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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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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深的爱,总在最烂的故事章节,又再次上演。
——「黑色」莉莉周她说
……
听到黄瑶发话,于永义那双小狗眼亮了起来。
他不好意思去牵她的手,只是撑开一把过分秀气的遮阳伞,缀在黄瑶身后,错开半步的距离,被阳光锁在了同一片余阴里。
其实他们只相差一岁。
他小她一岁,却高出她整整一个头。
黄瑶的骨架太小了,纤细到只要于永义想,就能把人紧紧地裹在他的气息里,如同牧民用狼皮去包住新生的羔羊那样,可是他没有。
于永义看向黄瑶的眼神总是带着种情窦初开的天真在,清澈到只是将那个娇小的身影印在眼底,而非囫囵地揉碎、再吞入腹中。
他没有听过什么童话故事,也讲不出骑士守护公主的描述,能想到的只有混迹网吧的夜和少年时偶然瞥过的像素游戏。
于永义会幼稚地去想,他和黄瑶,现在就像游戏里的大块头蘑菇和被它守护在菌伞下的金币,不,应该是钻石。
可能是因为想象中的画面有点过于搞笑,于永义一边撑着太阳伞,一边摇头晃肩地傻乐,以至于完美错过了十字路口红绿灯刚亮起的禁行信号。下一秒,乖乖停住脚步的黄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被于永义撞进了他的怀里。
黄瑶回头,或许是因为看于永义呲着个大牙傻乐实在太憨了,或许是兰库帕的花粉气实在搔得人鼻尖发痒,她嘴角也不自觉地扬起了同对方一样的弧度,黄瑶仰头问他:“你在笑什么?”
“没,没什么。”于永义抬起手,又局促地搭回自己后颈上,他挠了挠,才发现自己和黄瑶的距离好像太近了,近到于永义一低下头,叠在对方身上的影子就好像亲吻上了她的唇。
他的耳尖腾得红了起来,仓皇地想要后退,却被黄瑶一把抓住了手腕。
没有人知道,神明为什么要创造两片一样的树叶。她仰头看着他,被那张过分年轻、也过分重叠的脸晃了神,她说:“别动。”
在禁行信号的倒计时里,黄瑶踮起脚,在于永义唇边落下一个吻,好像是在亲吻他,又好像是在亲吻那些她错过的时光与故事。
但这一切的一切,于永义都无从知晓,夏风把他吹得有些晕乎,于永义站在干净明亮的街道上,在阳光下,用近乎赤诚的眼神去回应黄瑶的爱意。
黄瑶和他的故事,其实始于一个丑陋的开场。
终日混迹兰库帕街头的恶徒永远只有两条路走,要么把人打个半死,要么被人打个半死。所以当他跟条死狗一样倒进垃圾堆时,于永义从没想过会被人捡回家,但黄瑶出现了,就像一束光终于照进了淤泥里,劈开了他那浑浑噩噩的前半生。
再后来,他没有死在那个夜晚,却爱上了一个人。
当信号灯重新跳回绿色,一吻结束,于永义突然明白了第一任老大哥说过的话,没有女人会爱上刀尖舔血的男人,因为没有人会喜欢担惊受怕的过日子。
刹那间,他仿佛看到了两条小路自他脚下延伸而出,一黑一白,而他抱着黄瑶一起站在命运的路口,半明半暗。
于永义问自己,他该怎么选?
是接下郑泰诚抛来的橄榄枝,继续蹲在昏暗的场子外追债,在脏乱的巷道里逃命?还是洗手上岸,求一分安稳?
下一秒,他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在深呼出一口气后,于永义说道:“瑶瑶,我会去找个正经工作的。”
又接着补充了一句:“你觉得茨厂街的中餐馆怎么样?”
说完,他用那双亮晶晶的狗狗眼看向黄瑶,期待着她的回复。
但黄瑶没有说话,笑容好像在那一瞬从她脸上消融了,她无动于衷地将他推开,转身迈向斑马线,冷漠得叫于永义害怕。
这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种反应。
为什么会生气?
他不敢去问,就好像一种在野兽直觉驱使下的自我保护机制被启动了,于永义有些惧怕那个未知的答案。
而右转道上突然响起的急促的鸣笛声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看着疾驰而来的私家车,于永义一把拉住黄瑶的手腕,将人拽回到他怀里,直到那辆私家车几乎擦着黄瑶身边开过去,他立刻拔高声音怒骂道:“草,狗儿子,着急去给阎王爷签到呢你。”
突如其来的小意外成功打破了于永义在面临的窘境,借着骂人的劲儿,他成功麻痹了自己的思维,像是把头埋进沙坑的鸵鸟,不去想,不去问。
他知道黄瑶有自己的秘密,可是他爱她,
于永义始终没等到黄瑶的那句“好”,但他还是找了一份中餐馆的帮厨工作,日薪不高,黄瑶既没同意,也没有反对。
他有了一个用来记账的小本子,他开始计算需要花多少年的时间,他能给黄瑶攒出一间房子、一个真正的家,或许要十年,又或许要二十年,这不重要。
可日子并不像于永义期望的那样走下去,实际上,他那份中餐馆的工作没能维持太久,因为于永义很快就发现,黄瑶变了,变得没有以前爱他了。
当他把自己的獠牙磨断,当那些丑陋的伤口不再增添,黄瑶不会在给他上药的夜晚,红着眼眶问他还疼吗;也不会在抵死缠绵时,用指甲刮过他的后背,一遍又一遍描摹着骇人的刀疤。她不会再看着他的脸发呆,就好像她不会再爱他。
可是于永义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当感情进入倒计时,不再会有十年,不再会有二十年,可至少在黄瑶的爱彻底消散前,他想有一个家。
时间,开始变得紧张且致命。
于永义低下头,账本上那些零零碎碎的数字开始扭曲重组,拼成了一个新字——一个“郑”字。
……
他越来越不像他了。
当黄瑶一个人仰躺在床上时,她伸手摸向空荡荡的身侧,今晚的于永义没有回家,他那个中餐馆最近似乎很忙。
但黄瑶不在乎,她只是近乎病态地咀嚼着床单传递给手臂神经的冰冷触感,好像那样就能将手伸进了她空洞的心里,塑出了另一个人的骨血。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能去思考、去对比——
他在变得不像他。
少年时期,唐小虎的饮食全由身为哥哥的唐小龙负责,青年时则靠路边的苍蝇馆子、夜色里的烧烤摊对付,成年后总是数不清的精美酒局、宴会。所以唐小虎不会做饭,也不该会做饭,可于永义不同。
他去学会了做饭,学会了站在灶台前,在人世的烟火气里,游刃有余地收敛起狠厉,变得光明。
而黄瑶心中的唐小龙,是高家忠心耿耿的看门狗,是穿行在京海夜色里的亡命徒,是她隐忍的长辈,也是放纵她的爱人。唯独不是一个站在阳光下的好人。
他们本来那样的相似,都是生在市井的野草,丁永义却要走入光明,变得让她陌生。
黄瑶问自己,如果重叠的标记逐渐被抹去,如果相似最后只剩下皮囊,那她还能继续去爱他吗?
只是还没得到答案,思绪就被嗡嗡两声手机提示音打断了。
黄瑶起身翻开手机,是条短信,于永义发来的短信。
[D:忙,别等。]
或许是觉得简短显得太过冷淡,他随即又补发了一条。
[D:瑶,早睡哦。]
于永义最近一直很忙,可能是中餐馆加班,黄瑶没有问过。
她没有回短信,而是把手机重新扣回床头柜上,坐着愣了会神,才弯腰去拉床头的抽屉,抽屉里躺着一个写了她名字的安眠药瓶。
是医生开的处方药。
药片的起效并不快,黄瑶的困意并不是很浓,只是思维有些发散。
她没来由地想起了和心理医生最近的那场谈话,想起自己给医生坦白的那段感情——
在她的描述里,虎叔是她一见倾心的爱人,是她水到渠成的初恋,是甜蜜的热恋和体面的收场,她很真诚的说完了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可语言永远是门难以学完的艺术,她坦白了,却不够坦白。
没有什么一见倾心。最开始有的不过是青春期的逆反心,后来成了坏心眼的算计和利用,再后来,只因为她喜欢。
也没有什么水到渠成。道德是绑在虎叔脖子上的狗链,而她则幸运地拽住了链子的另一端。
他们关系建立的过程,是虎叔一退再退的纵容,也是她得寸进尺的试探。她拉着栓住他的链子一点点收紧,恶趣味地想看他在清醒中窒息、在忍耐中沉沦,结果自己反被潮水吞噬。
不知不觉中,困意将黄瑶整个包裹住,她感觉意识在轻柔地向下坠去,迷迷糊糊中,她好像被回到了那个2016年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