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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吉他 庄默的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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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半,庄默迈进米高酒吧。
“庄默,来啦!”魏云看着从门口进来的庄默。
“嗯,魏哥。”庄默含笑点头。
“来,咱们来细细商量下国庆节档期的事。”魏云一把揽住庄默的肩膀。庄默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魏云继续道:“我想想,你来了也快半年了,但还没经历过国庆。国庆节应该是咱们酒吧最繁忙的时候。之前也跟你说了假期时候晚间驻唱时间会延长到11、12点。我们先确定下新歌单,然后跟乐队其他人再磨合一下。”
庄默答应得爽快。然后道:“那魏哥,我先去了?”
魏云拍拍他的背说:“去吧。”
庄默走进后台,简单上妆后,更显皮肤白皙,五官俊俏。他从角落拿出一把吉他,嘴角上扬,从边上走上舞台。
说是舞台,其实就是在店里靠前的中央搭的一个稍高于周围的平台。客人在下面用餐饮酒交谈,背后的投影正展示着今晚的歌单。
一束灯光打在庄默身上,眼前太亮所以见不到周遭黯淡的灯光。
肩脖垂挂的吉他更显得整个人气宇不凡,右手拨动吉他弦的一瞬间,整个人的巨大魅力由音符中迸发出来。庄默尽情地享受着,宛如一场个人演唱会。
庄默这时候才感受到魏云花大价钱装修新灯光的价值所在。
即使周遭黑暗,自己也要努力变成耀眼的光。
晚上十点半,庄默道谢后和乐队一起离开舞台。
他们一同在后台收拾东西,他快速地将吉他放置在酒吧专门的架子上。
“默哥!你吉他在哪学的啊?”鼓手阿水问着。
庄默沉默了会才说道:“外婆教的。”
“老年人够时尚啊!”房间内的人都发出这样的感慨。
庄默收拾好以后,就在门口跟里面的人道别,走出酒吧。
晚上的气温稍降,初秋的晚风沁人,吹拂着庄默手臂和脸庞的汗水。在酒吧热腾腾的心在微风和凉爽中逐渐冷下来。
每周最失落的莫过于刚结束驻唱的工作。喧闹的酒吧与清冷的家里形成巨大的反差,让庄默有些恍惚,耳边还有音符起伏,眼前却是漆黑的客厅,他按下吊灯开关,除他以外,家里空无一人。
即使是周六晚上工作,他也常常赶着时间回宿舍住校。今天却是一个例外。
到家已经11点了。他身心俱乏,周六的深夜是庄默难得的放松时刻,属于他自己的胡思乱想,属于他的放空自己。
庄默从裤兜里摸出手机,刚好收到妈妈许友玲发来的微信:“明天来家里吃饭,吃完饭去看你外婆。”
庄默输入道:“明天早上我先去,然后再去吃饭。下午我得回学校了。”
“随你。”
卧室的角落里摆着一把吉他,被庄默保管得很好。他注意到吉他包有些许灰尘,去厨房拿了抹布细细擦拭。
他拉开拉链,轻轻地将吉他从包里拿出来。这是外婆送给他的吉他。
外公退休之后闲来无事,向庄默讨教了上网的方式方法后,竟跟着网上的视频自学会了吉他。楼下的院子里有一棵参天的梧桐,好几次庄默去的时候,就见着两人坐在梧桐树下,一人拨着弦,一人数着拍,见着庄默来了,外婆开心地叫他“小默”,一只手招他过去坐着听。
外婆后来竟也学会了如何弹奏。老两口的生活幸福又充实,暖和的时候就在室外弹着吉他,天气冷了就在屋里练和声,实在无愧于二人在文工团的经历。冬去春来,一年复一年,庄默四年级的时候,外公突发了脑溢血。
吉他被外婆小心地收了起来。再见天日是在初一庄默跟外婆一块住之后的事了。年少的庄默在家里翻箱倒柜找玩具,却翻到了那把吉他。
于是外婆重拾起来,教庄默和弦与指法。当不懂情情爱爱的庄默按着吉他谱第一次完美地弹奏了一首《当爱已成往事》时,坐在对面的外婆早已经泪流满面。
弹吉他也成了这俩隔代人的娱乐,外婆在厨房做着午饭晚饭,庄默也抬着把椅子在离灶台较远的地方坐着随意弹唱。几首歌罢,饭菜也被端上了桌,他们便开始吃饭。外婆常跟邻居得意地炫耀道:“我做饭,小默就在旁边给我弹吉他,天天做两顿饭也不枯燥了。”
庄默写完作业就抱着吉他玩,玩了吉他两年,一直到初三,庄默指法日益精进,却在某一天跟外婆说:“别的同学都有手机玩,而我只有吉他。我也想要手机!”
而那一年的9月,外婆也离开了他。他拿着旧吉他,回到现在这里。孤单寂寥的时候,他常一个人抱着吉他弹着过去的歌。
擦拭干净以后,庄默随意地拨弦进行调音。客厅墙上的钟表已经指向了12点。他长舒一口气,开始无间断地弹唱着两三首歌。
眼前没有谱子,手指却本能知道如何行动。他太熟悉这些曲了,以往外婆家热闹的厨房里有这些曲子一半的功劳。庄默甚至知道,某天弹这首歌的时候,外婆做的是番茄肉片汤。
他顶喜欢外婆的手艺。以往上小学的时候,周末要去外婆家,还得提前告诉外婆自己想吃的菜肴。一起生活倒解决了庄默馋嘴的毛病,每顿都是他爱吃的,番茄肉片汤尤甚,每次外婆都会做超大一碗。
深夜里,庄默隐忍哭腔的歌声收了尾。今晚为太多不相干的人唱了歌,也得给亲爱的外婆唱唱。
第二天一早,庄默一个人乘公交到若城下辖的五桥县。这是外婆从小成长的地方。
下了车,他通过弯绕狭小的泥巴路上了山。
外婆走的二周年祭日,庄默在坟前搁了一束菊。他的外婆和外公合葬在这里。
他是知道这边点蜡烧纸的规矩的,却觉得熊熊的火焰不适合外婆。外婆一生从容慈祥,气质与菊更般配。
庄默搭乘着公共汽车回到若城的市中心。车在人民公园附近的站台停了下来。他下车,抬头仰望公园外几栋高耸的居民楼。
这是他妈妈的新家。
他随意地在楼下的水果店挑选了些葡萄和梨,去别人家里做客总归还是不能空手前去。对于客人身份的转换庄默早已自如。
他却在电梯快到指定楼层的时候开始踌躇和紧张起来,他连忙按下最高层,到达许友玲的楼层时迅速按下关门键。
他还是有些怅然若失的,需要些时间来准备面对这一家人。他去到最高层又回到楼中,给了他一些苟延残喘的时间。
庄默跨出电梯,心里却局促得很,抬起手准备敲门,却又紧接着放下。反反复复好几次之后才下定决心叩响了门。
“小默!诶好久不见呐!”开门的人是张晓磊,庄默的继父。
“叔叔好!”庄默微微鞠躬,然后把右手提的水果伸向前,“这是给你们带的一些水果,最近天气比较热,多补补水。”
张晓磊笑着接过去:“来家里吃饭就吃呗,还带什么水果。这孩子,真乖!”他又转身朝站在后面的张书满严肃道:“你看人家小默,多学着点!成绩又好,为人处世也比你强!”
庄默尴尬地愣了一瞬间,很快又恢复正常。他继续若无其事地换着鞋。
这样的戏码几乎他每来一次都会上演。庄默一开始还会尽力去圆,夸赞张书满浑身音乐细胞,编造老师对他的表扬等等。他的弥补总是无济于事,换来张晓磊一句“那哪比得上你,都是些不正经的”,还换来张书满的白眼。久而久之,他也不解释了。
妈妈正在做饭。庄默径直到厨房跟她打招呼,寒暄完两人变没有过多的话可以讲。
在这个家里,庄默是唯一的外人。他只停留在许友玲身边——他在唯一熟悉的人,不愿到其他地方去,觉得别扭和陌生。虽然妈妈改嫁以后他来过这里多次了。
尽管他为了不干扰妈妈做饭,已经刻意地保持了很远的距离,几乎快离开厨房的区域了,许友玲还是冷冷道:“你去客厅吧,在这儿碍着我做饭了。”
果然我还是多余的那个。庄默心里自嘲道,一边默默退出许友玲的视线。
客厅的长沙发上一头坐着张书满,一头是张晓磊。电视正打开着,张书满拿着遥控器快速地换台,眉眼尽是不耐烦。
“调这么快干什么!什么臭毛病!”一边的怒斥,让沙发另一边的人怒不可遏,将遥控器愤愤地摔在了茶几上。
四菜一汤,构成了今日的午饭。
许多年前,他也在家中吃着这样的饭菜。装菜的盘里有菊花的纹样,吃着吃着,纹样便从花瓣到花蕊一点一点由上至下慢慢显现。庄默过去吃饭老喜欢看这个过程。当他痴迷盯着的时候,爸爸庄毅总问:“看什么呢,快点吃饭。”等菜吃得精光,庄默总来一句:“菊花开了!”
庄默拘谨地夹着菜,埋头饭碗里,不说话。他想到这茬,不经意瞥了眼餐盘,是纯白的。
同样的饭菜,没有盘底的菊花了。
刨完饭碗里的最后一粒米,他静静地等在餐桌前。这顿饭吃得很安静,庄默在心底长吁一口气。往常张晓磊总是会说些有的没的,对比两个儿子仿佛故意来点燃自己儿子的怒火。
桌上的人都吃得差不多了,他见桌上最后一人扯了张纸巾擦嘴准备离桌,便站起身来,本能地收拾着残羹冷炙。
张晓磊在沙发上瞧见,用脚蹬了下那头的张书满:“快洗碗去,学学人家庄默,让一个客人洗碗像什么话!”
张书满略带怨气地走过来,接过庄默手里的垃圾桶,不分轻重地将陶瓷的碗碟重在一块,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庄默却愣在原地,他明白自己是来做客的,来吃饭本就是许友玲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表面形式。洗碗的冲动也是略带讨好的意味。可当听到“客人”两字从主人家的口中说出时,一阵凉意立刻在心里蔓延开来。
庄默拒绝了许友玲送他回学校的提议,许友玲也没有坚持,只道:“那我先去看你外婆了。”
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是下午6点。考虑到一下午将无所事事,庄默径直回了寝室。
寝室背阳,中午一过就黑漆漆一片。姜凛仁好多次跟庄默吐槽过寝室的风水,用他的话说就是:“用作鬼屋都不用重建。”
庄默回到寝室的时候也是这样,幸好有一小撮台灯的光线从陆言那边传过来,他才能勉强认清回自己桌位的路。
他没有及时的按开屋内的灯光。陆言戴着头戴耳机,专注地在纸上摩挲着什么,那纸上浸染着什么颜色。庄默不忍打扰他。
陆言是在庄默上完厕所回来关掉洗漱间的大门的时候才发现他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陆言问道。庄默注意到他假装不经意地用桌上的书本掩盖住最底下刚刚正描摹的那张纸。
“就刚刚。”庄默没有拆穿他,径直回到座位上,打开台灯,“这么早就到学校来?”
“我周末住校的。”
“噢……这样。”
屋内的谈话戛然而止。即使庄默觉得他作为教师子女周末留校略显蹊跷,他也没继续问下去。
庄默爬上床,睡意袭来,内心又对着昏暗的寝室有了些好感,很快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