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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章 ...

  •   六十七

      翌日,华山。雨后初霁,天朗气清。

      “啊唔——”
      小姑娘揉揉惺忪的睡眼,惬意地打着哈欠,抻胳膊蹬腿儿,大大伸了个懒腰。
      “莲儿,醒啦?”
      少年清澈的声音,驾着晨曦,自窗棂跃上榻来。
      “做美梦了没有?”
      “哥哥!”
      杨莲每每一开口,总要先以奶乎乎的这两个字起头,还得及时靠进那个不甚宽厚但十足坚稳的胸怀里。似乎唯有如此,她才顺得出下边的话来。
      “梦,可美可美了。但莲儿,光做梦,不,不……”小嘴巴不知是词穷了还是馋疯了,吧嗒着水津津的唇,就要把手指往里咬。
      杨戬忙抓住那小手,不假思索就并起三指,分别轻拍在妹妹的手背和唇角,略提了声调,“不许吃手。”
      “唔……”
      而小姑娘一这么委屈巴巴地嘟起嘴来,他哥哥便连多一瞬的严肃都维持不住了。遂反手变戏法似的从身后一摸,两只金黄喷香的藕合,便出现在了挺翘的小鼻子下。
      “哇!”
      小杨莲尖声惊呼,所有小情绪尽抛脑后,小脸儿顿时乐开了花,双手并用就要抓着那不知名的美味往嘴里塞。杨戬则突然想起什么,要往回收手却已然不及,便眼睁睁瞧着,那白嫩嫩的指尖和粉嫩嫩的唇珠,沾上了这诱人的吃食。
      果然,给小家伙烫得往后猛一缩,咧嘴就又要开哭。
      少年见势不妙,心里还没骂完自己粗疏,便赶紧转念想辙,好保住这一对饱受蹂躏的耳朵。
      幸好,他昨夜一番思量过后,不仅拿定了主意,更做了周详的计划。将将鸡鸣,他便奔去山下集市,三下五除二,用他那些在凡人眼里堪称出神入化的小法术,赚来了一应俱全的衣食,甚至还有富余做为盘缠。
      这炸藕合,他头先只顾着趁热好吃,还着意多耗了些法力维持住灼烫酥脆的口感,却没想到妹妹如此娇嫩,竟真连碰都碰不得。此刻见妹妹又要放声了,他赶忙撂下藕合,伸手自床头端过一碗藕粉圆子,故意搅出叮叮铃铃的清响。
      如她哥哥所愿,小姑娘的注意力,再次被轻易勾走。好在这次,碗和勺,都牢牢掌握在她哥哥手中。
      “哥哥哥哥哥!莲儿要要要要……”
      杨莲等哥哥将那白糯糯的小团子吹了又吹,急得哈喇子都要流碗里了,才终于等来那勺子递到自己唇边。她立马啊呜一口,狠狠含住。
      那本已晾过的圆子莫说热,甚至都给她哥哥吹得有些凉了,自然成功避免了再次烫到的问题。但却因为她咬得过猛,两排小牙磕在坚硬的瓷勺上,满嘴又都是一阵生疼。
      杨戬听见了妹妹口中那一声响,心里跟着也咯噔一震。他端着碗举着勺,再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自己又哪里莫名就不够周全,再弄疼了这娇滴滴的小祖宗。
      他妹妹疼得泪花直在眼底打转,却硬是绷住了小嘴,舍不得这香甜软糯的美味从嘴里溜出去半滴。小喉咙哽了一会儿,还是输给了贪吃的馋嘴,终于咕噜噜将那一口美食放行向下,安抚住了嗷嗷待哺的肠胃。
      看妹妹满足地一眨眼,带掉两颗方才将落未落的露珠,双颊却浮起一对心满意足的笑靥,杨戬好似自悬崖退回身来,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长长出了口气。
      “哥哥!还要!”他妹妹连泪痕都不知道擦,就直勾勾盯着他手中的碗。
      杨戬却只觉心有余悸,略一思忖,拉过妹妹的左手,试着将碗给她端在手里——自己给自己喂,总该出不了什么岔子吧。
      “莲儿自己吃,好不好?”
      小杨莲只想着解馋,完全无所谓谁喂不喂的问题,便欣然点头接了过去。
      杨戬再次吃一堑长一智,终归没敢放任,大手如影随形地虚虚托在妹妹端碗的小手下方。
      此番可算是顺利了些。毕竟这碗藕粉圆子已晾至温热,小姑娘的整个手掌都托着碗,绝对是四平八稳。杨戬看着妹妹舀起满满一勺、足足三枚圆子,终于也浅浅笑在唇角。
      然而,岔子还是出了。
      她妹妹握着瓷勺,竟在两腮下巴上左捣右捣,就是送不进自己的嘴里去。
      小孩子的笨拙,究竟能翻出多少他意想不到的花样?不就吃口饭,这有完没完了啊!
      ——杨戬无语望天。
      可他也只有一转瞬的时间用来慨叹。因为若再稍等半刻,就不是他,而是那吃不到嘴里干着急的娃娃,要率先撂挑子了。
      他赶在妹妹又要咧嘴之前,重新接回瓷碗来,一边摇头将叹息呵在身后,一边绕手将妹妹抱在身前,揽她坐到自己腿上,靠在肩头。
      摆成这个最趁手的姿势,从这个自后一览无遗的视角落下目光,他忽觉这一幕似曾相识,心里骤然一酸,又很快淡去。旋即左手掇着妹妹的小手端起碗,右手把着那小手拿起勺,围在妹妹脸前,总算半是教她半是喂她,解决了这状况频出的第一餐。

      紧接着,他便迎来了又一桩前所未有的挑战。

      他昨夜想好了,要带妹妹回灌江口,重建杨府,那里才是他们兄妹的家。于是待喂饱了小妹,再替她穿好她的小裙子,甚至还耗费足足一刻钟去教会妹妹走路后,他就欲牵着小妹出门去了。
      却在最后蹲身为她检查一番时,发现了又一项疏漏。
      他杨戬从不有模有样地束发,顶多将碍眼的鬓发往后随手拿绳一绑就算完事。自己一大小伙子是可以浑不在意,可他却无论如何见不得,他这花骨朵般娇妍的妹妹,就这么披头散发地满大街去现。
      但他这双手,虽曾劈山裂地,却偏偏不知如何对付这柔柔软软的发丝!这么老大一把,千千万万根,还根根都牵连在他小妹的头上,哪是什么长发?简直就是一把连着火药桶的引线!
      他可要如何下手,又从何下手啊?甚至连梳子,他都没想起来要买一把!
      杨戬两手各握着一支金钗,对着妹妹长发如瀑的小脑袋,绞尽脑汁去回忆,上下其手去比划,它们多年前曾在他娘亲、抑或是昨日在他妹妹头顶,是怎个插法。
      他失败了,一败涂地。他再也没信心自诩是个聪明人了,连那样看似简单的发髻,都盘不出三分相似来,诸如鸡窝鸟巢的形状倒是完成了不少。
      最终,他是从昨儿给妹妹披裹的那件衣裙上撕了十好几次,终于得到一条勉强能用的条带。然后他又揪疼了小姑娘并被粉拳捶过十好几次,才将他妹妹的长发系住。就这还事与愿违地系歪了,兄妹俩便又一番激战,最后只好假做是故意的绾在偏侧,由石榴色的发带扎住栗棕色发丝,柔顺地垂在小杨莲左侧锁骨下。

      清水芙蓉,天然雕饰。杨莲才这么丁点儿大,也任谁都能一眼看出,这小姑娘是个绝对的美人胚子。哪怕她笨手笨脚的哥哥,只给她的长发斜斜束上了一缕条带,除此之外,她浑身上下再无半分妆点,也无法在泱泱人群中藏匿住这朵娇娆的菡萏。
      更何况,他哥哥杨戬,本也是极醒目的人间绝色的容貌。
      只不过以世人看来,一副好皮囊若套在了男孩子身上,便总是不若女孩子招眼。且因杨戬正处在将成未成的少年之态,本只是英锐逼人的气质,隐约都又带出了些蔑视一切的桀骜,才不致惹人再多顾盼。
      那些慕美而来的目光,遂统统倾注在了小小的姑娘身上。

      于是,当她由哥哥牵着,步入熙闹的街市时,那街景,简直就像来了个马戏团。不多时,这兄妹俩就寸步难行了。

      “好可爱的女娃子呦!来来来,这个枣糕拿着吃!刚蒸出来的,热乎着呢!”
      譬如,这便有个穿着粗朴却整洁的中年妇人,边吆喝着,边从自家摊点后跨步而出,好似在招待多年不见的老友一般熟络。
      “多谢。但……”
      杨戬赶忙一臂将妹妹护在身后。见对方因遭拒而尴尬,他正欲再抱拳辞谢,却忽觉妹妹软乎乎的小手挠了挠他的掌心。
      “哥哥,哥哥?”小姑娘咂咂小嘴,瞅哥哥回眸,非常及时地眨了眨水盈盈的大眼睛。
      “呦,这你妹子啊?哎呀,她想吃你就给她吃嘛。给给给,这个算大娘请的,不要钱啊。”
      这妇人手与口是一样的麻利,一面径自将枣糕塞给小杨莲,一面连个插话的机会都没给杨戬留。
      “啧啧啧,瞅瞅这俩孩子,你们爹娘是咋个生的?一个赛一个的,都这么俊!哎呀,这人和人呐,就是不一样……”
      直到杨戬无奈地等妹妹吃成了满脸满手的渣,都心满意足地打起了饱嗝,那妇人的话音才暂作停顿。
      但她却并不是告一段落,而是转身从她家汉子手里又接过来俩绿豆糕,朝他妹妹笑呵呵递上去,顺带着就要开启新备妥了的另一篇大论。
      杨戬见状,急忙弯腰抱起妹妹,偏过半个身去避开那过于热情的投喂,并低低喊在妹妹耳畔:
      “莲儿,快,说‘谢谢大娘,杨莲吃饱了’。”
      “谢,嗝——谢大娘,杨莲,嗝——吃饱,嗝——饱了。”
      “哎呦喂,这还真……”
      这次杨戬可学聪明了,趁对方这话头还没真正打开,抢先夺取了话语权。
      “多谢大娘的点心,小妹很喜欢。”
      他拿自己的袖子给妹妹擦脸擦手,又不好意思地朝那妇人笑笑,轻轻顺抚着妹妹一抽一搭的小脊梁。
      “您的好意,杨戬替妹妹心领了。
      只是莲儿还小,实在已吃不下了,只能再谢您的招待。”
      他翻手便捏起几枚铜币搪给对方,话也没敢稍有间隔,“这钱您拿着。”抬步就要离开。
      孰料对方突然就着恼了似的,扳住他肩膀,一拳掼在他胸口,自指缝中洒落出几枚钱币来。
      “嘿?你这孩子!钱拿回去!拿回去!”其动作的本意虽是奉还,做出来却不无粗鲁,浑若要打架一般。
      杨戬可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手足无措又张口结舌地推辞着,又如何拉扯得过对方这样深谙俗世生活的老手?
      偏生,他妹妹初入尘世,所见所闻无不新奇。那做哥哥的分明苦于与他人的这场拉锯,为无法脱身而愁,她反而觉着有趣得紧,乃至招来了越来越多的围观,并受到了接连不断的馈赠,这小姑娘倒更乐意盘桓于此了。
      故而后来,即使杨戬有能够日行百里的脚力,却为了迁就她妹妹,而将这计划中本不满一月的路程,足足走了一年。

      他的确也太久没有在凡间生活过了。准确地说,他是太久都没有再体会过,这种伴着他从出生到童年时期的,生活的气息了。
      柴米油盐,家长里短,这就是一个个普通人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多么大不了的深仇大恨,动辄便要誓以生死,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本领神通,必须竭力清修苦练。
      在入玉泉山之前那两三年,他曾以为自己看透了所谓人间的本质,不过是建在地表以上的另一座地狱罢了。乃至离开玉泉山时,他几乎已忘却了,这世上还有人间这处所在。
      直到这一年,他才又逐渐醒悟过来:这儿,才是他最初的来处,是他记忆的底色,是他思想的源头,是他信念的根基。
      白袅袅、香喷喷的炊烟,偶尔也可能变得黑渣渣、刺啦啦——这家的锅没看好,一不小心烧糊喽。
      才头回穿上织了半月又缝了半月的衣裳,嗤的一声便又给划破个洞——只好打个补丁,继续穿呗。
      那正拌嘴的小夫妻,在教训儿子时突然异口同声——可到了晚上,还不是单给那小子留了一只蛋。
      于平凡中坚持朴素的希冀,于琐碎里捡拾点滴的温情。
      这人间,这生活,原本就应该是这般模样,原来也可以是这般模样啊。
      这样的话,活着,好像还真是叫人舍不下。也就难怪,人皆畏死了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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