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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五百公里外的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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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似穹窿,风吹草低。
夕阳西下,长长的曲水被染得金红,饮水的牛羊都叫牧民们赶了回去,只余下夏季丰茂的草原一望无际,站在民宿大门口的草地上,牧方琪缓缓呼出一口气。
想不到,自己真的说来就来了。
三小时前,牧方琪匆匆赶回恶毒女配的高级公寓,刚穿书时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还在衣柜里扔着,自己不假思索地塞进几件短袖,便拎起来前去机场。
一笔赔付款通过微信打给了霍斯,让他去买台最新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其他的什么也别问。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自己随即登上最近的一班飞机,径直飞往从小魂牵梦绕的大草原。
一个小时的航班,落地后,牧方琪在当地机场租了辆黑色的普拉多吉普车,一路冲入无边旷野,驶到了这间早在几个月前就查好了攻略的网红民宿。
…可是,怎么就头脑一热,一口气跑了这么老远呢?
这里是草原的高地,气温远低于城市,即便穿着长袖的亚麻单西、也得抱着点儿胳膊。
六神无主,只有耳垂还在火辣辣地疼痛。
忽地,头顶飞过一只乌鸦,牧方琪回首望向民宿排排精致的独栋木屋,与蓝白的蒙古包不同,一股淡淡的酸奶韵味。
方才那位老板娘的名牌写着“查娜”,是芍药的意思,这个强干而热心肠的女人在五分钟内高效地为自己办理了入住,她年轻时大概也是满腹浪漫的,大厅的后墙挂着一把木吉他,雕满了锦簇的花团。
现在,被自己借到了肩头。
一切莫名奇妙地顺利极了,自己这个穿书者连任务地图都扔到了十万八千里外,系统也没跳出来阻拦。
——说起来,好像从今早苏醒开始,系统,就再没出现过了。
今早醒来…
牧方琪摇了摇头,本能地避免正视发生过的一切。
天色渐暗,身后的民宿传来烤肉的香气,快到晚饭时间了,但自己不觉得饿,一向敏感的、属于身体原主人的胃,连闹也没闹。
可能都被过量的酒精毒傻了。
风吹着,四下静谧,牧方琪抚了抚雕花的吉他面板,以指尖感受着每一块浅浅的棱角。
一阵马达声由远及近,又一辆吉普从视线以外迅速爬升而来、卷起公路上的烟尘——游客想在草原玩得深入尽兴,便都得租赁越野车,后院停车场虽没有太多车,却基本都是吉普,毫不称奇。
直到那吉普车停在了五米外,细看是辆方正的Jeep牧马人,火没有熄,驾驶室的门就开了。
秦鸿从车里一步迈了下来。
牧方琪懵在当场。
他还穿着那套西服,连车门都没关,径直朝自己走来。
然而,堂堂霸道总裁却似乎并未动怒,那双眸子里含着许多东西,男主光环略显颓丧、但仍一如既往地熨上了自己的皮肤。
“你看你,气性也太大了。”四目相对,他低头看着自己,没有丝毫责怪,口吻甚至有些可怜。
“你怎么…”牧方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儿离A市可有五百多公里,秦鸿是怎么找过来的?!而且不偏不倚…
“你跟我说过,最想看百马过江,”秦鸿挠了挠头,“我…导航了一下,表演百马过江的位置,就是底下那条河。”
轻描淡写得,像在说胡同街坊的早餐摊儿一样。
——总之,琪琪,我找到你了。
如火的夕阳之下,秦鸿目光如炬。
牧方琪的心猛地一颤。
从小到大这些年,父亲动不动就突然离家出走,潇洒而不负责任地丢下所有人,跑到不知多远的地方、不知多久才会回来,母亲说,他就是那个德行,她心灰意冷、无法追赶。
可眼前的这个男人,长驱五百公里,在几小时内,找到了自己。
牧方琪原以为自己配不上这些。
…
“你是因为那个论坛生气吗?”并肩坐在草地上,任清风拂面,秦鸿一瞬不瞬地看着牧方琪的脸,“Alex都跟我交代了,他们确实太过分了,我已经叫人去封了。”
“别封,”后者微微摇首,故作潇洒道,“山海的效益不是很好么?留个让大家伙儿高兴高兴的地方吧。”
Alex…他怎么嘴这么松啊,跟棉裤腰似的。
秦鸿本想开口反驳什么,却也只好将注意力转向人红肿的耳垂:“那,你的耳朵还疼么?”
“打耳钉而已,没事儿,我本来就该打,”牧方琪耸肩,与人相视、安抚地笑了笑,“没吓到你吧?”
“吓死我了,”谁料,秦鸿一把揽住自己的肩头,诉起了苦,“以后出什么事,先跟我说呗?我什么都没反应过来,你就跑了,给你的礼物还——”
“你、你说那束花?”提到那束拿白色包装纸卷着的、如火的红玫瑰,牧方琪连忙打断,明明自己是个老爷们儿,明明自己不喜欢花…
但,真的很美,美得让人面颊发烫。
“还有,”忽而,秦鸿将手机推到自己眼前,“文杰集团投降了,我今天走了一趟,把他们收购了,刘文杰跑路、他的高管走了一批,其他愿意留下的员工可以留下,不愿意的,就给双倍的钱打发走。”
屏幕上,赫然是一张雪白的收购合同。
——琪琪,你看,我做到了。
——我把它打下来、献给你,只要能让你高兴。
金红的霞光中,秦鸿那种格外深黑的头发和眼睫,居然也给染成了金红色。
“秦鸿,”如此距离,他几乎等同于在搂着自己,牧方琪不禁垂下眼帘,“这礼我回不起。”
轻轻推开人搭在自己身上的手臂,从背后把从民宿借来的吉他转到腿上。
…我没办法解释一切,但我来这儿,其实只是想休个假,我姓这个姓是因为我是蒙古族,哦,你大概不知道蒙古族是什么…
反正,我很喜欢草原,但因为工作的关系,已经四年多没有踏足过了。
轻轻扫弦,拧动琴头的弦钮,调试音调。
“你会弹吉他?”
“当然,”挑唇一笑,“我什么都会,一点儿追姑娘的小才艺,我上学的时候可受欢迎了。”
把位、拨弦,前奏很短,尚不至于手法生疏。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 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
《私奔》,牧方琪当年在台上唱得最好的歌之一,比硬核的电音浪漫、又比安静的民谣激情,一把吉他在手,演出效果立竿见影,某些人嫉妒也不难理解。
天苍苍,野茫茫,最适合音乐,可惜自己只是北京的蒙古族,不是真的会说蒙语。
“我愿意,”一曲毕,近在咫尺的他们心跳都快了起来,秦鸿莞尔,“不过,郑钧老了点儿吧?”
“…经典永流传。”
不知何时,深蓝的夜色占据了上风,将金红的晚霞挤成天空的一小半,凉飕飕的风中,秦鸿小心地将牧方琪额角散落了些的发丝别到人耳后:“我能想象你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帅,有很多人追求你吧?”
“那倒不是,认真起来,我的成交率低得很,”后者摇头,下意识带上了些劝慰的口气,“我那儿的姑娘喜欢你这样的男人,高大强壮。”
——你这样的男人才叫靠得住,她们才喜欢。
“哦,那你喜欢我吗?”
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
“我…”牧方琪不觉愣住,半晌,闭了闭眼,复又猛地睁开,“行吧,我tm弯了!”
捧住秦鸿的脸,抬头凑过去,一股劲儿吻上他的嘴唇。
对方惊得一顿,随即一把搂紧自己,深深地回应。
如释重负。
长这么大第一回跟男的接吻,但牧方琪清楚,自己的胸中激荡着比过往哪一回都强烈炙热的感情,紧绷多日的身体放松下来,闭上了双眼。
呼吸凌乱,秦鸿热切地含着那肖想已久的唇,将舌喂到人嘴里、攻城略地,怀里的美人抚上自己的耳后摩挲着,打开牙关、迎自己进来。
自己很矫情地观察过,牧方琪的唇色较浅,但十二分漂亮。
自己也爱他,如痴如狂。
——那,琪琪,你就跟我在一起了?
——嗯。
一吻毕,情难自已地面颊相贴,牧方琪合上眼睑,用优越的鼻尖磨蹭秦鸿的侧脸。
“…说真的,琪琪,我一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后者被自己蹭得,低沉的声音微颤,“你也太会了。”
“我看起来不靠谱,像个渣男?”笑意盈盈。
——没有吧…好吧,是有一点儿。
“我以前一直都是直男,不知道怎么和我喜欢上的男人相处,”气温越来越低,秦鸿暖暖地环着自己,不顾两人中间横着一把木吉他,低声道,“你不需要安全感,也不在乎可靠、未来,不需要我帮你做任何事…”
“不,我需要。”牧方琪的晨星般的眼眸软得化成了水,伸手从衣兜里掏出那块翡翠胸针,映出斑斓的光彩,随即被秦鸿的大掌整个儿攥住。
唇瓣再次相贴,动情地交换着热烈的气息,他的另一只大手扣住自己的后脑,指间穿过半长的发。
牧方琪搂上他宽阔的臂膀,恍然觉得自己现在才十八岁,耳垂还疼着,怎么不是十八岁?
多好,也没有系统那个鬼玩意儿出来打扰。
腻得直到他们都明显地饿了,才恋恋不舍地从草地上起身,牧方琪习惯性向后一拍衣摆,不禁惊呼。
“我去!”
绿茵茵的草间全是泥,不论自己、还是秦鸿,坐了这么久,都沾了一屁股。
这里不是霸道总裁小说吗?要不要在这种细节上这么真实啊!!!
…
当晚,秦鸿便住进了牧方琪订的木屋民宿,去他的穿书世界,一切早已不再相同。
“刚签了收购协议,我需要跟股东们开个视频会。”不幸的是,集团总裁的工作依然不等人,然而那套沾了泥的西装已经一股脑扔进老板娘的旧洗衣机里,一宿愣是没洗晒出来,秦鸿出发得急,什么都没带。
这会儿他光着膀子坐在床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牧方琪总觉得他的肌肉变得比以前更大了。
自己的衣服他哪里穿得下,只好找民宿老板借来一套尺寸差不多的便装,驱车把人拉去附近的小镇。
“视频会议有件衬衫就行吧?”眼见秦鸿攥着店主递来的白衬衫踌躇,牧方琪抱着胳膊、倚靠在墙边调侃,“大少爷,赶紧去试试吧,这草原深处的地方,你不能指望有什么奢侈品牌。”
“不是——”前者还打算辩解,却被一把推进更衣室。
里头窸窸窣窣地折腾了半晌,布帘子再次拉开。
秦鸿套上了这件便宜的平民衬衫,3XL的尺寸合适,袖口、衣摆不长不短,但奇怪的是,他胸口处的扣子虽然像往常一样全然扣好,却紧紧地、扣子之间一个洞一个洞的绷了起来。
“你看,我穿普通的衬衫就会变成这样。”他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走过来向牧方琪展示。
下一秒,只听“啪”地一声。
胸前第三颗塑料纽扣竟崩飞了出去,精准地打在牧方琪脸上。
沉默震耳欲聋。
“…你、你这胸肌也太逆天了。”
秦鸿亦始料不及,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知道你喜欢。”
店主顾不上被撑坏的货品,在柜台后头乐得浑身发抖。
最终,本书男主、堂堂山海集团的霸道总裁穿着白t恤,在股东们大惑不解的目光中开完了视频会。
言语简略至极,心中火烧火燎。
…
百马过江,溅起万千浪花,当真临了那毕生所寻之景时,身边也有了一个陪自己欣赏的人。
“秦鸿,你会骑马吗?”
“我会骑骆驼…”
“没关系,都差不多。”
除了赔偿衬衫的插曲、和耳垂的问题以外,在大草原避世的日子大抵惬意。
当地牧民们一身短打,精神十足地纵马来去,有的骑摩托车,为的皆是赶牛放羊之便。
牧方琪骑着租来的白驹四处走动,路过蜿蜒的曲水,目光流转过泡在河中的畜牧,心旷神怡。
马可远不如戈壁的骆驼四平八稳,初次尝试的秦鸿仍需适应,策缰绳达达地跟着前头的爱人,看他忽略了吃奶的小牛犊、转而侧脸盯着水里没套鞍子的四匹马不放,下颌线刀砍斧劈。
…缭乱的黑白花色,却具是两肩宽厚、肌理清晰,原来马不戴鞍子会看起来这么肌肉发达,某人的审美还真是…
秦鸿糊里糊涂地就幻想起了自己变成半人马的样子,嗯,还得泡在水里,紧接着思绪飘向意外在网上刷到过的重口味漫画,不禁口干舌燥了几分。
——过往哪一次谈恋爱,自己的脑回路都没这么野过。
除过景致,牧方琪简直爱死内蒙的羊肉了,大尾巴羊,一点儿腥臊味都闻不见,囫囵下锅一煮、只在扣上锅盖前撒些盐,水面上漂浮的乏子一打,就足够鲜嫩欲滴。
“叔,您这边弄什么蘸料吃?”民宿正厅的后身有个颇具情调的开放式厨房,团团腾起的水蒸气正如人间烟火,站在老板的灶台前,牧方琪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流理台上的象牙白萝卜。
“蘸花椒盐。”魁梧的老板名牌上写着阿都沁,意思是“放马的人”,自从《套马杆》在自媒体火爆之后,牧方琪再无法止住对这类名字的无端联想。
“我老家有另一种蘸料,让我试试行不?”
老板刚才看这小伙子自告奋勇地在身边打下手,便多少猜得出后者的厨艺基础,把菜刀洗了洗,递给他。
“秦鸿,”牧方琪接过刀柄,得心应手地晃了晃,“你吃辣的还是不辣的?”
“你耳洞的伤口还没恢复,还是别吃辣吧。”秦鸿笑着,远远站在碗柜底下,一瞬不瞬地盯着人看。
“没事儿,我给你做。”
按住木头案板,刷刷地把白萝卜切成滚刀块,又备了些葱白儿和香菜末,混着香油、米醋扔进蘸酱碗里,再借来大铁锅,利利索索地做熟了两大勺酱油。
“诶诶,您先别加,”拦住热心帮忙端锅的老板,“酱油还热着呢,现在加进碗里的话,葱就倒了,香味儿就没了。”
“哦,还这么多说法呢…”
又切了点儿红辣椒,弄一碗辣口的蘸料,高压锅里的羊排就炖得差不多成了。
肉质软烂,一挣脱骨,比牧方琪当初描述给自己的更加美味,此乃生活。
对坐在开放式厨房旁的白色餐桌前,窗外满眼无垠的绿色,秦鸿安心将自己泡进得来不易的幸福深处,将响个不停的手机关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