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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怪人 下雨天本就 ...

  •   下雨天本就行人稀少,这片住宅区的内街格外冷清。

      就在即将走到小路尽头的时候,前方忽然伸出一只手。这是一只细皮嫩肉的手,大概属于一个养尊处优的年轻人。那手中捏着一张传单,越过压低的伞沿,往他面前一送。

      “帅哥,下雨天出来玩,心情不好么?”手的主人声音很好听,透着少年人的朝气。

      林思期把伞抬上去一点,看清了面前人的模样。那只手则快速把传单塞进了他的怀里,后退一步,甩了甩手背上落的雨水。

      来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一头不太听话的天然卷自作主张地交织在一起,乍一瞧像个充满艺术感的鸡窝,长相看起来略显稚嫩,面色红润,几颗俏皮的雀斑随着他的面部表情欢快地跳动。

      “欸?你是许画师的另一个助理,我认得你。”男孩也看清了他,表现得有些惊喜,“要来我们俱乐部玩玩吗?哎呀,走吧。”

      少年的手柔软温暖,沾了水汽有点湿润,像一条触感诡异的蛇。林思期被他拽着走,感觉很新奇,又由于主动权丧失而有些不由自主的不悦。林思期挣开他的手,在原地站定:“你要带我去哪里?”

      “今天是俱乐部的活动日,有免费茶点供应哦。”少年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笑嘻嘻地说。

      “什么俱乐部?”

      “反对精神控制,”少年凑近他,神秘兮兮地说,“怎么样,酷么?”

      林思期冷下脸:“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嘿,逗你玩的,很吓人吗?”少年耸耸肩,狡黠一笑,“就是普通的读书俱乐部而已啦。”

      “这种话不要乱说,快回去吧,别让家里人担心。”林思期快速扫视了一下四周,打算越过他离开。

      少年却仿佛被戳中了什么逆鳞,面色陡然一变:“你也要管我?”

      林思期面不改色地看着他,一边猜测这个少年的精神症结,一边斟酌着措辞。

      “没有。”林思期简短地说,“我还有事,先走了。”

      “你要去画廊吗?”少年瞬间恢复了欢快的表情,“那你带我去那里玩吧。”

      “不去,再见。”他不知道这个男孩为什么会认识许新越,但他不想与之过多纠缠,并没有说出他不是什么助理的真相。

      少年眯着眼睛,意味深长地往他身后看了一眼:“林哥哥,不经常来吧?”然后又拿出一张传单,在上面写了两行字递给他,“每周四六七,欢迎来俱乐部找我玩。”

      少年蹦蹦跳跳地走远了,林思期展开传单,上面写了一个地址,还有男孩的签名。

      “安屿。”林思期轻轻念出这个名字,然后边走边把那张写了字的传单撕碎,扔进垃圾桶。

      他本应直接回家,却鬼使神差地绕路往画廊去了。搭上计程车,他抬腕看了一眼表,刚过十二点半,这个时间哥哥应该还在画廊里。

      这是一间华丽得有些刺目的办公室,装潢考究,两侧墙壁都做了细致的处理,一侧是晶莹的展柜,里面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牌匾证书,另一侧则挂着几幅精装的画作,非金即银的装饰框闪着耀眼的光泽,尽显此间主人的骄傲气场。

      小茉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问:“许经理,我可以进来吗?”

      得到应允,小茉推门而入,她把一杯红茶放在桌上,觑着面前的人脸色不太好。看上去像是刚刚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脸上还残存着几道红印。

      “这间办公室原本是崔总在用,他不常来,以后您要是需要过来的话,我叫他们再添一张沙发,供您休息。”

      许新越抬起头,正对上一墙的展示画,感觉被这些珠光宝气的玩意儿闪的眼珠子生疼,“这面墙上的东西,能移走吗?”

      “崔总说了,随您布置。”小茉微笑道。

      许新越点点头,抿了一口茶。他现在心情不错,语气放松,“最后一个展厅收拾好了吗?这次承办郑老师的活动,大家都辛苦了,再加把劲,等顺利结束以后我请大家聚餐。”

      “是,经理!您放心,保证圆满完成任务。”小茉原地立正,活泼地对他敬了个礼,“那您有事就叫我,我再去检查一遍流程。”

      许新越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在屋子里转了半圈。他走到窗前,把窗户推上去,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窗外浓云密布,远处的高楼隐匿在细碎的雨幕中,如同无声的巨人,沉默地注视着晦暗的街区。

      来到这个城市多年,他一开始只是个给人供稿的小画师,什么活儿都接,勉强凑点生活费。离开这个行业之后不久,经人介绍来到这家画廊打杂,机缘巧合之下竟得到了老板的青睐,让他做了画廊的负责人。

      外间忽然传来一阵喧闹,伴随着玻璃制品的碎裂声。办公室的门被粗鲁地推开,一张怒气冲冲的脸闯了进来。

      “这位先生,您不能……”前台小姐也追了进来。

      那张愤怒的脸属于一个衣着时髦无比的年轻男人。此人干瘦如鸡仔,穿着“街头混搭风”的潮流装扮,鸡零狗碎地挂了一身零件,进门破口便骂。

      “姓许的,你是什么东西!老头子早就说好把画廊这片地给我玩的,怎么你半道跑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都揣着些什么心思,我妈不在了也轮不到你们这些不三不四的东西玷污我家的门庭!”

      许新越感觉有被冒犯到,不悦地皱起眉:“我什么都没做,别拿你那套肮脏的标准来打量我。令尊愿意赏识,我自然是感激的,先生何必如此血口喷人。”

      “你说的比唱的好听,赏识?他无非就是看上你这张皮了。少在这里给我装蒜,马上收拾东西滚蛋,你们这些人我见得多了,逼死我妈还不够,别想染指我家的产业!”

      时髦哥尖细的手指几乎要戳上许新越的鼻子,浓重的酒气熏得他直犯恶心。许新越拨开他的手,喊道:“小崔总喝醉了,保安,送小崔总回家。”

      “想赶我走,门儿都没有!今天你必须滚。”时髦哥随手捞起桌子上的东西就往门外扔,保安碍于身份,也不敢上前抓他。许新越只好亲自抓住他两只乱扑腾的爪子,押着往外送。推推搡搡刚到门口,时髦哥突然挣脱,化身愤怒的火鸡,抡起一拳挥向许新越的脸。

      电光火石间,一只手横空伸来,截住了这只乱舞的鸡爪,“哥?这是怎么回事?”林思期疑惑地问。

      “老板的儿子,喝多了闹事。”许新越三言两语解释完。

      林思期点了点头,随手从展台上捞了根捆建材的绳子,把火鸡先生的胳膊绑了,推给保安:“给他叫个车,送回家吧。”

      “怎么又冒出一个,你又是什么东西!”他喝得有点多,脑子懵懵的,被保安架着,扭动着不肯走,“你们等着,我崔骏岂是好欺负的!”

      林思期觉得聒噪,一记手刀把他劈晕了,对保安说:“拖走吧。”

      “唉,你……他好歹是我老板的儿子,你这让我怎么说。”许新越无奈扶额。

      “抱歉,是我鲁莽了。”

      “算了,你怎么来了?”

      林思期迅速扯了个谎:“去修电脑,顺路过来看看。”

      本来不想进来的,但是看见一个打扮奇怪的人一脸怒气地冲进去了,觉得不太对劲,不由自主就跟进来了,然后继续不由自主地伸手截住了那一拳。

      我可真是爱管闲事界的第一人,林思期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那,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一路上沾了不少雨水,回到家,林思期先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里原本贴着一面长长的镜子,可以照见全身,但是林思期不喜欢,全部砸掉了。可是现在尽管照不见了,仍能敏锐地感受到左侧锁骨附近那片幻痛。冰凉的水流划过,像消毒剂滴在新鲜的伤口上,他神经质地搓洗着那片皮肤,粗鲁地拧出了一片红痕。

      这东西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有了,其实并不是纹身,而是嵌入的一片生物材料。小的时候,这串编号在他瘦小的身子骨上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无时无刻不宣示着自己的存在。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身体逐渐长开,这东西看起来才算没那么强的存在感了。

      原本想找个地方弄掉,但是一方面担心处理不当惹出麻烦,另一方面许新越以为这是与“父母”的联系,不允许他这么做。

      早知道就不说是跟父母有关,编个别的理由糊弄他了,林思期头痛地想。当初被他问东问西问得心烦意乱,随口胡扯,没想到却成了给自己挖的坑。

      他从床下的暗格里取出笔记本,翻开停在了编号06的那一篇。这个老妇人不久前去世了,林思期在这一页别了一张新的便签,记录他在葬礼上的发现,给这份记录结了尾。

      她的年龄不算很大,只是经年累月积劳成疾,早早就病逝了。在她快离世的那段时间里,林思期有时会假扮医院里的护工去陪她说说话。

      女人清瘦孱弱,却开朗热情,只不过絮絮叨叨地说一整天通篇不离她那女儿。每每说起来,脸上都洋溢着奇妙的光辉,也不知是记性不好还是脑子糊涂了,一件事总要颠来倒去地重复讲上好几遍。

      说她曾经有多好的条件,留在舞蹈队里必定前程似锦,却年纪轻轻就离了婚,还选择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并且坚决不再婚。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为了方便上学迁去黄金地段租房子,一天打好几样工。她为孩子付出了所有,女儿是她这辈子唯一的骄傲。

      林思期见过女人口中那个巨星一样闪耀的女儿,看起来平平无奇,眼神中透着些与年龄不符的老态。女人的葬礼很简单,她的女儿一个人操持,应付着稀稀落落往来吊唁的亲友。

      林思期从她的脸上看不出悲伤,只有无尽的疲惫。葬礼结束后,女孩点燃一根烟,也不抽,就那么拿着,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她在离开长街前深深地望了一眼背后铺张的夜色。那个眼神是留恋还是怨恨,林思期没有看清,他站在不远处,一直注视着这个人,心中满是困惑。

      这种生活是个例吗?可为什么这座城市里有那么多类似的神情呢,他们这样难过,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这就是正常人过的那种生活吗?

      林思期不太明白。但不妨碍他喜欢观察那些人,仿佛这样就可以融入他们似的。

      很早的时候,他曾以为那个女人对孩子的付出基于某种外部植入的指令。但好像并不是,那似乎是一种自然产生的情感,付出的人在其中享受着某种乐趣。可一个人的精神为什么需要依附在另一个人身上呢,像个面目可憎的影子。

      他已经不想再做许新越的影子了。随着那本笔记剩下的白纸越来越少,这种想法也越来越强烈。他已经习惯了事事以那个人为中心,但是普通人的兄弟好像不是这样的。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连兄弟俩字的边都沾不上,一切只是他精心织就的谎言。

      可是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的只有许新越一个人,这算不算他的残忍和罪过呢?

      这让林思期感觉很不舒服,有时这两种强烈的情绪相互撕扯,会让他想要发疯,甚至幻想伸手掐住那个人的脖子,感受着对方的活动逐渐停滞,有种重获新生的错觉。

      杀了他吧,不是你的错。杀了他,你就属于自己了……脑海中浮现出一道充满蛊惑的声音。

      叮——消息提示音猝然响起,林思期回过神来,才发觉心脏在剧烈跳动。绷紧的神经如同扎了一根小针,不时抽痛一下,疲惫得好像刚刚完成了八公里冲刺。他恹恹地解锁屏幕,上面有一条邮件提示。

      这是林思期的入账手段之一,帮人搭一些乱七八糟的系统或是提供特殊技术服务。他有一个自己的小平台用来接活儿,通常是些上不得台面的委托,报酬比较可观。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打开电脑开始工作,暂时把那种诡异的情绪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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