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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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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外城。
与进入宵禁的内城不同,即使在二更天,燕京外城依旧灯火通明。燕国也不同于位于中原的其他各国,它离草原更近,位于中州的西北边境,因此保留了许多草原的习俗。再加之中原的文化礼仪,形成了燕地独特的江湖风气。
“羊肉汤喽,新鲜羊肉……”
“糖葫芦嘞……”
满街的吆喝声中,两人两马自街头缓缓而来。为首的是个黑袍年轻男子,手持一杆长枪,枪杆长的吓人,目测足足有一丈三尺,看着不像是江湖人所用大枪,反而似军中战阵之用。坐下高头大马也是神俊,额高九寸,毛鬈如林,头颈鬃鬣。燕地人多步行佩剑,但街上也不乏骑良马的江湖人士,不过与之一比便差了许多。
男子身后是一老翁,约莫六旬年纪,头戴斗笠,鬓角隐隐露出一丝白发。扯着一匹老马,脚力却不慢,慢悠悠跟随在年轻男子身后。
黑袍年轻人耸耸鼻子,闻得街上传来的羊肉香气。便策马走入铺中,翻身下马,将马绳系在木桩上,兜里摸出半两碎银。
“店家,两碗羊肉汤!”
说罢,男子牵过身后老翁的老马,一同系在木桩,为老翁拉出木椅。
“阿爷你坐,走了一路,先吃过饭再说其他。”又朝着小厮嘱咐道,“再取两斤酒来。”
小店虽小,人却熙熙攘攘,小厮已忙的不可开交,也不与人废话,将两碗汤和两斤酒记在账上,转身走向后厨。
那杆大枪枪杆太长,桌子靠不住,便斜倚在墙壁旁边,枪头几乎要顶到屋顶。
“阿爷,小时时常听起你说这燕京如何如何,这许多年也未曾来过,如今我已长大成人,倒是了了儿时心愿。”
老翁听罢瞟了年轻人一眼,撇了撇嘴。
“在那边缘小城武枪弄棒可算不了什么,现在成人了,就带你来见见世面。你那二两功夫,在当地做得了武魁,来到这卧虎藏龙的燕京也就稀疏平常,我还担心你哪日输了压了心气,一蹶不振呢。”
一侧的青衣小厮此时端出汤来,闻言不由得问道。
“二位可是来参加武比的?”
黑衣年轻人闻言一愣,与老翁对视一眼。老翁摇了摇头,向小厮问道:
“我只记得燕地每年武考,但那也是入秋之后才有的事。踢馆下战书倒是常有,却也不叫武比。不知这武比是何来头?”
小厮指了指周围食客,二人这才注意到周围大多是江湖武人,人人带刀。燕地虽江湖风气盛,但毕竟也是科举兴国,按理来说应有许多学子文士才对。
“两位客官有所不知,朝廷要派人出使秦国缔结盟约,出使之人更是那左相门下的名士荆轲。荆大人知晓秦国尚武,又素来喜好身手了的的江湖侠客,便向左相提议,大开武比,选出我燕地豪迈之士一同出使秦国,以免被那秦人看了笑话。”
身边有刀客喝的微醺,扶刀骂道:“这鸟朝廷好不要脸,还说什么盟约,分明便是向那秦国俯首称臣,每年要向秦国缴纳岁贡。这次听说还多了什么秦王寿辰,好生叫人憋屈。”
小厮脸色大变,忙赔上笑脸:
“哎,客官,这说不得,说不得。”
刀客的话彷佛点起了众人的怒气。在座大多是刀口舔血的江湖人士,常年活在刀锋上的人,性子直来直去,且不会固定在某地讨生活,说话便少了许多顾忌,不像店小二那么在意朝廷眼线。
“有什么就说不得的?平白向那秦国俯首称臣,倒显得我燕地人士贪生怕死。便是那秦国大军到来又如何,我辈江湖豪杰自然会为朝廷镇守国门,朝廷这般作态,倒是平白弱自己三分。”
“这话说的在理,我辈又岂有怕死之人,朝廷这般做倒是让人笑话。”
“这次武比,就是要让我燕地武人在秦国一较高低……”
眼看着挑起了众怒,小厮根本插不上话,只好苦笑着退到一旁。那愁眉苦脸的模样,显然是怕这般说辞惊扰了官府,牵连了主家铺子。
黑衣年轻人瞧见众人怒意不似作假,当即也来了兴致,递给小厮一串铜钱:
“以前一直在边关小城,这初来乍到的也不知朝廷大事,不如你给我二人讲解一二?”
小厮得了赏银,既然无力阻止众人声讨,再加之朝廷做事属实是让人难有好感,索性破罐子破摔,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一道来:
“这事朝廷做的确实不地道。少侠有所不知,自从秦国灭西凉国以来,我大燕与秦国之间少了西凉国的缓冲,朝廷便被吓破了胆,屡屡向秦国俯首称臣,甚至于割地求和。此次出使,更是足足多收了一成的赋税用来给秦王贺寿。燕地多侠士,自然看不起这等丧权辱国的行为,但又无法改变朝廷的决策,只好纷纷来参加这次大比,期望能随使团前往秦国,好让秦国江湖人士不要小瞧了我们。”
小厮左瞧右瞧,俯下身子压低了声音:
“少侠莫看这里人多,实际上大多数都上不得擂台。想上擂台,要求便是各地知名侠客,或者有人举荐。这些人也是心中郁郁,在这里撒撒气罢了。”
黑衣年轻人闻言皱眉,问道:
“如此说来,常人便无法参加这武比了?”
“却也不是。”小厮低声道,“那只是官面上的说法。对于江湖武人来说,你只要当面挑战击败了他,自然就无颜守擂,否则名声便臭了。”
“那这些人何不去踢馆?”
“少侠有所不知,那守擂到最后的都是些江湖名士,武艺高强之辈。一般人又有几个有哪个胆子前去挑战的,况且这相当于落了朝廷的面子,无论打输打赢,总归是恶了人。”
…………
酒足饭饱,黑衣年轻人牵马拎枪,与斗笠老者一同走出门外。
此时已是三更天,天上星星很是亮眼。年轻人让马儿跑在前面,双手下意识将长枪横放在脑后,却险些蹭到街上行人,只好作罢。
这京城是与边关小镇大不相同。
边关不太平,时常有马贼出没。按说这个时间点,小镇里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有仗着一身武艺艺高人胆大的江湖人敢在这个时间点出来。京城治安良好,却是没有这个顾虑。
年轻人抱着枪,想起了店中客提到的前辈侠客,狭促的撇了老翁一眼:
“没想到老头子你还挺出名。”
这老翁不是别人,正是上一辈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鬼剑客”苍青子。十五年前,天地大变,王城内城天降陨石,更有反贼试图刺王杀驾,于是众多江湖侠客纷纷前来救驾,其中“鬼剑客”苍青子更是其中翘楚。
苍青子自幼学得一手好剑术,怀的是行军入伍报国之心,却苦于没有入伍门路——燕地入伍士卒要的是良家子,家里须有三亩地的。而苍青子莫说有三亩地,连祖产都没有一毫,江湖名声又不能当饭吃,又不愿意给达官贵人当打手,养不活自己,只能给人看家护院,按理来说归于“下九流”。
那日前往内城救驾,也不只是含了报国之心,私下里也是想着凭借着救驾的泼天之功,给自己谋个好差事。其实当日怀着这种心思的江湖人不少,倒也没有什么丢人的。毕竟,“学的屠龙技,献与帝王家”嘛。
没想到当日进城的快,功劳却没有捞到半分。
苍青子有善心,进城后发现满城百姓大多面如死灰,在煌煌天威之下等死——达官贵人们有侍卫护着,私下里也是有平日散养的江湖高手,普通人可是没有。苍青子哪里看得这些,一时热血发作,当即施以援手,仗着自己内力惊人,尽自己所能将贫民百姓一个个往外带。
这人倒霉起来,喝水都塞牙缝。
忙着忙着,苍青子已是力竭,正坐在屋下休息时,遇上了叛军高手蒙着面,指挥着手下人肆意劫掠。他哪里看得这些,当即便要阻止,但也是年近五旬的人了,再加上实在过于疲劳,被那高手一刀震裂虎口,劲气震破心脉。不知道为何那叛军没有痛下杀手,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自此苍青子一身功力十不存一,心灰意冷之下,带着从废墟中救出的一个孤儿,就此流浪他乡,江湖上再没有“鬼剑客”的名头。
青年人姓姬,单名一个扬字。这名字是老头子起的,却从来不说为什么姓姬。
姬扬琢磨着感觉有点不对劲,遂扭头问:
“老头子,你不是号称鬼剑客吗,按理说应当是用剑的,怎么交给我的尽是些枪法?你哪里来的枪法?莫不是传了我什么烂大街的枪法,难怪我感觉整天练的不尽如意。”
苍青子半眯着眼,闻言轻哼一声:
“人前是阿爷,人后便是老头子。老头子就是瞎了眼,养了你这个么玩意儿。至于枪法……枪法是好枪法,只不过你个半大小子连京城都没来过,有什么眼力劲,能看出来个什么花来。”
姬扬觉得老头子说的有道理,也就不再提这事。
想了想,姬扬又道:
“要是那叛军高手还活着,等我找到了,我一枪戳死他,给老头子你报仇。”
苍青子哼哼几声:
“你连老头子我都打不过,就写想着报仇的事了,武艺可不是只凭着满身蛮力就能练成的。再说那高手犯的是造反的大罪,怕是得诛三族。别说他了,你连他儿子都找不到。”
姬扬觉得自己只是让着老头,要真用全力未必怕他,但也不和老头子争辩。
说着说着,转角处便是一家客栈,姬扬订了一间房,将两匹马拴在后院马厩里,看着马匹吃过了饲料,方才放心回到房间内。
此时已近拂晓,街上几乎没了行人,客栈中也是静悄悄的。姬扬扶着苍青子躺在床上休息,自己站在窗边扎下马步。
“今日便不用练了,忙活了一天,也该休息一下。”苍青子看着窗边小子稳如老树盘根的身形,唏嘘不已,“当初那么小的个头,扎个马步得拎着鞭子打,如今算是长大成人喽。”
“睡前不扎马步睡不好觉。”坚若磐石的身影一动不动,半晌后,舒展身形,打出一套拳法,“老头子你先睡吧。”
苍青子摇了摇头不再作声,如今成年的人了也不需要他多嘴,便张嘴吹熄了桌子上的蜡烛。
整个客栈熄了最后一盏灯,顿时暗淡下来,与暮色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