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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生晓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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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那年,我妈跑了,我爸进城了。
只有两个弟弟,和我。
我家有一座很大的山,天气暖和的时候山是浓郁的青,天气稍微冷些就不太好看,光秃秃的山上裸着土黄色的地皮,挡不住风,扛不住雨。
我讨厌这样的山,它什么也拦不住,害得夜里弟弟们着凉,把床尿的湿湿的,用身体怎么也捂不干,也害得打上来的井水刺骨的凉,洗褥子时总是把冻疮搓的烂红流血,更害得洗好的褥子怎么也晾不干,只能就着潮意铺在木板上,即使干了,味道也不好闻。
但我只有这一床被褥,只能这么铺着。
婶婶家有好几床被褥,有一床我很喜欢,上面印着喜羊羊,我知道它是一只很聪明的羊,是动画片里的主角,堂弟看的时候我在旁边悄悄看了好几分钟,可惜还没等到灰太狼说我还会回来的时候,坐在旁边婶婶的咳嗽声就越来越大,我只能先带着弟弟们回了家。
婶婶家不仅有电视机,还有白米饭。白米饭好,比我们早上吃的烤土豆顶饿,我经常带着弟弟去婶婶家帮忙,弟弟们看着几头猪,我就去割猪草,我知道哪里的草肥,一次能割好大一筐,全用来喂猪,猪肥了,婶婶就高兴,婶婶高兴,中午不仅有白米饭,还有肥肉吃。
肥肉是极好的东西,吃完那股腻腻的油油的香味能在嘴里留一天,就算是天黑回家了打些水喝,舌头舔一遍牙齿,都能在鼻子里闻到它那比野花还馥郁的味道。
瘦肉我没吃过,零星一点在碟子里,筷子伸进去得像打水那样捞好几个来回才能找到,这样不仅不礼貌,婶婶也会不高兴。
婶婶也好。
自从我爸进城以后,她就时常留我和弟弟们吃午饭,虽然她嗓门大时不时爱冲着我咳嗽,虽然她总骂我妈是个不要脸的野女人,但她很好。她把堂弟堂妹照顾得很好。
他们的书包一个是蓝的一个是粉的,里面还有画着小人的书,有画着格子比米饭还白的本子。趁堂弟出去看电视的时候,我偷偷看过他在书第二页空白地方写的字,我没念过书,不认得,但我猜应该是他的名字。
能写自己的名字是一件多么值得自豪的事啊,那些横折弯钩,一撇一捺,组成的方块字,就代表着一个完整鲜活的人,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不仅仅是从嘴里念出来,而是一笔一划写下来的。
于是当天晚上回家我就做了好多个梦,梦里的我捧着五颜六色的书,在上面写我的名字。
十岁那年我爸回来接走了弟弟们。
他们到了该念书的年纪,我爸要送他们去城里念书,他在家里唯一的板凳上坐着抽旱烟,抽了一半又把烟掐灭塞进衣兜里,留着下次再抽。他摸着弟弟们的头,对我说对不住我,爸没用,只能先带你弟去,等爸再干几年,也把你接进城里。
想到弟弟们能待在爸身边我替他们高兴,所以爸说的话我也只顾笑,忘了回。
于是爸见我不回,又说,你年纪大了,再去城里上学也跟不上进度,你弟弟们还小,还能学。
我满脑子都是爸口中的城,盯着地上我和爸的影子,跟着含混地说,是啊,我年纪大了,我确实年纪大了。
屋里的电灯泡好几年没换,昏昏暗暗的,爸在灯下把我瞅了又瞅,看了又看,最后深深吸了口气,却没叹出来,只兀自上床背对着我睡了。
城里我知道啊,我妈给我讲过。
那时候她刚生完我弟,像一滩肥肉一样躺在床上,说起话也虚弱得很,我总不让她说话,就怕她一口气上不来,死了。可是也奇怪,我妈说起城里就来了力气滔滔不绝,睁着她那双生完孩子后还是很大很圆很漂亮的眼睛,跟我说城里有跟山一样高的楼房,楼房是用玻璃盖的,阳光一照,反射七彩的光。城里还有小汽车,有比婶婶家大好多的彩电,衣服也不用自己洗,有洗衣机。
我听完就觉得我妈在编故事,要么城就不是城,是仙境,只有仙境里的房子才发彩光,就像,婶婶家彩电里放的西游记里的天宫一样,漂亮极了。
我爸和弟弟们去城里的那天,阳光明媚,我们早起走了好长时间到镇上,见到了很好看的日出,我由衷地为弟弟们高兴,从此之后,他们就可以一直站在这样的阳光下了,在爸爸的陪伴下。
他们一起上了大巴车,车轮带起的黄土迷的我止不住地流眼泪,可我来不及擦,两只手都在奋力朝那辆装着我爸和弟弟们的车挥舞,哪怕我知道多挥几次那辆车也不会停下,也不会再回来。
他们走了以后,我最后还是去村里的学校上了课,有了自己的书,把成佩梦三个字一笔一画写在扉页上时,我在课桌底下狠狠掐了大腿,疼得又飚眼泪,这才确定自己不是在被弟弟尿湿的床上睡觉做梦。
学习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对我来说是日复一日,又不是日复一日。后来有次老师在课堂上讲梦想,我不懂什么叫梦想,对我来说或许没有想,只用梦这一个字来形容就可以。
我很喜欢做梦,梦里什么都有,有一大块能塞到嘴里嚼半天要从牙缝里剔出的瘦肉,有不用两面都写的作业本,有满满一袋子的辣条,跟我捡的别人扔的包装袋里残留的味道一模一样,还有爸爸和弟弟们,我们一家围在桌前吃土豆,弟弟吃得眉头皱得紧巴巴,像小老头,爸爸就看着他笑,我也跟着笑,没留神,把自己笑醒了。
后来我总是梦到去城里,我做梦都在坐车从黄土路去城里,找我爸,找我弟。
找我妈。
一个人实在太不好受了。
可能是上天怜悯吧,过程复杂而且我不想赘述,总之就是我如愿以偿进了城,感受有很多,想不明白,说不清楚。
只是从那以后我讨厌所有下雨天,所有蚯蚓被碾成肉泥,泥土被践踏,黏湿、阴冷、无家可归的下雨天。
一路打着工到城里,爸和弟弟们都找到了,也知道了我妈为什么会跑——也不是跑,她只是在受尽折辱了十几年后回到自己的家。
我不怪我妈,也没资格怪我妈,她本来就不该出现在穷乡僻壤的山里,她就该像仙女一样待在仙境捧着书本,跳舞收玫瑰花,而不是臃肿着身体,背着还在襁褓里的我弟在土砌的灶台旁煮白菜。
我怪我爸,但却没办法恨他,他是个坏人。
他是个坏人,但他也是我爸。
我身上流着一半的我妈的血并没有洗刷另一半血的肮脏罪恶,我只能尽我所能的弥补,或许该说是挽留。我明白是我贪得无厌,要留的东西总是太多,我得挣好多钱,弟弟上学,要钱,爸爸腿摔瘸了,要钱,留在城里,要钱。我总在想,哪一样不要钱呢?
有一样不要——我妈,我妈不要钱,可我还是攒了好多,万一哪天在车水马龙的路边碰上了,我就把卡塞给她,然后跑开,就当是替我爸赎罪,我知道我脸皮很厚,也自作主张,不说我根本不知道我妈在哪,就算钱给我妈也肯定不会要,但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大概是老天也看不过去,把我这荒唐的想法否定了。
也好,也好。
我爸和新阿姨很好,弟弟们大学也都上的不错,都挺好的。
我要留的都完好无损地留着,除了我。
唯一不好的是,哺育我的山村太小了,小到站在村的东头能听见西头的鸡鸣犬吠,小到种出来的土豆白菜吃进肚子里就变成虚无的空气,小到装不下我妈、我爸、我弟弟们,那是我日以继夜在做的梦,只能放任它膨胀最后飘向远方的城市。
可我奔赴的城市太大了,大到西郊轰然炸裂的烟花,甚至不如东郊一盏老旧的路灯明亮,大到市场上可以贩卖许多草莓香蕉和更贵的车厘子,大到那个山村无法承载的泡沫猝然破碎时。
连我自己都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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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
发布者:LX
成佩梦,首吉县底陌村人,女,有两个弟弟。其母亲为邻村天生哑女,但因其勤劳能干,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一家人仍然生活得其乐融融,成佩梦六岁起,其父亲为生计多次外出务工,供姐弟三人上学念书。
与同龄人相比,成佩梦对学习的兴趣还算浓厚,却更喜欢陪着母亲在田间地头劳作,放学闲暇时成佩梦会独自爬上后山山顶看日出,母亲用手语询问她为什么有这种爱好。
成佩梦伸出手指向俯瞰的山下露出的半截黄土路,说:“爸爸会从那里回来,还会带回来城里的漂亮东西。”
妈妈比划几下:所以你要好好学习,然后去城里。
“不要,去了城里就没有家了。”成佩梦说。
成佩梦十五岁的某次雨天,父亲因打工时从高空坠落摔断一条腿,领到赔偿金后回到村里生活。至此,成佩梦一家人团聚,用赔偿金重盖了房子,生活清贫,但自给自足。
十八岁时成佩梦在父母的陪同下至县城参加高考,连续两天艳阳高照,成佩梦从考场出来时,父母问她考得如何。
成佩梦抬头看向天空,却说:“这里的日出没有家里的好看。”
成绩出来后,成佩梦因差一分名落孙山,父母感到惋惜,表示砸锅卖铁都会支持她再复读一年,成佩梦没说话,只是当天爬上山顶坐了一天,回来笑着告诉父母:“我不念了。”
后外出打工两年,归家在村里开了第一家小卖部,外出进货时遇同村人贩卖人口,上前与其发生口角争执,被恼羞成怒的男人拔刀捅进腹部,所幸伤口不深,保住性命。
但之后被同村排挤,成佩梦关掉小卖部,带领父母举家搬至母亲娘家所在邻村另开一家,同样背靠大山,自由恋爱后三十岁结婚,后因无法生育离异,此后再嫁,丈夫夜里骑摩托车去县里时不慎从石桥摔入河中,下落不明,成佩梦找了许久,未果,领养了同村人的女孩,悉心将其抚养长大。
自此,天高水远,来日方长,人生一途,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