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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周俞皓 ...

  •   我想C市的天气果真是顽皮的。当下正逢晚秋时节,常有电闪雷鸣,瓢泼大雨。而我这人又向来是记性不好的,所以忘记带伞应该是一件可以原谅的过错。可后果就是我要么顶着大雨狂奔回去,要么就等到这行踪诡异的雨停止落下的时候。
      不过其实我选择性忽略了第三种可能。虽然我平时为人孤僻,但朝夕相处的舍友总归不会见死不救。可是我们那间四人寝统共就住了三人,一个是忙的脚不沾地,只有上课和早晚才能见着人影的卷王,另一个……不提也罢。
      求人不如求己,我最终还是准备与这场大雨来一次亲密接触。
      “陈韵!”
      本来我都准备好赴死了,突然来了一个救星,我循着声音望去。
      啧,又是他。
      之前忘了说,我这人其实有本名羞耻,每次听到别人叫我名字时心底都会冒出无所适从的尴尬 。
      但是我这个新舍友啊,对我的名字有种莫名其妙的坚持。他刚来的第一天我就告诉他叫我陈哥就好了,他嘴上答应得好,实际上阳奉阴违的事情却干得很熟练。
      我在心里默默腹诽那人,然后看着他伞也不打,浑身湿透着朝我走来。
      “我就猜到你上课没带伞。”这人每次都一脸傻笑地看着我,丑死了!
      “别告诉我你是来接我的……我没有见过谁接人自己都不带伞。”
      “那你今天就见到了。”
      我听完这句话,心都凉了半截。
      我记得我站在这里不走的原因是外面雨太大,迈不开腿。
      当然,他不是没有常识的人,听见我的话以后红晕爬上耳朵,像是在看自己青涩时期谈的恋人,浮起的热意好像雨水都浇不灭。
      当然,这些话的后半截是我编的,把他放在心上的人是我才对。
      这人很不好意思地盯我,讲话吞吞吐吐:“之前……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忘记把伞塞进行李箱了,你的伞又被李润祥拿走了。我实在是没有伞来接你,所以我来陪着你淋回去。”
      老实讲,他这话说得我挺感动,但依然掩盖不了他是个蠢蛋的事实。李润祥就是我那个忙碌的舍友,而面前的这个伞都不带的笨蛋,大名叫周俞皓,不过我以前一直叫他周星星,因为我觉得他人不如其名,活得也不像太阳,像黑夜里长出的星星。
      顺便再解释一下,周俞皓是我暗恋了整整十年的人,昨天中午是我与他阔别九年之后第一次相见。说实话,我并不很意外,因为我早就在新生名单里见过他的名字了。
      今年大一新生开学晚,寝室房间也不够用,于是有一批新生就被安排进了我们大二年级的寝室。我跟周俞皓的缘分没有奇妙到能阴差阳错被安排到一间寝室的程度,他是我特地找辅导员换进我们寝室的。当然,这件事我没跟任何人说过,显得我太掉价了,过了九年还这么爱。
      不过,最让我难过的是,他好像不认得我了。虽然他淋着雨过来找我,像个傻子一样。
      回到当下,我红着眼眶看周星星淋湿的俊脸,在心里把这个笨蛋骂了一千遍,现实中也还是跟着他冲出去了,毕竟那人高挑的背影在朦胧雨雾中竟也充斥着可靠的气息。
      我突然就想靠在他的肩上睡觉了,仿佛梦回十年前的日子。
      ————————
      我第一次见到周星星是在一个炙热的下午。
      那天的烈日释放出快把人烤化的温度,炎热的夏季实在是令我心情烦躁,困倦不堪。但周星星身上却是清凉的薄荷味道,经过我旁边的时候甚至带起一阵凉风。
      那人当时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双明亮的眼睛,不算大,却很有神,充盈着对明天的向往。这种人一定活得很积极吧,我这样想着,沉寂的心也浮起微微的波动,死水般的生活好像刹那间有了颜色。
      那天是母亲去世的第三十七天,我急需找到一个可靠的精神支柱。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周俞皓就成为了担负起这个任务的人,虽然他本人并不知情。
      农村的夏日是伴着蝉鸣和晚霞的。但是2012年的农村条件有限,我并没有能够拍摄和记录这场美景的电子设备,因此那时像我一样的农村小孩儿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太阳落山的时候爬到高高的岩石上,沐浴在天上泛着金边的晚霞照耀下,伴着悦耳的蝉鸣和习习的微风浅憩。灰绿的大块岩石背后,是耸立的群山和寂静的山林,温柔地注视我们这堆天真烂漫的顽童。
      周俞皓当时是我们这群人里行动力最强的一个,每次他都第一个爬上岩石尖,然后蹲下身把爬不上去的小伙伴拉上去。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很少参与这种活动,第一次和大家这样玩的时候已经满九岁了,那时我急切地想从失去母亲的悲伤中走出来。而周俞皓明明比我小一岁,却在当时靠他猴一样的敏捷性成了孩子王。
      我第一次去爬石头的那天热得不行,过白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甚至还像小狗一样把舌头吐出来散热。周俞皓拉我上去的时候,还被我的手给烫到了。
      不过我那时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想法:他的手又冰又舒服,跟他身上的气味一样凉爽。那之后我就天天都跟他们去爬石头。
      而且或许是当时的感受太深刻,那份冰凉的感受让我记了十年,手的主人,也让我默默记了十年,一直记到和周俞皓重逢。
      自从认识周俞皓之后,我就开始有意观察和打听这个人。
      那时我们村条件不好,村里和我一样的小孩读的都是慈善家办的希望小学。每学期费用15块,包一顿中午饭。
      但是周俞皓家里好像尤其贫困,连15块也交得勉勉强强,有一次临县地震,老师组织大家捐款,我们少的捐了几毛,多的捐一两块,但都还是奉献了自己的心意。只有周俞皓一个人,红着脸跟老师说没钱捐款,老师也了解他们家的情况,只是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
      要知道周俞皓那时是孩子王,每天都跟个趾高气扬的大公鸡似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那么窘迫的模样。
      我家那时候条件也不见得多好,但是我偷偷关注着他,知道周俞皓天天都没晚饭吃,于是我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只吃一半,留一半装塑料袋里给周俞皓当晚饭吃。
      周俞皓刚开始不领我的情,他自尊心老强,以为我刻意用剩饭来侮辱他,当场就把塑料袋扔地上,饭菜洒了一地,我当时被气得眼睛通红,一把推开他落荒而逃。
      但我这人大概从小就贱,周俞皓都那样了我还是悄悄把饭塞进他的书包,当时想得特高尚,心说周俞皓没饭吃,自尊心又强,我要悄悄帮助他渡过困境!
      后来周俞皓自己找上我,问我是不是吃不完学校的中饭才把剩饭塞给他,我气得要死,一边骂他一边说我吃不完会自己倒进潲水桶,只有想给他吃才会把剩饭留给他。
      周俞皓当时应该是被我感动到了,傻不愣登的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直接被他气哭了,心说我和你爬了那么多次石头都不知道我的名字,亏我还给你留晚饭!
      “我叫陈韵!你记住我!”我哭着对他喊道。
      自那以后周俞皓就总和我呆一块儿。虽然平时他身边总有人陪着一起走,但我家离他家近,回家的那段路总是我和他一起。
      这家伙喜欢到处玩,每次回家的路走到一半,他就带我去他的秘密基地参观。那块小地方布满粗壮的枝条,像我们这样的小孩儿躺上去也不会断,林间有鸟穿过,回响着清脆的鸟鸣声。山林中还有野果,又粉又红,小小一颗扔进嘴里,留下阵阵甘甜清香。尤其是春天那会儿,纯白的山茶花开得茂盛,满山遍野都布满这质朴的纯洁,我和周俞皓便日日下午都闻着淡淡的花香回家。
      夏天热了,就捧一汪溪水洗把脸,晶莹的水珠划过稚嫩的脸颊,散发出青春的味道。犹记得每次走到小溪旁边,我就喜欢扒着周俞皓的书包,让他拖着我走。但他不是次次都乐意,有一次惹他生气了,我们两个大吵一架,甚至在学校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冲突,然后我俩就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说了一通。
      现在回想起来,即使人不对味,但那时的记忆依旧是十分美好的,既青涩懵懂,又自由自在,想必那泛黄的画面也挂念着思乡的游子吧。
      可惜当年的小孩儿已经走失九年了,再见面的时候也变成了两个素不相闻的陌生人。
      念及此处,我又觉得心里酸酸的,盯着紧闭的浴室门,心想我暗恋的人就在里面洗澡,我却只是和他关系一般的舍友。
      暗恋的滋味果真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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