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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往事 ...

  •   在大宋以北的边城,存在着这么两户相邻的人家。一户的主人是城防守备军的统领大人,他们家有个不安分的混小子,从小就嚷嚷着要收复燕云十六州,一统大宋山河!这样他们家就不用每日提心吊胆担心蛮族的突袭了,爹爹也可以多回家陪陪娘亲。
      另一户是在登州城里做脂粉钗环生意的富户,他们家只有一个宝贝女儿,从小便长得可人,只是性子是个闷葫芦,总不太爱说话,唯独喜欢跟在隔壁贺哥哥的屁股后面,缠着他陪自己玩儿。
      登州虽然在北方,却是一个风调雨顺、花繁叶茂的地方。天晴得好的时候,贺凌就骑马带着小阿云往郊外跑。他教她在湍急的小溪里摸鱼,还总是怂恿阿云爬到树上去摘那红灯笼似的柿子。至于为何不自己摘,当然是因为阿云身量小、体重轻,爬上去不至于把细嫩的树枝给压折了。
      有一回阿云被逼急了,“噔噔噔”几步小跑竟真的手脚并用往那树上爬去。
      贺凌也不知怎的,身子定在那,也没拦住她,直到小阿云在树上的身影开始晃晃悠悠的,他才猛然回过神来,慌忙跑到树下张开手,准备接住阿云,心里已经打起了鼓,生怕她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向伯父伯母交代。
      阿云的一双腿在树上打着颤,只剩一点儿她就可以摸到那颗大柿子了,可是她的脚已经开始使不上力,不听使唤了。她不甘心啊,还想在试一试。
      于是下定决心,憋着一口气,使出浑身最后一点力气,聚在脚上踩着树干一瞪。这个动作让她整个人的身体都往上进了一寸,但同时,她整个人都飞出去了!手脚再也找不到任何支点。
      在她往下落的一瞬间,她的双手终于抱到了那颗又红又香的大柿子。在空中坠落的一刹那,她觉得死也值了。
      贺凌在树下看她掉下来心跳都停了一瞬,然后措不及防被掉下的阿云砸到,和她一同倒向地面。
      一阵眩晕与痛感之后,贺凌终于找回了知觉,连忙去看压在他身上的阿云。
      却见她抱着柿子笑个不停,一点儿没有劫后余生的后怕。
      贺凌简直气得要翻白眼,他伸出手指着阿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真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万一从树上掉下来都没哭的小姑娘被他骂哭了,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哄,真是头疼。
      但是在回去的路上,贺凌还是沉着一张脸,也不与阿云说话。
      从抱到柿子开始就在傻笑的阿云终于回过味儿来,察觉到贺凌在生气。
      她不解地问,“不是你要我去摘的吗?我给你摘下来了,你为何还不高兴?”
      听到她这样问,贺凌更气了,说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生怕自己控制不住给她说哭了。
      “我要你摘,可我没要你拿命摘!你难道分辨不出来什么是玩笑话吗?”
      阿云被吼了一顿,直接懵了,她跟贺凌在一起玩儿也要像与别人一起一样猜来猜去吗?
      就这样,两个人很多天都没再说话,最后还是贺凌先服软,又是给阿云买吃的又是给她当小厮使,用尽办法献殷勤,二人才又在一块儿玩。
      年少的情谊很难在爱情和友情里分辨,他们从未说过喜欢,也从未有过婚约。自始自终,他们都是漫长岁月里唯一陪伴对方的那个人,仅此而已。
      后来,贺凌的父亲被京中的权力争斗牵连,堂堂正正的守城指挥使被万人送上了断头台。贺凌被京中从前承过他父亲恩情的大人带走,为他在京中谋了份差事,便再也没有回过登州。
      再后来,阿云的父母在外被流寇所杀,从前的亲戚都显出真实的面目,一个个恨不得扒她的皮、喝她的血,吞尽她们家的钱财才好。二老丧期未过,就要把她强嫁给韦阿大,她如何能忍?
      她的人生便如当初的那个柿子一样,理应掌握在她自己手里,就是玉石俱焚,也绝不让他人践踏!
      只不过,她没想到,会在京城与贺凌重逢。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真的变了太多了,潇洒的少年已经是一个沉稳的指挥使了,他也很少再笑了,脸上还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风霜易改容颜,风骨不惧日月。那日在京郊的林子里,只匆匆一眼,阿云便认出来了贺凌的身影,可此时,阿云觉得那些林间的笑闹,在边城的悠长岁月像是上辈子的事了。人间的重量压在他们身上,让他们狠狠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在大理寺的牢房里,阿云看着这个已经而立的男人,宽厚的臂膀已经能够在京城的腥风血雨里撑起一方天地,她实在不愿、不想让他为了自己而毁掉这些来之不易的生活。
      在爹娘死后的无数个黑夜里,她总会想起碧波流云之下,那个少年牵着她奔跑在砖石城墙之下的背影,在茂林间,他们嬉笑打闹的时光,那些寻常人家女子体会不到的放肆奔跑大笑,好像梦一样,让她午夜梦回,泪满衣襟。
      可是人生啊,有的命要认,有的事也决不能忍。就像她与贺凌说的,她从不后悔对韦阿大所为之事,路已走到此处,前方是断壁悬崖,她也绝对会义无反顾的往下跳。
      只是可惜、可叹,贺凌一如当年,不懂她为了柿子可以纵身一跃,也不懂她为了命运可以放手一搏。
      贺凌走上了一条布满荆棘的路,而阿云只能像当初看着他离开登州一样,再一次与他天涯相隔。
      阿云已经没有家了,她回不去登州,也不想待在京城。晁阳问她,等服完劳役,她准备去哪儿。
      阿云轻轻摇了摇头,直言还没想好。
      也是,这段时间的变故可能是寻常百姓一辈子也不会遇上的,阿云能够像如今一般如此坦然,已是不易。明天的事就留到明天再说吧。
      一顿饭从夕阳吃到深夜,二人早已放下碗筷,渐渐地交谈声也小了,静静地听着夏日的蝉鸣,享受片刻的静谧。
      晁阳这儿只有一间屋子,她如今是男儿身,不好留阿云住下,于是把人送到开封府,让管理徭役的小吏直接安置阿云。
      在开封府门前,阿云郑重地对晁阳拜了一拜,谢过她多日的照抚之恩,便头也不回地踏入了她人生的新征程。
      晁阳目送她进入衙门,直到两扇朱红的大门合上才转身往回走。
      阿云真是一个通透坦荡的人,晁阳想。她真的很勇敢,从来不惧怕人生的苦难,真好。她很为阿云高兴。
      只是贺凌,也是痴人一个。晁阳今早去送他时,他很开心阿云不用受死刑之苦,却丝毫不论自己的处境。但晁阳看得出来,贺凌是真的开心,即使自己粉身碎骨,有今天这个结果,他还满意的。真是傻子。
      恐怕也就是这份傻气还和当年阿云心中的那个少年一样了吧。
      晁阳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喟叹出声。走过摩肩接踵的虹桥,终于走到了僻静的小屋舍。
      她一把推开门,然后就被里面的人吓了一跳,定在门口,半天都不敢进去。
      赵谌端坐在院里的石桌旁,桌上还没完全收拾干净,放着他们刚才没吃完的酒菜。赵谌原本看着那些残羹剩饭,听到门口的响动,便循声望了过来,二人对视片刻,赵谌见她还保持着一个姿势,好奇地问,
      “你是在与我玩儿谁先动谁是小狗的游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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