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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好喜欢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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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左右便吹起了大风。
大风无休无止地吹来,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扫荡,吹坏了树上鸟儿的巢,掀翻了小巷子里流浪猫狗安家的纸箱。
一道闪电撕裂黑夜的寂静,在那一瞬间照亮了昏暗的病房。
天空响起惊雷,盛愉下意识的跟着闭上了眼,随之而来的是豆粒般大的雨珠从乌压压的黑云里直直落下。
盛愉掀开被子走到窗边。
他本身不是这般弱不胜衣,一开始穿病号服时也是刚刚好,但经过两个多月病痛的折磨,他就成了瘦骨嶙峋的模样。
外面的风吹了进来,与蓝白色的病号服共舞,夹杂着水汽拂上他的脸颊,有一种透心的凉意,也像上天的恩赐,是久困沙漠偶遇的甘露。
他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我还活着。
盛愉垂眸看着楼下,就几分钟的时间,路面早已湿得不成样子,甚至积起了水洼,而雨滴滴落在水洼中,配上这无休止的“唰唰”声,映照这万千灯火,简直就如一场烟火宴,盛大又绚丽。
橘黄色的路灯下,将雨照得颗颗分明,几只飞蛾徘徊在灯罩下,一次又一次贴上路灯却一次又一次被烫得退开。
如此反复,无穷尽。
门被一下子推开,盛愉猛得回头。
他看见陆朝一只手撑着门框,一手拿着伞。
水珠汇聚到伞尖处,在地砖上形成了一小滩水渍,而他的脸上、身上也有不少水,他还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可见对在雨中奔跑的他,伞就是一个摆设,甚至可以说是累赘。
盛愉看着他,并未说话,他眼角浮现起浅浅的笑意,他早知道陆朝会回来。
天边又劈下了一道闪电,闪电与雷声仅相融2秒在这两秒中,陆朝奔向盛愉,将他拥入自己怀里,一手将他的头紧紧按在自己的肩上。
陆朝的声音与雷声一同出现在盛愉耳畔,“别怕。”
他的声音低沉又温柔,虽只是轻轻一句,但盛愉依旧觉得震耳欲聋。
又起风了,狂风推攘着盛愉与陆朝相拥,他缓缓抬手回拥陆朝,紧紧地抓住陆朝的衣服。
头又往陆朝的肩上靠了靠,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
陆朝永远会记得盛愉害怕打雷,而盛愉永远不会告诉陆朝自己早已不害怕,相反,他现在无比期待这样的雨天。
这是一个充满暖意的谎言。
夏季的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现在已经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盛愉漫不经心地玩弄着陆朝的手指,不假思索地问:“陆朝,你记得我们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吗?”
“记得。”陆朝回答得干脆,“当时校外吃烧烤,你醉了,我背你回学校,你在路上给我表白,我就答应了。”
“我表的?不是你表的白吗?”盛愉侧了侧头,语气透露着疑惑,明显不信陆朝的话。
陆朝坏笑了一下,接着一本正经的回答盛愉的疑惑,“你表的,当时你在我背上,一口一口地说‘陆朝,我好喜欢你呀~陆朝,我好喜欢你呀~’”
温热的气息一次又一次拂上盛愉的耳廓,耳朵止不住的发痒,立刻红了大板。
盛愉听出了陆朝话里挑逗意味,上扬的尾音萦绕在他心头,挥之不去。
他顿时便“恼羞成怒”,红着脸说:“行了,你别说了,我不信。”
“可你前天才说过你什么都信我的。”陆朝装作委屈。
盛愉像是铁了心,将他的委屈置之度外,说:“这个除外。”
像个赌气的小孩,但赌气的小孩哪里是真的生气呢?
陆朝记得他与盛愉的一切,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
原本盛愉也是记得的,只是病魔死他记忆力下降,一些事悄无声息地就躲了起来,找不到了。
“陆朝,我好喜欢你呀~”
秋老虎还未褪去,依旧是穿短袖才能挺过的时节。
陆朝背着盛愉走在校外的榕树道上,榕树叶落了满地,橘黄色的路灯将整条道照亮,映照着两人,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陆朝…我好喜欢你呀~”盛愉的头靠在陆朝的肩上,在他的耳畔呢喃。
一遍又一遍,停不下来。
“陆朝~我好喜欢你呀~”他又说了一次。
陆朝终是抵不过盛愉这傻傻地告白,认真的回应,“嗯,我也喜欢你。”
“嗯?”盛愉一下把脑袋立了起来,“你说你喜欢我。”
他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陆朝脚步未停,漫不经心地回应:“嗯。”
“我说的是爸爸喜欢妈妈的那种喜欢哦~”盛愉好像依旧不相信陆朝的话,再三确认。
“是的。”陆朝点了点头。
果然是喝醉了,什么爸爸喜欢妈妈的那种喜欢,像个小孩子一样。陆朝心想。
“啊~你放我下来!”盛愉突然说道。
“下来做什么?”陆朝并未照做,只是停下了脚步。
“放我下来啊!”盛愉没回答他,又重复了遍刚才的话,还用右手拍打他的肩。
无奈,陆朝只能将盛愉缓缓地放下来,盛愉果真是醉了,险些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好在陆朝及时扶住了他。
他正对着陆朝,一双桃花眼直直地盯着他,傻不愣登地来了句“那可以亲一下吗?”
陆朝觉得这模样实在好笑,内心欢喜得不行,眼角的笑意都快要溢出来了,“可以。”
话音刚落,还未等盛愉反应过来就俯身吻了下来,盛愉还来不及闭眼,一双大眼睛眨巴了两下。
少年的吻青涩又生疏,简单的唇瓣相触又带有不舍与羞涩地分开,但丝毫不缺爱的热烈。
本身盛愉就醉了,一翻操作下来又更加迷糊,陆朝便重新把他背了起来,在陆朝背上,他又忍不住地问:“那你以后就是我男朋友了?”
陆朝:“嗯。”
得到陆朝肯定地回答后便欢呼雀跃,“耶!陆朝是我男朋友!陆朝是我男朋友!”
在这无人的街道喊得肆意又张扬。
在那个年代,同性恋的接受度极低,两位少年在无畏地年纪里迷迷糊糊地迈出了第一步,让青春疯狂一把,只是他们都没想到这一步就使自己成为了彼此的永远。
幸运的是,是彼此的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