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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乐队 ...

  •   晚上九点,林嘉姗姗来迟。
      演出的场地隐藏在居民集市之中,入口处的涂鸦千奇百怪,一条幽暗的楼梯直通地下,楼梯左边的墙上贴着各式的演出海报,有一两张还是手绘的。转角处有个射灯照到墙上,四个大字——世外之地。
      他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隔音门,一道低沉的嗓音和幽扬深情的音乐缓缓流淌着,不大的空间几乎站满了人,手里的票被拿走又递回手上,右手被盖上一个特殊光线能看到的印章。
      他缓缓靠近人群,视线不自觉地被台上弹着贝斯的主唱吸引——他微仰着头,低垂睫毛,身体放松,线条流畅的瓷白色贝斯泛着金属的冷光,幽光自上而下打在他的脸上、肩膀,整个人如同被一层圣洁的光笼罩。他的灵魂还在吗?林嘉想。
      人群上方有一个银色的多面体圆球不停转动,各色的彩灯划破黑暗,五彩的光点随着旋律在漆黑的空间跳跃,有些跳落在眼角,使得女孩的眼窝盛出了泪花,幸运的女孩身旁会被一个男孩温柔地拥护着,一对对处于青春年少的情侣轻轻晃动着身体。
      “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吧
      看大雪如何衰老的,我的眼睛如何融化
      如果你看见我的话,请转过身去再惊讶
      我怕我的眼泪、我的白发像羞耻的笑话……”
      人群在黑暗中变成黑白的魅影,只有高举的显示屏记录着彩色。
      林嘉带着新配的无框眼镜,清晰地看着聚光灯下的季朗微皱着眉,瞳孔幽深。他处于少年和青年间独有的肩膀被光照成直角,透过话筒的嗓音带着电流的颤栗,专注又深情。
      一首歌毕,音乐停下,一声声尖叫声中,季朗鞠躬谢意。他笑得灿烂,刚刚的忧郁气息像幻觉,如同五月的天,上一刻乌云密布,下一刻阳光明媚。
      “这首歌的故事想必大家也有一定的了解,很开心能和我的队友演唱这首歌,也希望在场的情侣们珍惜眼前的人,不要留有遗憾。”他一手调整着挂在身前的贝斯,另一只手抬起伸出食指,从人群的左边划到右边,人群静静听完,情侣们热情相拥,欢呼示意。
      “接下来,来首开心点的,好不好?我的队友们,你们准备好了吗?”他高声说完,侧身示意,架子鼓的队员调皮地敲了一把回应,将场内情绪挑高了一点。
      灯光关闭,人群静默期待,灯光再次携同伴奏出现,音乐跳跃动感,光线变得凌厉交织。
      键盘手是一个长发的女生,黑色系的打扮,耳钉在灯光下很耀眼,骨架小巧,灵活度和乐感却不错。架子鼓的男生身形高大,小麦色皮肤,绑着脏辫,爆发力十足,金色的一套架子鼓只能让他更加突出。弹吉他的队员在季郎的身旁偏后的位置,技术和气场倒是有些中庸了。
      大家随着节奏抖动,一扫刚才的低迷,变得欢快十足。架子鼓、吉他、贝斯、键盘手,各司其职又浑然一体,不少人已经当酒吧那样嗨起来了。林嘉也和现场的人一样,体会着从阴雨天过后看到阳光的愉悦。他嘴角不自觉弯起,心里不禁想,年轻真好。
      林嘉不自觉地随着音乐轻轻晃动,他望着台上用力地弹奏琴弦的季朗,心里羡慕着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活力。如果回到七年前,如果能回到七年前,他应该不会再与潘意接触吧?
      二三十岁算是人生中最身强体壮的年月。林嘉回想起一个国外的办校人说,人的大脑在二十五六的时候才发育完全,这个年纪的人才能更成熟地思考问题。林嘉想问他,可十几岁时就已经够难以抉择了,为什么到了二三十的时候还要更加的艰难呢?
      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也郁郁寡欢,去了养老院。世间仅存的亲人却终日沉浸在父亲喜欢男人的怨恨中,连着林嘉也变成了她憎恨的那类人。有时林嘉在想,也许是母亲日夜的咒骂,才让他也变成了父亲那样的人。如果能变成“正常人”结婚生子,会不会幸福一点?而不是活在惶恐和不安中。
      他孤注一掷的勇气并没有换来同等的幸福,原本眼中充实的日子,变成了没有盼头的日子,他觉得自己活着不知道为了什么,却不是不能活着,只是眼前总有一团拨不开的迷雾。人如果注定平凡,那该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度过或许短暂或许漫长的一生呢?那些应该是平凡人需要经历的,自己可不可以不去耗费心神呢?
      林嘉如神游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的身体渐渐停止晃动,整个人一动不动,在跳跃吵闹的人群中变成一个按下暂停键的人。光影打在他的镜片,他的白衬衫,他总是微微下垂的嘴角。他以为自己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黑暗里很安全,他放纵着自己的情绪,却不知是反常地显眼。
      晚上十点,人群稀稀拉拉地离场,林嘉站在场地安静的角落,倚靠着墙边。他想着反正住在一起,还是顺道带他一程吧。
      十分钟过去了,仍旧有几个手里拿着自制灯牌的女生将他围起。那些女生大多到他的肩膀,他被缠着倒也耐心,一脸笑意地合照签名。他的另外两个队友在收场,长发的女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终于最后两个女生向出口走去,林嘉站直正要朝季朗走去,路过的一个女生眼神发亮地盯着他,拿起手机就是“咔嚓”两下,然后扯着另外一名和他一样懵的同伴快速地跑走了。
      林嘉看着跑得比兔子还快的背影,往前踏的一只脚顿在原地。耳边传来一声“噗呲”的笑声,来人忍俊不禁道:“小女生看到帅哥哥都会比较热情的,不要介意。”
      “我叫苏辞风,你是等季朗的吧?我看他望了这边几次了,无奈太受欢迎被缠住了。”
      林嘉侧过身,望着眼前这个只到他鼻子的男生,粉色的衬衫,娃娃脸,弹吉他的。
      五分钟后,林嘉开着他的小破车,载着几人往夜市开去。
      路灯树影向后划去,夏日晚风温柔和煦。
      林嘉用余光瞥着副驾的人,他视线朝向窗外,姿势随意,右手肘搭在窗沿,微卷的头发被风吹乱,露出有些锋利的眉眼,流畅的下颚线条在光影下褪去青涩。
      “看什么?后面很多车吗?”副驾驶的人喉结滑动,嗓音嘶哑低沉,说出的话在安静的车内十分突兀。
      林嘉心虚地控制住自己头回正的速度并回道:“看你的黑衬衫和我的白衬衫,大晚上的,怪像一对黑白无常在执行任务似的。”
      季朗头部依旧朝向窗外,眉眼嘴角翘起明显的弧度。
      “哈哈哈哈……”后座疲惫的两人沉默几秒,爆笑出声。
      林嘉尴尬地摸摸鼻子,耳朵发烫,目不斜视地开了十分钟,在一条宵夜街停好车。
      林嘉坐在蓝色的塑料凳上,盯着眼前两份脸盆大的麻辣小龙虾。和即将大朵耳颐的几人相比,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肠胃和喉咙。说好的顺路带季朗回家,变成了顺路和季朗以及他的队友去吃夜宵。
      “哥?”林嘉眼前晃过一只手。
      “哥,你是比我们大点儿吧?叫你哥没问题吧?我叫李万,打架子鼓的,这是苏辞风,弹吉他的,才大一,我们平时管他叫‘疯弟’,你随意哈!”
      “什么‘疯弟’!滚,别乱介绍,我已经介绍过了。”苏辞风抢过李万手里刚拆封的手套。
      “都可以,我叫林嘉,双木林,嘉宾的嘉,刚刚你们的现场挺不错的。”林嘉慢悠悠地拿起一次性手套,看着这神似安全套的包装,心里一阵膈应。
      “那是,尤其是季朗,林哥,你不知道,附近的酒吧可欢迎他去驻唱了,上个月……”
      “赶紧吃,明早还有课,这么多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李万正准备的滔滔不绝被林嘉对面低头玩手机的人打断,林嘉洗耳恭听的八卦被扼杀在摇篮。
      几人在闹腾的喝酒猜拳声中吃得满头大汗,热火朝天。
      林嘉的眼镜已经摘下放在一旁,衬衫卷起袖口露出小臂。他觉得不是龙虾吃到肚子里,简直就是整个人都浸透了龙虾味,嘴里又麻又辣,还挺爽的。他的手套被虾壳扎破,滑腻腻的,被林嘉贴名为最后的一块虾肉”啪嗒”,一下掉落在衬衫领口,滑落在地上。
      雪白的衬衫染上鲜艳的油污,他举着滴油的手,皱紧眉头,刚刚吃得很爽的心情变得烦躁了些。他扯下手套,擦净手,将衬衫解开两粒扣子,让领口的油渍能离脖子远一点。
      林嘉正要起身,抬起头却和季朗的视线相撞,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看着自己的。他有些讪讪地避开了对视,莫名地在这种视线下将衣领扯回了点。
      “林哥,你不吃了?”苏辞风从堆积如山的虾壳中抬起头,脸颊通红,嘴唇红肿,一脸的意犹未尽。
      “不了,饱了,我去个洗手间,你们吃。”林嘉说完,借着上厕所的道把单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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