而言有特别意义,而我于她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小姐妹。她的世界比我的更广阔,更沉重,也更轻松。
      而这样的分歧在任何一个存在阶级差异的社会都足以演变成深刻的鸿沟。

      想着又要回家,心情抑郁无比,提议上别处逛逛,祝见渊表示同意,于是我们就改变了原路返回的计划,一路走一路看沿街风景,慢慢走到了本城最繁华的一带。
      到了这里,就不得不去天香楼。天香楼的招牌菜颇有几个,虽然十分好吃,价格也不便宜,但胜在还算公道,故此终日客似云来、生意兴隆。
      到了门口,稍作驻足,立即有清秀的少年人迎上来。因一楼、二楼都已经满了,我们只好上三楼,找了个临窗的小座,极目远天,风景倒是真不错。
      上菜之前祝见渊照例吩咐小厮拿了白酒,将杯盘碗盏一一涮了三遍,又用滚水烫过了,才命人把菜端上来。我虽然并不饿,但闻着菜香也忍不住又伸了筷子去挟菜。
      正要递嘴里,却听脚步响动,楼梯上小厮引路,上来几个锦衣华服的少年人。其中四个好死不死正是去年碰到的那几个。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此时我清楚地认出来,这几个人正是上次碰上的几个。
      一行六个人服饰华丽神情傲慢,一路旁若无人地走上去,倒引起三楼一半食客的注意。

      忙低声对祝见渊说:“我上回遇见的就是他们,穿白的那个小子正是挫伤我鼻子的仇人。穿黄色衣衫的是最先拦住我的家伙。就是这两个人挑衅,我才和他们打架。”
      原本以为,就算我不是个好徒弟,但作为师傅,见到把徒弟鼻子打的软骨挫伤的仇人,即使不打算报仇,也多少要有所表示。
      但祝见渊真的让我失望了,慢条斯理地吃菜,甚至没有抬头看看那几个人。
      一怒之下我马上站起,打算去收拾那几个人,手被扣住。
      他依旧低着头,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缩回了手继续吃菜。
      我一想,也对,吃饱了,才有力气,就算打不赢,至少肚子不饿。
      又重新坐下。

      “上一次你是打输了还是打赢了。”对面的人忽然问。
      “废话,当然是打赢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再打一架?”祝见渊吃完了菜,闲闲地又玩起茶盖碰茶碗的游戏,好像只不过为了消遣才问我这些。
      “虽然当场他被我揍得站不起来,但我后来才发现自己鼻子断了,我当然不服气,要打断他一根肋骨报仇。”
      “你觉得这样打来打去有意思吗?如果你输了,不是更不服气?”他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睛,嘴角牵动隐约有一个微笑。
      “那就更要跟他打了,直到打赢为止!”我一脸坚决道。
      他忽然抬头看我一眼 ,说:“你觉得展飞很笨吗?你也很不聪明呢。”
      我当然知道这样很意气用事,看着他,一时倒也无话可说。
      他又微微一笑:“不如这样,我们等一刻钟,一刻钟后如果他们下来,我替你收拾他们,如果一刻钟内他们没有下来 ,那也是注定的缘分——你们实在不该再打一架。你应该就此忘掉他们,但是记住被人打的疼痛,以后好好练功。”
      他一向冷冷的表情此刻很放松,好像这个提议也只是酒足饭饱之后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游戏。
      可是这回我笑了,我说“好”,然后看着刚从上面下来的一行四人直直绕过别的桌子,走到祝见渊背后止住不动,为首穿黄衫的小子一抱拳,冲我一笑:“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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