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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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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金玉燕随口一说,今日高云逸便想了法子给她寻来,难得对方有心记挂着你的喜好,她怎能不承他的情。
金玉燕微微点头,两靥初绽,“多谢你,我很喜欢。”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高云逸一手打扇,一手扯了下衣襟领口。
他来得急,额上隐有薄汗,金玉燕瞧见了便从枕下抽了自己的绢帕与他。
“呆子,”金玉燕点了下他的额头,打趣道,“明日再送也不迟。何必半夜来这一趟,虽谢了你的礼,但你扰了我的清梦,我却没什么回赠给你的。”
“这条脏了,明日我还你新的。”
拭面之后,高云逸边说边将帕子顺手塞入袖中。
“你都拿了几条了,快还给我。”金玉燕毫不客气的抢回手绢,从枕下摸出一个荷包,佯装炫耀自言自语道,“这个新做的,还没用过,可惜没人要。”高云逸眼巴巴瞅瞅金玉燕,又瞅瞅荷包,什么都没说,只靠一双眼睛朝对方传情达意。
金玉燕不爱动针线,这荷包他在她耳边念了很久,她最近刚做好但还没想过这么快就给他。
挡不住高云逸这种磨人的眼神,金玉燕面色微赤,杏眼一转,朝他怀里一抛,戏谑道:“既无人要,那高公子,就赏你吧。”
高云逸笑起来,眉峰尽展,脸颊的肌肉略略鼓起。入鬓的长眉下一双桃花眼显得格外多情,眼尾的泪痣平添了一份楚楚。
宫灯流转,恰如暮色熔金。
斜靠在引枕上,金玉燕缓缓拨动五彩灯穗,如此巧夺天工的手艺市面上少见,只怕重金难求。
这般贵重的礼物,她不能收。
她与高云逸虽是情人,却只在人后暗中往来,是一对不见光的野鸳鸯。
回想她和高云逸的故事,也是一笔糊涂账。
有道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金玉燕同高云逸初识于漠北的旅途,仿佛天生犯冲,最开始彼此相看两厌,数次不对付,结了梁子。
等金玉燕在邕城落了脚,高云逸还特意跑来找岔,害她丢了在驿站的活计。
金玉燕忿忿不平,这个亏不能白吃,她天不亮就在高云逸门口蹲守,逮着他之后,挥舞着鸡毛掸追了他好几条街。
挨了十几棍后,高云逸长了记性,不再来寻金玉燕的麻烦,更仿若转了性子,屡次登门拜访,又是送礼又是道歉。
细究下来,金玉燕同他半斤八两,坑他的事她也做过。
高云逸真心诚意赔不是,金玉燕自诩长他两岁,不再同他计较,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放下芥蒂握手言和。
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身在异乡,金玉燕和高云逸好歹算半个老熟人,相处久了自然生出些同病相怜的知交感。
金玉燕有个毛病,酒品不好,一次喝醉误事,不知怎地就同高云逸滚到塌上。
宿醉醒来,睁眼就见到高云逸瞪得滚圆的眼睛,方知自己做了何等的荒唐事。
两个人都想不起是怎么起的头,也就说不上是谁的错。
至于后来,一来二去,他们便将错就错,将这种关系延续到现在。
金玉燕没有问过高云逸对这种关系作何打算,也未曾打听过高云逸的家世。
她对两人的未来没有期许过,再刻苦铭心的风花雪月也就仅是一段经历,终将会变成过去的记忆。
譬如她记忆中的那个男人,虽不能完全放下,却已不再怀有爱意,金玉燕现在甚至都不愿想起那段过往的一丝一毫。
思绪转回现在,金玉燕正盘算要如何回拒礼物,就听高云逸兴致勃勃地说: “下月初,安阳有个花神会,据说会有进京朝贡的使团路过,届时一定很热闹,会有很多新奇的东西。”
她停下把玩兔子灯的动作,抬眸望向高云逸,疑惑道:“你何时对这些庙会感兴趣了?往常你可是宁愿在家睡觉,也不肯去的。”
他顿了下,停下给金玉燕扇风的手,微微侧过脸移开视线,嘟囔着:“那是以前,这次有使团路过,我想去看个新鲜。”
“想去就去,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金玉燕噗嗤一笑,下床汲鞋,将灯搁到桌案上。
高云逸转过头盯着背对着自己的身影,神情中透露出一丝紧张和少见的窘迫,“燕娘,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伸手取过高云逸手中的团扇,扇子带起微风,吹起金玉燕散在肩上的碎发。
她站在床边,故作不解地轻轻摇头,“我可不知。”
“你,”高云逸瞪着她,突然探手抓住金玉燕的手腕使劲一拉。
冷不防被用力一拽,金玉燕直接撞到高云逸身上,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高云逸已环住她的腰令她坐在自己腿上。
“我想你和我一起去。”
他的话没说完,金玉燕的扇子随即敲到他肩上,“撞得痛死了。”
他身上硬邦邦的,金玉燕丢了娟扇,去揉自己的肩膀,想想不解气,在他靴子上踩了两脚。
“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金玉燕低头只顾着捏肩膀,听见高云逸又重复问了一遍。
他的口吻郑重,不像是在开玩笑。
金玉燕不由自主抬头转向他。
高云逸一脸严肃,目不转睛地观察着金玉燕的反应,小心翼翼中隐隐透出期盼和义无反顾。
金玉燕似乎明白了他说这句话的正式含义。
花神会,不仅是供神的庙会,也是民间有情男女可以光明正大相约的日子。
他的心思藏不住,全写在脸上。
人间惊鸿,皑皑月似霜,濯濯秀若柳,远远不及他眸中跃动着的灼灼情丝。
恣意张扬,热情浓烈,纯粹直白,叫人难以推脱回避。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少年情意,最动人心,星月难夺其辉。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金玉燕不过俗人一个,怎会无动于衷。
“好,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