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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麥當勞與肯德基同床(8) ...

  •   麥當勞睡了很久,朝霞和上午的陽光都從他臉上略過了。他終於打開雙眼,驚愕地瞪著一片蔚藍的天空。
      [老麥—老麥—]
      他辨出這是老馬的聲音,隨彈射般一躍而起,這才發現自己還是在馬廄頂上,並且注意到太陽已在他頭頂的位置。他曉得已是正午了。
      [這次我死定啦!]
      他嚇得三步當兩步跑的直衝向廄頂邊,沒望一眼就跳落地上,連滾帶爬地直衝回宿舍裡。飛快地換過衣服後他便又再衝出來,跑了一小段路突然停在路中,心中盤算著究竟該先去清潔馬廄還是找老馬好?
      他已不用下這決定了!
      因為他已看到老馬在他面前不遠,靠住穀倉大門在盯著他。讓他感到愕然的是老馬並不是向他張著一張惡臉,而是笑口吟吟地向他招手。
      老馬笑容滿面地把他領到穀倉內一角,指著疊起了幾層高的幾拾桶油漆,然後以自認為很有幽默感的方式告訴他:這是他未來兩星期內的“工餘活動”。意思是他需要把每天本來要做的工作盡快做完,然後要把馬廄、穀倉、沙圈圍欄、學員更衣室和休息間、廁所……等等的地方進行翻新和油漆的工程。
      他給麥當勞的期限是一個月。原因是學校每年的場地驗測期已到了,到時賽馬會將會派遣專員來視察衛生及設施的情況,達至合格水平才會繼續簽發牌照給學校經營。
      老馬忍不住又再顯出他的幽默感,[老麥,你知道如果我們續牌不遂會發生什麼事情嗎?喔,不用你猜了。為了讓你的工作情緒更加高漲,我還是盡快告訴你吧。要是我們續不成牌照,我看這間肯得基騎術學校也只好改業轉營賣“家鄉雞”了,而你又不是個廚師,所以你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立刻滾蛋!]
      麥當勞並沒回應。他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等待老馬來此一著,只是沒料到他第二招已是比他預計的還要狠上那麼多。他已不敢想像那第三招將會是如何了!
      老馬的視線忽然又拷在麥當勞身上,由腳至頭而上,最後勞勞地挎著他的眼,[你是知道你繼續穿著這套爛西裝對你的工作只會幫倒忙的吧?]
      [我知道。]麥當勞聳聳肩,輕拍了幾下衣襟,[但我還是打算繼續穿著它工作。老馬,就由得我吧,反正你不會明白我的用意。]
      老馬大笑起來,[我怎會不明白!你認為這是你的“戰衣”。對吧?]
      麥當勞愕然地瞪著他,[啊!你知道!你怎麼—]
      [老麥,這有什麼難呵,只不過是個小孩子的想法罷了。]他指著身上的連身工衣,[這樣說吧,我這件衣服也有幾個不同的名堂:工衣或是勞動服,有些人甚至叫它□□衣。我其實也可叫它作戰衣的,要麼再喜歡點,叫“神衣”也成,但我還是覺得把它叫為工衣最好。因為這名字才最貼切,而且,穿著它工作比任何所謂的戰衣都要爽。]
      這件戰衣對麥當勞而言其實意義重大,它讓他保留了一點自尊—這是他唯一不想放棄的東西。他能接受這工作,但暫時確實是還未能完全接受這個雜工的身份。老馬剛說的話像把他的臉皮撕了下來,讓他感到很不爽。
      [你真的很討厭!]
      [哈—哈—]老馬滿意地大笑起來,[你終於都說出口了!我討厭是因為我坦白罷了。對嗎?老麥,你真要重新做人就好好地幹吧,還留著這麼多包袱在肩上幹嘛?]
      麥當勞感到自己像赤裸裸地坦露在他面前,老馬把他一切掩飾的技量都拆穿。他不敢望他,視線盡往兩邊閃躲著。
      [老麥,我雖然不知道你因何而來,但肯定是□□不離十的那種老掉大牙的故事。簡單點說,不就像那些老生常談的功夫片嗎?你一直在外頭好勇鬥狠,自以為打遍天下無敵手,後來終於受到教訓,然後像頭戰敗公雞般逃來這裡避難,卻又遇上我這個藏在深山的世外高人。於是你拜我為師,我把你整治得脫胎換骨,讓你再去復仇。就是這種故事吧。對嗎?]
      麥當勞忍不住笑起來。
      他從沒這樣子地想過,但事實又確是如老馬所說的差不多。
      [那為師就給你一些練功口訣吧:處死今天,明日自生;世事無常,順逆皆路。懂嗎?老麥,好好地幹吧,你自會好起來的。]老馬拍拍他的肩便離開,走至穀倉大門又忽然停下回頭,[別以為跟你多說兩句話就有好日子過啦,我還是會繼續讓你討厭我的。記著,我就像你的心魔,它有多討厭,我就有多討厭。]說完他笑了笑,然後拉開大門走出穀倉。
      麥當勞怔怔地呆在那裏,咀嚼著老馬的話。
      他心中忽然對老馬生起一股敬意,並不是因為他說了什麼大道理讓他得到了點化,而是感受到他那份熱情。整整一年來,除了蘇兒外,就從沒任何人關心過他,讓他這麼感動過。雖然老馬關心他的方式比較特別—總是在折磨他的多。但老馬剛說的話著實讓他心裡感到百般受用。
      他感到他的心像熱熾起來。他開始喜歡這地方了!他的幹勁更是沖天,本來還是一身的倦意像已飛往九霄雲外。他撿起了兩桶油漆就跑出穀倉,直奔往馬廄去。

      ………………………………………

      插圖二位置

      從穀倉遠眺對面山巒那方,連綿的山脈雖是一片綠油油,卻看不到一絲樹木縱影。目光所及之處都是長長的野草和低矮的灌木叢,除卻山峽中有些溝坑還能得見幾片疏落的樹叢外,就只見一棵高大壯茁的秋楓樹孤孤獨獨地聳立在大刀刃山主峰的半山草坡上。
      很多年之前,大概是五、六十多年前吧,這整片山巒其實遍佈著不同大小類型的樹種,可是隨著城市人口不斷遷徙進駐郊區,郊區就逐漸變成了城市。以往只是偶爾發生的山火,亦因為人為的各種疏忽之下變得頻繁起來。
      然而,樹木,它不像人類般可以隨意遷徙。一棵樹木的種子下地長出嫩芽以來,大概已決定了其一生命運。不論是幾十還是幾佰年,它—始終是終生不移的。只會在固定地點發揮自然界賦與它的功能,亦無奈地見證了人類的發展如何改變了環境,改變了它的命運……
      一次又一次地慘遭火神蹂躪,樹木休養生息的期限被遞奪了,而至無法恢復過來。
      直到某天,人們朝山巒間望去才驀然驚覺:山上已再沒一棵大樹了!
      很多年之後,大概是五、六十多年後吧,這棵壯茁的秋楓樹種子卻頑強地存活過來,它—見證了自然界的死就是生,生死不息的萬物定律;它—頑強地抵過了火神無數次的侵襲,終於又再傲然地聳立在群山之中。
      直到今天,它長得高大壯茁、枝葉茂盛,像個護山之神般倨傲地獨守在群山之中,俯視著山下萬物。
      玉芳佝著背跪在草地上,蒼白的手輕巧地拔掉墓碑邊沿的雜草,輕輕地掃走碑前的沙泥和枯草屑。碑前的百合已枯萎了,她把它拿走,換上剛從溫室裡摘下的黃百合,然後深深地望了石碑上的照片一眼,慢慢地撐起那佝僂的身子,朝著墳前垂首、雙手合十放在面前,閉起雙眼,屏神靜氣地佇立在墓前禱告。
      離她不遠的秋楓樹下,草坪上鋪著一幅藍藍的雲南大理扎染花布。布面擺放著保溫咖啡壺、杯子和三文治,還有一個殘舊的藤藍。老馬半躺著身的單手肘在地上,拿著咖啡杯出神地俯視著山下的整片土地—他父親遺下給他的唯一財產。
      他父親來自一個曾經顯赫的姓氏—王—在清末時代這個家族已植根於這北部區域。他的曾曾祖父是個深懂投資之道的生意奇才,本是經營錢莊和押業的生意,發跡後他大買田地,變成了大地主,擁有不計其數的土地。貧瘠的瘦田他租予農民務農,肥沃的好地則留作自家經營果園業務,以低廉的工資聘請農民種植各種不同果樹。
      說他曾曾祖父是個生意奇才實不為過,其實說穿了還不是從窮人的民脂民膏中,搾取出他那萬貫的家財,但在那時只講權勢的年代,誰個大家族不是這樣幹出頭的!
      後來不知是天理循環的定數,還是被冤家下了毒咒。之後的幾代後人都出不了什麼能人,全都是好吃懶做、不事生產的敗家子。傳到他祖父那代,更因兄弟不和而分了家。一個顯赫的家族就這麼弄得樹倒猢猻散,家業和人口都漸轉凋零,大部份產業亦因各自的衰敗而變賣得七七八八。
      可他父親王會並沒像其他兄弟般多立妾侍,母親文蘭在六年內只誕下兩名兒子。長男—王權,幼子—王馬(老馬)。文蘭誕下王馬兩天後就因細菌感染而死。到後來祖父離世再分家時,王會因沒再娶,只得兩個兒子,不像其他兄弟般妻妾成房、兒孫眾多,故只能分得幾佰畝地。可幸是王會並未染上前代人嫖、賭、飲、吹的惡習,所以沒再把家當敗掉,且還略懂一些生意之道,總算把分得的產業守下來。王會其後還是一直沒再娶。他生性只愛舞文弄墨、種花養草,閒時更只愛養馬為樂。
      老馬跟王權自少就無緣,兩兄弟像水溝不了油似的。
      王權生性自私自利,好吃懶做,揮霍無度,活像家族裡的死鬼敗家子托世似的,而且,他總是在表親們面前埋怨母親不特不爭氣多生幾個兒子,還又死得早;父親又一直不肯再娶,害他們不能多分家產,像表親們般的富裕。
      老馬則生性與世無爭,性情較接近王會,所有事情都是讓著大哥的多。但他和父親最懷念的就是文蘭,故他倆最痛恨就是王權對母親的不敬。
      老馬之所以跟馬匹結下一生緣份,其實是在父親耳濡目染之下而形成。在飼養馬匹這興趣的點子上,倆父子非常合拍。王會只愛練馬和配種,不喜策騎;老馬則愛鑽研騎術。他跟老父十分投緣,自小就愛跟著父親到處跑,他尤是喜愛這片那時還是一片果樹的土地。
      王會起初只在果園的隔河對岸開闢用地,撥作養馬之用,在那裡搭建了一座穀倉和一座馬廄,後來,老馬跟他在河邊那片竹林內,一起搭建了一間木造的平房。王會把它命名[蘭舍],並把它用作一間練習書法和閱讀的書室,亦可供他父子倆作過夜之處。其後王會更在屋外再搭建了一間溫室,作為鑽研培植蘭花之地。之後,老馬求學時期的所有假期,都是在這片快樂的土地上渡過。
      王權和老馬長大後,王會就把他倆送往外國留學。老馬選了紐西蘭,原因實在簡單不過—那兒有最好的馬匹和草原。他在大學除了主修心理學外,還另外選修動物遺傳學科目,讓他後來提供了很多寶貴的配種知識給老父。
      王權則選了美國的加州大學,因它是那時大部份富家子弟最愛選作留學的學府。他修讀經濟學。王權在未有知會父親之下,還未畢業就跟他的表妹在美國奉子成婚。王會對他這個措舉一點也不感到驚奇—他是那麼了解這個兒子最看重的就是金錢和權力—王權真正眷戀的只不過是外家的家勢罷了。
      王會早便知道王權不是承接家業的理想人選,奈何的是老馬早就跟他表明心跡:他是鐵定不會承接家業的。王會遂無奈地在最不情願之下,也只好將家業逐步放予王權打理。後來王會患上了家族性的遺傳病—肺癌。當他躺在病塌上彌留於生死時:王權一直關心的並不是老父的健康狀況,而是他死後的產業該如何分配。他拒絕了王會的安排:兄弟均分財產。
      王會認為他是長子,又一直協力打理家業,而老馬除了是次子之外,更從沒付上一臂之力於家業中,所以他拒絕了王會這個安排,更鍥而不捨地據理力爭,糾纏著王會,把已是病入膏盲的他折騰得更是死去活來。
      老馬為免老父在臨終之時還落得這般慘況,他只想王會平靜地走完這人生的最後一程。於是他跟王權私下協議:他願意放棄其它產權,只繼承那片養馬和果園的土地。條件是王權從此不許再在老父面前提及任何產權之事,以及王會死後他必需以長男孝子之義把老父的後事做得風光得體。王會死後,倆人亦兌現了各自的承諾。之後,倆兄弟就此各走它方,再沒見面。多年之後,老馬才得知王權在五十歲時也患上了肺癌並離世。他最後在王權墓前黯然地獻上祝福。
      老馬在留學階段時,終於發現到除了鐘愛馬匹以外的另一種興趣:他一直無法抗拒任何向他菁萊的異性朋友。甚至說他有點濫交也不為過,但他從不作長久交往,總是見一個愛一個。
      他畢業回港後就進了一所大學任教心理學,並開始部署他的真正理想:開辦騎術學校。他盡量善用工餘和談戀愛以外的時間來把學校逐漸建立,後來因為對建校的效率過低而感到不滿,於是就索性把三種時間混為一體。所有女朋友都從沒對他這種處理二人相處的方式作出過投訴,反而大感興趣。其實也不難,誰不愛自己的男友既是個心理學家,又是個馬術高手兼教練,而且,年青時的老馬是那麼英偉不凡、風流倜儻的一個美男子。
      對於自己在感情路上總是不能自控的行為,老馬曾經作出了詳盡的心理分析。結論是:這與他因為自少喪母的因由有關;他一直渴望被愛的感覺,所以完全沒法抗拒能提供這種感覺的異性。
      遺憾的是:他這種看法顯然沒錯,但只不過仿如一個在森林中的迷路者,自以為絕頂聰明地爬上樹頂,找出正確方向就能走出困境,卻忘掉了走回地上那七纏八繞的叢林中,很快地就又再迷失了方向。他只找到病因,但沒有解決的療方。後來,他終於找到一個療方:他認同了另一種說法—能醫者總是不能自醫的!
      他接受了自己這個缺點,並定下了一個更高的原則:在不傷害無辜情況下繼續找尋他的真愛。可是他又錯過了一個重要的點子:他的本性根本就像馬匹般那麼酷愛廣闊無際的空間,而且,比起馬兒,他可以作出更多選擇。所以他一直也沒找到他所謂的真愛,只是不停地戀愛,不停地製造出更多無辜。可幸的是:他的品味一直不錯。更好的是:大部份無辜者對他總是恨不下心,只是可恨地對他念念不忘。
      這種情況維持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直到他遇上了玉芳,她是跟王會學習書法的其中一個學生。他初次在家中遇上她時,玉芳剛巧是穿著一件繡著紅色小梅花的素白旗袍(旗袍是她一貫最愛的衣著)。她豐滿嬌小的身軀裹在緊貼的旗袍中盡顯八面玲瓏,一身雪白的肌膚、一頭烏油油簡簡單單的長髮、一雙靈透的鳳眼伴著個翹翹的小巧鼻子,配襯著她淨白的鵝蛋臉兒,就是那麼一個活脫脫的古人美在畫中的美人樣兒。
      老馬被玉芳的美艷完全震懾住。從不久留家中的他隨即一反常態。那天的他,在家裡靜靜地坐了整個下午,欣賞著玉芳凝神靜氣地練習書法。在他眼中的玉芳:她的美是流露著一股獨特的東方古典美態;她是那麼的清麗脫俗、小巧端莊,優雅的舉止更是讓人不得不莊嚴肅穆地對她莊重起來。
      他終於找到了一直渴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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