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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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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过去了,我上天捉龙抽筋剥皮,下地伏虎挖心取胆,闹得天翻地覆日月无光,终于修成正果成了没人敢惹的混世魔王。
狄仁业也一直没冒过头,这并不奇怪,且不说我这边折腾得厉害能让他眼晕,亚历山大在美国咄咄逼人阵势恐怕压得他都喘不过来气,哪里可能腾出手来对付我。
最紧张最黑暗的日子过去了,节奏慢了下来,我终于有了空闲。然而留下了后遗症,我赖床的毛病彻底好了,天一亮便能睁开眼,任是翻来覆去地在床上滚也再找到周公他老人家。都是那该死的狄仁业剥夺了我做白日梦的权利,诅咒他,成了睁开眼后必做的第一件事。
一天,我照例骂骂咧咧地开始早餐,把牛排想象成某人千刀万刮时瞄到一旁有个红色的皮子。
打开一看,吃惊不小,原来是我的毕业证书。
毕业?我也能毕业?多么遥远的概念。虽然曾经我还盼着毕业,但现在想想,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实在是一件美事。
附带的校长的信中邀请我去参加毕业典礼。
我自然是要去的,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享受校园时光了。
书翰想陪我去,遭我拒绝。我知道这两天他有一个重要的病号,听说身份相当尊贵,是书翰在英国普林顿的老师为了提拔爱徒特意介绍过来的。治好了他,书翰恐怕就能享誉全球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错过?
书翰对我的决定相当不满,被我强制遣送回医院。
车子沿着熟悉的路蜿蜒而上,我唏嘘不已,这条路随时都可以走,校园更不会跑,可那无忧无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下了车,却碰到了熟人。明珠居然也在。
我惊喜“你怎么来了?”除了家里的人我没告诉其他任何人关于毕业的事,毕竟他们都那么忙,况且在我看来这也不是大事。上学对我来说不过是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的事。有谁吃完饭,睡醒后还要搞个仪式吗?不过被老朋友惦记着始终是件高兴的事。
明珠懒洋洋地白我一眼,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别以为我是来看你的。难道校长没告诉你今天也是校庆日?我也在受邀嘉宾之列”
对呀,宏德每隔几年就举办一次校庆,往往和那一年毕业典礼一起举办,会请来各路已经毕业的知名校友前来助阵,也算是一种宣传。
就算明珠不是特意来看我的,我也很高兴。我们两个老朋友很久没有在一起闲聊了。在公司里明珠总是风风火火象个拼命三郎,哪有时间陪我玩儿。
熬过夸张的颁奖仪式,我便拖过明珠闪人。两人在校园里嘻嘻哈哈仿佛回到了过去那无知无畏的少女时代。
“明珠,今天去我家吃饭吧,你很久都没来了”
明珠摇头“不行呀,我还要赶中午的飞机去纽约开会呢,那边的分公司最近有个大项目”
我不满“开会最浪费时间和精力,有什么事电话里难道还说不清,何必亲自跑一趟”
明珠一掌重重地落在我背上,恨铁不成钢地叹息“天,我的老板呀,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这事情可不是说清了就能办成的,我不亲自过去监督谁知道他们在那边搞什么鬼”
“是,是,还是你想的周到。嘿嘿,明珠真是辛苦你了,我给你加薪”我真是世界上最好脾气的老板了,被下属教训还得夸她教训的好。唉,谁让人才难得呢。
说话间,已到了中午。老王该来接我了。
等那熟悉的车子到了近处,我才发现司机不是老王,也不是我们家的其他的司机。
司机的脸有点熟,好象是给舅舅开过车的人,叫什么我忘了。
我就问“王叔,怎么没来?”
那人回答说,他是舅舅派来接我的。至于老王因为会开直升机,我舅舅要出去办点事了就把他借走了。
我应了一声,挽着明珠的手悄悄地在暗处掐了她一下,面上仍笑吟吟的“明珠,你不是说还有些东西没拿走吗,正好我有车,送你一程吧”
明珠眨眨眼,随即笑道“那太好了,我正愁怎么把那些书运回去呢”
我示意司机把车开进学校,又道自己也还有几块画板没收拾。于是很快地车子就停到了我的教学楼下。现在是校庆状态,除了大门口和通往礼堂的那条路,别的地方都空荡荡的。
明珠先去对面的楼收拾东西。
司机跟着我进了我的画室。我在画室里翻箱倒柜收拾东西。
司机有些不耐烦,不过在看到我从柜子里收拾出来的东西时愣住了。
那是一把枪,是舅舅给我防身用的麻醉枪。
还在学校时因为整天过的都是太平日子,我都懒得带在身上,随便地丢在柜子里。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大小姐----您----这是干什么?”
我不准备回答他的问题,和意图绑架自己的人有什么好聊的。
和很多世家子弟一样,我从小也接受反绑架教育。
别的地方偷懒,这方面我可不敢马虎。这是保命的功夫。
除了这些,为了应对越来越狡猾的绑匪,我们自己还约定了许多小秘密。
老王是我的专属司机,除了我任何人不能使用,包括我的父母。这一点是我们全家的秘而不宣的共识。
所以没有我的允许,舅舅是使唤不动他的。
眼前的人不过是舅舅偶然在公司里使用的司机,论等级还比不上家里的司机,舅舅又怎么会让他来接我?
我之所以把他叫进来,是因为校门口的人太多。若我喊保安,恐怕会惊动绑匪伤及无辜。而且宏德校庆请来的都是各界名流,若有闪失,声誉也会受影响。
“老王呢?”王叔的车被劫,恐怕人已经凶多吉少。想到这儿我心中一阵楚痛。王叔在我家二十多年了,也是看着我长大的老人----竟然不得善终。卫家的司机还真是个高风险的职业。
对方被我的枪口指着,不发一语。
我注意到他全身肌肉紧绷,面容沉静。不妙,这是个老手,当下我便反射性地用力扣动扳机-------
砰——
枪响了,却不是我的。我的手中了弹,手中的枪掉出去老远。
痛得钻心,我看着流血的手呆立。本想先发制人,却没想到黄雀在后,是谁?谁从背后给了我一枪?
我回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灰色套装的女人。
居然会是女人?真让人惊讶。这个世道连□□里女人都撑半边天吗?
更让人惊讶的是她的声音“卫大小姐,好久不见了”
这令人不爽的腔调?不甚熟悉,不过我还是听出来了。是刘思琦?居然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儿?她不是已经被我发配的远远的了吗?对了,现在正值校庆,她也是从这里毕业的,恐怕是趁着这个机会溜了进来。
“哼哼,没想到吧,你不是说再看到我就让我好看吗?”她怪笑着走进我“哼哼哼,现在你想怎么处置我?”
生平第一次被人拿枪指着脑袋,这滋味真不好受,我只能狠狠地瞪她,心里期盼明珠快些搬来救兵。
这时,那个司机开口了“刘思琦,不是让你用麻醉枪吗,谁让你用真枪的,现在伤了她的手,怎么和上面交待?”
看来有人交待要活捉我呀,那么一时半会应该死不了了,我的脑子飞速运转谋划脱身之计。
就在这时。怦怦——,又两声惊得我回过神,只见那司机圆瞪着眼捂着胸口倒在了地上。
这究竟是搞什么?自相残杀?我愣在当场。
刘思琦冷笑“交待?我需要和谁交待?我可不是你们的人,之所以和你们黑手党合作,就是为了杀了她——”
想绑架我的是黑手党,这一点都不意外,让我心惊的是刘思琦的狠毒。两年前的她不过是个心高气傲、自以为是、还略带神经质的女学生。这样的女生当然讨人厌不过并没有什么杀伤力。现在的她居然扬手间夺人性命,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不管他们是不是同床异梦,刘思琦变太多了,就想一条原本无毒只知道缠人腿的蛇长出了毒牙。
刘思琦现在的样子似乎瘦了很多,然邪狞的气息完全掩盖了她的形销骨立,阴阴地冲我一笑宛若鬼魅。
“呵呵,哼哼,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她阴阳怪气地围着我转,枪依然不离我的头。我不敢轻举妄动,从她方才一枪便击中我的手看,她是练过的。
“你想杀我?为什么?因为书翰?”
“闭嘴——,不许你提他的名字,他的名字也是你叫的”她顿时暴怒起来。书翰真是她的死穴。“都是你,都是你,要不是你从中插一脚,我早就和书翰在一起了----我们都是领奖学金的高材生,我们家境相仿---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他---”
这人自以为是也要有个限度,我也恼了顾不上被枪口指着的处境顶了回去“和你在一起?哼,他要是那种品味,我才懒得要他”
砰——,又是一枪,我的前额顿时火辣辣的。该死,这下我最引以为傲的脸恐怕要破相了。
刘思琦一脚踢在我的腰眼上,将我踢翻在地“哼,怕了吧,晚了,今天你非死不可---”
她这一脚真狠,都说女人对女人最狠,这话真是一点儿都不假,我本不是个娇弱女郎寻常男子都不是我的对手但那尖尖的鞋戳在了最柔软的部位,直痛得我喘不上气,焦距模糊。
感觉到一个冰凉的物体抵到了额头上时我只觉得茫然,难道我就要这么死了?这样得死法未免太窝囊了,然而现在的状态下我毫无还手之力。
“荼糜——”一声惊叫,是明珠。
“怦怦——”又是警魂声。我挣扎坐起。果然明珠倒在了门口,胸口冒出艳色衬着亚白色套装分外刺眼。
我手脚并用爬了过去拖起她的头“傻瓜——,傻瓜——”我哑着嗓子嘶叫“你叫什么叫,不是找打嘛,明珠,明珠,你别死呀——”
明珠痛得缩成一团,惨白的脸居然还在微笑“谁---谁说我傻?现在---她---可没子弹了----”
子弹?看到刘思琦气急败坏地甩掉枪我立刻反应过来。不错,我的手和额头各挨一颗,那个司机两颗,明珠两颗---不愧是明珠,都是算好了的。可是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命都算进去?
明珠胸前的血迹不断扩大,嘴唇已是青白,我抱着她恸哭“混蛋——,混蛋——,你怎么能这样?我才不要你用这种方法救我——”
明珠气若游丝还不忘安慰我“----没事----我已报了警----很快就会有人来了----”
明珠的血流的相当迅猛已经在地上积成了小洼,恐怕是动脉破裂了,她能撑到人来吗?“明珠---明珠你别睡呀---睁开眼---睁开呀——”我拍打她的脸“你给我醒来——,我可不稀罕你做我救命恩人——,明珠,你醒醒,你别死呀——”
明珠裂开嘴角,眼睛却没睁开“----吵什么?你都没报答我---我---我怎么能死?”
我忙不迭地答应“好,好,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要挺住”
听我这么说,明珠嘴边挤出一丝笑意“----呼---呼---什么---都答应?那----这两颗子弹----可---不可---顶我二十年的徭役?”
这个明珠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忘开玩笑。我大哭“好----没问题----我连东升都送给你----”
明珠没有听到我的许诺,她的手滑到了地上。
“明珠——”我扑在她身上,拼命地摇“别这样——”
“够了——”刘思琦一脚飞在了我肩上将我踹开“我可没空看你们表演姐妹情深”
我气红了眼,翻身扑了回去。没了枪的她何惧之有。
我抓,我咬,我揪着她的头发往地上撞,受过训练又如何,比得上我二十多年的泼妇功力?
我打的她鼻青脸肿泥一样摊在地板上后,忙爬回明珠身边。血已经沿着明珠的身体形成了人形。要止血,要止血才行,可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止血,老师有教过,我当时呼呼大睡。
怎么办?生平第一次痛恨自己的不学无术。
正在手足错乱时,我听到哧的一声,后背一麻。糟糕。
哧——,又是一枪,该死的,我忘了他们还有麻醉枪。
几秒钟后我便感觉到身子开始麻了,好快的药效。
我看到刘思琦扭曲着被我揍的青紫的脸,从套裙下拨出一个明晃晃的东西。
太不幸了,除了麻醉枪,她还带了匕首,真是完全准备。
我真失策。先前为什么不打断她的四肢?
我后悔了,我不是也有麻醉枪吗?怎么就没想起来用?挥起拳头打得是痛快可比不上人家轻轻动动手指。
我太大意了,不该呈匹夫之勇,不该把那个司机引进来。在校门口向警卫求救就好了,管它会不会死人,管它什么名声,什么都比不上我的命还有明珠的命重要。
“卫荼糜——,我要你死————”魔鬼向我走来,雪亮的匕首高高举起。
我的意识越来越迟钝,连瘫坐在地板上都非常吃力,该死的那些警察的效率怎么那么慢枉费东升每年大笔的税金。
刘思琦扯起我的头发“都是这张脸,我要毁了它---是它勾引了书翰,都是它----我们原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哼,哼”我连舌头都麻了,仍不甘心听她颠倒黑白“不过----住一条街上----追着书翰替你补习,也算青梅竹马?”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书翰也早就给我备过案。
“闭嘴——”她恼羞成怒,举起刀子向我脸的扎来。
我闭上眼。别了,我唯一的优点。书翰就算不是肤浅的人想必也是最欣赏我的脸的,毕竟这是我身上最有艺术价值的地方。不过也不要紧,书翰要是敢不要我,看我打得他满地找牙,我可是因为他才变成丑八怪的。
一点也不痛,麻醉药还真有效。似乎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了我的额头上,怎么回事?我睁开眼。
咦?匕首怎么还是雪亮的。虽然我的视力因为麻醉的关系有些模糊,但还不至于连红白色都分不出。该不是,这把刀其实是和西门吹雪用的不沾血的神刀出自同一门派吧,还是说我是个非人类,体内流的是透明的液体。
在往上看,刘思琦的眉尖一点红,源源不断的红色岩浆涌出。
警察?是警察来了吗?
然而在仍握着匕首,死鱼样儿瞪着眼的刘思琦倒下后,我看到的不是救星,是另一个魔鬼——狄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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