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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书 “我是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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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凛并非一开始就是流浪儿。
甚至在他的童年里,他过过一段衣食无缺的生活。
庄凛的父亲是个酒鬼,但却算是个英俊的酒鬼。他母亲何彤就是因为那张脸嫁给了他爹。
但一个酒鬼长得再帅,本性还是酒鬼。酒鬼爹死在了庄凛五岁那年——晚上喝醉酒走夜路,掉进河里淹死的。
何彤是个要强的女人,她男人靠不上,她就自己找出路。她打听来赚钱的门路,带着家里为数不多的积蓄跟别的小老板一起跑去成都做买卖,赚到了一笔钱。
等回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丈夫早在小半月前淹死了。而五岁的儿子在街坊邻居东一口西一口的接济下,总算是还没饿死。
何彤带着孩子,一手开起一家小公司。
眼看公司的经营状况越来越好,何彤走路都带风。然后,何彤在一次业务的接洽中认识了一个男人——搞投资的,看着斯文,却健谈稳重。
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谈起了婚嫁。这期间,男人帮何彤跑了不少业务、见了不少客户。何彤是真心打算跟那男人结婚的。
甚至,那男人已经买好了婚戒。
那年夏天,男人说广东那边有单大生意,要是谈下来这钱就能翻一倍。何彤很相信他,不仅把自己这么多的资产都投了进去,还找银行贷款,找亲戚借钱,一共凑了两百多万。
结果就是,那男的卷钱跑了,再也没有消息。
何彤一开始还不信,过了半个月才报警,但哪还抓得着人。
讨债的听到风声都纷纷上门,去公司,去家里,生怕去晚了要不回自己那份钱。
公司倒闭了,何彤根本还不起债,只能每天躲在家里哭。
庄凛那年刚上初二,要债的甚至找到了他学校门口。
庄凛办了休学手续,在家陪何彤。
那段时间经常有人半夜敲他们家门、砸他们家的玻璃,神经衰弱的何彤每次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就心悸。
后来她跳河自杀了——这个女人最终选择了跟她那酒鬼丈夫一样的死法。
人没了,债还在。房子被银行收走了,讨债的还有一大堆,庄凛没地方去,根本没有亲戚敢收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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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凛流浪了一个月,无处可去,终于在岭水村遇到了陈家父子。
村头卫生所旁边有个废弃的小屋。小屋是以前的旧卫生所,几年前村里在旁边重新修了卫生所,那间小屋就被废弃了,只用来堆些不值钱的杂物。
赤脚医生这些天不坐诊了,村里要是谁有什么毛病,大病去医院,小病直接去他家里找人,所以卫生所早关门了。也没人管这间小破屋里多了个人。
庄凛就暂时在这间废弃的小屋落脚。
为什么留在了这?庄凛也不知道。
大概是那碗温盐水,又或者是那顿简单却热腾的晚饭。
天太冷了,谁都想取点暖。
庄凛晚上在小破屋里对付睡觉。白天就出去找活干,帮忙搬搬扛扛也好,捡废品也好,只要给钱他就干。
一天,庄凛在外面干完活回来,路过街口的时候,他买了两个白面馒头,提溜着打算回去当晚饭。
等他回到旧卫生所的时候却看见陈暮云正往外拖着一箱垃圾。陈暮云看见庄凛,冲他招了招手,然后点点屋子。
庄凛这才发现陈明军也在,他正在里面捣鼓一张凳子。
这凳子原是卫生所里的旧椅子,瘸了两条腿,椅背也摔裂了,就被丢到这间屋里积灰了。陈明军干脆拆了椅背,拿木条给它换了两条新腿,改成了一张凳子。
这凳子长着四条腿,两条颜色深,两条颜色浅,活像个上了半面妆的小丑,但好在能用。
“叔。”庄凛先打了声招呼。
陈明军提着榔头,往改好的凳子上压了压,确认过这张凳子立得稳当后,满意地点点头,跟庄凛说道:“这凳子能用了,虽然不好看,但是实用。窗也给你换过了,新的。那个门我已经找村里的木匠去做了,等两天就能换上,到时候再去五金店买把锁就行。”
庄凛快速往屋里扫了一眼,窗看得出来是新的,屋里不能用杂物垃圾已经清理出去了,剩下的东西堆在墙角,另一边靠墙还多了一张钢丝床。
一眼看过去比之前亮堂了好多。
“我帮你去村里问过了,这间旧卫生所的屋子也闲置着没什么用,你拿来暂时落个脚没关系。到时候赤脚医生来了,就在旁边,你能帮忙搬搬东西、收拾一下的就帮下忙。你就安心在这住吧。”
“还有床也给你搬过来了,等下你跟我去家里抱床棉被来,今天晚上好好睡个觉,还缺什么就跟叔说。”
庄凛“腾”地跪了下去,给陈明军磕了一个头。
这孩子心眼实,头磕得梆响,把陈明军吓了一跳,从凳子上跳了起来,赶忙去拉他:“起来起来,别整这些虚礼,你要是真想谢我,就好好活出自己一条路来。”
陈暮云扒在门边看着,眼睛眨巴眨巴的。
庄凛的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很低地“嗯”了一声。
少年人看着精瘦,个子却已经快追上陈明军了。
陈明军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道:“去干什么了,一股腥味。快去收拾收拾,过会上我家吃饭去。”
陈明军把榔头换到左手,右手扯下了庄凛提着的两个白面馒头:“这个明天再吃。”
他把馒头系在窗台边上。
太阳难得从外头照进来,余晖打在馒头上。
冬日里的阳光比黄金还贵。
————
庄凛不知不觉地挤进了陈暮云他们的生活里。
陈暮云上学的时候,庄凛就帮忙带着陈岁云,卖卖地里的蔬菜,或者做做小买卖。
岭水村中央有个戏台,隔三差五就有人来唱戏文。
傍晚时分,全村的老人都会领着家里的小孩来看戏文,庄凛就在旁边摆个摊,卖卖荧光棒之类的小玩意,一晚上下来就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等到周末,有陈暮云在家看着陈岁云,庄凛就腾出空来跟着陈明军出去跑活。十五岁的小伙子有的是一身力气,装货卸货时比陈明军都要麻利。
庄凛有两个铁皮盒子用来攒钱。一个盒子攒的是他的学费跟生活费,另一个盒子攒的是给陈暮云兄妹的零花钱。
庄凛去镇上的时候,总会带上陈暮云这根小尾巴。
庄凛去干活,陈暮云就去泡书店,他能在街上的书店里泡一天。
庄凛没有强烈的物欲,对付自己时吃的用的都很潦草。但他很舍得给陈暮云兄妹花钱。
陈暮云喜欢看书,于是每次从书店回去的时候,庄凛都要给他买一叠书;陈岁云喜欢吃糖,每次从集市回去的时候,庄凛都会给陈岁云捎各种不同的糖。
陈暮云心疼他哥的钱,却又拗不过他哥这倔脾气。于是他总挑那些初中生的阅读书目,他想这样他哥能看,他也能看,等陈岁云长大了还能看,也算能赚回来些。
每次付钱的时候,庄凛总是看着陈暮云挑的书问:“你现在能看得懂这些吗?”
陈暮云抬头看他哥,他哥微微皱着眉。陈暮云发现,他哥想事情的时候,经常轻轻拢着眉,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
“当然看得懂!”
其实他好多字都不认识,得翻着字典读。
————
休学期结束后,庄凛重新回归了校园生活。但他假期仍旧会去打各种工。
人活着就得花钱,要花钱就得赚钱。
庄凛成绩好,这点陈明军早就猜到了。像他这样一个要强又踏实的孩子,成绩差不了。
庄凛很少说自己在学校的事情,所以庄凛的成绩到底有多好,陈明军不知道,只能从他隔三差五带回来的奖状上了解到一些。
陈暮云的奖状一直都被陈明军贴在家里的墙壁上,金灿灿的,一抬头就能看到。而庄凛的奖状被他自己堆在抽屉里,总也不见光。
直到庄凛被保送去了县里最好的一所重高,陈明军才知道这小子读书是真好,脑袋是真灵光。
庄凛上了高中后,陈明军找木工做了一张长桌,专门用来让庄凛和自己家两个小崽子学习。
周末庄凛想去干活,次次让陈明军给拦住:“书读好了,将来要赚什么钱赚不到?你现在就把心思都放在读书上,给暮云和岁岁做个榜样。”
于是,大的带着两个小的,在书桌边一坐就是一整天。陈岁云不识字,无聊得眼睛都发直。后来庄凛给她买了一套水彩笔,小姑娘才终于找到了乐趣。
庄凛有了更充裕的学习时间,便答应了老师去参加竞赛。他的名字和照片总被挂在学校宣传栏,也没撤下来过。
学生时期的爱慕最纯粹,一个少年想要受到少女们青睐,无非是长得好或者成绩好。如果恰好两样都占了,那他的校园生活再不丰富,也能丰富别人的校园生活。
庄凛在学校的社交非常有限,以至于他根本没考虑过自己会收到情书。
那天傍晚,庄凛在厨房生火做饭,陈岁云不小心碰掉了他的课本,结果从里面掉出来一封粉色的信封,上面还贴了好多亮晶晶的水钻,还带着那种劣质工业香草的香。
陈岁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这个年纪的小女生对这种粉嫩嫩、亮晶晶的东西完全没有抵抗力,拿着信封就冲进厨房:“大哥,大哥,这个送我可以吗?”
庄凛正忙,只瞥了一眼,看见是个粉色的玩意,就道:“你拿去玩吧。”
陈岁云活蹦乱跳地跑出去,趴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展开了里面的信纸。
“哇!好漂亮。”
信纸花里胡哨的,还带着点香味,上面画了许多爱心和玫瑰,正中陈岁云的审美。
中间有一段文字,陈岁云看不懂,于是第一次虚心地向陈暮云请教:“哥,你帮我看看这上面写了什么?”
陈暮云放下书,读给她听:“庄凛同学你好……咦?这是哥的东西?”
“大哥送给我了。哥你快给我读!”
“哦。”陈暮云继续读信,“我是高一(三)班的高梦瑶。你也许不认识我,但我已经关注你很久了……我喜欢你,庄凛……”
“谁喜欢我?”庄凛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
陈岁云疯狂接收着这些超出自己认知的信息:“不认识,好像叫,叫梦什么?”
“高梦瑶。”陈暮云似懂非懂地补充。
庄凛已经看见陈暮云手上的信纸,很快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他立刻夺下那封情书,然后飞速将桌上的信封也收了回来,十分心虚地把东西藏了起来。
陈岁云不肯依了:“大哥,你不是说这个送我了吗?”
庄凛有点磕巴道:“下次,下次我带你去镇上买花纸,更好看的,随你挑。”
陈岁云惊喜:“真的吗?”
“又在让你大哥买什么呀?”陈明军刚刚从外头回来。
陈岁云从椅子上跳下去,朝陈明军扑过去:“买花纸,就像大哥的那样,可好看了。”
“什么样呀?”陈明军还挺好奇庄凛会有这种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庄凛把情书和信封胡乱塞进书包:“就是美术作业,没做好。”
陈暮云在旁边眨巴着眼睛,他知道他哥撒谎了。
后来,庄凛回家前都会把自己的书仔仔细细翻一遍,确认自己没有夹带多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