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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天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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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比赛场次,轩宁的造型都是我经手。这让我发现自己额外的天赋。有不少人在她的微博评论区再三求化妆师,还排着队形蹲睫毛膏口红色号。
轩宁把这些评论拿给我看,很骄傲地说:“桐桐,你看,你是不是好厉害,随便做的事情,比人家专业的还吃香。”
我赶紧撇清,“那是因为你这个模特好,我又赶上了手感不错的季节,请你不要拉踩好吗,我不想变炮灰,而且你也不许告诉别人是谁帮你弄的。”
“我才不会。我要独家占有。”她上半身探过来,我赶紧弹开,怕她又啃脸。
她看见我的反应,笑了一下,打量我说:“哎,桐桐的新羽绒服很好看。”
不知不觉已经入冬了。他们那个节目元旦特别演出的时候,我一边看一边闲得无聊网购了这件白羽绒服,起因是看到观众席的导播姐姐穿着很有韵味,我难得看到怦然心动的东西,引以为奇,下单同款。
衣服长度直达膝盖,把我裹得严严实实。如果不系腰带,就一点曲线没有,但是将腰带松松地在腰间挽一个结,或是配个皮带,就美得跌宕起伏,而且轻盈,一点不笨重,我很中意。
“今晚是不是最后一场?”我问她。
“啊,就像做梦一样,我人生中最高光的半年啊。”轩宁伸个懒腰,发出丝丝惬意的叹息,“没想到就要告一段落了。”
我纠正她,“是你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最高光的半年,以后肯定会更红。你看你的粉丝都涨疯了。”
她现在微博坐拥七百万粉,发一条再寻常不过的牢骚,也有数十万转发,数百万点赞。还有极其热情的小姑娘在评论区呕心沥血写整版的评论,深情告白。
假以时日,轩宁或许成为未来的音乐顶流,也未可知。最主要的是,很多人崇拜她既有艺术才华,又有傲人的学历,这两样在常人心目中常常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轩宁都拥有了,就难免引起广泛的喝彩。
再加上她长得也很清丽很有辨识度,恰到好处的女同性恋气质,又抓取了lgbtq族群的好感和青睐,真可谓眼下娱乐圈里新生代小星星中风头无两的一位。
“那些我都不在乎。我是没想到自己真的会走上搞音乐的道路。而且搞得这样大张旗鼓。小时候,因为我爸妈不让我学艺术,我真的和他们狠狠抗议过。”
“说起高光,考省状元的时候不高光么?”我剥了一个橘子,一人一半,这样问。
“那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呀。”她看看我,又笑了一次,“也许考省状元对我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遇到了你。”
我非常沉浸地吃橘子,把橘瓣上的白色桔络都掰干净。
“桐桐,我要吃那个,你剥干净那个。”轩宁朝我努努嘴。
我莫名其妙:“你自己没长手?”
“我是有手,但是桐桐手上有蜜,你剥的更甜。我要吃那个。”她把脸探过来,嘴张开。
“我不要。”我目无表情,自己吃。
“奖励我嘛,今晚上我要正式决赛了,你不给我打气吗?”她鼓着腮帮子。
我想了想,还是把剩下的最后一瓣递给她了。她笑了,抓着我,先在我手背上亲了一口,才把橘子衔走。
我被吻到的地方是手,脸却又霎时滚烫起来。我真的好容易脸颊发烫。属于是,动漫里那种被观众吐槽“你脸红个泡泡茶壶呀”的角色同类。
“答应我,今天晚上的现场一定要看,好吗?很重要。因为是最后一场了。你至少得看一次吧?”轩宁的语气非常温柔。
我对综艺不感兴趣,可其实她参加的每一场我都有看,只是没告诉她而已。她再三问我要不要去现场观摩,她可以带我进去,就说是家属,我推脱说我要忙工作,她就没有强求。现场从没去过,但节目我是有看的。
今天她早些时候也问了,还告诉我,卢升月和男朋友会去看现场,我可以跟他们坐一起,有伴儿。我再次祭出工作牌,表示要加班整理文书,在那儿的话,就完全没法弄了,还是看电视比较好。轩宁照旧同意了。现在特意又提醒我一遍记得看。
“我知道了。”我点点头。
然后我们开始化妆这项大工程。轩宁开玩笑称,每次顶着全妆去节目现场,都恨不得买个太空舱给自己装起来,怕沿途蹭花了。
“要是蹭花了,你又不在,我叫谁给我补救呀。”
我领情说:“是呀,怎么办呢。”
“所以我每次都保持得很完美,不蹭花咯。”她自鸣得意起来。
我忍笑。她太给面子了。电视台哪个化妆师不比我厉害千百倍。
临出门,轩宁磨蹭半天,我问她干嘛还不走。
她扭扭捏捏说:“那什么,谢妤桐,你可不可以让我亲一下?”
我愣了愣,摇头:“不要。”
“我们的了解还不够吗?”她皱皱鼻子,“你对小狗的忠诚还有怀疑吗?”
“不要说自己是小狗,我对别人没怀疑,我是对自己还有怀疑。”
“那好吧,那我们不接吻,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幸运亲亲,不,你让我亲亲脸就好,因为桐桐是我们乐队的吉祥物。”
我黑了脸:“什么?”
“好啦好啦,不是吉祥物,是幸运女神。”她小声恳求,“拜托拜托,决赛诶。”
我看看时间,有车在下面等她,可经不起耽搁,要马上出发才不至于忙乱,为了让她赶快出门,我妥协了,说:“蹲下来一点。”
轩宁一听,很乖巧地半蹲了,我捧着她的脑袋,在她眉心亲了亲,告诉她:“吻额礼,是最能传达祝福和好运的。”
我没化妆,嘴唇上没有任何颜料和油脂,轻轻一触,当然不至于破坏她的妆面。
轩宁站直了,微笑,“祝我成功,桐桐。”
我由衷地祝愿:“祝你成功,秦轩宁。”
她朝我眨眨右眼,灿烂地笑着打开门走出去,走向她光明的未来。
我到厨房忙活了一会儿,脱掉围裙,把白色保温杯注满热水准备好,然后打开了电视机。
除了轩宁所上的那档节目,我们没看过别的,都不用调频道。
决赛准时开始,但前面十几分钟还没到她的乐队登场,这是三甲决定赛,参与单位共有四个,有两位是音乐个人,加上俩乐队,这种混搭,也不存在哪家更占便宜一说,毕竟各有优势与劣势。
轩宁上次抽签抽到第三,每轮表演他们都会是第三个出场。我把它当背景音乐,同时打开电脑,做内存整理,把不需要的内容都删除。
直到轩宁出现我才专注看电视屏幕。
她的台风别具一格。自信放光芒,偏偏又能兼顾到和观众的亲切互动。得到的效果就是,你知道这是一位巨星,但这位巨星是你亲密的朋友,于是你与有荣焉,只希望她再耀眼一点,她的荣耀就是你的荣耀。
她的弹唱功力臻至化境,挥洒自如。
这段时间哪怕好说歹说住在我这边,然而再晚收工,她定会到对面自己租的小套间练两个小时的吉他,才过来洗澡休息。
所以吉他对她来说可能不像乐器,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没有人和自己的手脚不熟,长期训练的运动员使用自己的身体时有多灵巧,那么轩宁弹起吉他来就有多出神入化。
我不自觉跟唱,身体轻微晃动。晃了没几下,又蓦地想起老家俗语说的,人摇福薄,树摇叶落,赶紧制止自己,坐端正了看。
每轮比拼结束,导师都有点评打分,但分数没有直接公布,只能通过评语去猜测他们的态度。
最激动人心的揭露时刻到了,第三和第二都已经确定,我跟屏幕里所有的观众一样捂住了心脏的位置,因为那里砰砰砰跳得厉害,好像心要从胸腔窜出来一样。
主持人雄浑的嗓音在念:“本届《万里挑一》节目的冠军获得者是——”
万众期待,等着故意卖关子的主持人大发慈悲给个痛快。
“——爆裂甜心!”
我松了一口气,四肢有点软,脸上却笑出来。现场观众更是一个赛一个地疯狂。吹口哨的,声嘶力竭呐喊的,扔手里小物件的,狂挥荧光棒的。
一切都很完美。
唯一一点小瑕疵,但是瑕不掩瑜的地方是,轩宁他们的乐队名字也太下里巴人了。一点都不苏,也不文艺。跟节目名称一样接地气。
但是轩宁有讲,他们队里主管宣发的中文系才女说过,名字不必刻意追求新奇,新奇没什么不好,但是通俗也有通俗的妙处,其中之一就是容易记忆。搞文艺工作也不能脱离群众。
爆裂甜心,谁不爱呢。
我双手十指交叉,等着轩宁发表获奖感言。肯定很俏皮。
话筒终于递到她手里,她例行感谢了父母,感谢了CCTV,mtv,母校,等等。
然后她说:“我还要感谢一个人,这个人没有登台和我们一起表演,但是我们每一场的演出,都离不开她的全心付出。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大家见到的爆裂甜心。她是我们幕后的英雄。是我们乐队的灵魂。每一首我们的原创歌曲,都是由我作曲,由她填词。我们来这个舞台之前的每一次地下演出,宣传发布,流程设计,乃至表演场地的布置,都离不开她辛勤挥洒的汗水。”
我竖起耳朵听着。
“苏丽洁,感谢你!”随着轩宁富有感染力的掷地有声的一句致谢,全场再度沸腾起来。
主持人也很会炒气氛,大声对台下说道:“苏丽洁,神奇的乐队灵魂,你有来到现场吗?好,请你上台来,共享这属于你们的一刻。”
一个穿着蓝色长裙的长发女孩子上了台。她生得细巧柔美,小小的琼鼻小小的樱桃嘴,妙的是脸更小。
她的蓝裙子让我想起轩宁曾经穿过的那件海昌蓝羽绒服。是完全同一种颜色。虽然裙子和羽绒服看似一个夏季一个冬季。却像极了隔着时空的情侣服。
她们又说了一些互相表达心意的话。巧舌如簧的主持人从旁锦上添花。气氛一片祥和。
尾声是所有获奖的没获奖的音乐人和乐队还有整个赛程的导师们,都登台谢幕,舞台上空飘起很多彩带和环保礼花。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音响中又开始播放轩宁的夺冠歌曲。音乐声中,节目圆满结束,主持人总结陈词:“观众朋友们,让我们相约明年,下一个赛季,再见。”
我把电视机关了,屋子里复又陷入我熟悉的寂静。手边的水杯早已见底了。我有点渴,可能刚刚精神太紧绷了。但暂时不打算起身再去倒一杯。我有点懒懒的。
手机突然响起,打破屋子里静谧的空气,我吃了一惊。
看清来电显示后,我接起来,“喂。”
那边非常非常吵,很热闹,听筒内和听筒外是两个世界,不似同一个纬度。
轩宁的声音很兴奋,她说:“桐桐,你看了吗?我们去庆祝,你来吗?”
我说:“恭喜你轩宁。我就不去了,我还有工作任务。恭喜。”
“桐桐,偶尔也出来玩一下嘛。别老是宅着。”她催我,“你都要变成宅女了!”
“真的,走不开,你玩得开心点,轩宁。”
她语气很遗憾:“那好吧。你别熬太晚,好吗?”
我说:“我知道了,去吧,拜拜。”
轩宁说:“拜拜。”
电话挂断。屋子里复又陷入谜一样的安静。我喜欢安静。
但是说谎好像是不好的,很快会被惩罚。我谎称有工作,很快工作真的来了。
丽丽姐给我打来微信语音电话,“妤桐,你去公司,把Iris的电脑打开,她昏头了,给客户发错了邮件。撤回是撤回不了了,你速速重新发一封道歉信,附上正确的附件。Iris邮箱已发送列表的第一封就是。你看看就明白的。附件在桌面。”
我说:“好的丽丽姐。我马上去。”
我答应得爽快,她反而在那边不好意思:“对不起,本来不是你的失误,却让你补救,影响你休息。主要是Iris她有孩子,孩子还小离不开她,她家离公司又远,你住得离公司近,过去只要几分钟。麻烦你了。算丽丽姐欠你一次。”
我赶忙说:“大家守望相助是应该的。我没什么麻烦的。”
丽丽姐说:“那好,时间不早了,你注意安全。”
我穿好羽绒服,检查了口袋里的防身工具,拿上手机和雨伞,就出门了。很快到公司,输密码开门。打开Iris电脑,修正错误。一气呵成。前后花了不到十分钟。
从公司大楼出来时,我却发现自己不太想回住处。我想走一走。主要有点胸闷。也许是我将门窗都关太严实,不透气的缘故。
信步走了很远,沿路很多广告牌,包括公交站的背景,竟然十有八九都是轩宁的各种搞怪表情。她素来生动。
是的,她在节目中段就已经爆红了,作为当红炸子鸡,接了颇多品牌广告,既有服装,又有化妆品,还有食品饮品。都不用等到确定名次,就有经纪公司争相签她。
所以今晚的赛事对她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形式上完美的句点,轩宁早就达成了目标。话说回来,有冠军的名号当然更开心,对乐队其他人也更好。轩宁作为队长有义务将比赛进行到底。有始有终也是很美好的品质。
粉丝们很捧场,都是狂热的小乐迷。不说她在普通人群中的号召力,仅仅粉丝市场都不容小觑。反正带货能力一流的。甲方爸爸都很喜欢她。所以现在满大街都是秦轩宁的脸。
我又走了十分钟左右,快要十点了,我发现自己到了一家书店,心里有所触动。
这是,大一的时候,我和李晖来买书的那家店,我在这里遇到了景宴。现在想起来,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了。明明也就只有几年时间而已。我的心老得好快。
我才知道,它的营业时间竟然到晚上十一点。很少有书店营业到十一点吧?要么就24小时营业,要么傍晚七八点就打烊。晚上11点,多少有点不上不下。可能是为了连带的数码产品店?还是经营一楼的书咖?
我不是唯一一个深夜光顾这里的客人。
不止有□□书客在店内徜徉,我运气极好,还看到一张妍丽的熟面孔。
好像轮回一样。
那次晖晖所崇拜的女作家正坐在书店侧翼的水吧,独自一人,眺望着落地窗外的璀璨夜景,怔怔出神。
温娴举办的签售会,是我和景宴第一次见面。
我正是看到温大作家,才打消犹豫,毅然决然走进店里去。
我真的很想找个人说几句话。哪怕废话也好。哪怕碰壁也没关系。被反弹的能量打伤也无妨。我迫切需要和这个世界发生链接与碰撞。来消除内心那种排山倒海的局外人的感觉。
我走过去,很莽撞地同她打招呼:“温老师,您好。”
“你好。”她打量我,唇角上扬,“美丽的小姑娘。”
还有人叫我小姑娘,好感动,我觉得自己老得不得了。
“温老师喝咖啡嘛?”我试图用吃吃喝喝来感谢一位艺术家。我就是这么俗气的人。
“晚了,不喝咖啡,想喝一杯热牛奶然后回家睡觉。”她声音低沉醇厚。谁听见谁赚,就像在做精神按摩。
我生怕她不提要求,立即去吧台要了两杯热牛奶,端过来一人一杯。
对小说家和画家这样的创作型人才,我有一种特别的尊敬,我问:“您在思考什么,是在找灵感嘛?我这样同您搭讪,会不会打扰?”
作家轻轻摇头,她说:“不是思考。我在感慨。最近我有一位老友封笔不写作了,我刚在这里同她见完面,本打算开解开解她,结果反而被她问住了。我感到很可惜。又无可奈何。”
我对作家们的八卦很有兴趣,“可以冒昧地请问一下,是因为什么原因嘛?”
“她是一位言情小说作家。作品很畅销。”温娴端起牛奶,似乎想喝一口,然而没喝,又放下了,“从她很小很小,内心充满幻想的年纪就开始写,打着手电在被窝写,课堂躲老师的眼皮底下写,写了快二十年了,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坏就坏在母胎单身的她,今年年初和梦中情人谈了一场恋爱,没有谈成故事,谈成了事故,现在她认为世界上没有爱情。这太糟糕了。让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质疑爱情,就仿佛令神父和牧师怀疑上帝的存在,这简直是摧毁她的信仰。她说原来自己一直在歌颂的东西是假的,这让她觉得自己像个骗子。所以她再也不要写浪漫小说。”
我静静地听着,我什么也不懂,自然只有洗耳恭听的份。
她笑一笑:“你觉得这件事,是不是不可理喻?其实她应该保持敬畏,不该碰感情。”
她似乎真的在等我发表看法。
我想了想,说:“也许,她没有把自己设想成牧师啊,神父啊,之类的身份,我常听作者把自己比喻成造梦师,创造美丽的梦境,又或是厨师,亲手制作贩卖一种名为‘爱情’的美味食物,那一个人整天卖这个,自己一口不吃,似乎也说不过去,恐怕不能令人信服,所以有机会她是必然品尝的。更像一种义务。”
她听了,保持微笑,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问她:“温老师,您觉得呢?爱情存在吗?”
温娴把牛奶端起来,咕嘟咕嘟一饮而尽,仿佛那不是催眠的热饮,而是消愁的杜康。喝完了她把空杯子往桌上一放,拿纸巾优雅地擦嘴,对我莞尔道:“我不确定。我只能庆幸自己,选择的题材从来不是爱情小说。我很幸运。”
我也不想多追问,就对她点点头,“谢谢您真诚的回答,期待您的新作品。”
她站起来,“也谢谢你的饮料,小美人。”
这次梦幻般的邂逅很快结束。我目送她离去,自己也起身了,我没有立刻离开,掉头回住处。我去了图书区,找了一本书,盘腿坐在地上开始看。室内暖气充足,坐地上刚好冷热适中。
看了大概几十页,有脚步声靠近,我往里侧挪一挪,免得挡到要过路的人。然而那人却在我身边停下来。
我看到那双穿男士皮鞋的四十码的大脚,仰头想看看是谁。
原来是个年轻小哥,身穿西服,戴着白手套,像个锦衣夜行的盖茨比。与他华丽的装束不相匹配的,是他的神情,根本不从容也不雍容,他满脸焦急。
我与他大眼瞪小眼大概三秒钟,他忽然豁然开朗似的,苦瓜脸变为笑颜,且对我开口说起话来。
我很震惊,听到他说:“找到了。”接着他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给我,“美女,这个是你的。”
“我没有叫外卖啊。”我吓到了。
他试图塞给我的,细腻幽微的奶油甜香表明那是一个蛋糕,装在白色礼盒内,外头有雅致的浅蓝色缎带打的络子,手提的部分是个蝴蝶结。旁边悬的小几号的小白盒想必是装了叉子、切蛋糕的长锯齿刀,说不定还有五颜六色的蜡烛。
他说:“就是你的。”
社会上的怪人还是有的。我站起来,怕他对我不利,退开两步,坚决摇头:“真不是,我没点过。”
“哦,我知道,不是你点的,别人给你点的,我接到的电话是说,送给这家书店里最漂亮的女孩子。我看你是最漂亮的没错。”他擦擦汗。
“……”我手上的书差点掉地上。太夸张了。
小哥叹口气:“你接了吧美女,就当帮我一忙,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来没有这么奇怪的订单。”
我接过来,对他说:“谢谢。辛苦了。”
他笑容可掬,快步离店,驾的车看起来很贵。我提着蛋糕,从书店出来了。我来到街上。我蹲在路边。把它放在长条凳上。
真的很周到,白色小盒里头除了蜡烛还有只黑打火机。
冷风吹拂碎发,在侧脸逗得我痒痒的。我把它们挽到耳后,缎带拆开,盒子掀开来,一下子被惊艳。
我抬手捂住嘴,手指碰到鼻尖,凉凉的,像猫咪的鼻子。
蛋糕尺寸我目测不出来,白色奶油全覆盖,最瞩目的,上面有两只交颈比心的栩栩如生的白天鹅。这有点太精致过头了。不出意外定然价格不菲。在街边吃它,委实是有点辱没它。它值得更繁复琐碎的仪式感。
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
我拿出一小只粉蜡烛插在两只天鹅中间,点燃,双手合十,闭眼许愿,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谢妤桐,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