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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西域悲歌 然而她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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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妃慌忙将木像藏进食盒,才敢扭过头来看向来人。面前是一个生着和自己一样的深邃五官、和自己一样的琥珀色眼睛的年轻男子,他身着鞑靼侍卫的甲胄,用探寻的目光打量着汗妃手中的食盒。
汗妃长舒一口气道:“啊,原来是你,吓我一跳。”
好在青年没有追问她出现在这里的缘由,他向四下看了看,吹熄了蜡烛,低声道:“阿姐,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到角落里去说。”
他走在外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贴着墙壁行走的汗妃,此时,巡逻的侍卫正在皇宫的另一角转悠。
他们停下了。这是连廊尽头处的一隅,本该拐弯的地方却又延伸了几寸,又一连拐了两拐。除非有人从拐角处走入这一小块仅能容纳两人的空地,没有人会发现他们。
他们一站定,青年便急切道:“阿姐,我们该离开这儿了。你收拾收拾,我们随时就要走。”
汗妃却仿佛没有听见似的,青年又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她才愣愣道:“当真?”
青年严肃道:“当真,世道要乱起来了。”
汗妃扯着他的袖子道:“你暴露了?”
青年摇头道:“还没有,不过也是早晚的事。方才他们商议着,要出兵攻打中原。”
离开这儿,多少年来,他们不只在清醒的时候念叨着,在梦里也同样记挂着,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要实现了,然而乌云一般的忧郁却一直在他们的面上飘荡。
汗妃道:“那么阿木尔怎么办?她还那么小。”
青年沉默半晌,摇头道:“这一程太凶险了,再带上一个孩子,我实在没有把握。就算带了她,另外两个呢?难道你还想把他们全带上吗?”
汗妃道:“不,纳则尔,这不一样,格日勒塔娜和布日古德流着鞑靼人的血,带他们做什么?”
纳则尔冷冷道:“那么阿木尔也算是鞑靼人的骨肉。”
汗妃流下了眼泪,反驳道:“可她也是我的骨肉,她什么过错也没有,我们可以教她说我们的话,唱我们的歌……”
她的兄弟打断道:“别多愁善感啦,把她留在这儿,兴许她活得好好的。路上谁知会出什么事呢?”
汗妃道:“各个关口皆有重兵把守,我们走不了多远,他们便会发现我们一齐失踪了,必定会追上来。”
纳则尔道:“放心,一旦乱起来,他们不过就是一团散沙,只会像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飞。到那时谁还会盯着我俩?”
汗妃道:“依你看,谁的胜算会更大一些?”
纳则尔摇了摇头道:“不好说,但我算是看出来了,无论是汉人、鞑靼人,还有想分一杯羹的瓦剌人,都没有做好战斗的准备。就拿眼前来说,由于铁矿被截获,鞑靼至今没有锻造出足够的兵器。可是格日勒塔娜却等不及了,稀奇的是,她的那位三叔似乎也赞同她,一心只想把我找出来,兵马、粮草、战术,一概不管。”
汗妃道:“这么说,世道要是真乱成那样子,去哪儿还不是一样?”
黑暗中,纳则尔的眼睛闪着激动的光。他紧紧握住汗妃的双手道:“不,阿姐,我们不去中原,也不去瓦剌。我们再也不过仰人鼻息的日子了,哪里没有纷争,我们就在哪里停下;哪里没有被战火侵袭,哪里就是我们的家园。”
汗妃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如今我们头顶像悬了块大石头,它随时都会落下来,可是每一天都没动静,真让人发疯。”
纳则尔笑道:“别担心,我们不必去配合他们的行动,现在,他们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
他变戏法一般地从斗篷中掏出一本书,继续道:“我们有这个,只要我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把整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对了,我托你要的东西呢?”
书页中,隐隐传来陈年纸张和墨水的气味,混合着淡淡的尘土味。汗妃从腰间解下飞刀,纳则尔接了过去,她的手却依然悬停在半空,仿佛她的指尖仍贪恋着刀柄的温度。
汗妃心中疑惑,道:“你要它做什么?”
纳则尔摩挲着书脊,道:“此乃《怜花宝鉴》,多少江湖人士为它争得你死我活,如今先前的一代老的老,死的死,而新一代又没长成,如今这青黄不接的一代得知这宝物在宫中,必定会从四面八方赶来,和鞑靼人交战,落得个两败俱伤。这便是汉人的计谋。”
汗妃道:“这些又和小李飞刀有什么关系呢?”
纳则尔道:“此等稀世宝物忽然现世,谁会相信呢?它本来属于李寻欢,自然需要李寻欢来证明。”
汗妃道:“他知道么?”
纳则尔道:“不,他不知道,恐怕他连《怜花宝鉴》被王爷拿去了也不知道。他的病情极重,既然如此,还是永远蒙在鼓里更好,至少能让他在病死前过得顺心一些。”
汗妃还想再问个明白,却听见巡逻侍卫的脚步声正由远及近,向他们藏身的地方走来。
纳则尔一把捂住汗妃的嘴,像来时一般用斗篷为她遮掩,挟着她迅捷地离去了。
胸口仿佛卡了一块刀片,随着艰难的呼吸一起一落。李寻欢又一次被疼痛惊醒,蜡烛不知何时熄灭了,太阳依旧没有升起。
他伸手向枕下摸去,那里却空空如也,他费力地支起身,细细地将地上摸了一遍,依然一无所获。
他的木像不翼而飞了。
李寻欢靠在榻上,颇为惋惜地叹了一口气,从此,他最后的消遣也失去了,连接着他与生命的最后一根线,也断了。他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晃晃悠悠地在高空飞着,直到再也飞不动了,便挂在树杈上,或一头栽入泥地中。
他早就猜到了一切,不是她又能是谁拿去了呢?
“犯不着生气。”他心里想着,“你真傻呀!偏偏爱上了我,又偏偏在这种时候。”
他曾被好几个女人爱过,他知道不合时宜的情感十分古怪,仿佛一片沼泽地,越是想脱身,越是冷落她,甚至绝情得伤了她,反而会让她陷得愈深。
这种爱不同于小丫头的爱意,那不过是孩童任性的延续;也不同于江湖女子暴风雨般的爱意,来得快去得也快;更不同于青梅竹马的一往情深,经历了时间的打磨,无论最后是形同陌路还是成为眷属,都足够刻骨铭心。这种沼泽般深沉而黏腻的爱将一些生命吞噬,然而更多的生命,却也是在这片沼泽中诞生的。
李寻欢曾以为自己见识极广,既然能看清一切男人的心,自然也能一眼看穿所有女人的心,事实证明他错了,他至今没有见识过林诗音内心的每一个角落,又怎敢在三教九流的女子面前夸下这般海口?
他曾经年轻漂亮、文武双全又风流潇洒,如今他年华已逝,被困在病榻上许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想必样子也必定难看极了。若是铃铃在这时候见到他,必定会扭头就走,若是其他姑娘在这时候才认识他,也许会同情他,但一定不会爱上他。只有诗音才能看见他的灵魂,然而他们却注定要长期分离。汗妃究竟爱上了他的哪一点?他并不明白。
也许装糊涂是最好的选择,并非所有人都能毫无顾忌地倾诉自己的爱意,既然如此,那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好了。
然而下一刻,门口传来了轻微的骚动,李寻欢听见汗妃因不安而混乱的气息,便紧闭双目,假装自己睡着了。
汗妃来到榻前,轻轻地唤了两声,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她伸出两根手指,颤颤巍巍地放在李寻欢的口鼻处,微弱的热意濡湿了她的指尖,她才将胸中憋了许久的气尽情地呼出。
她伏在榻前,将她从前和未来的命运都和盘托出,唯独将《怜花宝鉴》隐去了,因为此刻她苦涩的心中时隔多年再一次尝到了幸福的滋味,而它却依然是郁结在心中的烦恼,尽管她半个时辰前还对此一无所知,然而它既然会让李寻欢烦恼,自然也会让她烦恼,她不许任何烦恼打断她片刻的幸福。
她的目光透过门帘,穿过夜色,迎着夜风飞驰,落在了夐远的雪山脚下,那是家乡的故地。
如今她固然是幸福的,可和十六年前那位无忧无虑的少女比起来,今日的幸福不过是从一大车彩线里分出来的一股极细的绣线。
在蓝色毛毯般的天空下,大地从毡房一直绵延到雪山脚下,牛羊在原野上尽情地撒着欢。她什么也不必操心,看着葡萄长长的蔓儿一天天地爬上木架,看着雪水河在春日如野马般奔流,又在秋日消失于河床中。
阿爸阿妈叫她“乃斐斯”,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会咿咿呀呀地念诗了。这无忧的国度不仅赐予了人们俊俏的面孔,也滋养了诗歌的心灵。
她在诗中赞颂明艳的石榴花,赞颂头顶上盘旋的鹰隼,赞颂劳作的人们,也赞颂自己还未曾经历过的爱情。她长到十四岁时,她的诗歌已经传遍了目之所及的每一个角落。人们都夸她是新诞生的阿曼尼莎汗,就连她也怀着少女的骄矜,接受了这个响当当的名号。有时她会自谦道:“可是我从未去过阿曼尼莎汗生长的地方,而她也许一生也未曾踏足过我们的家园。”人们回答道:“这又有什么要紧的?这就是诗歌的魔力,能够将没有交集的心灵联系在一起。”
然而他们谁也不知道,阿曼尼莎汗只活了短短三十四个年头。毕竟,十二木卡姆远比她的骸骨更长久,她的诗歌远比她的生平流传更广。
也正是在这一年,一切都戛然而止。
鞑靼的骑兵闯入了他们的家园,大火一连烧了三日,火熄灭的时候,草场已化为了一片焦土,上面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
鞑靼可汗从俘虏周围打马经过时,一眼看见了乃斐斯。他立刻被迷住了,在众人的议论中,他迅速解除了已有的婚约,因为那位自尊的鞑靼姑娘一定容不下他的风流,强行将乃斐斯纳为汗妃。
乃斐斯想到过死,然而她不能死去,她三岁的弟弟纳则尔还活着。马刀从英雄儿女的颈上划过,又转头劈向了孩童。
她恳求大汗留下她最后的亲人,让他生长在自己身边。于是,纳则尔活了下来。
然而她的心已经死去了,诗歌失去了生长的沃土,也随着她的青春一并消逝了。
人人都以为三岁的孩童尚未记事,可纳则尔却永远不会忘记父母在自己眼前被杀死的一幕,他的心中尚未埋下诗歌的种子,却埋下了复仇的火种。
即使他从未遇见中原的特使,从未发誓为定朔王爷效劳,他也一定会伺机报仇。等大仇得报,他要带着阿姐一同离开这里,从头开始生活。
汗妃酣畅淋漓地倾诉着,当她停下时,发现不知何时自己改用了母语讲述。
她抬起头来,对上了李寻欢能够洞察一切的双眼。
李寻欢费力地清了清嗓子,微微笑道:“你说得对,你们的日子还很长,应当好好去生活。那时候,我在九泉之下一定会为你们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