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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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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负责人湖蓝色的皮慢慢变黑,他的血从桌子的另一边侵入我的脚下,他的灵魂慢慢脱离躯壳。
时间是漫长的,伴随着源远流长的滴水声,“嘀"“嘀嗒”.....终于他紧张的肌肉散了劲,轰然一声向后倒去,肉块无任何阻碍的与水磨石的拥吻,这是我生命中所经历过最浪漫的一瞬间。
他灵魂的离开,代表□□真正死去,于是整个房间无比安静了,血流声也变的静悄悄。我试着让自己的呼吸声更大一点,尽力让房间响起奇异的协奏曲。他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我想,他若是还能讲话,一定会说“别走,再喝点。”他就是这样热情,在我脚边恋恋不舍的血液像他为我斟满的红酒。
“好了,好了,不能贪杯。”我对他说,“你该睡觉了。”
睡觉之前要洗澡。
拖他到浴室,放干他的血液,再帮他洗干净。光明比黑暗更容易隐藏肮脏,负责人至少要蜕一层皮。
一扇门,干湿分离,也使外面的一摊狼藉眼不见为净。
随着血液的流失,他的□□像一只泄气皮球完全是骨骼在支撑皮囊,于是,他失去弹性的皮肤牵扯内在的肌肉,使他的手骨撞击在墙面瓷砖上,发出一声闷响。
我熟悉这声音,是瓷砖空鼓...
我猜是他在催促我,“马上就可以上床睡觉了别急。
脱掉负责人的一身衣服,把淋浴头对准他,正要给他的身体打香皂时,门铃响了
浴室门缓缓打开,发出野猫尖叫的声音,与门铃此起彼伏。
这间一居室几乎没什么隐私,餐厅客厅一体,打小锋 外面来往的眼睛都能门至皇容对里面的情况一览无余,更不要说木头门一个拳头大的洞口。
我问他:“你想要一个同伴吗?
他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
餐桌下的狼藉还没有收拾。太多血了,像一场凶杀案现场。来不及细细打扫,只好将他的衣服拿出来盖住这些血液,除了一件衣服。
是一件黑色的连体皮衣,折的整整齐齐,放在衣柜的最下面,被上面的衣服压的有棱有角。这个面料不吸水,看起来舒适度也很低,不知道他的衣柜里为什么会珍藏这样一件衣服,我想,他应该是极其喜欢的。
等待布料吸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更何况是吸收粘稠的血液。我在等,门外的人也在等。
门铃声响第35遍的时候可以开门了。门外是一位老太太,她说自己住楼下。
“你是王屏的朋友?”
我猜她早就看见屋内的景象,可她并不紧张,反而异常兴奋的绷着嘴角看向我。
我点点头。
不错,小伙子身材挺好。
“……”
顺着她的目光我才注意到,给负责人一一他应该叫王屏一一洗澡的时候,我的衣服也打湿了,粘湿的白衬衫紧贴我的身体,布料下可见淡淡的肉色。
商家的噱头称这是一件极守男德的衬衣,看来被骗了。
“你是他第一个带回家过夜的,以往都是零点之前就走。”
“嗯,我们挺有缘的。
老太太像房间内探了一眼,“他在洗澡?”
“是的,他有些累,要睡了。”
她点点头笑道:“年轻人体力好,就是这楼隔音太差了,下回动静小点。”
筒子楼建的早,早年是某单位员工宿舍,建筑商缺斤少两,委托商缺心少肺,一大堆问题使用之后才发现,其中隔音就是个大问题。
浴室的水还开着,我想可能是“嘀嗒”的水滴声吵到楼下一家,还好,王屏以后也不会洗澡了。
我点头,“好。”应该不会有下回了
老太太夸我懂事,让我跟王屏好好过日子,然后下楼了。
王屏的灵魂已经去西天极乐世界了,在那里他会很好的。
老太太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随着她的脚步远去,几只不知道什么名字的鸟在院中的歪脖子树上鸣叫。天气好的时候,破晓十分,月亮将沉,太阳初升,会看到日月同曌的景象。
此时抬头便能看见,天亮了。
王屏不能睡觉了。
洗干净他,再擦干他,再给他抹上一层润滑油——在他床头发现的,原本打算直接给他套上黑色连体皮衣,但是他的身体携带水汽太涩,皮衣又紧还好有润滑油。
我猜王屏一定经常偷偷在家穿这件衣服,因为他穿上之后是如此合身,好像身体的第二层皮。
我在网上找了什么给老婆道歉检讨书100篇,随意抄了一篇再自由发挥一点,最后找来印泥盖上了他的手印。
这封信将在我上班之前放到警局的报案处。
王屏的脸此刻苍白的可怕,嘴唇泛着淡淡的紫红色,眼睛有些闭不上。
我用红印泥给他嘴上填了点颜色后,看起来好多了,身体视觉中心也会转移到嘴巴上,弱化了眼睛的可怖。
我把他放在冰箱内就离开了,顺便带走了那些沾了血的脏衣服。
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我只能帮她到这里,真正的罪犯已伏法,虽然是死的。
等待结果的过程并不漫长,在我得知结果前,还在场里拧螺丝。
那天也是寻常的没什么特点的一天工友们沉默不语,空气中只能听见机器的振动声时常有领导来视察,他们一般,转两圈就走,到现在还没发现,我对面的工友已经三个星期没来了。可能人到了一定的高度,低头是一件很难的事。
像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仰着头向上看,知道的东西反而最多。
于是仰望星空,那天晚上,我隔壁的工友告诉我昨天来的负责人失踪了。
“啊,我记得他,好像叫王屏吧。”我说,“他怎么失踪了?”
“听说昨晚他去前女友家楼下大闹,打死了一楼的老头,老头儿子要抓到罪魁祸首,结果他跑了。”
“呦,那后来怎么样了?”
“额......”他迟疑片刻,抓了抓后脑勺,“我一直想不通,他早上居然自首了……可是自首至少也该露面吧,怎么放了封信就跑,很难让人相信内容的真实性?”
“这可不好说,也许他就是不忍心前女友顶罪,但自己又不想被抓住呢?”
“也许吧,不过比起这个,他的另一件事更有意思。”
“什么?”
“警察找不到他,就去各地走访,调查了他的社会关系和行程轨迹,发现他经常去G-club”
“?”
“那是个同性恋酒吧。”他欲言又止,“他们还里面抓走了一个嫌疑人。”
“他们抓到谁了?
“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