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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年梦 ...

  •   沈煜升感觉到自己在做梦,梦里他只是个小少年,一派鸡飞狗跳不消停的作风,但梦里的事并不是他如何如何混蛋嚣张,少年意气。
      他在一片竹林子里疾行,满心欢喜期待,是要去见一个人。循着记忆七拐八绕,他朝一个十分隐蔽的方向走去。
      终于,他看见了一处宅子,古色古香,竹影交叠,光影透过条条竹纹映下,幽绿但明亮,独属于竹子的清香充斥肺腑,一呼一吸间,满是令人心安的宁静,半嵌在竹林中的屋宅是一抹沉静的暖色,枯黄落下的竹叶铺满门前一地,落缀在门前两座呆呆的石狮子头上。
      明明似一幅心平气和的静画,偏偏他的心在看到熟悉的门庭时就加速跳动起来,欢喜与兴奋裹挟内心,脚步也不自觉地加快,踩过细细簌簌的落竹叶,希望那人能听到动静后走出来看一眼,他就能更快见到对方。
      “先生!”少年清亮的声音响起,话落后,却只有竹林沙沙的回应声。
      先生不在么。
      他有些失落,却又不甘心,于是迈过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前庭,熟练地朝屋后摸去。
      这处庭落出乎意料的大,穿过了几间房间,都空荡荡的,显然先生也不在屋子里。
      再往后走,踏上了长长的连廊,这连廊是竹制的,和泥土地面隔开了距离,周围的竹子也被修理过,枝枝挺拔修长,又不高的过分,遮了头顶的艳阳,却不显得昏暗,只是一种干净的清凉,连风都染上了舒服。
      他走过连廊,脚下发出好听的箜箜声,温和的很,他沿着连廊朝竹林深处走去,尽头是一大片空地,一汪天然的活潭水,被光滑干净的岩石围着,水很深,往下看居然看不清底,透出一种冰凉的幽深来。
      他停住脚步,左右看了看,一股失落混杂着委屈涌上来。
      “小鬼,我不是叫你不要再来了吗。”身后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他惊喜地转过了头,又莫名慌张。
      他撞入了一双深蓝色的眼睛里,忽然心脏一刺,恍然清醒,这不过是一场梦境。
      是他做了十年的,一场梦,他在梦里见了这人无数次,喊了他无数次先生,却只记得一双深蓝色的眼睛而已。
      周围的一切骤然褪色消失,只有那双深蓝色的眼睛越来越清晰,清晰到他能看清里面漂亮的瞳纹和冷冷的凝视。
      接着这一切就像是被石块击碎的水面一样散开了,他伸手想去抓,却是一手捞空,然后控制不住地天旋地转起来,周围散乱无章的画面飞速掠过,下落的惊悚失重感攥紧了他的心脏,他四肢胡乱挥舞,急需抓住点什么。
      他猛地睁眼,手撑着地面大口喘息着,胸口剧烈起伏,心脏控制不住地狂跳。
      手臂忽然被一只白皙骨感的手握住,往上一带,耳边传来微恼的声音,“爬那么高,不要命了么。”
      他蓦然一怔,梦还没醒吗?
      抬头那一刻,他又看见了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和那个人的脸。
      心脏大概是停跳了,不然怎么会浑身都动不了了呢。
      艳丽的脸庞在眼前晃动,连眉间轻皱的样子都那么好看,约莫是女娲造人时用的是泥土,造眼前这人时却用了最清丽剔透的玉石,一头白发披散在肩头,雪一样的睫毛颤动一下,他的胸口就被重重敲击一下。
      凤眼流眄,鼻梁秀挺,薄唇染丹,一眼看去,唯瑰逸二字可以。
      他还没回过神来,梦中的少年就已经开口了,声音里是藏不住的快活:“我没事的先生,就这点高度,还不够我上上下下爬个三回呢。”
      先生闻言,似乎有些生气,放开了手,一言不发地走开了,他急忙追上去,“先生!我错了,您别生我气,我再也不爬了!”
      先生回头看他一眼,已是面无表情,仿佛刚刚的气恼不过是虚假的烟云。先生说:“只是错在爬竹子?”
      梦里的他僵了一下,低下头,温度从脖子处往脸上烧去,他似乎很是羞恼,嘴巴轻嚅着,犹犹豫豫,声音小如蚊吟:“我……我不该爬竹子……偷、偷看先生沐浴……”
      他紧盯地面,不敢抬头看那人的脸,但他好像听到了一声轻笑,轻的仿若幻觉,他不可思议地抬头去看,只看到那人远离的背影。
      咔嚓——
      梦碎了。
      沈煜升从床上弹坐起来,动作太猛导致大脑短暂缺血,眼前阵阵发黑,头闷闷地痛,他一手撑着额角,不管不顾地掀开被子下床。
      十年了,自从他第一次梦到那个人,竟然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来他鲜少做梦,但凡陷入梦境,一定是有关那个人的,偏偏他不论如何都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只知道那人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绚丽如花又冰冷刺骨,剩下的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可哪怕知道不过是梦而已,他却忍不住去现实里寻找那个人的身影。
      他甚至为此去找了心理医生,听了一堆狗屁不通的结论,大多都是说他缺乏安全感,缺少关爱,才在梦里臆想出一个人来。
      听多了他索性就再也不听了,其实他心里清楚,不是那些医生说的不对,而是他自己不愿意承认那只是一个梦,不想承认他心心念念的人不过是臆想的造物。
      如果真的没有这个人,他一定会疯掉的。
      那倒不如相信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心底微弱的火苗,靠这点光亮过活。
      但是十年来的第一次,他看清了那人的脸。
      醒来的那一刻他无比惶恐,慌张,生怕自己忘记,忍着颅内的疼痛,贪婪地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描摹那人的五官。
      那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比他十年来想象过的样貌都要美,那样的容貌,已经不是凡人能达到的了,根本就是天界造物。
      凌晨三点,沈宅书房的灯亮了。
      沈煜升坐在书桌前,手里捻着一张照片,是一张背影的偷拍照。
      沈煜升沉默地盯着照片,此时他眉眼间满是静气,连下压的眼尾都收敛起往日的散漫,显得沉静。
      虽然梦里那人的容貌更加惊艳瑰丽,与之相比照片里的人只不过是貌美俊逸而已,但是忽略主观对美的感受后,两人的样貌竟是一模一样。
      除了瞳孔颜色截然不同,发色也相去甚远以外,简谈和他梦里的先生长得一模一样。
      明明是一样的样貌,为什么给人的感觉却不在一个层次上呢?
      简谈……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会提前十年梦到你呢?梦里发生的事……是真的吗?
      沈煜升闭上眼,沉缓地呼出一口气,突然,他想起了什么,打开电脑里简谈的简历,眼睛盯着其中一行字,心神震颤。
      简谈,是十年前来到环城的!
      清晨,简谈从二楼卧室里下来,走到一楼的大水池旁边,小四从水边露出头来,一拱一拱地爬上岸,在光滑的地面上嗞溜滑到他脚边,脑袋在他腿上蹭蹭,嗷呜嗷呜地叫唤,像是在撒娇。
      简谈弯腰摸了摸它的脑袋,它顿时叫的更娇欢了,尾巴不停地在地上拍。
      简谈索性蹲下身来,在它软绵绵又富有弹性的脑袋和肚子上rua了个爽,整只海豹都摊成一张饼,幸福地简直想上天。
      简谈嘴角轻轻勾了一下,表情虽然没什么变化,却能感觉到他和平日相比温柔不少。
      他站起来,去冰库里提了一桶鱼,小四的吃食是每日特供的,环城每天上岸的第一批新鲜鱼货经过挑选处理后直接运到他这里来,由他吩咐的人放到冰库。
      虽然小四并不挑食,比村口的大黄狗还好养活,但简谈当然不会真的把它当狗养,它毕竟也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自从他爬上岸后捡到这个糯叽叽的小家伙后,小四就一直跟着他,一开始他只是不忍心看那么小一只海豹在被抛弃后死在冰天雪地里,就把它带在身边,可等到小四成年了,它却死都要跟着简谈,怎么都赶不走。
      就这么陪了简谈四百年。
      正常海豹的寿命只有25年左右,小四却在成年后一直保持现在的模样。简谈猜测这可能是因为小四曾经误食了他的血。
      为数不多的传承里明明白白地告诉简谈,鲛人血对其他生物来说是剧毒,一滴就能致命,这也是简谈不敢轻易流血的原因。当时小四误舔了一滴,他慌张的要命,生怕小四下一秒就在自己眼前咽气,然而他自己担心了半天,小四还是活蹦乱跳的,甚至跳到他怀里舔了一口他发红的眼圈。
      那之后,小四就从未老去过,它清澈黑亮的眼珠子成为简谈本该孤寂无依的一生里唯一的,牵绊。
      小四吃饱了,就围着简谈不停转圈,还躺在他面前露出肚皮,头抬起来给他一个娇俏的wink,有时候简谈都在想,活了四百年了,这只海豹到底有没有开智。
      最后拍了拍它的头,简谈把它赶回水里,认真告诉它不准乱跑,看了眼时间,这才出门。
      沈煜升的信息来到恰到好处。
      ——简教授,我来接你?
      简谈走到车库里,拉开车门上车。
      ——不用,发地址给我。
      对面没有犹豫,很快发来了地址,是环城另一处高档别墅群,坐落于环城临水的一面,西面是静江烟淡水云阔的美景,东面是喧嚣车马夜长明的繁华街城,是与简谈的住处全然不同的华奢辉煌。
      门铃响起,沈笠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到门口去开门,见到来人,他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老师!”
      因为是家访,简谈没有穿的很随便,干净整洁的白衬衫束进西裤里,袖子上卷至小臂,和平日在学校的装束差不多,但也许是只有沈笠的缘故,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漠感消散不少,虽然看起来还是冷淡的,却另有一种草木般落落的淡然,像是将一切交给时间后,经光阴打磨后的隐世疏淡。
      沈笠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只是偶尔看到简谈独处时,就像与世界隔绝了,没由来的不舍。
      沈煜升随后也出来,两眼一弯,“简教授。“
      他穿着居家服,一身悠闲清爽的打扮,没了平日里上位者的威严气息,尽管眼尾还是懒懒的,却掩盖不了他鲜亮青春的面庞,若是不知道的人,可能会以为他是和沈笠一样的大学生。
      简谈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总觉得自己是有两个学生一样。
      其实这一身看似随便的装扮是沈煜升琢磨一早上才捯饬出来的,他一心想亲近简谈,想到沈笠和简谈关系不错,便觉得简谈大概会喜欢沈笠那样青春逼人的小孩。
      因此照着现在那些大学生的装扮打扮了一番,看着就是个活脱脱新鲜出炉的小鲜肉。
      感受到简谈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沈煜升低头弯了弯嘴角。
      简谈环首打量了一番这栋绝对不能说小的宅子。
      据说沈氏曾经是古代的名门望族,历经几十年也长盛不衰,尽管后来似乎因为与皇权相斥而被整顿清肃,也未曾真正伤到根基,几百年来长盛不衰,一直繁盛到沈氏夫妇的父辈那一代。
      也不知是受了什么诅咒,还是沈氏实在繁荣太久了,到了沈晋嘉那一辈,上上下下都意外夭折,只剩身体不太好的沈晋嘉和一个旁系的表哥平安长大,后来那位表哥也失踪了,音信全无。
      老一辈的人也不知是怎么了,病的病,死的死,偌大的家业,竟然只剩沈晋嘉苗美江一家独守,沈家的产业也不得不缩减,直到他们车祸去世后,这担子就落到了沈煜升头上。
      沈氏世世辈辈积攒下来的祖业足够兄弟两人和他们的后面几代都吃饱穿暖,就算沈煜升完全不管晴水和其他产业,也完全可以继续做他的纨绔。沈氏家业太大,人却少,周围的人无一不想从沈家咬一块肉下来,只有真正做到这个位置上,才会明白有多累,多危险,毕竟沈晋嘉的车祸到现在还未查清。
      但沈煜升不会允许沈家的一丁点东西落到外人手上,他像一匹护食掠夺的狼,凶狠,强硬,没人可以冒犯,他要把权力抓在自己手上。
      简谈收回目光,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东西,想来是被藏起来了。
      他问道:“这里平时就你们两个人住?”
      沈笠回答道:“平时还有管家和保姆,今天哥给他们放假了,我哥偶尔回来住。”
      简谈点点头,心想那就不能从其他人入手了。
      他收了心思,开始正儿八经的家访,“沈笠你先回房间吧,我有几个问题问你哥。”
      沈笠啊了一声,不太情愿让哥和教授独处,毕竟他哥还有那些个见不得人的心思呢!
      他说:“我去给老师切水果。”
      沈煜升啧一声,说“叫你进去就进去,哪那么多话。”
      沈笠狠狠剜了他一眼,心想哥也太贱了!他就是要找机会勾搭老师,然后把老师变成自己的嫂子!
      欸?
      沈笠想象了一下自己在学校叫简谈老师,回家却叫嫂子的场面。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不对不对,为什么他下意识觉得简谈是嫂子而不是哥夫?
      沈笠脸一热,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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