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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妘胭? 第十三章妘 ...

  •   第十三章妘胭?

      早上七点,闹铃嘤嘤啼哭,如不愿来到这个世上的婴儿。妘胭的头埋在枕头下,经过了一番挣扎,她还是决定起床。闹铃不再嘶叫后,她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的那一刹那,很多内心对冲的情绪,也缓解了许多。窗外高楼耸立,熠熠发光的玻璃上映着高空的蓝天。街上的车飞驰,如桀骜不驯的野马;街上的人慌张,如狂风袭卷的草。

      一个城市靠着自身的文化存活,而文化往往是虚幻不真实,由人们口中传颂,像教堂赞扬的圣歌,逐渐有了轮廓。可当人们不再说起城市中发生的一件件故事,有些文化就会被遗忘、消失。这种向死而生的信念,点亮了孤寂的夜晚和哭泣的蜡烛。没有文化的城市,反而少了抽啜的伤感。

      是文化让人变得伤感,傍晚回到酒店后,在收到了殷初简的短信,她颓然的想着。他们聊了很长时间,有一句没一句,像是老友聚会。中间,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时,真希望这段谈聊可以赶快结束。可真的结束,心中的落差感,如天外飞来的陨石,坠落在金黄色的麦田地,砸出许多填不满的坑。

      她有意无意的想让殷初简的世界里有更多关于自己的身影,讲了和茹珍、莫家姐妹在餐厅的相遇。殷初简似乎并不意外,餐厅会是在那里的中国人的交友场所。他也谈起了早年在知名大学的学习经历,和得过的众多奖状。聊到最后,只有妘胭一个人发现,他们俩好像一直在各说各的,却没有思念的参与。

      为了清理混乱的思想,她必须逼着自己起床出去跑步,呼吸新鲜的空气,把身体全部交托给凌乱的风。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习惯啊。”周围一旦有人知晓她爱晨跑的喜好,便忍不住夸奖。

      她说不清自己喜欢他什么,抑或是不敢承认。过去的几个月当中,她一直说服自己可能仅仅是需要一个陪伴,巧合的遇见了一个不讨厌的人,情愫借机生了芽。于是便把一切美好全部寄托在他的身上,对生活有了信心。她幻想过,一个四周没有邻舍的红砖房子里,住下两个相爱的人。

      如果讲出来,一定会成为另一个天方夜谭。现在的世界,谁还会相信爱情。妘胭自己都不信,她不认为她爱他,只不过是喜欢的难以自拔。

      和殷初简聊完天,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睡不着觉,这样下去,可能精神也会不受控制。回家的想法日益增长,她想见他,愿意付出一切,与魔鬼达成协议也在所不惜。重温夜晚的床上,她倚在他身前,没有只言片语,任由呼吸在静谧的房间里流窜。

      可人生不会因为短暂的美好,停留不前。母亲在她幼时念叨的咒语,成为了未来的预言。

      “要是没有你,我会离开这个家。”那一阵子,父母之间出现裂痕,把她夹到了中间。父亲似乎与一位新来的实习生来往密切,成了母亲的心病。他们一家,几乎天天在一起吃晚饭,却从没讨论过这个话题。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会魔怔般的低语。

      这倒不是妘胭恐慌的缘由,却成了难忘的往事。一个人时,盼望着两个人,两个人时,盼望着一个人。这是她以后喜爱采访家庭妇女最常得到的答案,也有丈夫说盼望三个人、四个人,妘胭那时年纪尚轻,以为他们在谈孩子的数量。

      看惯了千篇一律变的生活,妘胭养成了懒惰的性格。她的懒惰是对于成家的散漫,恍若看了片头的电影,一下子猜对了结局,因为那是场谁都可以离开谁的爱情。

      妘胭拨通靓靓的电话,是这样想的。

      “我找到了谁都可以离开谁的爱情。”这句话说起并没有在心里的刺痛感,本该结婚的年龄,她选择了自己。

      “什么意思?”靓靓在电话那头惊讶的语气,如同吃了口龙肉。她又一次想到了和杨君的相识,太多的朋友聚在一起,举办的派对似乎就是为了认识更多的朋友,圈子无限的扩大,里面的人却一个比一个孤独。杨君安详的杵在人堆,像一块未经雕琢的巨石,欣然接受着海浪的侵蚀。

      “我第一次出国前,采访过一位转业为商人的军人,他向各个工厂销售廉价的三聚氰胺,又低价收走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二次销售。那次采访,他大谈梦想,就像我们之后那样,对人生的期许比银河系还要浩瀚。”

      “这跟你来这边,有什么关系?你不是为了完成这部电影吗?”

      “我和他,都有着比银河还要浩瀚的梦想。”薄暮的夜色过于凄冷,云霞如冻结的呵气,在空中映出了霜花。

      “你说的这些,我可能不会一下子理解,我的人生简单明了,想要就拼命的争取,哪怕是得到的只有片刻的功夫,那也要轰轰烈烈。”

      妘胭叹口气,靓靓虽然性格直爽,心思又很细腻。

      “明天见。”

      妘胭穿好黑色运动短裤和背心,乘电梯下楼,看到装修华丽的大厅另一侧的餐厅空荡荡的,心想原来不止她一个人孤独。

      出了酒店大门,在街道上看见了一个属于昨晚的身影。

      “早啊,作家。”林霁月脱掉西装,换上一身简洁的运动装,修长的身型可以为身下的人挡住灼热的阳光。尽管他的身下没有人,只有一条无处安放的影子,和无处安放的过去。

      “早。”妘胭礼貌性的点点头,戴上耳机,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去。

      自从她开始跑步后,她的脑子会得到片刻的清醒,以前许多的往事,会随着汗水洒出去,但片刻清醒中竟然有可以奔向云端的冲动。

      洛杉矶的早上微凉,介于早秋和初春,平坦的地面上留有看不见的脚印。于是跑步的时候,会伤感,又期盼着点什么。

      林霁月矫健的身影化成风,一下子便吹到了妘胭的身边,“你的书和报道我都看过,其实我们早就见过。”

      “是吗?”妘胭搬出了客套的性格,嘴角刻意地上扬,“哪里?”

      “先跑”

      他们俩继续跑着,有时一前一后,但更多的时候并排。

      妘胭喘着粗气,脸颊微红,细长的双眸一张一开,像是不愿飞走的翅膀。她内心汹涌,似生活的热情忽高忽低,一说话身体更加乏累,脑袋里想着全部是‘放弃’二字。偏偏倔强的性格腾然而上,如汪洋大海翻滚。她抬头看着一朵快要消散的云朵,不敢眨眼,怕一眨眼它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不一会,她的双眼酸疼的难忍,还是眨了一下。

      “譬之烟云之过眼……”她沉吟着古时候的诗歌,眼望着现代的建筑。那朵云不知是不是消失了,抑或是她瞧去了别的地方。

      妘胭双手掐腰,停在一个公交站旁。

      “你刚刚说什么?”林霁月马上就跟了上来,一点疲惫感没有,笑眯眯地问,“是古文吗?”

      “是祖先的感慨。”

      林霁月看着眼前的女人,从飞机上的冷淡,到面对面的对话,这种跨度让他联想翩翩。此前远距离的身影,鲜活的呼吸喷到他的颈部时的心虚,怕她看见自己早上在酒店附近徘徊的脚印。脚印层层叠叠,好像要走到了她的心里,却找不到路。

      “我不懂古文。”

      街上的车比人多,妘胭一下子有些适应不过来。飞来之前,她出门看到的人的脑袋就像飘在空中的气球,他们好似没有目的,有些飘向鱼龙混杂的菜市场,有些挂到学校里的树枝上……如今气球换成了冰冷的机械。

      她用右手在空中打了个响指,提醒自己这一切是真实存在。

      “这就是古文的含义?”大卫挑着眉毛的样子,像极了听不懂中国人说英语的老外。

      妘胭不愿过多解释,“是的,”她说,“什么事都会消失,就像刚才的响声。不消失的事,也会失去你的喜欢。”

      “所以呢?”

      “所以就做场梦吧!”不过,人生有多少觉需要睡,就有多少梦在等待发生。

      这时,有辆公交开了过来,后面跟着一个急匆匆奔跑、想要乘车的人。看样子他是跑了很久,浅色的短袖胸前,已经汗水涔涔,如同开了一朵莲花。

      那男人拼命地跑,却与公交车的距离拉的越远。他身后的双肩包似乎成为了前进的阻碍,见他几次想要把双肩包摘下来,又舍不得扔掉,这让速度变得更加缓慢。在十字路口,交替红绿灯时,公交车短暂的停留了片刻,这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双腿可见的在卖力前进,可笨重的身体始终无法移动迅速。

      在看到公交车过了红绿灯,他的脚步放缓,不再像之前一般卖力。他使出所有的力气,仍旧不能赶上公交车,还不如干脆放弃好了。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执着过于愚蠢,男人有些害羞的往两边看是否有人也意识到他蠢的可怜。还好,还好,在这车比人多的城市,除了前面有两个身材极佳,不需要锻炼,还跑步的人在公交站旁,街上冷清的如墓地,想要把所有人都埋葬于此。那个女人的眼神,会间接性的落在自己身上。她可能是对我有意思,男人心想,嘴角挂出难得一见的自信的笑容。

      就在他为此庆幸的时候,他想起了早上不应该多吃的培根,就是那些该死的培根让他身体乏累。也是因为那些该死的培根,不多吃几根,早点出门也不用这般费力地赶着公交。

      他走路的姿态,比跑步看起来更令人不舒服,没有多余的脂肪在身上各个部位窜动,安分地守在原处,让他看起来像只塞满棉花的布偶。他突然感觉到不对劲,那辆公交在站点停留了过长的时间,兴许是司机看到了他辛苦赶车的画面,被感动到,停下来特意等着他的光临。

      于是,他不该跑步的双腿再一次用力。可当他刚跑过红绿灯时,公交车已经起火,驶往下一个等待它一成不变的车站。

      当男人终于走到公交站,妘胭看见他后,跟他说了句,‘谢谢’。

      男人仍旧不明所以,那个自信的再也挤不出笑容的脸,变成了轻微的颔首。

      他们离开了不需要的站点,往回去的路上走,约好一起赴约导演的午宴邀请。林霁月不断的回头,嫌弃的瞄着一脸落寞的男人和他胸前的汗渍。

      “虽然现在的制度很残酷,可断绝后代这种事,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合情合理。”

      妘胭并没有回答,脑海中还在拼凑那男人的生活。

      走了好久,快到酒店妘胭一句话没说,林霁月忍不住问道,“你还没问我,之前是在哪里遇见的?”

      “遇见什么?”妘胭看起来有些疲惫,一想到马上就要遇见一帮装腔作势的陌生人,她浑身上下像被跳骚咬一样,极其不舒服。

      林霁月像一个老者叙述往事一样,把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絮叨了一遍,妘胭却完全没有印象。

      林霁月记得他刚拒绝了一位女星的晚宴邀请,那里会云集太多的名人,最后大家喝得醉醺醺的故意往别人的怀抱里钻,他一直厌恶这种社交活动,不想第二天起床成了父亲。于是他乘坐傍晚的飞机,飞到芝加哥与上学的弟弟在灵笼酒店喝了几杯,便回到公寓。

      “我那时候投资了一部非常成功的电影,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收益,以为我爸妈会因此会我感到骄傲,可…也许他们想要的并不是我有赚钱的能力,而是顺从他们的心意也当一名医生。可想而知,一个人在晚上自己看着不属于他的夜景,心情会复杂到了不可言喻的地步。于是我给一个之前认识的心理教授打了电话,去了他的家里做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他还住在市里,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和一个老太太,听说妻子受不了家庭的重担回国了。这些都是小道消息,主人并没有承认过,还有人说妻子是在‘大改变’后离开的,这个理由可能更合理。心理教授好像是叫常歌,但是大家总喜欢背地里叫他‘怪人’,就因为他的话不多,但是每个去他家里做客的人,都会觉得分外的轻松,犹如在干旱的沙漠闻到一缕来自通加斯国家公园湿润、清晰的大自然气息。我决定在芝加哥买一套公寓,也是因为他的建议,他认为人们应该不带任何期待的离开熟悉的环境,从而减轻对幸福的欲望。从他家里出来,我有了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怪人’教授邀请我下午去了一家他常常光顾的餐厅用餐,想问问我最近心理有何变化。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记者。当我准时到达,没看见教授的时候,本想去附近逛逛,却发现餐厅里有一个单独的身影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大家似乎都在有意无意的避开她,她却毫不在意的喝着茶,手里偶尔拿起笔在记事本上写点什么。”

      林霁月英语和中文不断的替换,以便于能更精准的描述记忆中的场景。外面的天很凉爽,适合人们休息片刻,沉浸在回忆里。

      “一个人吃饭,有时好像成为了一种罪过。我极少自己出去吃饭,可能是身边的朋友太多了,干点什么也不方便。我等的不耐烦了,去了周边的酒吧喝了杯酒,那啤酒真好喝,清清爽爽一点也不苦涩。然后我再次回到餐厅的时候,换成了教授在等我。他还是那个样子,穿着破旧的衬衫,肥大的裤子,乱糟糟的头发上缺了一窝雏鸟。我们进去吃饭,吃了有一段时间,我差不多已经把那个女人忘了,等我付过钱回头,看见她竟然还坐在那里,一个人不被打扰,想着自己的事情。我那时好奇极了,想知道她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她可能什么也没想。”

      “这是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之后的几天,我都会光顾那个餐厅,说实话,那里的菜确实难以下咽,不过去之前先喝杯酒,吃什么都跟山珍海味般。每次看到你从营业到关门,自己坐在同一个位置上,那时候还不知道你以后会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地球人’。现在看来,‘怪人’教授的观念很超前,他的理念就是为了让所有人有机会自由穿梭在任意的地方,不像笼中鸟受拘束。其实还有一个观点,我也觉得很有趣,就是我们大家都以为不会有超过半数的国家通过‘全球公民’的法案,却真的实现了。很多人说这是政府破釜沉舟为了重新得到民众信念的举动,这之后出尔反尔的表现足以说明这一点。

      “后来,我就不再去他家里做客了,自然跟他也没了联系。原因其实挺俗气的,小道消息说他开始收钱会客了。人一旦为了钱去做某件事时,目的就不纯粹了。他们会想着如何变着法从你口袋里弄出更多的钞票,满足一些不切实际的贪婪和欲望:什么泳池需要更大一些,最好可以安放一座水族馆;卫生间和浴室要是可以隔着一个桑拿房就更好了。本来我的心情够糟的了,我怕她到时候劝我把遗产全部写在他的名下,然后叫我买个机票去趟瑞士来结束我的人生。”

      “真是个好故事,你应该出本书,以后还能拍成电影。”

      走到酒店门前,门童无所事事的手插进口袋,矗立在旋转门前,如一座民间的雕塑。他抬头看了眼客人,两只手在肥大的灰色袖口里咣当,一枚要掉却掉不下来的带有酒店标志的纽扣蜘蛛般悬挂在手腕处。他用鞋头蹭了一下裤腿想打声招呼,看见眼前是两个亚洲人,发现也拿不到小费,半张的嘴,改成了假笑。如果画在纸上,是那种一笔可以完成的假笑。

      就在妘胭挥手告别,转身要走进酒店的功夫,林霁月突然问道,“当时那篇报道的内容,你现在还坚信吗?”

      很久没人问过的问题,让她运动后疲惫的身体为之一颤,身体与衣服在相互追逐。

      “事情过去了太长时间,我只能说当初写报道是抱着深信世界的美好。”妘胭说,“你还用换衣服吗?不换的话,等我一下,我上楼冲个澡。”

      她看见林霁月点点头,用湿透的衣服擦了擦额头的汗,走过去跟门童搭讪。

      林霁月没说出口的是,一路上,他在妘胭美丽的眼睛里看见浪漫缩成了一点小小的闪光,大概是思念之人的缩影。

      上楼的时候她脑子里很乱,不小心撞到了客房服务员,说着彼此不懂的道歉,很快进入房间洗了澡。换了身衣服便下楼,把行礼寄存到了礼宾部——昨晚的行李也是由礼宾部帮忙提前放进房间,交还了房卡后,才发现一切行云流水的过程,只不过是机械的肌肉记忆力。心也跟着一起乱成一团麻,于是她给殷初简发了一条信息:我想你。虽然后悔,却没有撤销信息。她想了一遍刚刚奔跑赶车的人的徒劳,自己也在做同样的事。

      来接他们又是之前在机场的那个司机,他嘴边的胡须依然横七竖八的挂着。他热情的跟他们打了招呼,并且为妘胭开了车门,驾着车在宽敞的道路上驶向午宴的方位。年轻的司机在后视镜里天真的笑了一路,说他为敬仰的人开车,这辈子的梦想已经实现。妘胭摇摇头,认为年轻人的梦想不该如此浅薄。

      “您是个文化人,”司机边谨慎的握着方向盘边说,“见识比我认识的字都多。不过我对您的喜欢超过了浅薄,我在大变动的时候选择了出国,每晚都要读一遍您的文字,越读越想为这个社会贡献出所有。脑子里装满了热情和光荣,特别是在一个人走在街上,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家乡。我不知道如何安置我的光荣和热情,家已经成了一个触不可及的天涯,只好每天努力打工挣钱,却仍然还不完欠款。于是我只能找更多可以赚钱的渠道,遇见更多和我同样的人。很多时候,光荣会变得暗淡无光,热情成了徒劳,只有读着您的文字,才能让我觉得被理解,找到归宿。”

      妘胭坐在后座认真的听着,眼睛看向脸色通红的林霁月。林霁月听得更加投入,身体因为激动而颤抖,每一辆经过的车似乎都赶不上他内心的狂热。

      “说的对。”他大声吆喝,没了以往的傲慢,像个找到伙伴的孩子。

      “只是本书而已,我想我的用意一直被夸大了。”

      “您小瞧了您对新一代人的影响力,虽然您的年龄可能很难让人想到‘长者’,‘前辈’,可我们这一代人深深的尊敬着您。”

      妘胭苦笑着摇头,过去几年的挣扎,让她恍惚的以为司机在谈论另外一个更知名的作家,这种明目张胆的混淆,很容易发生在以文字遮面的人的身上。她之前应邀参加过一个国际作家交流会议,她认错了别人,别人也认错了她。有时她是年迈的上海作家,有时她来自日本或者韩国,一场会议,名字从来没有被叫对过,也忘了自己的座位上放着谁的名牌。理所当然,听到如此崇高的赞誉,她本能的不以为然。

      “只有死人才值得尊敬。”

      到达餐厅前,妘胭收到了‘我也想你’的回复,心里踏实了一些。

      虽然知道是在高档餐厅用餐,在经理的带领下,妘胭还是被里面的装修震撼到了。这是家名叫‘Claire de lune’的法式餐厅,在闹市区内,进去可以看到一个人工湖上停泊着小舟,湖面的波光如幽兰的梦境,所有的桌子都是围在湖边摆放,让人仿佛陷入法国夏夜的湖泊。

      妘胭通过奶奶的原因,在绘画的艺术上开阔了眼界,所以当她看见墙壁上挂的画作,便内心惊叹自己竟然还能认出这些画是出自哪几个画家。

      “我们穿的是不是有些太随意了?”妘胭看着自己身上的休闲套裙和林霁月的运动服,自觉早上可能太过任性。

      林霁月迈着大步继续走着,完全不在意着装。有些人身上的自信,如夜空中闪烁的最亮的星,不需要刻意。“这有什么,一顿饭而已。”

      “林先生,妘女士,”那名满头银发的法国经理,努力想要发清楚妘胭的姓,但听起来和被开水烫了的舌头在喊疼一样,“您们的包间到了,请进。”

      妘胭最喜欢的是经理脸上的两撇小胡,上翘的一端充斥着欧洲人的自傲。

      包厢里内一张圆桌,窗台上放了一盆水仙,上面还有早上浇过的水珠。水晶吊灯下的圆桌坐着八个人,除松戈外,其余全部是男士,年龄好像在顺时针递增。听到门声,有的抬头望了眼,有的继续低头聊着天。松戈见到他们后,轻轻地点了下头,接着和之前的人探讨之前的事。最小的那位见他们一进门,便呲着牙笑起来,眉宇间露出几分稚嫩,很容易让人亲近。不过妘胭特别怕这种人——那种喜欢笑的人,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们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

      “哥,你来了。”他的普通话比林霁月好太多,站起来的头快要顶到天花板。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面容相似度就像手心和手背。

      “妘胭,这是我弟弟,林清风。”

      “听飘飘的姐姐提过你。”

      林清风不自然的笑了一下,便坐了回去。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应该是甘草的味道。

      很快地,她便被松戈叫过去,一一介绍给不同的人认识。

      导演显然喝了不少,“他们都是知名的企业家和教育家,对我们的电影非常感兴趣。”口气中装满了伏特加、杜松子和金酒。

      妘胭礼貌性的点点头,又觉得自己穿着可能过于隆重了。门时不时被人轻声推开,进来的服务员,把手中端着的托盘越过西装放下后,掀开银质盖罩,里面呈现出一道道精美的中餐。

      “你的书很有意思,不像文学,却引人思考。”其中之前一直在和松戈谈话的男人先开了口,杂乱的哄闹声找到了秩序,每个人等着自己的发言顺次。

      林霁月依然坐在妘胭的身旁,只不过他很少开口,里面坐着许多长辈。他讲的不顺畅的语言,禁锢了他的傲慢,释放了隐藏已久的传统。

      “我听说因为你的缘故许多年轻的一代,选择了参军。”又一个人开口,妘胭无法分辨谁是谁,她的眼睛没有耳朵灵敏,只能盯着桌子上的餐食。

      “我们不是总说轮回吗?现在局势动荡不安,看似和平的表面,其实不过是马蜂窝。”
      松戈站起来,从服务员手中接过新的托盘打开一看,看到里面摆放一碗鱼翅惊呼,“难怪这么沉。对,说到轮回。其实现在的年轻人只不过又找到了之前的那种精神,他们通过影视、新闻、书籍、社交软件等等,所以这不能全都赖在作家身上。”

      妘胭闭上了刚想开口的嘴,只好尴尬的笑笑。

      “没错,现在影响力太多了,很难讲清到底是受谁影响。”

      “虽然你不是公民了,不过你们要拍的电影,一定要有正确的引导的路线,不然很难收到应有的成效啊。”

      大家连连点头,这回妘胭更分不清谁是谁了,所有人看起来都像食米的公鸡。林清风表情严肃的在纸上记录着,好像在给每个人开一剂药方。他哥哥时而兴奋,时而阴郁的脸庞,如一半落入水中,一半埋进泥土的树叶。

      这看起来像是所有事情成功的前奏,希望大家不要高估她的影响力才是。

      过去的几年中,人们快要把她遗忘了。她就像储藏柜里没有日期的漏气的罐头,牢固的外表包裹无法判断里面的食物是否在迅速风干,每双眼睛自动越过她,寻找更为新鲜的食材。每天通过跑步,减轻眼神带来的负担。她逃走,仿佛受到惊吓的兔子,不断寻找一个可以安身的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她始终在拿饭局的谈话做比较,比较是不是她的影响力真的被高估。

      晚上搭乘飞机的时候,妘胭才想到,吃到最后也没见到法餐的踪影,怀疑自己可能看错了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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