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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霸王别姬(6) ...

  •   沈兰书是被鸣笛声吵醒的。

      当他逃离噩梦,皱着眉头睁眼时,映入眼帘的不再是倒在血泊中的三姨太,也不是那个肥头大耳的军官,而是一张熟悉的脸,他能感受到地面在轻微地摇晃,耳边传来海风呼啸的声音。

      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个真实而又漫长的梦,三姨太的死是假的,他们现在已经坐上去往京城的船,逃离了沈家。

      可眼前的人却用一种真实的属于这个世界而不是沈兰书幻想出来的声音说:“兰书,抱歉,我来晚了一步,没有救下三姨太......兰书,节哀。”

      “为什么,我会在这儿。”沈兰书虽说差点失了志,却也能分辨出这是一座轮船。

      沈兰从抬手,想触碰沈兰书的发梢,却被他躲开了,但他没觉得尴尬,十分自然地将手收回,“那军官说把你送去警察厅,实则是将你打晕,抬回自己家,我看见,把他拦了下来,将你带走了。”

      “算着时间,咱们马上就要到京城了。兰书,我已经安置好了一切,等到了京城,咱们又可以在一起。”沈兰从像是满怀期待,两眼发光地看着沈兰书。

      沈兰书不傻,就凭他一个人,如何拦得住军官。

      沈兰从见他许久不语,恍然想起自己话带偏颇,从怀里掏出一柄黑色的枪,解释道:“其实,我是用它,打中了那人的小腿。”

      当那柄枪出现在沈兰书面前时,时间仿佛倒退回三姨太被枪决的时候,冰冷的枪口对准心脏,鲜血四溅。

      沈兰书连打了两个寒颤,神色惊恐,猛得撇过头,不去看它。

      “二姨太呢。”他从睁开眼就没看见那个女人。

      沈兰从老实回答:“她应该到了有一会儿了。”

      “那你为何还要回来。”沈兰书终于正视了沈兰从。

      沈兰从盯着那双美到犯规的柳叶眼,半晌说不出话。

      “怎么买回程的票。”

      “我不能让她一个人留在江城。”

      沈兰书语气坚决,三姨太尸骨未寒,他怎么能抛下她自己去逃难。

      况且,若不是为了护住他,三姨太又怎么会往自己身上贴通敌叛国的罪。

      沈兰从这会儿没有像往常一样顺着沈兰书,语气也重了许多:“全城贴满了你的通缉令,你这么惹眼,只要一回去,必定会被送到那军官家里,你真想从了那人吗!”

      沈兰书听了最后那句话,心里像有针穿过,他盯着沈兰从,薄唇微涨,没有说出一句话。

      沈兰从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顿时红了眼,不断地重复对不起,“兰书,咱们先去京城,我再叫人去青楼查三姨太的娘家,然后将她送去好好安葬,行吗。”

      沈兰书依旧没有说话。

      沈兰从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咬了咬牙,继续说:“昨天三姨太找过我。”

      此话一出,沈兰书像恢复了神智似的,眼睛里终于有了点光,他看着沈兰从从衣服袋子里掏出一封信。

      “她跪下来求我,若是她带不走你,就叫我把你送去京城。还给了我这个,让我交予你。”

      沈兰书接过那封信,上面赫然是三姨太的字迹。

      “兰书,你我母子一场,你于我虽说不是己出,却胜似亲人。你伴我度过了一生中最痛不欲生的日子,你带给我的,远高于生,若你看见了这封信,那我便已经不在你身边了,我担心你年纪尚小,无人照料,你这孩子,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实则性子犟得很。兰从是你兄长,心思细腻,他平时待你待我都不错,我将你托付给他,也是放心的,若你见不得我,千万不要回头,应当走好你自己的路,你要记住三姨太同你说的,好好活着,活出个样儿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沈兰书觉得四周的空气都被抽空了,浓浓的窒息感压得他喘不过气,信件的一角被他揉得不成样子。

      他没有再说要回江城,只是将眼睛一闭,麻痹了自己的五感,听不见,看不到。

      现在是一片漆黑的,睁开眼,又会是光芒普照。

      他只想让自己短暂地躲藏在一个角落,他不知道会躲多久,是否有人能将他带出来,又或者,他自己能否鼓起勇气,走出阴霾。

      一路上,他没有再同沈兰从说话,不知何时,船已经开到了京城,熙熙攘攘的声音打破了他的平静。

      “兰书,咱们到了,我先带你找个地方住下。”

      沈兰书跟着沈兰从下了船,他看见一些肤色雪白的人,是在江城从来没有见过的,他们大多留着大胡子,西装革履。

      沈兰从也穿了一身黑色西装,他刚注意到。

      “你没跟二姨太说,将我带到京城。”二姨太的性子,沈兰书清楚,若是沈兰从跟她讲要去江城接他,二姨太就是把家门锁住,也不会让沈兰从去的。

      见沈兰从沉默,他当然心知肚明,“谢谢,把我放下后,你便不用管我了,我不是八九岁的小孩,能看好自己。”

      “那怎么行,我是你......”哥这个字,沈兰从竟怎么也说不出口。

      "谢谢你,哥。"沈兰书清澈的嗓音伴着如同明镜的双眸,像冰泉一样贯彻入耳。

      沈兰从心里一万个不好受,比沈兰书方才在船上闹着要回去还不好受。

      京城作为国都,自然是比江城繁华许多,

      沈兰书本就不爱出门,连江城的街道都没走通,更不用说是这偌大的京城了。

      他们到时正值夜晚,南方人夜里安生,睡得早,街上早早便空无一人,可如今到了这京城,沈兰书才知道,原来夜里的街道也可以这般繁华,一座座高楼上攀爬着各式各样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有些还一闪一闪的,在这些沈兰书说不出来的楼里,人们笑着进进出出,这些人都身着洋装,还不时吐出几口洋腔。

      他莫名觉得这地方和沈兰从很配,倒不是因为沈兰从穿着一身洋装,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路上他们经过一家戏院,沈兰书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曲儿,调子很长,长得能吞下无限情思,明明是高昂的唱腔,却能听出这是一种悲凄,一种无奈。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愁舞婆娑……”

      沈兰书不知道这是什么曲,却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沈兰从将沈兰书带到一家旅馆,“你先在这住着,明天我出去看房子,到时候再搬进去。”

      “不用,房子的事我自己想办法。”沈兰书谢绝。

      待沈兰从出了旅馆,沈兰书开始整理自己的心绪,为何沈兰从能稳妥地料理好这么多事,仿佛已经规划了许久,就连出逃的日子都选得如此微妙。

      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久久无法入眠,这两天发生了太多事,压得他喘不过气。

      即便是这样,他还得重新调整自己,这下子他没办法做沈家二门不出的疯少爷了,要想在京城立足,还得靠自己,但他又会些什么呢,唱曲?

      唱曲该怎么挣钱,他不过十几岁,对这些哪懂。

      但他更不能依靠沈兰从,等找到营生,就从这里搬出去。

      第二天沈兰书起了个大早,整顿好自己,便上街找营生去了。

      沈兰书的长相过于惹眼,他只是去饭店求个洗碗的营生,便被硬拉着去前厅服务客人。

      说实话,这事儿沈兰书不爱做,但他没办法,不管他去哪家店,都被这样安排,他又必须得安定下来。

      沈兰书已经在这京城呆了一周,把那些个洋玩意儿都认了个遍,努力将封建礼节忘记,跟上时代的步伐。

      沈兰从已经一周没有来找他了,不过他并没有多想,只觉得这样倒好,用不着麻烦别人,毕竟他已经欠了沈兰从那么大一个人情。

      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他还要过许久。

      这天沈兰书像往常一样准时上班,到了中午忙活着招待客人,饭店的经理却突然将他叫过去,领着他进了一个包厢。

      “顾爷,您要的人我给您带来了。”经理毕恭毕敬地对着皮椅上肥头大耳却西装革履的男子说,那人面前还坐着两个人,沈兰书背对着他们,看不清是什么样子。

      沈兰书大致听得懂经理话里的意思,这两天他也是懂得了人性有多么险恶,并不想以身试险,转身就大步向门外走去。不料那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将门堵得死死的,不让他出去。

      “还挺犟,放轻松嘛,我这只是想找你聊点事情。”那男人嗓音粗糙,带着几分戏谑,紧接着给了门口那两人一个眼神,沈兰书就被按到他身边坐下。

      “不然你以为,我找你要做什么?别着急,该做的一样不少,咱们现在先说正事。”

      沈兰书只觉得恶心,避开那人凑过来的脸,眼睛往前一瞥,正对上一双熟悉的眼睛,清澈的,热烈的,带着□□的少年风范。

      此时那双眼里有万分压制不住的惊讶,还有万分怒火,冲着沈兰书身旁那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楚奉系想要去南方发展,想必得多了解南方的情况,这不,我听说这孩子来自江城,想必对南方挺熟悉,就让他给咱们讲讲吧。”被叫做顾爷的那人拍着沈兰书的肩膀,一脸奸笑,那经理说得可真不错,这小子长得真美,合他胃口,就是性子烈了些,不过他就喜欢这样儿的。

      沈兰书拍开他的肩膀,恶狠狠地瞪着他,不愿意开口,陆长裴感觉火气已经到了嗓子眼,立刻就要对那人喷涌而出,却被他身边的人拦了下来。

      此人与他长得极为相似,尽管看上去苍老许多,却也让人惊叹他一副俊朗的容貌:“顾爷,我与长裴已经在南方待了数日,今后也会常去那边,您不必叫他来说。”

      顾爷哼了一嘴,“今日是你们楚奉系来找我合作,我就想让他说,你们管什么。”

      陆丰年还想再说什么,却见那陆长裴直接一巴掌朝那顾爷脸上扇去。

      “爹,您不必再跟他浪费口舌,姓顾的我告诉你,我们楚奉系,绝对不会跟你这种小人合作,收起你那垂涎欲滴的恶心嘴脸,我呸。”

      顾爷气得前胸贴后背,捂着自己被扇得通红的脸,大声喊叫:“好啊,这合作也别想谈了,陆丰年,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儿子!你们俩干什么吃的,给我把人抓起来!”

      谁知陆长裴从怀里掏出一把枪,直接对准了顾爷的脑门,“姓顾的,我的人刚才在进门前,告诉我,你这人不光贪财好色,还玩强制那一套儿,我本就无意跟你合作,跟你坐在这儿,不过是拖着点时间,算算看,你那彪悍的大夫人,如今已经带人到了你藏他们的地方了。”

      说完话,陆长裴将枪扔给陆丰年,拉着沈兰书跑出饭店。

      他说的话当然是假的,哪那么凑巧,刚好发现这档子事儿,况且他哪来的势力找人调查顾爷,他也就猜猜,倒真被他猜中了,这下顾爷把柄在手,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

      那他为何还要拉着沈兰书跑?

      自然是偷枪的事儿被陆丰年发现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这枪自从上次偷偷从他老爹屋里偷出来后一直没机会还给陆丰年,这下子好了,破罐子破摔,偷枪是被发现了,反正这东西他也不太会用,还给他爹得了。

      陆丰年接过自己的枪,望着陆长裴离开的地方,难得地扬起了嘴角,“你说得没错,我是教出来个好儿子。”

      逃走的那两人一直从饭店包间跑到了街上。

      沈兰书原本一言不发,光顾着看陆长裴说话时不慌不忙还带着一副惩奸除恶的自豪样子,没成想自己冰凉的右手忽然被钻进一个宽大而温和的掌心,紧接着,一股力量将他毫无预兆地从座位上拉起,他跟着陆长裴的脚步,感受到世界在耳边任意叫嚣,额间的碎发扬起,风在寒冷的冬天被赋予夏天的温度,吹得他脸颊微热,耳根通红。

      终于,陆长裴停了下来,两人气喘吁吁,互相看着对方,竟莫名其妙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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