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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热恋   九月下 ...

  •   九月下旬的BJ,秋高气爽,正是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在一个面积不大的公园里,程蝶依和胡蝶如约而至,见面了。

      “你变黑了!”她说道。

      “你一点都没有变!”他说道。

      他们相顾一笑,谈起了刚刚结束的为期三周的开学军训,谈起了各自的假期生活。

      “这么说,整个暑假,你不是与萤火虫为伍,就是在寻找它们幼虫的路上啰?”她说道。

      “是的!萤火虫是一种拼了命也要发光的神奇生物,只生活在大山里,它们的幼虫也只生活在清澈干净的水源中。”

      “幼虫是怎么样子的?可爱吗?”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瓶子,小心翼翼地放在她的双手中。

      “这些就是神奇生物?”她盯着瓶子里不停蠕动的毛毛虫,有点小失望。

      “是的!别看其貌不扬,可是到了晚上发光的时候,你就能体会到它们的神奇之处了!”

      “是这边的萤火虫吧?”

      “是我从家乡带来的。”

      “你拿什么喂养它们?”

      “不用喂的。”

      “骗人呢!”

      “不骗你!”

      “那它们怎么可能活得到现在?”

      “我也挺纳闷的呢——可是,你看,这是什么?”他指着瓶子里一颗鸽子蛋般大小,通体乌黑的圆物件,问道。

      “石珠子?”

      “也可以这么说。”

      “难道有了它,它们就不用吃东西啦?”

      “是的!——听起来匪夷所思,不过确实发生了——刚开始时,我还以为它们病了,或者死了呢。”

      “这可是颗灵珠啊!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镜湖,是一条鱼赠送给我的!”

      “鲤鱼吗?”

      “……”

      “金色的大鲤鱼吗?”

      “…………”

      “哑巴啦,说话呀!”

      “你都知道啦!——你怎么会知道呢?”

      “我是猜的!”

      于是她向他讲述了曾经做过的梦。

      “十年走失君方回!——原来它对我说的是这一句呀!”他恍然大悟。

      “怎么回事?”

      于是他向她讲述了发生在暑假的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带上手电筒,照例一个人出了门。我迎着溪流,一边往上走,一边翻动水中的石头,寻找萤火虫的踪迹,发现了它们,就把它们放入玻璃瓶子里。那晚运气真好,萤火虫特别多,我只顾着捕捉它们,不知不觉到达山顶,来到镜湖边。

      “我累了,在湖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明月就悬挂在头顶,我脚踏实地,忽然间觉得,天空离我是如此之近,只有一步之遥。

      “我把小精灵们倒进湖里,借着皎洁的月光,似乎看到它们四向游动,最后隐匿不见了。我脱掉鞋子,把双脚放进水里,闭上眼睛,一边感受着冰凉的水温,一边想象着,当这些精灵们完成蜕变,飞舞起来,最终融入这漫天繁星中,整个宇宙也将会因为它们的加入而更加梦幻和美丽。

      “忽然,湖水晃动起来。我睁开眼睛,看见湖底一处水草激烈摇摆着,一团红光若隐若现。怎么回事?我打开手电筒一照,原来,一条金色的鲤鱼被水草死死缠绕住,正在拼命挣扎呢。

      “我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扎进湖底,解开水草,捧着奄奄一息的鲤鱼,浮上了水面。

      “鲤鱼的身体呈纺锤形,鳞片大而圆,尾鳍深叉形,通体金黄色,比年画上描画的还要漂亮。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它又重新焕发活力,欢快地摇动尾巴,身体摩擦着我的双掌,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仿佛在记住我,仿佛要感激我。

      “这是一条有灵性的鱼啊!我嘀咕着,只见它嘴巴一张一合,仿佛在对我说些什么,说完,吐出这颗圆圆的东西在我的手掌中,然后,恋恋不舍地往湖底游去,在泉眼处消失不见了。”

      “它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她听得痴了,问道。

      “我的姓氏啊!”

      她迷惑不解。

      “十年为一秩。秩字去掉失字,剩下禾字;君,君王也,取王字;方,口也,因为口是方的啊!所以,禾加口加王,那不是程字吗!”他温柔地看着她,解释道。

      “原来如此!”

      “这些萤火虫,就送给你吧!”他说道。

      “啊!太珍贵啦!”她低眉垂眼。

      “这颗珠子,你一定要带在身边。——我相信,它会保护着你的!”

      “嗯!”

      他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你有记住我的话,想我吗?”她盯着他的大脚,低声问道。

      “有呀!”

      “有多想?”

      “睡觉前不看一眼你的照片,不想你一遍,就根本无法入睡!”

      “我不信!”

      “为什么?”

      “你看,我亲手为你做的鞋子,你都没有穿!”

      “是的,我没有穿在脚上……”

      “不合适吗?”

      “不,284cm,46码,刚刚好。”

      “那为什么不穿上?”

      “舍不得,——可是我是穿在心上的呀!”

      她不再追问了。

      “你还记得亲和数吗?”他似乎突然有所触动,问道。

      “记得呀:亲和数,是指两个正整数中,彼此的全部约数之和(本身除外)与另一方相等。”

      “220与284,是一对最小的亲和数呢!”他低声说道。

      她的脸蓦然红彤彤的,因为她知道他说的220,正是她的出生日期。

      “以后,我们要像毕达哥拉斯所说的,像220与284一样亲密。”他说道。

      她的心里就像喝了蜂蜜一样甜。

      “以后,你就是220,我就是284!我们永远相亲相爱,好不好?”

      “嗯!”

      那时候的爱情,简单又含蓄,喜欢一个人,不会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整天把爱呀喜欢呀挂在嘴边。他们觉得,嘴里说出来的爱越多,留在心里面的爱就越少,所以,那天他们为了表达心意,说了那么多爱的字眼,已经是破天荒的了。

      周末或者放假的日子,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他们手牵着手,游遍京城的每一个角落,八达岭、故宫博物院、颐和园、天壇公园、王府井、圆明园遗址公园、明十三陵、恭王府、□□广场,都曾出现他们的踪影。除了游玩,有时候他还带着她,一起打打零工,做点小生意——高中时代的习惯,他仍然保持着。

      他们每一次见面,天南地北,海角天涯,绵绵不绝地说着不像情话的情话;刚分手,就憧憬着下一次的见面了。到了最后,他们的心意更加相通了,无需言语,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就能知晓对方的所想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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