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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七 执念不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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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醒来已过正午,粗略算算竟然一觉睡了十五六个小时,近来是越发嗜睡了。
珍宝珠乖巧地蹲在一边啃白菜,养兔子就是好,话少不爱叫,方便我一年四季冬眠。
醒了会儿神,打着哈欠摸过手机来看,七八个未接来电十几条语音信息都是阿七的。还好我有先见之明,睡前开勿扰。
还没等我点开看,电话又打了进来。
“钦姐你可算是接电话了!”阿七抱怨的声音传来,“我这边结束了本来打算叫你们出来看日出的,可是电话打不通。我估计你还在睡,等到早晨想问你早餐吃什么又打不通,现在午餐时间都过了!”
好吧,这就是你凌晨三点给我打电话的原因。
电话那头继续道:“你这都快睡一天了!你看看表,都快两点了,你是吃午饭还是先垫一垫等晚饭?”
“阿七。”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话唠的?”
阿七像是被掐住了脖子,唠叨声骤然停下,滞了片刻,才轻声道:“许是活得太久了吧。”
“什么时候?”我问。
“七八年前吧,也可能是十多年,我也说不清楚。”阿七的声音恹恹的,似乎不愿面对这个问题。
“送午餐过来。”说完,我挂掉了电话。
活得太久,是我们这些“人”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我看着对面低头不语的大男孩,二十出头的样子,头发染成了流行的奶奶灰,配上橘黄色头带,红黑的背心荧光绿的外套,白底大花的裤子骚粉的运动鞋,用人类的语言很难形容他的品味。
犹记当年,少年布衣青衫,目光清亮。
如今这双眼眸依旧,深处却有掩藏极好的倦怠,如死水无波。若非他举止太过反常,连我也未必能察觉。
活得久,势必经历变迁与别离。
在长生者眼中,人生百年亦如蜉蝣朝生暮死,就像如今跟他飙车的小年轻们,不过须臾便会化为一抷黄土。若是与其相交太深,到时必定会受到影响,实乃不智之举。
难怪文学影视中的长生者总是冷清孤傲,倘若感情用事受不得寂寞,当真会让人发疯。
阿七就是那种爱热闹的人。
听闻阿七从少时就是孩子王,虽然没现在那么闹腾,却也有众多兄弟相随,呼朋唤友好不开怀。我初见他时,阿七已经是玄门年轻一辈的领军人物,天赋出众,温润谦和,在一众弟子中颇受拥护,未及弱冠便有所成,算是打出了些许名气,未来不可限量。
最难得一颗赤子之心,胸中浩然正气长存,俯仰不愧于天地。
只可惜,若不是这般单纯执拗,怕也落不到如今的地步。
如今的阿七是我以秘术所制的傀儡,和老高一样。
这种傀儡是没有心的,它们不能成长,永远保持制成之时的心智和修为。
维系它们存在的便是执念,执念不散,傀儡永续,魂魄自囿。
可当执念消散殆尽,傀儡就会变得不稳定,直至崩溃。
时过境迁,自然是消磨一切执念的利器。
阿七又与绝大多数傀儡不同,他的诞生本质上寄托于他人的执念而非自身,究其原由不过是太多人的一意孤行和我的一时恻隐。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再深的执念也有淡去的时候。
灵傀之术盛行的年月,凡皇亲贵胄甚至富绅地主皆有一二傀仆,就如同今日人人都有手机,修道者自然更不用说。我亲手所制的傀儡林林总总也有百八十,可延续至今的不过十三个,也说不准哪天就没了。
别离终至,或早或迟。
珍宝珠倒是完全不受气氛的影响,这厮没心没肺,确切地说以它仅剩的灵智还不能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当然也不能理解将要发生的事。
无人搭理的兔子自顾自跳上茶几,扒拉开阿七带来的袋子,盯上了一盒水果沙拉。
阿七舒眉,一手打开盒子,一手要将珍宝珠圈进怀里喂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挨了一兔腿。
“啊!大……珍宝珠你谋财害命!”阿七捂着肩膀夸张地叫道,“我的胳膊要断了!天妒英才啊!没良心啊!我好心好意喂你水果你居然恩将仇报!”
啧,居然还学会了撒泼,真该让从前那批满口师兄长师兄短的小崽子们看看,他家师兄碰瓷一绝。
不过倒是个办法。
“要不把兔子借你玩两年?”我道。
阿七一愣,珍宝珠就撞进了我怀里,疼得我半天喘不过气,一时间思路断绝,只想吃兔肉煲。
这厮却全无半点自觉:“钦钦你不要兔兔了吗?你好狠的心呜呜呜!”
不要了,你还是跟阿七吧,阿七比我结实。
早知道应该用面团捏兔子,用什么星沉木呀。撞人忒疼,它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力气有多大。
阿七眼中细碎的光亮黯淡下来,他当然听不懂兔子语,但珍宝珠的态度显而易见。
并非是我要做这恶人,路都是自己走的,开弓没有回头箭。
不能把珍宝珠送他,那就只能带着阿七。好歹是我费时尽心做的,有得救还是尽量,虽然不一定有用就是了。
毕竟命数这事儿玄之又玄,如我们这般存在,多活一天都是偷来的。
在春城与南城也没什么不同,我整日窝在家里,日常生活都有管家照料,只不过从老高换成了阿七。
老高自己住,定时给我送东西,我想吃什么给他打电话。阿七情况不稳定,我便划出了一间客房给他。
虽然房子本来就是他的。
我对室友除了别吵我睡觉也没什么要求。珍宝珠就是完美室友,平时安静吃吃吃,冬天还能抱着取暖。
不过这些都是阿七搬进来之前的事了。
那话痨现在也不出去浪了,除了出门采购就是观察我是否在睡觉。只要确认我醒着,他就拉兔子看他打游戏,打到惊险处滋哇乱叫,逗得珍宝珠也跟着蹦。
没过两天我惊讶地发现,珍宝珠居然抱了个手柄跟他组队了。
阿七是真的喜欢珍宝珠。
每次见面都想方设法逗它开心,送吃送喝陪玩,从骑马御剑琴棋书画,到斗鸡遛鸟打牌蹴鞠,正经的不正经的都试过。当然也不是每次都会挨一兔腿的,有时候是两腿。
没想到安静了这么久的珍宝珠,居然是个网瘾兔。
所以它讨厌的大概不是阿七,而是骑马蹴鞠。又或者如今灵智强了些许,也有些精神追求,不再执着于吃吃喝喝叠窝窝。
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前者,毕竟让兔子去踢球确实太为难兔子了,踢人还凑合。
“要死要死要死!我掉血了珍宝珠!”阿七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你掉血又不是咱打的!你不要冤枉咱!”珍宝珠软糯的声音紧随其后,得亏了阿七听不懂。
二者的声音不时响起,我趁他们中场休息招呼阿七去给我买二斤草莓,珍宝珠表示它也要。
阿七麻利地扔下手柄,无视屏幕上的五连跪,夸奖珍宝珠打得真好。
珍宝珠兴致也高,小兔脚拍打着地面,真怕这怪力兔把我地板敲漏了。
阿七出神地看着珍宝珠,面上不自觉带了温柔之色。后者对此一无所知,就算是知道了也难以理解,饶有兴致地推着操纵杆比比划划。
我心说这一步许是走对了,有牵挂的人总能多点求生欲,到了这种地步哪怕一星半点的差别都意义重大。
不过十几分钟,阿七就搬着一箱草莓回来了,箱子上赫然摆着一张黑金色请柬。
三天一张,这叫一个阴魂不散。
“老巢那边就没觉得不对劲吗?”我不悦道,我的人不可能这么没用。
阿七摇头:“啊?这不是老巢送来的啊。”
我挑眉,就听阿七继续道:“我在楼下信箱发现的,顺手捎上来了。”
得,没用的好像是我自己。
打开请柬,入眼是熟悉的措辞,笔画标点与之前一般无二,约莫是影印出来的。
“之前那封请柬是谁送来的?”我问道。
“是琳,夹在上个季度的报表里。”阿七记性不错,想也不想就脱口道,“我问问她。”
“好。”我点头,转而联系老高。
老高的答复并不让人意外,第一封请柬是在总部专门联系管家的箱子里发现的,他也不清楚是谁送了信。
老高是个闷葫芦,不像阿七爱说爱笑,信使只有要紧事才会与他面谈,其余时间都是直接扔进箱子。联络箱内有特殊的符文,一旦检测到有物体,便会发出信号,老高看见信标自然会查看。
另一边阿七也打完了电话,琳根本不知道报表里有这样一张请柬。报告是她过手的,确认没有夹带任何东西。
照这样看来,我估摸着请柬这事老巢也未必知道,对方找上的并非盛唐,而是我本人。
这些请柬平平无奇,至少以我目前的能力探查不到其中有术法。我又为两人一兔做了检查,结果依旧如是。
必定是有术的,问题是下在哪里。
探寻无果,我叫阿七把请柬随便写个地址寄出去,要远渡重洋那种。
我这人心大,只要对方没打上门来,一概不予理会。
说白了就是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