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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千古一帝-秦始皇-11 ...

  •   说完了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接下来就是等级制了。
      将整个社会依据社会身份,政治身份以及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状况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用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的制度就是等级制。
      可以说,等级制是君主制度的社会基础,皇帝能始终高居社会顶端靠的就是等级制及相应的等级观念。这也是皇帝权力和权威的主要来源之一。
      作为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对等级制的建立当然是非常上心的。他希望“尊卑贵贱,不逾次行”,也希望“男女理顺,慎遵职事”,认为整个社会“各知所行,事无嫌疑”就能天下大安。
      于是,在参考了春秋战国以来各国对周朝等级制度的改良后,秦始皇建立了一套与中央集权政体相匹配的等级制度。
      这是一套某种意义上相当简单的等级制度。一共就君,臣,民三级。
      其中,君是主宰天下的最高统治者,臣由君主册封或任命,占有较高的社会等级和一定的政治职位,是政治权利的实际执行着。民处在社会政治体系的低层,他们向国家交纳贡赋却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
      秦朝的民还有特定的官方称呼,就是黔首。
      黔首的字面意思指一群没有冠冕,裸露着黑色发髻的人。这是战国时期开始一直到秦代对平民的称呼,由于秦朝崇黑,秦始皇将之定位官方称呼。
      相比于夏商周那种天子是诸侯之君,诸侯是卿大夫之君,天子却不是卿大夫之君这样复杂的等级制度,秦朝因为天下一统,只有皇帝一人为君,所以政治关系相对简单,等级制度也一目了然。
      于是,为了巩固这种新的政治等级体系。秦始皇及群臣完善或创立了各种新的制度。比如功勋爵制度,官僚职秩印绶制度和各种礼仪制度。这些制度即是政治的,又包含或设计到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从而使等级法则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这里,我们就详细说说功勋爵制度。
      功勋爵制度又名“军功爵制度”,因为他不仅只有军功算功,客观的说不管做什么,只要皇帝认同你的功劳就可以论功行赏,所以确切的说应该叫功勋爵制度。
      秦朝实行二十等功勋爵制度。这是规范臣民社会地位、等级特权的主要制度,他即是政治制度又与经济息息相关,是秦朝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功勋爵制度是依据臣民为国家和君主建立的功劳,做出的贡献而确定爵位,并相应赐予土地,田宅,食邑级各种等级特权的爵禄制度。他是确定臣民在社会政治体系中所处位置的主要依据。
      功勋爵制度和官僚制度,徭役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都有密切联系。一般来说有了爵位才有资格做官。一个人的爵位发生变化,她在等级社会体系中的地位也随之变化。
      可以说,功勋爵制度是秦朝帝制与商周王制的重大区别之一。他依据功劳而非血缘亲缘晋升,从根本上改变了官员的选拔,任命,晋升办法。从云梦秦简中出土的《军爵律》可以看出,在秦始皇时代,这种制度甚至已经达到了法制化的程度。这不仅提高了效率,增加了社会公平,还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秦朝的功勋爵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面向全民,不论贵贱
      秦始皇的班底有很多出生低层的人,李斯更是出名的布衣宰相。睡虎地秦简出土的军士家书也有“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的字句,说明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也可以凭军功获得爵位。
      这是功勋爵制度所有特点中最重要的一个,他不仅扩大了王朝的统治基础,改善了官吏队伍的军政素质,促进了社会等级流动,重要的是他深刻影响了后世的选人方式。无论是通过战功还是科举,“庶人之有爵禄”是我们中国古代文明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2、有功者有爵,无功者无爵
      云梦秦简《军爵律》规定“从军当以劳论及赐”。这就是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功者有爵。秦朝,或者说秦始皇是历朝历代中维护这一点做得最彻底的,即便皇孙宗室也不能让他例外。以至于他的这种坚定简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种除了皇帝本人外近乎“大公”的标准,也是秦始皇得以建立宏大功业的制度性因素之一。
      3、爵位升迁与功勋相称
      《军爵律》对不同级别的人获得不同的功劳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同样是赐爵一级,普通士兵需要得一首,下级军官则需要得三十三首。
      4、官职与爵位大体相称
      因为爵位是做官的资格证,所以爵位与政治地位及官职直接挂钩。睡虎地秦简的墓主就是先从军,再转小吏,然后升任县御史,县令。这是一位普通人靠军功晋升的实例。
      正是因为这项特点,秦朝一定程度上做到了“能者在其位”,使官吏将相能充分发挥与他们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力量。
      5、等级特权与爵位相称
      秦朝的爵位与特权挂钩,包括不限于获得田宅与依附的农民,免除徭役,乘坐公家车辆,以爵抵罪等。爵位越高,特权越多,可以说充分调动了广大臣民为国家和帝王效劳的积极性。
      6、爵高者赏重,爵低着赏轻
      这一点在军事上比较突出,主要就是肯定了指军官的指挥作用。军队获胜或者斩杀一定数量的敌人,指挥官能获得全军最多奖赏。
      7、赏罚并行,有刺有夺
      秦朝的政治讲究恩威并施,明赏严责。所以有奖必然有罚,因罪降爵,夺爵的现象司空见惯。在清算嫪毐作乱时就有夺爵四千多人的记录。
      8、设置官吏,专司其事
      作为秦朝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国家设有专门的机构和职官管理相关事宜。所有爵位的授予,继承与剥夺都有法可依。

      知道了秦朝有哪些官,又知道了做官的最基本要求——获爵,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选官了。
      作为等级制与官僚制的连接,秦朝的选官制度显然也是重中之重。只是,由于史料缺乏,目前秦朝的选官制度难以详考,只能战国和汉初通行的制度,结合秦朝的特点略作推测。
      好在,我们有了云梦秦简。虽然依旧不完全,不过至少能从获得一些肯定。
      这里就先简单说说通过云梦秦简我们能确定的一些部分。

      云梦秦简的《除吏律》明确规定“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就是说做发弩啬夫这个军职的人如果射不中目标,不仅要罚款两件甲衣,还要被免去职位。
      这简单一条律令就体现了秦朝官场的三个特点,其一是“因能选官”。发弩啬夫官如其名应该是负责弩兵的官职。作为负责人,他自身的射弩能力必须过关。
      其二就是考课。战场无眼,弩兵又多是排射,很难单独计量,所以这边的射不中自然是指官员考课时候的射不中了。秦朝十分重视官员的考课,基本每年都需要进行考课,官员能否升职,考课结果很重要。
      其三就是重法。发弩啬夫并不是一个特别高的职位,但是秦朝却对这样的职位进行了明确的律法规定,可见秦法之细。

      云梦秦简的《内史杂》规定:“令赦史毋從事官府。”。意思是说:“犯过罪而经赦免的史不能再在官府供职。”这相当于现在的剥夺政治终身了,同后世王朝各种罢免了过几年再启用的做法截然不同。
      结合《行书律》“不可诚仁者勿令”的规定,十分深刻的体现了秦王朝对官员德行的要求。
      韩信当年就是因为“贫无行”而无法当官。当然,他那时候也没战功就是了。

      云梦秦简的《内史杂》规定:“非史子,毋敢學學室,犯令者有罪”。意思是说“不是史的儿子,不准在学室学习,违反这一法令的有罪。”
      这体现了秦朝的又一种入仕方法——任子。也就是举荐高官弟子为官。蒙恬初入仕就是占了门荫之光。李斯的儿子大多身居高位自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另外,这还体现了秦朝对学识的重视。虽然这“史子”举荐来的,真才实学不清楚,不过不要紧,没有真才实学就学到有真才实学嘛。“学室”学完再上工。
      顺便,从重视学识再衍生一下,就是秦朝除军功外另一种比较常见的入仕方式——以学识入仕。尉缭就是走的这一条。他不仅以学识入仕,还是皇帝亲自招揽,这可以说是学识入仕最高尊荣了。

      纵观云梦秦简中的各种规定,我们不难发现秦朝的入仕方法还是挺多的,更重要的是基本没有门槛设置——不过有年龄限制——这就方便了社会上下阶层的流动,增加了社会活力。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秦律的严格和详细造成了惩戒多,奖励少的现象,罚款开除太多,这也难怪秦朝后期的人才储备出了大问题。
      水至清则无鱼,有的时候还是应该适当放宽要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千古一帝-秦始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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