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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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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上的人就这么知道了我是女子的事。当那两个一向对我没好脸色的白姓伙计再次看到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精彩的和货架上五颜六色的布有的一拼。
先是二白中的一个被我询问的眼神惊得一阵尴尬、自己匆匆跑到后面,然后另一个又借着摆货上架的机会站到我的左边,小心翼翼地打量我的脸,视线继而又悄悄向下。
我看住他,问:“有事吗?”
他也是一个愣怔,嘴里哆哆嗦嗦地应着:“没、没事。”
半晌又像是不甘心,大着胆子问:“你真是女人?”
我淡淡看他一眼。
他脸一红,也走了。
有人说“异性相吸”,根据二白伙计的态度转变来看,大约是不假的。
想想前些天,他们什么时候没用过阴阳怪气的语调和我说话?句式也多半是祈使句,像“去拿货”、“把这个拿走”、“去叫账房把昨天的领货单拿来”之类,偶尔有疑问句,也只会是“你昨天又没洗澡啊?”之类。
现在情形来了个大逆转,不仅再没人对我说一句稍微冲点儿的话,语气根本温和的像从前骄横的两人只是我的幻想。
真是好笑。
我对小白这么说的时候,他正眯着眼睛为难的看着面前的书,一言不发,仿佛那是天下最难的谜题,而他的身家性命都维系在解谜的艰巨任务上。
“学者,学其所不能学也;行者,行其所不能行也;辩者,辩其所不能辩也。知止乎其所不能知,至矣;若有不即是者,天钧拜之。”
“备物以将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若是而万恶至者,皆天也,而非人也,不足以滑成,不可内于灵台。灵台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
我拿过书,是《庄子*杂篇*庚桑楚》中的一段。
祝见渊向我讲过《庄子》,但是当时没细听,现在再看,也是半懂不懂,似是而非。
我爱莫能助的看着小白,第一次为从前学习不尽心而懊悔。
他却又笑起来:“我们去山上看你练功吧。”
尔后拎着他娘缝的装书的袋子,搀着我的胳膊,一路往山上跑。
我却想起我曾经的师傅。祝见渊,从变故前的某天我就再也没见过他,直到现在。
不知道他为何会消失的干干净净,此刻又在哪里?
在千山镇的一年,很快就过去了。
在这一年里,我的轻功练至第五成、内功第五成、剑法至斩风剑的第二级。
大概因为内功加强的缘故,说话恢复了声音。
小白见证了这个演进的全过程。
我们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之所以加上几乎,是因为我毕竟向他隐藏了我的过去。
于是他叫我“神秘的小秋”。
那是一个早晨,又是五月,远山苍翠,花香四溢,小鸟在枝头欢歌。
儃溪清澈的水流像从天而降的泉,闪动着洁白的光,溪底有游鱼,倏忽来去,像声调轻快的乐章在水中奏响。
小白站在我对面,不觉间我们身量已经等同,他大大的眼睛里的黑色的眼瞳,近看才清楚地呈现一种淡淡的灰,琥珀一样晶莹。
长长的睫毛花一样自眼睑边缘伸展,在清晨微冷的空气里轻颤。
我正顾着看他漂亮的眼睛和牛奶一样的脸。
他的眼睛忽然放大,一截质地细腻形状可爱的鼻子突兀地占据了我的视野。
我的肩膀被人按住。
嘴巴上有凉凉软软的触觉。
还有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带着孩子一样天真的神情,顽皮地望住我,看上去那么快乐,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我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小白早已远远跑开,一边嚷嚷“哎呀,小秋你亲我了,好害羞,怎么办,我要去告诉我娘……”
只有我一个人还站在溪边,良久无语。
白晓飞,你好样的,敢占姑娘的便宜!
我回过神来,拔脚就追上去。他却往镇子西边的小树林里跑,左冲右突,片刻就没影儿了。
我悻悻地回到儃溪边,想过溪去那边的山上练功,一低头,水中天光鱼影翩跹而动,衬着一张生动年轻的脸上,笑容如鲜花绽放。
我几乎都快想不起来上一次自己笑的如此开怀是什么时候。
劈手使出斩风剑法的第一式“鹤舞神州”,剑风荡起,树叶飘落,远天一线红光,旭日即将升起。忽然之间,我感到身上充满了雄浑充沛的力量,未来是如此值得期待,长久以来郁结隐忍的愁绪都随着一式快过一式的斩风剑,被斩杀的干干净净,再无踪影。
我的眼前有花香朝阳,青空碧水,鸟鸣幽山,身边有真挚的朋友。
他们如此熨帖地安慰着我。
那场黑色的杀戮和血淋淋的死亡,就这么从我的梦中消失了。
清晨,黑夜的影子尚未完全褪去,花木葱茏间亭台水榭相互掩映,一齐拱卫他起居的屋子。
他侧躺在屋外地板凉凉的廊下,用右手支着侧脸,静静看着远处的朝阳露出破晓的第一道曙光。
它们照亮他妖异美艳的脸,恍若仙人飘逸,一时间连廊外阶边花圃中的紫色蔷薇也要黯然失色。
他望着流云渐渐被染作金黄色的天空,精致的下颌勾勒出一个索然的弧度。
细长洁白的手指形状优美,轻轻划过凉凉的地板,发出突兀的“敕”音,听在暗中的影卫耳中,让人一阵头疼。
他们不知道:次声波的危害远远比普通的噪音严重。
印着百花的袍子隐隐透着粉色,松松地披在他身上,露出起伏优美的轮廓和雪□□致的脖子、手足。
偶尔有翩然飞舞的蝶误把鲜艳衣袍上的花草当做真的,停驻下来,他便伸出左手,将它们轻轻引在指尖上,再轻轻在冰凉的木质地板上一按。
那些美丽而短暂的生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了。
他看着它们缤纷的尸体,一笑,一霎那间,仿佛百花盛开,天地间的万物,都因他这倾国的一笑而失色。
缥缈峰上终年云雾缭绕。峰顶早在大约两百年前来了一个化外的方人。他游走江湖多年,阅历丰富,因幼时随人学过医术,颇能治好几种病。一次行到阜阳地界,路遇一个病倒在路边的老花子,替他诊出是让草爬子咬了,看那人年老体衰,疼痛难当,一时不忍,自己在此地盘桓数天,专心替那人医治。等老花子的病好利索了,自己的盘缠也用尽了。病人感念他一片善心救了自己一命,给他一本拳谱,说是从前的主人家的,主人屈死在牢里,一点家产也都让下人分了。自己当时看着书上的人姿势有趣,就留下了这本书,带在身边。
此人拿到这书以后,也不曾在意。直到在缥缈峰上停住下来,静极无聊,一日偶然翻开此书,细细把书中所绘人形的动作分解,大吃一惊,发现这些看似简单奇怪的动作里透露出的奇异的攻击力,竟是大大超过了强身健体的意思。一时看得入迷,所兴把所有的动作都一一拆开了再研究,最后再融会贯通,自己粗粗一路使下来,真有猿鸣虎啸、龙腾马跃的意思。
这不啻是在一个贫瘠的山村发现一座上古的暗窟,里面充斥着无数价值连城的珍宝。
此方人一收从来无可无不可、可行可不行的态度,拿出所有的智慧和阅历,耗尽此后的所有精力钻研这本来历不明暗藏玄机的奇书,最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琢磨,加以改进,将书中的所有招式化出一套剑法和一本练气的心法。
从功成之日起,也就是此方人生命中的最后两年,他却忽然意识到自己眼看时日无多,虽侥幸发现了此书的奇异之处,又费尽力气琢磨出了这些剑法和心法,一时之间却是不能找个传人将它们的精妙之处承继下去,这些年的心血竟隐隐像是白费了。急痛攻心,差点儿从缥缈峰高耸直入飘渺云端的崖壁掉下去。
就在他打算用最后的时间撑起一把老骨头下山去找徒弟的时候,徒弟自己上门了。
那是个极英俊的年轻人,在一年中最炎热的日子里坐着二人抬的步辇,竟也风度翩翩地来到缥缈峰顶。
年轻人的衣饰虽有收敛的痕迹但仍是华贵异常,看得出他的出身一定很高贵,平日的地位一定也很尊崇。但是年轻人还是向他行了见师的大礼,声称自己多方打听,听闻一本疑似上古绝学的书已落在先生手中,并且被先生潜心研究多年,于日前创出绝世神功,遂投奔先生门下,望先生不嫌弟子驽笨,收做此等神功的后世传人云云。
方人听了这些说辞,将此书拿给那个青年,直说自己并没有什么绝世神功,倒是年老体衰,担柴挑水的活渐渐做不动了,希望公子把这两个脚夫中的一个留下,给自己做个童子。
青年一看书确实是上古残本,喜不自胜,又看此方人老的说话直喘走路打颤,也不相信他创出了什么厉害的功夫,根本不在乎少个脚夫自己要走下山路,伸手一点看着面生的孩子着他留下,自己又道了谢,就欢欢喜喜地下山了。
孩子还在为就这么被主人甩在这里,家里的老母无人照应忧心,却见面前须发皆白的老人慈祥一笑:“孩子,我们是有缘人啊,还不给师傅一拜?”
方人自然是飘渺心法和惊风系列剑法的初创人和奠基者。
他没有看错,当年年仅十五的少年不仅骨骼清奇,心地单纯,智力更是超群。
他在师傅生命的最后初步弄懂了一共不知耗费了多少年才研磨出的功夫,尔后遵照师傅遗命,潜心练功,并且在步入中年之前把师傅留下的东西加以改进,使之更上一层楼,然后把它们传授给了另一个有缘人。
当有史以来一对最诡异的组合——一个恍若九天仙女的美人牵着一个明眸皓齿黑发垂髫的小朋友一步一步攀上缥缈峰的时候,这支不知名的武学流派已经依次经历了五代传人。
五次传递,就意味着五次升华和飞跃。
到了现在,除了神功大成的练功人自己,已经没人知道,这种武功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祝见渊坐在峰顶的崖边,看着眼前的云卷云舒、茫茫雾海,整个人一动不动。
直到一个耄耋的老人走到他身后,看着远方升腾起的一线耀眼的光芒,微微笑:“你看,不管你坐到什么时候,日出日落,月圆月缺,云来云往,总是依着自己的规律演化,从时间的开始到时间的尽头。你又为什么惆怅难解呢?”
他起身,缓缓道:“人事。”
师傅说:“既然是人事,你就该到人间去,为什么还在这里,对着星月朝阳费神发呆不是徒劳之举?”
他欠身:“师傅说的是,徒弟这就下山。”
师傅又问“你收的那个徒弟果真是女子?”也不等他回答,又是哈哈一笑,“我门武功从创成到现在约两百年都是男性弟子,现在有女继承人传我衣钵,也算是合了道家阴阳相调的讲究。”
“但愿你们师徒二人都能潜心研究本门技法,才不枉这天赐的缘分。”
师傅说完,又回屋前弹琴去了。
袅袅的香炉的烟,缓缓地盘旋上升至空中,直到散去。
女人坐在塌前,紧紧捧着眼前黑亮的匣子,手不受控制般地轻轻颤抖。
半晌,她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将盒子放在膝前的木桌,尽量镇定地伸手去揭起盒子的盖子。
入眼是质地细腻的粉末状物体,平整地铺放在盒中。
她张开了嘴,却发不出声音,只好伸手掩住,大颗的眼泪慢慢落下。
多少年了,从红颜到白发,她恋他,敬他,爱他,恨他,原谅他,关注他,像被关在瓶子里整整三千年的魔鬼,漫长的时间消磨了最初的爱意。只有刻骨的仇恨经年不变,提醒自己,这大半生的寂寥孤苦,都怪他,咒他不得好死,派人暗中推波助澜,终于等到这个结局。却只余刻骨伤痛,没有半分欢喜,半分欢喜,半分欢喜……
她睁眼望着虚空,喃喃念着。
一个人生活太久,久不同人讲话,声音灰暗嘶哑。
她恍惚发觉这听起来衰老疲惫的声音正是自己发出来的,立即嚎啕痛哭,片刻又忽然惨笑。
他一生并不算好人,死后多半要赴黄泉地下,他们,到时候就在那里再相遇吧。
外间的随侍听见屋内响动,纷纷退避到院子里,廊下只余祝见渊一人。
他听着这悲惨哀戚的哭泣和哀哀的笑声,心里一坠。
低垂的眼角下,眼神沉郁。
我满十六岁的这天,正好在千山镇呆了一年又十一个月。
晓白和他的哥哥大白掌柜,连同店里的陈先生、伙计二白为我庆祝生日。
不外乎是在镇子里的白记餐馆大搓一顿,因为大家是街坊,门对门做生意,老板还给打了折扣。一顿饭下来,倒也不贵。
我早备了工作这么久攒下的银子,正要付账,大白掌柜却拦下,说他已经付过了。
他看我一眼,像是打量。我一时摸不着头脑,看看小白,他却只顾着啃鸡腿,顾不上给我个眼风,只是嘴里断断续续:“我哥花钱又不是我花钱,你着急什么,就痛痛快快承让吧。”又道:“难道免费的饭不好吃吗?”
二白伙计听到这句“又不是我花钱”,低下头去。
只有陈先生嘻嘻一笑,意味深长,嘴里说:“晓飞,你这主意打得好啊。”
他打得什么主意?他能打什么主意?我邪恶一笑,冲着大白掌柜说:“晓飞年纪渐渐大了,也不像从前贪玩了,最近天天往他老师家跑,说是去读书。”
“镇上的沅沅姑娘是真不错,知书识礼,人也长得漂亮,谁要是能娶回去当媳妇儿真是有福气。”陈先生吃饱了饭,慢慢喝着茶,不急不缓地接了一句。
“是啊、是啊。”二白连声附和。我微笑。
大白掌柜却看住我,轻轻一笑“是吗?我还不知道”。我这才第一次离得如此之近地细细打量他,发现哥哥的英挺比之弟弟的秀美,竟是春花秋月平分擅场。
想想白妈样貌,生这么两个儿子到顺理成章。
那个老太太一次来店里夸我能干,我还受宠若惊了一回。
正想着闲事,那边小白啃完了鸡腿,慢条斯理擦擦油光光的嘴巴,喝了口茶,煞有介事点点头,道:“嗯,沅沅确实很好。漂亮,能赋诗会弹琴,人还很安静,也挺贤惠,配给我大哥是真合适。大哥,我都帮你探好了,沅沅做你老婆、做我大嫂真是再好也不过了。你不必对她爱在心里口难开,今天回去我就跟娘说,你明天就能找媒人去她家提亲。我私底下也旁敲侧击地问过,她很中意你,你去提亲,她肯定能乐得蹦起来!”
最后他还加了重重的感叹号,然后意犹未尽地叹口气。
“至于我嘛,”他忽然又看住我,“能有小秋伴我一生,我就死而无憾了。”
我看着他,忍不住微笑起来,这时候却听见大白掌柜平平的语调:“这次去收的货款,数目不小,最近别的州府又有路匪劫道的事情,恐怕不太平,小秋,就麻烦你再跟我走一趟了。回去收拾一下,咱们明天就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