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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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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梦里梦外,并无差别,
我们一样感伤,一样爱恨,同样,有阳光和雨露,
庄生晓梦迷蝴蝶,论到底,究竟是庄周为蝶,还是蝶入庄周。“
我是不自觉地记起这些曾经看过的文字,
从那天的昏迷又醒来以后我觉得自己很累,彻彻底底的累,
我请了一天假,反正,本来就是要放假,坐在第一次和齐商碰面的咖啡厅,点一杯橙汁,突然觉得几分伤感,我没有昏迷一个夜晚,我知道自己是清醒的,像是见证了一个故事,我记得故事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春飘秋落的日子,那绝不是一个夜晚的事情,
女子清澄的笑靥,少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还有他们背后的一岸芦花,看着多像是写景写情的场面,
那样子,浓浓地从心头撵过,我睁着眼睛,看着他们夕阳血场里的相遇,闭着眼睛,想着他们依然是刀光血影里的诀别。
忽然想起从前去归元寺抽过的签:
生无伦决死无别,地久天长日还阳。
不懂这句诗的意思,主持只说是签中签,把另外的签解给我,只说
“罪过,罪过。”
当时我是觉得极好笑的,虽然这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无所依从,却无端端记起,我不信佛,我怕失望,一梦初醒却感着心都变了,
像是有什么血脉相连,
像是有什么难与难分,
像是有什么感触惊心,
一笑,怎么人都变得多愁善感了,
心里确实有思绪,憋在心里,好不难受,
所以我把什么都向柳亭说,什么时候,她都是比我要冷静,要成熟的一个人,她狠,她也聪明,前天她叫我来却匆匆离去,一个是叫我先见齐商,有个心理准备,二是不想淌我家的混水,今天早上我收到她的电话,她这样对我说完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问我还记得高晨吗?
我的回答比羽毛还轻,我说忘了,也许我不能真忘了她,所以无法对他儿子骨肉相连,但齐商现在我已经不想去理,没有精力了。
不过我跟她说的时候,我只问她,能不能听我说个故事。
于是她说好。
我絮絮而开:
“其实事情的开头很简单,设定的镜头是战场,有很多血还有尸体,整个草原一夜荒芜不生。”
柳亭打断我,她抱怨:“怎么跟无极这么像,相比之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有意思多了。“
“不是无极,是另外一个故事。“
“总不是国恨家仇,再报仇吧,两人相爱至深再彼此伤害,有没有更好的剧本。“
“也不是,柳亭,你知道我最讨厌人插嘴了,你安静点行吗?“
柳亭不说话了,我认为自己真的想把这些事情说一说,而柳亭也终于修炼成为了良好观众。
“战场远不如我们在书里面看到的或者是在电视里面想象的如此,它比任何一种灾难都要可怕,洪水飓风只能叫你恐惧,而战争,是绝望的产物,
女主角叫做宿仕,她是战争中的一员,她是杀过无数人的,当然,也有无数人曾经想杀她,她使弓箭,例无虚发,她脚下的人有是她杀死的,只是,她亦受了重伤,说来竟也讽刺,伤她的,也是箭,从前她不小心遗失的一只箭,从她的背后,擦心而过,自己的血,沾上自己的箭。
方圆百里是没有人烟的,宿仕走在茫茫旷野上,满目之内,竟然找不到一个活人,她捂住自己的伤口,鲜血涓涓而下,落在她银色盔甲上,再掉到地上,
穿心之痛,谁可以忍受呢?
她蓦然想起自己出城时饮下的黄土酒,清澈的酒水,昏黄的土,混在一起,饮下了就留着令族的血,生是令族人,死是令族魂,令族无非是个风沃水美的位子,人因贪毛而猎九色鹿,令族与源其国的战争,从鸿蒙便开始,且永不结束。
宿仕是不一样的女子,她比一般女子聪明,也比一般女子好学,她的箭是自己的选择,抓周时便抱着不放,她只道自己是喜欢那重感觉,弓弦比琴弦重,杀出的夺人性命的利器,古重的弓使起来是一种奢华,触摸就是一种享受,琴只能做打击的乐器,作壮士悲鸣的歌喉,弓弦却把英雄一声的音调都谱了出来。
她确是真心想学箭,对着红心的靶子,一夜又一夜地射,被弦勒过的手水疱,肿胀,最后结茧,她力气敌不过男人,便只能将勤补拙,箭是磨砺人心志的武器,拉弓多的人自然喜欢野性雄浑的调子,宿仕也不喜欢小家子气的东西,练武叫她的心硬了些,拉弓之人,必要习杀人之术,
第一次把箭贯进别人喉咙的时候,她只有十二,韶华未至的年纪,她怕得半天不能动弹,那人的血,从喉咙破碎的肉片里缓缓涌出,她是从未知道一个人身体中有这样多的血,她的手触到那人余温未散的身体,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杀了人,开了头,便没有节制,她算不是没有感觉的,但杀他们的时候,心神不可以动摇,宿仕开始拿弓时有颤抖,然后适应,最后娴熟,
生在乱世,只怪,时不从人,
宿仕曾想过如是她在那场战争死了会如何,其实答案上苍已然给出,他们注定是要相遇的,
他就是宿仕的宿世,不是敌国相恋的爱,亦非儿女情长的狠,
生活却给这女子更加惊心的遭遇,
一切,亦是从,那一刻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