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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昏迷 明知山有虎 ...

  •   正巧阿七端着洗好的水果出来,看到我手上捏着请柬,惊讶道:“钦姐你居然出门了?今天买的东西多,我差点忘了请柬这档子事,还说过会儿去拿呢。”
      “它今天又是自己找上门来的。”
      很丢脸,不过这是实话,真是辛苦请柬了。
      这个术的目的是将请柬送到“唐雅钦”的手中,保证“唐雅钦”能够看到,如果没有人去拿,它便会自己送上门来。
      这类术法并不高深,只是名声不显又无需过多能量催动,是以极难察觉罢了。
      不过据我所知早已失传。
      此术只能做送信之用,并不能探寻对方的行踪,限制也极多。兵荒马乱的年月,灭门诛族者并不少见,这种连辅助都算不上的术,失传再正常不过。
      原由是这术虽然简单易学,却需生辰相貌和大致方位才能施展,否则无法精确定位到个人,只能将信息传递给所有“唐雅钦”。
      这世上同名同姓之人何其多,想要将信函送到世间无数“唐雅钦”手中,自然需要极为高深的法力,当世之人屈指可数。
      强大到这种境界的可称之为大能,灭了我也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请盛唐无用,更犯不着给我下套。
      我没考虑过对方精确定位到我的可能性,若是都知道这么多了,与其定时送信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请得到,倒不如亲自走一遭。
      可若是对方知道我的情况,却由于某些原因抽不开身呢?
      我撇嘴,那就更不能去了,一看就是麻烦事。
      亦或者,我这个“唐雅钦”与同名之人又有何差异呢?
      我推敲着请柬上的文字——
      白城黄氏遇劫,非人力所能作为,若得盛唐出手相助,无论成败皆愿以半数身家相酬。
      年深日久差些忘了,将送信对象定为“盛唐,唐雅钦”也是可以的。
      量化来说,如果习得此术的难度是一,针对具体某个人送信的难度就是十。不知道详细信息的前提下,施用难度就会变成一百,每加一个条件再乘十倍难度,比如“盛唐,唐雅钦”的难度就是一千起步。
      可若是要送到所有“唐雅钦”手里,那就是以百为基数按人头计算了,毕竟叫这名字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没个六七位数的难度系数恐怕下不来。
      那么现在的情况应该是一千再乘……算了,我数学不好,总之是比盲发要容易得多,至少跟盛唐无关的就被排除在外了。
      即便这样,三天一封连续发信也不是易事,况且与盛唐有关的唐雅钦到底有多少呢?
      据我所知就我一个,但这样送信并不是找到唯一者的最佳术法,与之相似的一些术性价比要高得多,其中也有至今流传于世的,总比现在石沉大海肉包子打……啊呸,要好得多。
      这样说来,如果限定条件不是“盛唐”呢?可经年不闻窗外事,眼下与我相关之物寥寥,要找个定义“唐雅钦”的条件也没那么容易。
      肚子适时地“咕噜”一叫,我随手将请柬扔在一边打开餐盒。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这种一看就有问题的东西傻子才自投罗网,反正我不去,谁爱去谁去。
      有本事直接找我来,正面刚。
      “钦姐,这请柬真不管吗?”阿七伺候好了兔子,坐到我对面,随手拿了个苹果,有一口没一口地咬着。
      “等会儿寄走,我又不是卖艺的。”我专心啃排骨。
      阿七却不死心:“咱这都多少年没出山了,可道上却有你的大名呢!”
      “有人冒充呗,我也听说过。”我扔掉骨头改吃酱牛肉。
      盛唐本就名声不显,近些年来更是低调到隐形。一方面是我修身养性深居简出,另一方面是怪力乱神衙门不让。
      可这几年不知怎么,传言反而多了起来。
      “对呀钦姐!有人在冒认你的名头!”阿七抚掌。
      “哦,送他们了。”我又夹起一块排骨,今天牛肉炖得不烂,没上次好吃。
      我们这种名头又不能直接变现,说得再好听也得干活接单,不过是机会多点受人尊敬而已,解决不了问题也不会有傻缺给钱。
      我又不缺钱花,名头越大反倒越危险。
      “不是……”阿七有些傻眼,“不能让他们坏了盛唐的招牌,堕了你的名声呀!”
      “放心,咱家没招牌。”菜花我不爱吃,但要注意荤素搭配。
      “人争一口气啊钦姐!”阿七在做最后的挣扎。
      我放下筷子擦擦嘴,慢条斯理道:“我又不是人。”
      阿七无言以对,赌气一般两口吃完苹果,拉上珍宝珠打游戏去了。
      我总算能安安静静吃个饭。
      好几百岁的人了,心境还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宁折不弯。在他的世界里大约非黑即白,对是对错是错,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好的坏的都是自己的。不肯受委屈冤枉,也不愿自己的平白被他人占了去。
      也不怪他,毕竟是傀儡,从制成的那一刻起便定性了。
      但怎么说也是当年一辈人中的佼佼者,阿七多少看出了些门道——道上活跃的唐雅钦显然不止一个,而寄信人也分不清孰真孰假,只怕是干脆不论真假一并请了。
      解决问题也不是非唐雅钦不可,这般大费周章只怕是鸿门宴的面大。
      白城黄氏……没印象,再要么就是门外汉信了江湖上的传言,说到底这年头几乎没人知道我的本职工作了。
      跟玄学沾边的问题,十有八九是我如今束手无策的。
      反正不关我事,只要我不去,鸿门宴就宴不到我头上,一帮子假货谁管他们死活。
      晚餐想吃带鱼,还想吃包子想吃烤串想吃皮蛋瘦肉粥。
      算了,明天再吃带鱼吧,晚上撸串。
      完美!
      本以为之后的生活依旧一成不变,可在那之后的第三天却再没有请柬出现。
      本来没有请柬也没什么大不了,可能是对方终于放弃了,也许是已经达成了目的,再或者是寄信人出了什么意外,总之不需要我来操心。
      可珍宝珠我总得操心,它肉眼可见地萎靡下去。
      这兔子身体倍棒,吃嘛嘛香,比我都硬朗,几百年没见生过病。这天距离初次收到请柬刚好一个月,本该到的请柬又断了货,很难让人相信是巧合。
      接触过请柬的人中,我和阿七老高都没事,只有珍宝珠一个月前咬碎请柬垫了窝,难免吃进去些碎屑。
      错在我。
      珍宝珠体内刻有阵法,能消泯一切物质。换句话说,只要它想,几乎什么都能吞噬。
      因而我对它胡吃海塞放心得很,却没想到终于出了岔子。
      可眼下其余的请柬都被寄到了千里之外,无法探究原因。
      哦,还有一张被风吹向了大海。
      我确定珍宝珠身上没有术,但如果是毒蛊之流可就难说了。阵法消泯也需要时间,许是这东西产生作用比消泯来得更快。
      可惜我家唯一擅长医毒的百年前就没了。这方面我一知半解,能放倒珍宝珠的也必定不是俗物。
      病急乱投医,我们带珍宝珠跑了好几家宠物医院,果然什么也没查出来。
      钱花了不少,兽医说兔子是因为天气太热了才不活泛。
      怪我捏得太好,连兽医都看不出它其实不是兔子。
      白城黄氏,这次是非去不可了。
      虽然不抱什么希望,我还是传讯了自家人去寻解决办法,我和阿七则驾车前往白城。
      阿七心疼兔子,一路上卡着最高限速,险些把车开成飞机。
      照理说这厮丢了觉魂记忆全无,本该前尘尽去,不想竟能留下痕迹。
      爱一个人,真的能深入骨髓吗?
      我看着怀里气息奄奄的珍宝珠。
      总归是死不了的。
      且不说对方下的不是致命的东西,就算是,只要我不同意,地府也休想勾了它的魂去。
      折腾了一整天,到达白城已是傍晚,我困得眼皮打架。
      阿七把车开到预定的旅店,又给我安排了晚餐,然后就守着兔子,仿佛一座雕像。
      心里越是焦急,阿七表面上越是平静。
      “此行凶险,对手未明。”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阿七的声音,清冷得几乎不带情绪。
      “我会尽我所能护着你,如果……请你照顾好珍宝珠。”他说。
      这托付后事的即视感是闹哪样!我想糊他一巴掌,可实在困得没有力气,连张口都费力。
      “钦姐,我知道你的力量大不如前了,老高他们也都知道。”阿七开始揭我老底,“你分出力量来维系我们的存在,我们理当回报于你。少一个,你便强十分。”
      要不是我动不了,一定把这傻缺从窗户扔下去,老高在的话连他一起。这帮白痴真当这只是加减乘除那么简单吗?
      都是老娘辛辛苦苦做的,你一言不合说没就没,问过我的意见没有?兔了个叽!
      我意识沉眠前最后一刻,听见阿七提到了兔子,语气柔和:“我居然才意识到,我竟是……这样后知后觉。喜欢一只兔子很奇怪吧?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觉得我理应心悦于她。”
      喜欢兔子是奇怪,喜欢兔子精就……好像也有点?
      不及细想,我便睡了过去,朦胧间仿佛听见软糯的声音叫着“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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