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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媚与忧伤(5) 七月随想 ...

  •   七月随想
      已经很久没写文字了,虽然每天都是在和笔、纸打交道。暑假刚开始,便搬出了还很热闹的宿舍,一张席子,一张薄薄的被单、开水壶、还有许多的书本,它们几乎算我全部的家当。我是租住在学生街的旁边,那一带要拆迁了,房子周围都是断壁残桓,仅剩的几家都插着鲜艳的国旗。每天,我从顶楼跑下,去学校的时候,会看到红旗飘扬在“拆迁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黑字上。有点淡漠的滑稽。
      把手机丢在了修理店里,因为本来只是按键的小毛病,修理工还是把它内部拆了,而且很随意的也掉出来一个零件,并问“摔过吗?”——我想起去年这个暑假也是在这里修的,人虽不一样,手法却是如出一辙。然后要修按键,又说线路烧坏了,修理费至少超过150元,我暗暗的把卡拔了,走了出去。让他慢慢的修吧。我有种快感。
      那个手机里有很多的电话,我没能接到。晚上躲在阁楼里静静的想着心事。小小的阳台给我浇了点水,有些腥味。破旧的电风扇很响的发挥余热。月亮挂在我的正前方。月亮下面是我的对面楼的房客。两个女孩子。早出晚归。其实谁像我深居简出呢?有点想笑。自己很懒,四楼的楼梯是我的一个劫难。于是买好了很多的方便面,换着口味吃。吃完躺在地上看报纸。一天我很少出去,出去是买报纸。这已经成为了习惯。没有人来看我。前任女朋友一直很想来,我拒绝了。享受一个人难得的清静和寂寞。没有音乐,没有朋友,只有胡思乱想的思绪在飞。
      在这里我住了28天了,在过3天,房子到期。我也要回到宿舍去,回到喧嚣和尘世。我一直在找寻一个喜欢的文题。那天我看了一篇文章,有点感人,叫做《天堂不寂寞》。我想我现在算是住在天堂吗?还记得很老的一首歌,叫《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很爱听,因为那个痛苦而美丽的画面。现在已经很难动情了,是一种淡漠的季节的恋旧。碰到别人,就说,没办法,谁叫我大四了呢?
      是啊,大四了,一个在许多人的人生履历艳妆浓抹的大四,像是一个半红的果子,吊在树上,很多人巴望着。我想我是一个被虫子咬过的果子吧?以前新概念作文复赛的一个题目就是咬过一口的苹果。许多才子佳人对着它咬咬笔杆后就洋洋洒洒,下笔千言。谁又会为我这个果子写什么呢?也许没有吧。
      以前一直爱问朋友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忽然之间离开你,你再也见不到我了,你会不会哭?我一直没有听到一个正面回答的答案。他们大多数人骂我有毛病,有些细心的就问我是不是心情不好。还有一些,他们说,你不准这样,不然我会生气的。于是我就呵呵的傻笑,笑的时候有一分感动。
      这世界上能让自己感动的事情太少了。把自己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小路和一小片天空。很少出去,又有点叛逆和张扬,喜欢自虐的快感。于是喜欢安妮宝贝的文章,并且模仿那种笔调。然而,这样的文字看的多了,就麻木了。这就像吃很酸很酸的菜,连吃了几回,就没有感觉了。就像用很高很高的速度飙车,飙了很久,就不觉得快了。我们总是习惯了喜新厌旧。尽管我们不承认。
      有个不是很熟的学妹对我说,你很静,即使你在说话或者动作的时候仍然给人很静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我,于是我认真的想了想。然后觉得她是对的。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走,静静的听人讲述,然后静静的发呆,开怀畅笑也只是和几个好的朋友才会。——而现实中,却又有多少人认为我是那种爱炫而风光的人呢?
      我的文字总是这样。信笔写来,从不修改,而且很珍惜。有时候电脑突然黑掉,就会很失落。还好的是,现在没有。我所不能预料的是,看这段文字的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触,曾有这样的心情。
      还是执著于文字吧。也许在文字里我可以得到我想得到的。包括我认为不存在的爱情。不过,对一个绝望的人来说,得到与不得到又有什么分别呢?而我,还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拿起笔来,为出版社编那所谓的名人名言。没钱了,就吃泡面。远方我的亲人,我活得很好。你们所不能想象的好。
      将来也是。

      2004.7.28 于师大学生街

      往事日记
      到昨天为止,写了一年的日记本就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记得这本本子还是去年参加校母亲节征文的奖品之一,黑黑的塑皮封面,里面的纸张华丽而简单。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真是往事堪叹啊,转眼间,就过了一年又三个月了。里面人世恍惚错落,前后对照,会发现太多的世事无常和自己的假装的坚强。
      我是一个要强的男生。从小我就是这样,因为别人没有给我自尊,只有自己来捍卫。没有玩具的童年,我是一个动手能力极强的孩子。什么弹弓、箭、各式各样的纸船、纸飞机、雕刻、纸风筝我都会自己做。因为我们家穷。我很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本村有人办酒席,我爸是厨师,他给我的碗里添了几块肉,后来居然被人说闲话,之后我便再也不去吃这种酒席了。因为虽然我们穷,但是还得有志气。
      小时候我长得非常瘦小,也许是因为营养不良,头发黄黄的,衣服难看得要命,凉鞋是断了就自己用线缝起来,再断再缝,最后不行时就用细铁线系,有时脚便磨红或者出血,但是也不觉得委屈,捡块布,把铁丝包一下就是了。
      只是这些在我小学时不引人注意,到了初中,就成了别人的笑料。或者是自己也慢慢懂事了,加上父亲只会打我骂我,只在过年的时候给我买一套衣服,我想既然没法改变,就把心中的苦化成了文字。我找到了可以倾述的对象,诗歌,那时我初二。我在中学时都是寄宿,一个星期父亲给三元钱,每周我都会省下五毛钱买地摊上的诗歌刊物,如《诗歌报》《诗林》《诗神》等等。我写诗,在当时只是因为倾述的需要,也许那时也根本只是句子的分行。但是我毕竟走进了我曾经最爱的文学样式。我没有想到之后我会坚持了七年,并且最终影响到我现在的交际,就业方向。也许,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吧。
      我记得中考前几天我得了急性阑尾炎。那种刺痛,我一辈子也许不会忘。还好,在挂瓶之后,我还是参加了考试,并且超常发挥上了县重点一中。老爸觉得我给他增了光。还特意请过我的一些老师。这些我在那篇《酒与二十人生》里也涉及,也许有些朋友还记得。我在县城更是成了丑小鸭,长得瘦小难看,好像才一米四多吧,我永远记得一次班上同学的侮辱,他在我练横杆的时候往下脱了我的裤子。我当时从上面掉下来,嘴里都是血。那是高一,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地位,或者说,甚至不是学生,而是一个小丑。所以我还是写诗。写了很多,一本又一本,尽管很多后来烧了,但似乎还有一首至今还留着,叫做《我很丑,但我很温柔》,里面最后两句是:“我是漂泊的云/向往天堂的颜色”。或许,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一步步写定。
      我很少投稿,但是有一个也喜欢诗歌的本班同学在高一的时候帮我投了,在《中学生语文报》,尽管现在这份报纸在自己眼里不算什么。但是,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的那份激动还是深深的激励了我。加上我们年级、学校都有定这份报纸,老师还特意表扬了我。之后我进入文学社,受到指导老师宠爱,高二在校刊出个人诗歌专刊,这使我成为了县城小有名气的学生。我的成绩也从退步174名变为上升。到高三的时候,我的形象已经有点变化,或者是发育的时候吧。成为别人所说的那种清秀。我不羁的天性又开始上扬。日日花前月下,在本校女生中大笑出蓬莱。那时候其实我一直喜欢一个本班的女生,从高一开始,只是源于自卑,从不敢提起。即便后来出名,也没有改变。我有种想法,希望自己的行动可以引起她的注意。也许我做到了,但是后遗症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我的绯闻特多,最后居然有时候也沉迷其中,耽于浪漫。而班主任对我没有办法。
      改变我的是我的母亲。我一直很敬爱她。她是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她从小就给我们分担责骂,为我替挡父亲的竹鞭,是她在我砍柴遇到打雷下雨的时候在山间叫着我的名字,是她从父亲的碗里抢过蛋来剥开给我,尽管我真的不喜欢吃。我没有想到母亲在我高二时居然得了脑瘤。此后我请假回家,深深体悟了人情的冷暖。那时候我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中篇,《朦胧岁月》,后叫《旋转的咖啡》。母亲终于病愈归来,而父亲经此遭遇,也变了很多。刚五十的他(母亲发病后两天是他的生日)苍老更甚。也不在打骂了。或者说是我已经到了不再听他打骂的时候了。因为他怕失去我这个儿子,知子莫若父,他明白我的个性。母亲使我从花前月下醒悟过来,在最后的时间里我努力的上进,并且在高考的时候超常发挥。
      我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填了自己暗恋了三年的女孩所报的学校的旁的大学,即现在的福建师大。并且也被提前批拿走了。之后一年,我们度过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初恋岁月。站牌、霓虹、闽江畔,旋转成已经逝去的梦。只是后来,我发现她有点花心(也许是我错了),她注重的是友情,而非爱情,这又和我太相似。我们有着太多的默契,太多的相似,也许结局就是如此。我流着泪在电脑前给她发分手的短信。尽管是我先提出,我却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走出来。一出来,人便成现在这个模样,对什么都看得好淡漠,不再相信爱情。
      对我来说,家境既是一种弱势,也是一种激励。我从大一起就开始家教。教过的学生到现在也不知道有多少了。因为自己是路痴,记得经常拿着地图在福州的大街小巷迷路。我凭着自己的文笔,在师大的社团游走,也逐渐闯出了点微名。做为福建80后诗人的一分子,参与诗歌沙龙,电视台的诗会,在高校间也有了自己的圈子。任师大校刊的主编,诗社社长,也有了一群喜欢自己文字的同学。后来《旋转的咖啡》获了一个奖,又使我结识了出版界的一些长辈和朋友。仿佛蓦然之间,自己就在向自己喜欢的方向迈进。我虽然是师范类专业,尽管我对教师工作也很有兴趣,但是我明白,我这样喜欢漂泊的性格是不适合的。所以,还是选择记者行业吧。或者将来写点东西。
      而我现在的情况是,就要大四了,前天知道我扔色子考的四级第5次没过;再过十几天要背起包去中学实习两个月,有人告诫我要注意师生关系;在班上连组长也没当过,挂着文学社社长的牌子,居然不想编年级刊物;当校外辅导员的会长,只开了一回班会,被学生的激情吓呆了,要知道那是团知识主题啊。在大学里最后的目标是写一本书。不谈恋爱。把自己养胖。

      2004年9月于长安山

      谈谈自己
      相信很少人记得我写的文字,除了我自己。
      文如其人。是的,我以前一直这么认为。
      字如其人。是的。我以前也一直这么认为。
      是因为我一直也认为自己文笔好,字也不错。
      所以我是一个有着很深自恋情结的人。安妮宝贝的颓废的文字里的男人都是自恋的,所以我同时应该是一个颓废的人。这样的颓废最好形象是在一个时针指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用右手无名指轻轻地弹去烟灰,带着一点落拓的气息,带着路灯下的寂寞悠长的影子,在一个陌生女子同样幽怨却敏锐的目光中走远。这样显得很小资,自己为自己倾倒。我相信你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象。有时我也很喜欢想象自己是战火纷飞中那个受了重伤却怎么也要把带着体温和鲜血的两块钱党费颤巍巍交付给同志才甘心撒手人寰的烈士。有时坐在长途奔袭的汽车上,我就想象着汽车与迎面而来的车辆相撞,最好在手臂上留下一道伤口,我可以很坚强地面对救援的人摇摇头说没事,在朋友的关切声中微笑。我并没有遇到这样的盛况,于是托物言志般地给了我一个小说中的最喜爱的女孩,她的鲜血染红了我送她的诗集。后来我便一直把小说的原型我现实中的朋友当成凤凰涅磐后的女神,不敢靠得太近。
      的确有些异想天开。假如弗洛伊德来了,他也绝对不和我谈谈我的母亲,而是会很有兴致地研究起我这个标本,研究这个脑袋里究竟装了些什么。在梦的解析里,连出门进门都与着□□有着很重要的关联;《霸王别姬》里张国荣不愿意演女角,嘴巴里被强制塞了烟杆后(也是性暗示!)便演得戏里戏外都是那凄怨的虞姬。我或许比张国荣更加的复杂。我是一篇永远没有结局的小说。就像胡斐那一刀究竟有没有砍下去,金庸也不知道一样。
      于是毫不奇怪地,总有人说我这人自恋。我也不恼,也不爱辩解。我甚至会为他们没发觉我自恋后的深深的自卑而感到痛苦。所以很少有知音。要让人相信自己自卑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自己本身就不答应。就像我在大学里一直用自己的身体写作来赚取稿费维持可悲的平等一样。真的是身体写作,帮出版社编书,累一个月,才九百元,并且永远不敢有署名的奢望。有时真羡慕那些用下半身思考的男女作家,他们赚钱咋就那么容易呢?真不公平!贫穷的人永远比人矮一截,大半截是上层阶级给的,小半截是自己加注认为理当如此的。我想成为富人,成为上层阶级,所以我经常梦到捡到很多很多钱,袋子都撑爆了,洒了一地,早晨起来还要下意识地摸摸口袋看看床沿。这个镜头我记得在周星驰的电影里也曾经有出现过:一旦有钱了,丢了些也没关系。于是我们注定做不了富人。于是我注定自恋和自卑。
      天下自恋的人如繁星点点,敢出来光明正大地表演的就很少。我们的芙蓉姐姐、菊花妹妹都堪称走出来的表率。是值得我高山仰止的大人物。我更没有想到有一次在旧货市场一个人神秘兮兮地塞给我一个包装妖艳冒火的碟片,在我的木讷中抽走我吃饭的十块钱。那张碟居然是一个所谓的私密调查,结果发现一个家里到处摆满镜子和自己靓照的男主人居然一直以给自己写肉麻的情书获得快感。极度自恋=变态?吓我一大跳,并且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照镜子,直到这种行为有碍女士观瞻。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不是病入膏肓,还有药可救。而且,我认真反思了一回,觉得我的自恋主要在潜意识层次,客观来说,不具有伤害性,只对本人具有麻醉作用。
      而我就靠文字来麻醉自己。故事中的人没有漫画的那么帅,没有宽阔的肩膀,没有给你安全感的高度,没有陪你下馆子泡吧喝咖啡的浪漫资本,但是漂亮的女主人公偏偏喜欢他,爱他入骨。这往往是我的偏爱的故事脉络。我无法不体现自己的爱憎选择。同时,我很悲观的知道现在的女孩都只青睐那些有车子、房子、票子的钻石王老五,再不济也要在金发碧眼的老外面前拽几句洋文,以便乘西风去镀镀金。蒲松林写得好:爱着贫寒书生的就只有女鬼小倩了。我就是那个等来女鬼小倩的五百年后的同族——等不来美丽女鬼的张生。我无法欺骗自己一直到底,只能在最后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暮色伤别,最美的场景也仅莫过于主人公持萧呜咽于斜阳外,寒水旁。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于是管它自恋也好,自卑也罢,我只好一蓑烟雨任平生。

      2005年1月16日于长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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