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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这并不好玩 ...

  •   被冷水浇的感受是冷到骨子里的。唐汉宵抖了一下身子,甩了甩湿了的头发。压制住内心汹涌的怒气。扭头看着地上的木桶,轻笑一声说:“计划的挺周到啊,这样很好玩吗?”

      可能他脾气真的很好,被浇了冷水都没有去找始作俑者的麻烦。唐汉宵走到大二的寝室楼,到106宿舍,还没开门就听到里面吵闹的声音。他一向讨厌吵闹,再加上刚被浇了冷水,生气的敲了敲木门。随后平静的推开,看到舍友们背着他看电影,吃零食。怒火攻心,关上门。走到桌子前,拿走笔记本电脑,关掉。又拿走薯片与糖果,丢到垃圾桶里。这一连串的动作,让舍友都震惊了,但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

      “我之前是不是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不能在宿舍里做任何娱乐项目。包括看电影,吃零食。更包括大声谈论任何事物,八卦。这些你们都当耳旁风了?”

      唐汉宵站在桌子前,右手拍在桌子上。声音严历又冷漠的问。在一个月前他的确当堂宣布过,其他人也记住了,但谁知道他们会在今天破例一次。

      “那,那个。”坐在上铺戴着眼镜的一个黄色头发的男生从蚊帐中探出手,对唐汉宵说,“汉宵,其实他们也没有错。只是看个电影而已,我们原想着等你回来一起看,但等了许久你还是没回来。所以,所以就提前看了。”

      “……”唐汉宵被说的哑口无言,他咬着下嘴唇。低下头看着破烂的桌子。想了一会儿,忽然红了眼。叹了口气,抬头对其他人说:“行,那么就是我错了。我误会了你们,向你们道歉。那你们就继续看电影吧。”

      他把笔记本电脑拿过来,重新打开,点进一个软件继续播放刚才的电影。放在桌子上,电脑画质不好。原本唯美的画面,被压缩成压抑的画面。跟恐怖片一样。但男生们依然爱看,即使有时电脑会卡得死机,画质低得看不清。他们也不嫌弃。

      这台笔记本电脑是他们四个人用三年的零花钱凑一起买的最便宜的。789元,他们四个人中唐汉宵出钱最多,也是最珍视这个电脑的人。在买下来时,他十分心疼自己的钱。但一想到以后能拥有自己人生中第一部电脑,就又窃喜起来。

      这台电脑用了两年,已经逐渐老化了。唐汉宵不让大家用,也是不想让电脑继续工作,它已经尽了它最后的使命。

      左容看着小小的电脑,又看着卫生间里的唐汉宵。也叹了口气,“既然小宵都发话了。那大家也别再看了吧。让电脑休息一下,电脑都变烫了。”

      此话一出,坐在左容旁边一直沉默寡言的男孩立刻行动起来。站起身拿起电脑关了他。收好电脑放在唐汉宵的床上。后回到座位上,继续沉默寡言。

      戴眼镜的男孩坐在床上,看着一本叫《昆虫记》的书。看到甲虫时,唐汉宵正好从卫浴里出来,他拿着白色的毛巾擦着头发。走出来时看到大家没有继续看电影,有些欣慰。

      “我以为你们会继续看下去,看来小克真的已经老了。”

      他从自己的床头柜里拿出吹风机,看着躺在床上的电脑。笑着说,小克是他给电脑取的名字。他喜欢小克,所以一直爱护着它,生怕他们把小克弄坏。但现在小克没有被弄坏,而是自然老化了。

      “……你,你们肚子饿了吗?”

      一直沉默寡言的男孩叫祁安正,长得挺高,也很帅。不怎么说话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跟大家聊天,日积月累慢慢的也就不会说话了。

      听到祁安正的声音,第一个震惊的是金发男生。他拉开拉链,开心的探出头来,喜出望外的对祁安正说:“安正!你会说话了诶!”

      “这有什么好开心的,难道我以前没说过话吗?”

      祁安正的声音很性感,带着点冰山的冷淡。让人听了沉醉其中。这也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但他不喜欢与人相处,所以开始沉默寡言。从大一开始,他说过的话屈指可数。在大一上学期,因为声音独特祁安正曾被播音社推荐去录制广播。一录就是一学期,到了不一下学期,祁安正因发烧告别了广播录制。

      但他的声音一直留在了南京大学的学生的耳朵里。如一缕清风,吹拂在了南京大学。

      “我就是惊讶嘛!你自从告别了广播室,就再也没有说过话了。如今能再次听到真的很开心诶!对了,我确实有点饿了。食堂的午饭一点都不好吃。我们要不去外面吃吧!”

      “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有钱,Justin。如果你想出去吃,那你就自己去吧。我倒是觉得食堂的饭菜挺好的。”

      唐汉宵吹干头发,把吹风机放回柜子里。拍拍手,对开心的Justin说。很显然,他并不喜欢Justin说的话。左容也觉得唐汉宵说的对,附和的点点头。

      Justin看到没有人支持他,生气的嘟起嘴。踢了踢被子,“你们不吃就不吃!哼!”

      Justin是英国人,长得一张可爱的天使脸。眼睛是漂亮的青绿色。说话的时候声音语气很像正太音。软软的,很像小孩子。这也是Justin被人诟病的原因,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小孩子,看到他本人后,才发现他原来是一个大二的学生。

      在一些同学的眼里,Justin说话太过绿茶,太过奶气。经常开他的玩笑,在大一时总有男同学欺负Justin。理由都是他的声音不像男孩子,他太过绿茶。甚至有人怀疑Justin是变性人。如果不是被唐汉宵阻止男同学,Justin就真的要被打成残废了。

      “Justin,你下午有课吗?”

      左容拿出手机,点开一个外卖软件。抬头问在床上生闷气的Justin,他等会儿有节金融课,不能陪Justin一起去外面吃饭。所幸替他点一个外卖,不然等会儿Justin又要大闹特闹了。

      “没有。”Justin把蚊帐收好,双手撑在床上。头抵在手上,双腿晃来晃去。可爱的对左容说。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像金子一样熠熠生辉。青绿色的眼眸像宝石一样光怪陆离。

      “那你想吃什么,我帮你点个外卖。等会儿你记得去领。”

      左容看着床上摇头晃脑的Justin,宠溺的说。Justin想了一会儿,开心的对左容说:“我要吃烤鱼!烤鱼好吃!还有薯条,炸鸡!”

      Justin吃不惯中国菜,喜欢吃各种垃圾食品。比如刚才的薯条与炸鸡。

      “吃那么多垃圾食品,小心把你的肚子吃坏哦!”左容笑着阴阳怪气道,虽然不赞同Justin吃垃圾食品。但还是点了他想吃的烤鱼,薯条,炸鸡。

      “好吃的东西怎么算垃圾食品啊!只要自己喜欢吃,世界上所有的食物都不算垃圾食物。我喜欢薯条,炸鸡。那它们就不算人们说的垃圾食物啊!”

      Justin歪头看着墙上的时钟,笑着温柔的说。他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看起来很像小狗狗。

      “好,听你的。”一向喜欢挑刺的左容,今天却没有生气的咒怨Justin的歪理,而是像宠小孩一样答应了他。

      “汉宵呢?”祁安正写完辅导员给他布置的作业,抬头看见唐汉宵已经不在宿舍了。

      “他出去了,他总是独来独往。习惯就好了。”左容点好外卖,起身伸了一下懒腰。漫不经心的回答着祁安正的话。

      “行吧。”祁安正写作业的笔一停,若有所思的勾了勾嘴唇,在笔记本上写上一个爱心,又小心翼翼的给他涂上红色。

      唐汉宵穿着校服,来到篮球场,站在树荫下。避着太阳,看着篮球场里肆意挥洒汗水的少年们。阳光洒在他们的脸上,身上。篮球场上。像镀了层金子,男孩子们的声音与动作混入聒噪的蝉鸣之中,混入炎热的风中。形成一个特别的风景,一首热烈的交响曲。

      他穿的很厚,宽大的校服外套披在瘦削的身体上。像一个坚硬如铁的盔甲,保护着脆弱的他。

      正准备坐在椅子上看篮球赛,一直都没响过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拿出小小的手机,看到是警察局打来的电话。他皱了皱眉,以为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但接通后,才发现是安辞意出事了。

      “你好,请问是安辞意的家属吗?安辞意因寻衅滋事正扣押在派出所。请你来派出所将他赎回去。谢谢。”

      唐汉宵听到安辞意,寻衅滋事,派出所这几个字,立刻知道了一切。他叹了口气,无奈的说:“好,那我现在过去。”

      挂了电话后,唐汉宵手捏着眉心。生气的说:“死小兔崽子!三天不打,就知道在外打架!天天都不让人省心!”

      向左容报备自己要出去一趟,下午的课帮自己请一下假。左容也愉快的答应了。唐汉宵还对左容保证自己生日时,会带他去他最想去的拙政园。左容虽然不是很相信,但还是开心的应了下来。

      唐汉宵说过的话从没失信过。

      派出所里,一个小拘留室里,坐着一个遍体鳞伤,沉默寡言的男生。他穿着一件高中的校服,不过已经脏的看不清这件校服原本长什么样了。他的裤子更是已经脏得像刚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脏裤子。

      他是安辞意,是唐汉宵的弟弟,是唐晓辞的“私生子”。

      他无声的坐在拘留室的椅子上,焦虑的看着周围,焦虑的等着唐汉宵的到来。

      等了好久好久,等到一些警察都下班了,还是没有等到唐汉宵的到来。他有点失望,低下头摩挲着双手。冷冷的眼泪在他眼眶停留,他怕唐汉宵真不来接他了,他怕唐汉宵不要他了。

      他怕自己又没有家了,这个好不容易才挤进去的家,他怕因自己的冲动就没有了。他害怕,焦虑,更难受。

      不过,幸好。唐汉宵并没有不爱他,并没有不要他。他姗姗来迟的出现在警局门口。他如神明一般,降临在安辞意身边。

      他跟值班的民警说明了情况后,大步流星的走向拘留室。打开拘留室的门,生气的看着坐着的脏兮兮的安辞意。压抑住内心里的怒意,平静且冷漠的对他说:“安辞意,走了。”

      安辞意听见唐汉宵的声音,激动的转头看着。一时有些难以置信,他竟然真的来了,他竟然真的来派出所了。安辞意眼里闪着光,那是希望的光,是救赎的光。

      “……哥,哥。”

      他颤抖的叫着,他很少叫别人哥,也很少这样热泪盈眶的看着一个男人。唐汉宵是例外,他是哥哥,是他的哥哥。

      “走了,叫什么哥。”唐汉宵生气的说,转过身走到警局门口。转身面对着警局,双手插进口袋里。冷漠的看着,他几乎是从大学一路狂奔到警局的。大夏天,他穿着厚厚的校服。在烈日当空跑了整整三十分钟,换成普通人早就累得倒下了。但他像无事一样,平静的站在门口。灰白色的瞳孔映着模糊的警察局。

      安辞意从拘留室出来,跑向唐汉宵。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唐汉宵定力好,即使安辞意像小狗一样向他扑过来,他也没有往后倒去。

      “哥!”安辞意喜出望外的喊着,现在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是安辞意。他把唐汉宵抱的很紧,生怕下一秒唐汉宵就会从他眼里消失。

      “哥哥哥!叫什么哥!下去!”唐汉宵扒拉开他,生气的对他骂道。安辞意像充满了电一样,欢喜的看着唐汉宵。很像一只小狗,唐汉宵看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安辞意,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然后,什么都没说的拉起他的手就走了。

      在送安辞意回去学校的时候,唐汉宵一路沉默寡言。如之前每天与安辞意相处的日日夜夜。安辞意握着唐汉宵的手,无意间瞥见他哥手腕有几道纵横交错的疤痕,看着很可怕。

      出于礼貌,安辞意没有开口问这些疤痕是怎么来的。只是沉默的握着他哥的手,沉默的朝前走着。

      到了学校门口,唐汉宵看着曾经熟悉的校园。松开安辞意的手,对他说:“回去好好上课,别给我添乱。要是我发现你又闯了祸,下次我就不去派出所领你了。”

      又怕安辞意没听懂,拍着安辞意的肩膀,生气道:“听见没!”他像一个大人一样,催促,教导着安辞意,事实上他也确实是大人。

      安辞意用力的点着头,忽然想起来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双手递给唐汉宵,颤颤巍巍的说:

      “哥,给你的……给你的信。”

      “给我的?”唐汉宵疑惑的看着那封信,那是一个用粉色信封包裹的信,它被保护的很好,一尘不染。与安辞意身上极不相符。

      “哥,”他重拾起勇气,大声的对唐汉宵说:“哥,请,请收下我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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