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杳创作志(十七)
关于法律之外的正义,以及正元街:
有个朋友,在一家连锁超市做收银。那家超市不大,但是因为开在娱乐场所比较多的地方,所以每天24小时营业。朋友在那里两班倒,白天上班的时候熬的两腿像要断掉,晚上上班的时候熬的脑袋像要炸掉,就为了那一个月1100块钱的工资。
对一个女孩来说这无异于把花样年华廉价地卖掉,得不到一点点的收获。
但是好在也算稳定,最起码没有风吹日晒,也不算劳累,相比于那些在车间里如同机器一样重复某个动作的女工来说也相对自由一些。
但是,有一天出事了。
超市里莫名其妙地丢了两桶油,加起来不大到一百块钱。
丢油的时候恰逢发工资,于是别人的工资都发了,唯独朋友那个店的员工被一拖再拖。超市借口丢油事件还没调查清楚故意拖欠工资,最后朋友没办法只好去劳动局投诉。
结果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是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拖欠工资的,但是得等到下次发工资的时候才能进行调解,也就是说要拿到钱还要再等一个月。但是此时朋友已经跟超市撕破脸皮,根本无法干下去,没办法只好辞职。
后来,工资的事不了了之。朋友除了之前因生活困难预支了100块之外,一分钱也没拿到。不管找谁都被像个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朋友在我面前大哭一场,但是无济于事。
这就是法律保护之下的弱势群体。
那时候我特别希望有一个类似于蜘蛛侠或者超人那样的英雄来主持正义,很明显这都是妄想。
于是我决定在小说里构造一个通过“法律之外的正义”来惩罚坏人的情节,恰好这正和本文的剧情发展相吻合,为后面剧情的展开铺好道路,那就这样写吧。
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些被用种种借口压榨的底层人。
关于正元街:
这种街道确实有,只不过名字不是“正元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