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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害怕我恨他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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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一个人需要多久才能遗忘另一个人,我不知道。
我唯一能回答的是,十年不够。
凌决时常会出现在我梦里,将除夕夜扼住我喉咙的场景重复无数遍,在我快要窒息而死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教务处,凌决说我勾引他,动动嘴皮就将我推进深渊。
我说我没有。
没人听,没人信,没人帮我。
我在无尽的黑夜里嘶喊,再不妄想黎明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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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城的夏天又干又热,我还是喜欢冬天,可以围厚厚的围巾——大家都围围巾。
不像现在,我在街上穿件高领子的衣服,会引人侧目。
我也怕热,但没办法,我有病。
我害怕脖子暴露在空气中,所以无论春夏秋冬,我的脖子上一定要有遮挡物,那层布料是我走出家门的唯一安全感。
今天是周末,我先去了医院。医生又问我的想法有没有改变,我摇头,他就叫我多喝热水,痛了吃药。
从医院出来,走路就可以到商业街,我想吃小蛋糕了,芋泥和草莓的各一块,还想喝奶茶,要大杯的才过瘾。
提着能抚慰心灵的甜食走在路上,猝不及防,不容得有一点心里准备的,我遇到他了。
十年不见,我还是能在人潮中一眼认出他。
凌决几乎是等比长大的,当初还稍显稚嫩的脸被时间勾勒得恰到好处,一身贵气但少年感不减,一举手一投足都像盛夏里的清风,难得也难忘。
我想任谁看到这么一个精雕细琢的帅哥,都会感叹一声今天出门还真是好运。
唯独我,我期待着回家吃小蛋糕的那点好心情被抹杀得干干净净,多看他一眼就仿佛有人掰着我心脏的两端生生撕开。
我想快点离开,可脚步不听使唤,如同被钉在原地。酷暑难耐,我却冒出一身冷汗。
我只能求上天让他与我擦肩而过,又在心中宽慰自己:他贵人多忘事,说不定我杵在他面前他也不认识……
可上天哪曾听过我的乞求,我俩目光在人群中短暂的触碰,我像被烫到一般迅速低下头去,还是不可避免这场相遇。
后来我总在想,我马上认出他,是因为他总光临我的梦境,那他呢?也会时常想起我吗?
也许只是在近四十度的高温下,除了爱美怕晒的小姑娘,没哪个大老爷们会裹得这么严实,还像根柱子似的杵着,因此我再普通也显得醒目了,他就多看了看,就认出了……吧。
他好像很开心,大步走到我跟前,反复打量我好几遍,笑道:“还真是你。”
“是啊。好巧。”我说。
我想他应该没听见,因为我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你不在槿市了?什么时候搬来这边的?”凌决自顾自地说着,“我以为你会去北京呢,我在那待了好几年,要不是这次出差……”
他说着说着忽然停下来,抬手遮着毒辣的太阳,“热死了,你家在哪,去你家聊聊天。”
“不行。”我下意识道,在他疑惑的眼神中艰难地开口,“我说,我不想你来我家……”
凌决脸色一变,应该是没想到我会拒绝,一直轻快上扬的声调低缓下来,“我要是真想知道,你能瞒得住吗?”
是啊,他可是能只手遮天,随便玩弄别人命运的凌大少。
在他面前,我总是妥协得很快。
从前是喜欢他,现在是没力气。
我没再说任何话,走在前面,他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跟。
他心情不错,我听到他哼歌了。如果是因为遇见我,我不知道我是该哭还是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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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决来到我的出租屋,我猜他的心境和第一次到我的破阁楼里差不多,只不过他长大了,收敛了许多,没有表露出来。
我把买的东西放在桌子,打开空调,凌决去洗了把脸,自然而然地坐在桌前,拿了块蛋糕边挖着吃边问我,“你在北京念的书吗?毕业来这边工作?”
我不知道他怎么这么执着于北京,就因为他说过要和我一起去上大学?
他凭什么理所应当地认为,经历了那些之后我还会牢记和他的约定,把那里当做心驰神往的地方?
再说了,他不是也没去吗。我们都没去。
他是不想去,而我是不能去。
他今天话出奇地多,不停地问我从前的事,好像很关心我。可我不太愿意回想我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便反问他,“那你呢?”
“就上学啊,然后工作,没意思的很。”他咬着叉子,还有点埋怨似的,“我以为你会在北京呢,所以我回国就……”
又来了。
医生让我保持心情愉悦,我不想动气,尽量平静地转移话题,“大学什么样?”
“还能什么样,”凌决一笑,“说得跟你没上过似的。”
然后他似是在我的眼中读到什么,微微讶异道:“黎晨,你没上大学吗?”
我挤出一抹苦笑,“我连高三都没上过。”
他张张嘴,先是没送出声音来,然后才像被奶油糊了嗓子般的,“你怎么……”
我昂起下巴,“你猜啊。”
当年他那句“看着办吧”,杀伤力太大了。
因为听到的人会去琢磨:我到底要怎么办,才能算漂亮的“看着办”,让说话人满意的“看着办”。
而让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彻底滚蛋会比来回掂量要容易得多。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来学校,拍拍屁股就出国了,仿佛他才是受到伤害的那个,要远离这片伤心地。
而我因为有违校规校纪,影响学校风气,情节恶劣,再也没学可上。被那所学校开除意味着,在那座城市,没有学校会再接收我。
凌决一下不吭声了,把蛋糕戳得乱七八糟。
曾经我们相处得最好的那段时间也是,如果他不高兴了一定会让我看出来,要我哄。他其实挺好哄的,我主动问他晚上想吃什么就算哄好了。
可现在,他不会还在等我哄他吧。不会吧。
那蛋糕不便宜,两小块要一百多,我平时都舍不得买。
他戳烂了一块,我赶快把剩的那块和奶茶放进冰箱,打算等他走了再慢慢吃。
回来时他才吐出了句像是解释的话来,“因为从来没有开除的先例,我才会……”
“我谢谢你,我就是那个先例,还仅此一例。我要永远被挂在耻辱柱上,因为我不知天高地厚勾引了凌家大少爷,在学校里人尽皆知……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说我的吗?”
我眨眨眼睛,有泪落了下来。我以为时间多少可以让我释怀一点,可当我饱受流言,变得害怕与别人接触,一个人孤寂地度过了十年之后,第一次倾诉还是制不住情绪。
嘶哑的,哽咽着,撕开不愿触及的伤口,想让他看看我到底有多痛。
我只是在心里滋长着一个念头,是我最后的一点不甘心。
十年了,如果有人会为我感到可惜呢。
哪怕就是他害我的也好。
“都过去了不是吗。”凌决轻轻敲着桌面,像在教育一个钻牛角尖的小孩。
他眼里透着满不在乎,像是在说:这么点小事,至于耿耿于怀那么久吗。
“认识你那年我才十五岁,我能懂得什么?我当时生气想给你个教训,谁知道他会开除你。况且你上了大学又能怎样?你是毕业就能年入百万,还是进五百强做高管?都不能吧,我给你不就得了吗?”
我因为他的话感到茫然。气愤和震惊到了极点而不知所措的茫然。
“没有我,你是不是每天被徐晓宇他们欺负被他们打,你能保证不被他们逼到退学吗?你怎么就有信心你能安稳完成学业?说不定哪天被打的受不了还会自杀吧。”
凌决有条不紊地分析着,说得我都快信了,我人生的不堪不光和他没有半点关系,我还得对他三叩九拜感恩戴德。
十五岁的凌决尚且还会感到愧疚,但二十五岁的不会。
我的愤怒,悲痛,压抑,委屈,最后都变成深深的无力感。
是我错了。
我不该撕破自己向他说这些毫无意义的话,不该对他残存最后一丝期望与执念,他根本不会反省。
许久,我轻轻哦了声。
他说这就对了,我都不和你计较了,你也快放下吧。
计较?我想了会儿,他大概指的是我妈和那双费力不讨好的鞋子。
我当时是真的很想问出一个原因,他为何愤怒为何归罪于我,但现在已经不好奇了。
因为我相信,无论原因如何,在他那个版本的故事里,他永远是完美受害者。
气氛陷入诡异的沉寂,他把那块可怜的蛋糕戳得更碎,我看到他的手指在发抖。
我又仔细看看,确实在抖。
他其实是在害怕。
所以他才急于想把他的那套理论装进我的脑子,让我认同他的说法,因为在他的逻辑中他可以完全脱出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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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害怕我恨他。
10.
“黎晨,我饿了。”
凌决随意地倚在椅背上,他果真一点没变。
有些事我后来想了很多年才明白,在最初的最初,凌决和徐晓宇他们并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感谢他出现在我的人生中,无论以任何方式。
其实他们都是未经我允许就闯进我家,还理所当然地要我端茶倒水伺候。
只不过是大鬼赶走了一群小鬼,还要斯文礼貌些,不屑于拳脚相加,显得大鬼格外高大伟岸。
甚至徐晓宇还好摆脱些,起码他现在不会有兴趣到高中被他欺凌的同学家里要饭吃,但凌决会。
而我并未打算说不可以。
凌决一定会想方设法达到他的目的,我又斗不过他,只会白白消耗自己,我已经经不起消耗了。
算了,反正我也要吃饭。
“快点,我饿了。”凌决催我。
“真饿就不会浪费粮食了。”
我想拿过饱经他摧残的蛋糕,他端起来躲过我的手,“这我还要吃。”
“都戳成这样了。”卖相糟糕得仿佛被轰炸过,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挑了。
“味道是一样的,”凌决意有所指地看着我,“就像人还是那个人,所以不用在意那么多。”
“你是想说我越长越丑了?”我并未打算等他说出什么像样的话来,向卧室走去。
“怎么会,我是说你多笑笑就好了,”凌决跟在我身后,受了委屈似的抱怨,“你以前多爱笑,看我的眼神都是水灵灵的……”
“走开我要换衣服。”
我关上门,把沾了汗渍的衣服脱下来,换了身家居服。
等出来把脏衣服放进洗衣篮里,他才十分后知后觉的,“刚在街上我就想问了,你穿这么多不热吗?”
“习惯了。”
“防晒啊?”
“……嗯。”
“效果不错,”他看着我睡衣宽松领口裸露出来的皮肤,“你身上真白。”
我外出一定要穿遮脖子的衣服,却不怕在他面前露出那片皮肤,可能因为我真正怕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那种感觉。
只因那天放在我脖子上的是他的手,所以窒息感格外深刻,之后才产生的应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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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决在等饭的时候又把我的奶茶喝了,我只剩一块草莓蛋糕了。
他插上吸管让我喝第一口,我说不想喝。他就站在厨房门口,边慢慢喝边看我做饭。
我做了番茄炒蛋,想想今天还多张嘴吃饭,又加了个土豆丝。
简单的菜色凌决也吃的很开心,称赞我说,“你做饭还是那么好吃。”
可我早就不是他称赞一句就能高兴好久的黎晨了。
事隔十年再坐在一张饭桌上,他一定觉得我们还能像当初一样吧。
接下来他说的话完全印证我的猜测。
吃完把碗筷一撂,优雅地擦擦嘴巴,“黎晨,收留我一晚吧。”
我在心里笑得很崩溃。你凭什么啊凌决,甚至连话术都懒得换一换,就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大摇大摆地走进我的生活一次。
“没你住的地方。”我说了个很实际的问题,“家里就一张床。”
“我跟你睡一起不行吗?”
“以前还是半大孩子没那么多顾忌,现在算怎么回事。”
“你怎么越大越不可爱。”他顿了顿又说,“但是变得很帅。”
我无所谓,随他怎么说。
“我睡沙发就行。”凌决给自己找了个安身之处。
我懒得再争辩什么,“那你洗碗。”
凌决乖乖去了,我有了片刻清净,可以享用我的草莓蛋糕。
我是蛋糕上没被摘掉的草莓叶子,是唯一不可食用的部分。我能待在蛋糕上只是为了突显草莓的红,如果有薄荷或是迷迭香,那就更没有我存在的必要。
只因为和草莓一起生长过让我有和他是一体的错觉,其实从来都不是。
晚点的时候凌决点了啤酒和烧烤,叫我陪他说说话。
我抱着我的枸杞养生茶:“我不能喝酒,不能熬夜。”
“老了再养生吧,刚几岁啊真的是……”凌决递给我一串掌中宝,难为他了,还记得我喜欢吃这个呢。
我咬下一颗索然无味地嚼,茫茫然道:“要是不能老呢?”
“不老?”他笑,“你教教我怎么永葆青春呗?我也不想老。”
死的早就可以了。我在心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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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决喝了挺多,可能商家也是第一次接到这种三百多的价格,两百多都是啤酒的单子。
他歪在沙发上不动弹,我想给他找条毯子盖,然后也去睡了,这一天太累了。
他拉住我的手腕,似要说什么了不得的话,又喝了一罐啤酒壮胆。
“黎晨,我挺想你的。”他说。
他真的醉了,耳根子到颈后通红一片,眼睛直直地看着我,里面没情也没爱,我只看到了一种执拗。
“想我什么?”
我坐回他身边,他沉默,与其说思考更像是放空。
其实他心里想什么我清楚得很,他还想和我在一块。但只是像小时候那样,不分开,也不挑明。
他若非冷血无情,就是天生对情爱缺乏判断力。
凌大少爷对于不想回答的问题向来是沉默以待,不管问问题的人是否会尴尬或失落。
我以为这次也会这么过去,他居然醉哄哄地开了尊口,“我以前觉得我就是喜欢和你待着,后来……后来……黎晨啊,我想一直和你待在一起……”
“那你觉得这是喜欢吗?”
我问他,你喜欢过我吗。他并不回答。
说不出来的喜欢一文不值。
凌决又想了好半天,“不,不是喜欢那么简单。还有别的……”他抱住我,轻轻捻着手指,为自己想了清楚而沾沾自喜,一脸开朗地笑了,“没*到你,所以念念不忘。”
纯爱和做. 爱都占了,那就是喜欢,也许还是很喜欢。但他偏偏选了种最恶劣的说法去糟蹋一个我从十年前就耿耿于怀的问题。
我好想死,也好想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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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想过让他付出代价,现在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